【醫學心悟】
書名:醫學心悟
作者:程國彭
朝代:清
年份:公元1644-1911年
分類:綜合
品質0%
自序
古人有言:病臥於床,委之庸醫,比於不慈不孝。
是以為人父子者,不可以不知醫。
雖然,醫豈易知乎哉!
知其淺而不知其深,猶未知也;
知其偏而不知其全,猶未知也。
以卑鄙管窺之見,而自稱神良,其差誤殆有甚焉。
予少多病,每??疾則纏綿難愈。
因爾酷嗜醫學潛心玩索者有年,而四方求治者日益繁,四方從游者日益眾。
然此衷常栗栗危懼,凡書理有未貫徹者,則晝夜追思;
恍然有悟,即援筆而識之。
歷今三十載,殊覺此道精微。
思貴專一,不容淺嘗者問津;
學貴沉潛,不容浮躁者涉獵。
蓋以上奉君親,中及H??友,下逮卑幼,性命攸關。
其操術不可不工,其處心不可不慈,其讀書明理,不至於豁然大悟不止。
爰作是書,以教吾徒,而名之曰《醫學心悟》。
蓋警之也。
然心悟者,上達之機;
言傳者,下學之要。
二三子讀是書,而更加博覽群言,沉思力索,以造詣於精微之域,則心如明鏡,筆發春花,於以拯救蒼生,而藥無虛發,方必有功。
仰體天帝好生之心,修證菩提普救之念俾閭閻昌熾,比戶安和,永杜夭札之傷,咸登仁壽之域。
豈非業醫者所深快乎!
況為父者知此可以言慈;
為子者,知此可以言孝。
以之保身而裕如,以之利人而各足,存之心則為仁術,見之事則為慈祥,尤吾道中所當景慕也。
二三子識之,予日望之。
時 雍正十年孟春月吉旦 天都普明子程國彭鍾齡自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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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醫道自《靈》、《素》、《難經》而下,首推仲景,以其為制方之祖也。
然仲景論傷寒而溫熱、溫疫之旨有未暢。
河間論溫熱及溫疫,而於內傷有未備。
東垣詳論內傷,發補中、枳朮等論,卓識千古,而於陰虛之內傷,尚有缺焉。
朱丹溪從而廣之,發陽常有餘、陰常不足之論,以補前賢所未及,而醫道亦大全矣。
夫復何言?
不知四子之書,合之則見其全,分之即見其偏。
茲集兼總四家,而會通其微意,以各適於用,則庶乎其不偏耳。
虛火、實火之別,相隔霄壤。
虛火可補,實火可瀉,若誤治之,禍如反掌。
茲以內出者為子火,外至者為賊火,分別虛實,以定補瀉,似千古晦義,一旦昭然,而於對症用藥之間,有畫沙印泥之趣。
凡病,不外寒熱、虛實、表裡、陰陽。
茲特著為辨論,約之則在指掌之中,推之可應無窮之變,學人宜究心焉。
醫門論治,本有八法,而方書或言五法,或言六法,時醫更執偏見,各用一二法,自以為是,遂至治不如法,輕病轉重,重病轉危,而終則至於無法,大可傷也。
予故著為醫門八法,反復詳論,俾業醫者,沉酣於八法之中,將以扶危定傾,庶幾其有活法矣。
傷寒門,古稱三百九十七法,一百一十三方,尚不能盡其變。
遂謂仲景《傷寒論》非全書,而予獨以四字論括之,何其簡也?
不思傷寒只此表、裡、寒、熱四字,由四字而敷為八句,傷寒實無余蘊。
夫傷寒有表寒,有裡寒,有表熱,有裡熱,有表裡皆熱,有表裡皆寒,有表寒裡熱,有表熱裡寒。
精乎此,非惟三百九十七法,一百一十三方可坐而得,即千變萬化亦皆范圍於其中。
予讀仲景書十數年,頗有心得,因著傷寒四字論,以為後學津梁云析清楚,綱舉目張,辯論詳明,毫無蒙混,治傷寒者,取則乎此,可漸登仲景之堂而入其室>中風寒熱之別,實因乎人之臟腑為轉移,從此勘破,則清涼溫熱之劑,各當其可,而古今之疑團以釋。
風、寒、暑、濕、燥、火,天之六氣也。
六氣相雜,互相為病,最宜細辨。
若概指為傷寒,投以散劑,為害實甚,不可不慎於其初。
雜症各有內傷、外感之不同,須從此分別,則治法不至混淆,而取效神速。
女人之病,多於男子,因其有行經、胎、產等事也。
且性情多郁,尤易生病,故治法另有變通。
茲特詳著於後,其與男子同病者不載,特載其不同者而已。
非缺也。
【卷一】
【醫中百誤歌】
醫中之誤有百端,漫說肘後盡金丹,先將醫誤從頭數,指點分明見一斑。
醫家誤,辨證難,三因分症似三山(內因、外因、不內外因,此名三因),三山別出千條脈,病有根源仔細看(治病必求其本,須從起根處看明)。
醫家誤,脈不真,浮、沉、遲、數不釐清,卻到釐清渾又變(如熱極脈澀細,寒極反鼓指之類),胸中了了指難明(扁鵲云:持脈之道,如臨深淵而望浮云。胸中了了,指下難明)。
醫家誤,失時宜,寒、熱、溫、涼要相時,時中消息團團轉,惟在沉潛觀化機(寒暑相推者,時之常;寒暑不齊者,時之變。務在靜觀而自得之,正非五運六氣所能拘也)。
醫家誤,不明經,十二經中好問因,經中不辯循環理,管教陽證入三陰(六淫之邪,善治三陽,則無傳陰之患)。
醫家誤,藥不中,攻補寒溫不對證,實實虛虛誤非輕,舉手須知嚴且慎(用藥相反,厥禍最大)。
醫家誤,伐無過(伐無過,謂攻伐無病處也),藥有專司切莫錯,引經報使本殊途,投劑差訛事輒復(藥味雖不相反,而舉用非其經猶為未合,如芩、連、知、柏,同一苦寒,薑、桂、椒、萸,同一辛熱,用各有當,況其他乎)。
醫家誤,藥不稱,重病藥輕輕反重,輕重不均皆誤人,此道微乎危亦甚(藥雖對症而輕重之間,與病不相稱,猶難驟效)。
醫家誤,藥過劑,療寒未已熱又至,療熱未已寒更生,勸君舉筆須留意(藥雖與病相稱,而用之過當,則仍不稱矣,可見醫貴三折肱也)。
醫家誤,失標本,緩急得宜方是穩,先病為本後為標,纖悉幾微要中肯(病症錯亂,當分標本相其緩急而施治法)。
醫家誤,舍正路,治病不識求其屬,壯水益火究根源,太仆之言須誦讀(王太仆云:熱之不熱,是無火也;寒之不寒,是無水也。無水者,壯水之主以制陽光;無火者,益火之源以消陰翳。此謂求其屬也)。
醫家誤,昧陰陽,陰陽極處沒抓拿,亢則害兮承乃制,靈蘭秘旨最神良(亢則害其物,承乃制其極,此五行四時迭相為制之理)。
醫家誤,昧寒熱,顯然寒熱易分別,寒中有熱熱中寒,須得長沙真秘訣(長沙用藥寒因熱用,熱因寒用,或先寒後熱,或先熱後寒,或寒熱並舉,精妙入神,良法具在,熟讀精思,自然會通。然時移世易,讀仲景書,按仲景法,不必拘泥仲景方,而通變用藥,尤為得當)。
醫家誤,昧虛實,顯然虛實何難治,虛中有實實中虛,用藥東垣有次第(《脾胃論》《內外傷辨》,補中、枳朮等方,開萬世無窮之利)。
醫家誤,藥姑息,症屬外邪須克治,痞滿燥實病堅牢,茶果湯丸何所濟。
醫家誤,藥輕試,攻病不知顧元氣,病若祛時元氣傷,似此何勞君算計(輕劑誤事,峻劑僨事,二者交譏)。
醫家誤,不知幾,脈動症變只幾希,病在未形先著力,明察秋毫乃得之(病至思治,末也,見微知著,彌患於未萌,是為上工)。
醫家誤,鮮定見,見理真時莫改變,恍似乘舟破浪濤,把舵良工卻不眩(病輕藥應易也,定見定守,歷險阻而不移,起人於垂危之際,足征學識)。
醫家誤,強識病,病不識時莫強認,謙躬退位讓賢能,務俾他人全性命(不知為不知,亦良醫也)。
醫家誤,在刀針,針有時宜並淺深(膿熟不針,則內潰;未熟早針,則氣泄不成膿。膿淺針深,則傷好肉;膿深針淺,則毒不出而內敗),百毒總應先艾灸(隔蒜灸法,勝於刀針。《外科正宗》云:不痛灸至痛,痛灸不疼時)
頭面之上用神燈(頭面不宜灸,宜用神燈照法。《外科正宗》云:內服蟾蜍丸一服,外將神火照三枝。此法不止施於頭面,而頭面為更要)。
醫家誤,薄愚蒙,先王矜恤是孤窮,病篤必施真救濟,好生之念合蒼穹(當盡心力,施良藥以濟之)。
醫家誤,不克己,見人開口便不喜,豈知芻蕘有一能,何況同人說道理。
醫家誤未已,病者誤方興,與君還細數,請君為我聽。病家誤,早失計,初時抱恙不介意,人日虛兮病日增,縱有良工也費氣(病須早治)。
病家誤,不直說,諱疾試醫工與拙,所傷所作只君知,縱有名家猜不出(大蘇云:我有疾必盡告醫者,然後診脈,雖中醫亦可治療我但求愈疾耳,豈以困醫為事哉)。
病家誤,性躁急,病有回機藥須吃,藥既相宜病自除朝夕更醫也不必(既效不可屢更)。
病家誤,不相勢,病勢沉沉急變計,若再蹉跎時日深,恐怕回春無妙劑(不效則當速更)。
病家誤,在服藥,服藥之中有竅妙,或冷或熱要分明,食後食前皆有道。
病家誤,最善怒,氣逆衝胸仍不悟,豈知肝木克脾元,愿君養性須回護。
病家誤,苦憂思,憂思抑郁欲何之?
常將不如己者比,知得雄來且守雌。
病家誤,好多言,多言傷氣最難痊,勸君默口存神坐,好將真氣養真元。
病家誤,染風寒,風寒散去又復還,譬如城郭未完固,那堪盜賊更摧殘。
病家誤,不戒口,口腹傷人處處有,食飲相宜中氣和,鼓腹舍哺天地久。
病家誤,不戒慎,閨房衽席不知命,命有顛危可若何,愿將好色人為鏡。
病家誤,救絕氣(病患昏眩時以手閉口而救之也),救氣閉口莫閉鼻,若連鼻子一齊捫,譬如入井復下石(鼻主呼吸,閉緊則呼吸絕,世人多蹈此弊,故切言之)。
兩者有誤誤未歇,又恐旁人誤重迭,還須屈指與君陳,好把旁人觀一切。
傍人誤,代驚惶,不知理路亂忙忙,用藥之時偏作主,平時可是學岐黃。
旁人誤,引邪路,妄把師巫當仙佛,有病之家易著魔,到底昏迷永不悟。
更有大誤藥中尋,與君細說好留神。
藥中誤,藥不真,藥材真致力方深,有名無實何能效,徒使醫家枉用心(郡邑大鎮易於覓藥,若荒僻處須加細辨)。
藥中誤,失炮制,炮制不工非善劑,市中之藥未蒸炒,勸君審度才堪試(洗、炙、蒸、煮,去心、皮、殼、油、尖,一一皆不可苟)。
藥中誤,丑人參,或用粗枝枯小參,蒸過取湯兼灌錫,方中用下卻無功(參以原枝干結為美,蒸過取湯則參無寶色,錫條可當人參否)。
藥中誤,秤不均,賤藥多兮貴藥輕,君臣佐使交相失,僨事由來最惱人。
仍有藥中誤,好向水中尋,勸君煎藥務得人。
煎藥誤,水不潔,油湯入藥必嘔噦(曰入聲),嘔噦之時病轉增,任是名醫審不決。
煎藥誤,水頻添,藥爐沸起又加些,氣輕力減何能效,枉怪醫家主見偏。
此系醫中百種誤,說與君家記得熟,記得熟時病易瘳,與君共享大春秋。
【保生四要】
一曰:節飲食。
人身之貴,父母遺體,食飲非宜,疾病蜂起。
外邪乘此,纏綿靡己,浸淫經絡,凝塞腠理,變症百端,不可勝紀。
唯有縱酒,厥禍尤烈,酒毒上攻,虛炎灼肺,變為陰虛,只緣酷醉。
虛羸之體,全賴脾胃,莫嗜膏粱,淡食為最,口腹無譏,真真可貴。
二曰:慎風寒。
人身之中,曰榮與衛。
寒則傷榮,風則傷衛。
百病之長,以風為最,七十二候,傷寒傳變,賊風偏枯,歪斜痿痹,寒邪相乘,經絡難明,初在三陽,次及三陰。
更有中寒,肢冷如冰,急施溫補,乃可回春。
君子持躬,戰戰兢兢,方其汗浴,切莫當風,四時俱謹,尤慎三冬,非徒衣濃,惟在藏精。
三曰:惜精神。
人之有生,惟精與神。
精神不敝,四體長春。
嗟彼昧者,不愛其身,多言損氣,喜事勞心,或因名利,朝夕熱中,神出於舍,舍則已空。
兩腎之中,名曰命門,陰陽相抱,互為其根,根本無虧,可以長生。
午、未兩月,金水俱傷,隔房獨宿,體質輕強。
亥、子、丑月,陽氣潛藏,君子固密,以養微陽,金石熱藥,切不可嘗。
積精全神,壽考彌四曰:戒嗔怒。
東方木位,其名曰肝。
肝氣未平,虛火發焉,諸風內動,火性上炎。
無恚無嗔,涵養心田,心田寧靜,天君泰然。
善動肝氣,多至嘔血,血積於中,漸次發咳。
凡人舉事,務期有得,偶爾失意,省躬自克。
戒爾嗔怒,變化氣質,和氣迎人,其儀不忒。
【治陰虛無上妙方】
天一生水,命曰真陰。
真陰虧,則不能制火,以致心火炎上而克肺金,於是發熱、咳嗽、吐痰諸症生焉。
蓋發熱者,陽爍陰也;
咳嗽者,火刑金也;
吐痰者,腎水虛泛而為痰,如鍋中之水,熱甚則騰沸也。
當此時勢,豈徒區區草木之功所能濟哉!
必須取華池之水,頻頻吞咽,以靜治於無形。
然後以湯丸佐之,庶幾水升火降,而成天地交泰之象耳。
主方在吞津液。
華池之水,人身之金液也,敷布五臟,洒陳六腑,然後注之於腎而為精。
腎中陰虧,則真水上泛而為痰,將並華池之水,一擁俱出。
痰愈多而肌愈瘦,病誠可畏。
今立一法,二六時中,常以舌抵上?,
令華池之水,充滿口中,乃正體舒氣,以意目力送至丹田,口復一口數十乃止。
此所謂以真水補真陰,同氣相求,必然之理也。
每見今之治虛者,專主六味地黃等藥,以為滋陰壯水之法,未為不善,而獨不於本原之水,取其點滴以自相灌溉,是舍真求假,不得為保生十全之計,此予所以諄諄而為是言也。
衛生君子,尚明聽之哉!
【人參果】
昔者純陽呂祖師,出賣人參果,一紋一枚,專治五勞七傷,諸虛百損。
並能御外邪,消飲食,輕身不老,卻病延年。
真神丹妙藥也。
市人聞之,環聚爭買者千余人。
祖師大喝曰:此果人人皆有,但汝等不肯服食耳。
眾方醒悟。
今之患虛者眾矣,或歸怨貧乏而無力服參,或歸怨醫家不早為用參,或歸怨醫家不應早用參,或歸怨用參之太多,或歸怨用參之太少,或歸怨用參而不用桂、附以為佐,或歸怨用參而不用?、朮以為援,或歸怨用參而不用二地、二冬以為制。
議論風生,全不反躬自省,以致屢效屢復,難收全功。
不佞身肩是任,寧敢造次,博稽古訓,百法追尋,每見歷代良醫,治法不過若此。
於是睜開目力,取來參果一車,普送虛人服食。
凡病危而復安者,不論有參無參,皆其肯服參果者也。
凡病愈而復發者,不論有參無參,皆其不服參果者也。
世人請自思維,定知此中消息。
惟愿患者各懷其寶必然服藥有功,住世永年,無負我祖師垂救之至意,是懇是禱。
以上數篇,發明醫中之誤,細詳調攝之方,蓋弭患於未萌,治未病之意也。
後此皆言治
【醫有徹始徹終之理】
或問曰:醫道至繁,何以得其要領,而執簡以馭繁也?
余曰:病不在人身之外,而在人身之中。
子試靜坐內觀,從頭面推想,自胸至足,從足跟推想,自背至頭;
從皮肉推想,內至筋骨臟腑,則全書之目錄,在其中矣。
凡病之來,不過內傷、外感,與不內外傷,三者而己。
內傷者,氣病、血病、傷食,以及喜、怒、憂、思、悲、恐、驚是也。
外感者,風、寒、暑、濕、燥、火是也。
不內外傷者,跌打損傷、五絕之類是也。
病有三因,不外此矣。
至於變症百端,不過寒、熱、虛、實、表、裡、陰、陽八字盡之,則變而不變矣。
論治法,不過七方與十劑。
七方者,大、小、緩、急、奇、偶、復,十劑者,宣、通、補、瀉、輕、重、滑、澀、燥、濕也。
精乎此,則投治得宜矣。
又外感之邪,自外而入,宜瀉不宜補。
內傷之邪,自內而出,宜補不宜瀉。
然而瀉之中有補,補之中有瀉,此皆治法之權衡也。
又有似症,如火似水,水似火,金似木,木似金,虛似實,實似虛,不可以不辨。
明乎此,則病無遁情矣。
學人讀書之余,閉目凝神,時刻將此數語,細加領會,自應一旦豁然,融會貫通徹始徹終,了無疑義,以之司命奚愧焉。
【內傷外感致病十九字】
人身之病,不離乎內傷、外感,而內傷、外感中,只一十九字盡之矣。
如風、寒、暑、濕、燥、火,外感也。
喜、怒、憂、思、悲、恐、驚,與夫陽虛、陰虛、傷食,內傷也。
總計之,共一十九字,而千變萬化之病,於以出焉。
然病即變化,而總不離乎一十九字,一十九字總之,一內傷、外感而已。
所謂知其要者,一言而終,不知其要,流散無窮。
此道中必須提綱挈領,然後拯救有方也。
【火字解】
從來火字,《內經》有壯火、少火之名,後人則曰:天火、人火、君火、相火、龍火、雷火,種種不一,而朱丹溪復以虛實二字括之,可謂善言火矣。
乃人人宗其說,而於治火,卒無定見,何也?
是殆辨之猶未確歟!
予因易數字以解之,夫實火者,六淫之邪,飲食之傷,自外而入,勢猶賊也。
虛火者,七情色欲,勞役耗神,自內而發,勢猶子也。
賊至則驅之,如消散、清涼、攻伐等藥,皆可按法取用,蓋刀槍劍戟,原為驅賊設也。
子逆則安之,如補氣、滋水、理脾等藥,皆可按法施治,蓋飲食、器用,原為養子設也。
夫子者,奉身之本也若以驅賊者驅其子,則無以為養身生命之本矣。
人固不可認賊作子,更不可認子作賊。病機一十九條,言火者十之八,言寒者十之二。
若不明辨精切,恐後學卒至模糊,余故反復詳外火:風、寒、暑、濕、燥、火,及傷熱飲食,賊火也。
賊可驅而不可留。
內火:七情色欲,勞役耗神,子火也。
子可養而不可害。
驅賊火有四法:一曰發:風寒擁閉,火邪內郁,宜升發之,如升陽散火湯之類是也;
二曰清:內熱極盛,宜用寒涼,如黃連解毒湯之類是也;
三曰攻:火氣鬱結,大便不通,法當攻下,此釜底抽薪之法,如承氣湯之類是也;
四曰制:熱氣拂鬱,清之不去,攻之不可,此本來真水有虧,不能制火,所謂寒之不寒是無水也,當滋其腎,如地黃湯之類可用也。
養子火有四法:
一曰達:肝經氣結,五郁相因,當順其性而升之。
所謂木鬱則達之,如逍遙散之類是也此以一方治木鬱而諸郁皆解也;
二曰滋:虛火上炎,必滋其水。
所謂壯水之主,以鎮陽光,如六味湯之類是也;
三曰溫:勞役神疲,元氣受傷,陰火乘其土位。
經曰:勞者溫之。
又曰:甘溫能除大熱如補中益氣之類是也;
四曰引:腎氣虛寒,逼其無根失守之火,浮游於上,當以辛熱雜於壯水藥中,導之下行所謂導龍入海,引火歸元。
如八味湯之類是也。
以上治火法中,賊則宜攻,子則宜養,固已。
然邪盛正虛之時,而用攻補兼行之法,或滋水制火之法,往往取效。
是知養子之法,可借為驅賊之方,斷無以驅賊之法,而為養子之理。
蓋養正則邪自除,理之所有,伐正而能保身,理之所無也。
世人妄用溫補以養賊者固多,而恣行攻伐以驅子者,更復不少。
此皆不得火字真詮,而貽禍斯民也。
可不慎歟!
【脈法金針】
脈有要訣,胃、神、根三字而已。
人與天地相參,脈必應乎四時。
而四時之中,均以胃氣為本。
如春弦、夏洪、秋毛、冬石,而其中必兼有和緩悠揚之意,乃為胃氣,謂之平人。
若弦多胃少,曰肝病;
洪多胃少,曰心病;
毛多胃少,曰肺病;
石多胃少,曰腎病。
如但見弦、洪、毛、石,而胃氣全無者,則危矣。
夫天有四時,而弦、洪、毛、石四脈應之,四時之中,土旺各十八日,而緩脈應之。
共成五脈,五臟分主之。
如肝應春,其脈弦;
心應夏,其脈洪;
肺應秋,其脈毛;
冬應腎,其脈石;
脾土應長夏,其脈緩也。
然而心、肝、脾、肺、腎雖各主一脈,而和緩之象必寓乎其中乃為平脈,否則即為病脈。
若但見弦、洪、毛、石而胃氣全無者,即為真象脈見矣。
凡診脈之要,有胃氣曰生,胃氣少曰病,胃氣盡曰不治乃一定之診法,自古良工,莫能易也。
夫胃氣全虧,則大可危。
胃氣稍乖,猶為可治,即當於中候求其神氣。
中候者,浮、中、沉之中也。
如六數、七極,熱也,中候有力,則有神矣。
三遲、二敗,寒也,中候有力,則有神矣。
脈中有神則清之而熱即退,溫之而寒即除。
若寒熱偏勝,中候不復有神,清溫之劑將雖然,神氣不足,猶當察其根氣。
根氣者,沉候應指是也。
三部九候,以沉分為根,而兩尺又為根中之根也。
《脈訣》云:寸關雖無,尺猶未絕,如此之流,何憂殞滅。
歷試之,洵非虛語。
夫人之有脈,如樹之有根,枝葉雖枯,根蒂未壞,則生意不息。
是以診脈之法,必求其根以為斷,而總其要領,實不出胃、神、根,三者而已。
如或胃、神、根三者,稍有差忒,則病脈斯見。
其偏於陽,則浮、芤、滑、實、洪、數、長、大、緊、革、牢、動、疾、促以應之;
其偏於陰,則沉、遲、虛、細、微、澀、短、小、弦、濡、伏、弱、結、代、散以應之。
惟有緩脈,一息四至,號曰平和,不得斷為病脈耳。
其他二十九字,皆為病脈。
必細察其形象,而知其所主病。
其曰浮,不沉也,主病在表沉,不浮也,主病在裡。
遲,一息三至也,為寒。
數,一息五至也,為熱。
滑,往來流利也,為痰、為飲。
澀,往來滯澀也,為血少氣凝。
虛,不實也,為勞倦。
實,不虛也,為邪實。
洪,大而有力也,為積熱。
大,虛而無力也,為體弱。
微,細而隱也,小,細而顯也,為氣少。
弦,端直之象也,為水飲。
長,過乎本位也,為氣旺。
短,不及本位也,為氣少。
緊,如引繩轉索也,為寒、為痛。
弱,微細之甚也,為氣血兩虧。
濡,沉而細也,為真火不足。
動,如豆粒動搖之象也,為氣血不續。
伏,脈不出也,為寒氣凝結,又或因痛極而致。
促,數時一止也,為熱盛。
結,緩時一止也,為寒盛。
芤,邊有中無也,為失血。
代,動而中止,有至數也,亦為氣血不續,又為跌打悶亂,以及有娠數月之兆。
革,浮而堅急也,為精血少。
牢,沉而堅硬也,為胃氣不足。
疾,數之甚也,為極熱。
散,渙而不聚也,為衛氣散漫。
惟有緩者,和之至也,為無病。
其所主病,大略如此。
如或數脈相參而互見,則合而斷之,以知其病。
至於脈有真假,有隱伏,有反關,有怪脈,均宜一一推求,不可混淆。
何謂真假?
如熱證脈澀細,寒證反鼓指之類。
何謂隱伏?
如中寒腹痛,脈不出。
又外感風寒,將有正汗,亦脈不出。
書云:一手無脈,曰單伏;
兩手無脈,曰雙伏。
何謂反關?
正取無脈,反在關骨之上,或見於左,或見於右,診法不可造次。
何謂怪脈?
兩手之脈,如出兩人,或乍大乍小,遲數不等,此為祟症。
又有老少之脈不同,地土方宜不同,人之長短肥瘦不同,診法隨時而斟酌。
然而脈證相應者,常也。
脈證不相應者,變也。
知其常而通其變,診家之要,庶不相遠矣。
然總其要領總不出胃、神、根三字。
三字無虧,則為平人。
若一字乖違,則病見矣。
若一字全失,則危殆矣。
必須胃、神、根三者俱得,乃為指下禎祥之兆。
此乃診家之大法,偶為筆之於書,以備參考。
【寒熱虛實表裡陰陽辨】
病有總要,寒、熱、虛、實、表、裡、陰、陽,八字而已。
病情既不外此,則辨證之法亦不出此。
一病之寒熱,全在口渴與不渴,渴而消水與不消水,飲食喜熱與喜冷,煩躁與厥逆,溺之長短、赤白,便之溏結,脈之遲數以分之。
假如口渴而能消水,喜冷凍飲料食,煩躁溺短赤,便結,脈數,此熱也。
假如口不渴,或假渴而不能消水,喜飲熱湯,手足厥冷,溺清長,便溏,脈遲,此寒也。
一病之虛實,全在有汗與無汗,胸腹脹痛與否,脹之減與不減,痛之拒按與喜按,病之新久,稟之濃薄,脈之虛實以分之。
假如病中無汗,腹脹不減,痛而拒按,病新得,人稟濃脈實有力,此實也。
假如病中多汗,腹脹時減,復如故,痛而喜按,按之則痛止,病久,稟弱,脈虛無力,此虛也。
一病之表裡,全在發熱與潮熱,惡寒與惡熱,頭痛與腹痛,鼻塞與口燥,舌苔之有無,脈之浮沉以分之。
假如發熱惡寒,頭痛鼻塞,舌上無胎,脈息浮,此表也。
假如潮熱惡熱,腹痛口燥,舌苔黃黑,脈息沉,此裡也。
至於病之陰陽,統上六字而言,所包者廣。
熱者為陽,實者為陽,在表者為陽;
寒者為陰,虛者為陰,在裡者為陰。
寒邪客表,陽中之陰;
熱邪入裡,陰中之陽。
寒邪入裡,陰中之陰;
熱邪達表,陽中之陽。
而真陰、真陽之別,則又不同。
假如脈數無力,虛火時炎,口燥唇焦,內熱便結,氣逆上衝,此真陰不足也;
假如脈大無力,四肢倦怠,唇淡口和,肌冷便溏,飲食不化,此真陽不足也。
寒、熱、虛、實、表、裡、陰、陽之別,總不外此。
然病中有熱證而喜熱飲者,同氣相求也。
有寒證而喜冷凍飲料,卻不能飲者,假渴之象也。
有熱證而大便溏瀉者,挾熱下利也。
有寒證而大便反硬者,名曰陰結也。
有熱證而手足厥冷者,所謂熱深厥亦深、熱微厥亦微是也有寒證而反煩躁,欲坐臥泥水之中者,名曰陰躁也。
有有汗而為實證者,熱邪傳裡也。
有無汗而為虛證者,津液不足也。
有惡寒而為裡證者,直中於寒也。
有惡熱、口渴而為表證者溫熱之病自裡達表也。
此乃陰陽變化之理,為治病之權衡,尤辨之不可不早也。
【醫門八法】
論病之原,以內傷、外感,四字括之。
論病之情,則以寒、熱、虛、實、表、裡、陰、陽,八字統之。
而論治病之方,則又以汗、和、下、消、吐、清、溫、補,八法盡之。
蓋一法之中,八法備焉。
八法之中,百法備焉。
病變雖多,而法歸於一。
此予數十年來,心領神會,歷試而不謬者,盡見於八篇中矣。
學人誠熟讀而精思之,於以救濟蒼生,亦未必無小補
【論汗法】
汗者,散也。
經云:邪在皮毛者,汗而發之是也。
又云:體若燔炭,汗出而散是也。
然有當汗不汗誤人者,有不當汗而汗誤人者。
有當汗不可汗,而妄汗之誤人者。
有當汗不可汗,而又不可以不汗,汗之不得其道以誤人者。
有當汗而汗之不中其經,不辨其藥,知發而不知斂以誤人者。
是不可以不審也。
何則?
風寒初客於人也,頭痛發熱而惡寒,鼻塞聲重而體痛,此皮毛受病,法當汗之,若失時不汗,或汗不如法,以致腠理閉塞,榮衛不通,病邪深入,流傳經絡者有之,此當汗亦有頭痛發熱與傷寒同,而其人倦怠無力,鼻不塞,聲不重,脈來虛弱,此內傷元氣不足之證;
又有勞心好色,真陰虧損,內熱、晡熱,脈細數而無力者;
又有傷食病,胸膈滿悶吞酸噯腐,日晡潮熱,氣口脈緊者;
又有寒痰厥逆,濕淫香港腳,內癰、外癰,瘀血凝積,以及風溫、濕溫,中暑自汗諸症,皆有寒熱,與外感風寒似同而實異,若誤汗之,變症百出矣。
所謂不當汗而汗者此也。
若夫症在外感應汗之例,而其人臍之左右上下,或有動氣,則不可以汗。
經云:動氣在右,不可發汗,汗則衄而渴、心煩、飲水即吐。
動氣在左,不可發汗,汗則頭眩、汗不止、筋惕肉?。
動氣在上,不可發汗,汗則氣上衝,正在心中。
動氣在下,不可發汗,汗則無汗,心大煩、骨節疼、目運、食入則吐、舌不得前。
又脈沉咽燥,病已入裡,汗之則津液越出,大便難而譫語。
又少陰證,但厥無汗,而強發之,則動血,未知從何道出,或從耳目或從口鼻出者,此為下厥上竭,為難治。
又少陰中寒,不可發汗,汗則厥逆蜷臥,不能自溫也。
又寸脈弱者,不可發汗,汗則亡陽。
尺脈弱者,不可發汗,汗則亡陰也。
又諸亡血家不可汗,汗則直視、額上陷。
淋家不可汗,汗則便血。
瘡家不可汗,汗則痙。
又傷寒病在少陽,不可汗,汗則譫妄。
又壞病、虛人,及女人經水適來者,皆不可汗,若妄汗之,變症百出矣。
所謂當汗不可汗,而妄汗誤人者此也。
夫病不可汗,而又不可以不汗,則將聽之乎?
是有道焉,傷寒賦云:動氣理中去白朮,是即於理中湯去朮而加汗藥,保元氣而除病氣也。
又熱邪入裡而表未解者,仲景有麻黃石膏之例,有葛根黃連黃芩之例,是清涼解表法也。
又太陽證、脈沉細,少陰證、反發熱者,有麻黃附子細辛之例,是溫中解表法也。
又少陽中風,用柴胡東加桂枝,是和解中兼表法也。
又陽虛者,東垣用補中東加表藥。
陰虛者,丹溪用芎歸東加表藥,其法精且密矣。
總而言之凡一切陽虛者,皆宜補中發汗。
一切陰虛者,皆宜養陰發汗。
挾熱者,皆宜清涼發汗。
挾寒者,皆宜溫經發汗。
傷食者,則宜消導發汗。
感重而體實者,汗之宜重,麻黃湯。
感輕而體虛者,汗之宜輕,香蘇散。
又東南之地,不比西北,隆冬開花,少霜雪,人稟常弱,腠理空疏,凡用汗藥,只須對症,不必過重。
予嘗治傷寒初起,專用香蘇散加荊、防、川芎、秦艽、蔓荊等藥,一劑愈,甚則兩服,無有不安。
而麻黃峻劑,數十年來,不上兩余。
可見地土不同,用藥迥別。
其有陰虛、陽虛、挾寒、挾熱、兼食而為病者,即按前法治之,但師古人用藥之意,而未嘗盡泥其方,隨時隨證酌量處治,往往有驗。
此皆已試之成法,而與斯世共白之。
所以拯災救患者,莫切乎此。
此汗之之道也。
且三陽之病,淺深不同,治有次第。
假如症在太陽,而發散陽明,已隔一層。
病在太陽陽明,而和解少陽,則引賊入門矣。
假如病在二經,而專治一經,已遺一經。
病在三經,而偏治一經,即遺二經矣。
假如病在一經,而兼治二經,或兼治三經,則邪過經矣。
況太陽無汗,麻黃為最。
太陽有汗,桂枝可先。
葛根專主陽明,柴胡專主少陽。
皆的當不易之藥。
至於九味羌活,乃兩感熱證三陽三陰並治之法,初非為太陽一經設也。
又柴葛解肌湯,乃治春溫夏熱之證,自裡達表,其症不惡寒而口渴。
若新感風寒,惡寒而口不渴者,非所宜也。
又傷風自汗,用桂枝湯,傷暑自汗,則不可用,若誤用之,熱邪愈盛而病必增劇。
若於暑症而妄行發散,復傷津液,名曰重?,多致不救。
古人設為白朮、防風例以治風,設益元散、香薷飲以治暑,俾不犯三陽禁忌者,良有以也。
又人知發汗退熱之法,而不知斂汗退熱之法。
汗不出則散之,汗出多則斂之。
斂也者非五味、酸棗之謂,其謂致病有因,出汗有由,治得其宜,汗自斂耳。
譬如風傷衛汗自出者,以桂枝湯和榮衛,祛風邪而汗自止。
若熱邪傳裡,令人汗出者,乃熱氣熏蒸,如釜中吹煮,水氣旁流,非虛也,急用白虎湯清之。
若邪已結聚,不大便者,則用承氣湯下之,熱氣退而汗自收矣。
此與傷暑自汗略同。
但暑傷氣,為虛邪,只有清補並行之一法。
寒傷形,為實邪,則清熱之外,更有攻下止汗之法也。
復有發散太過,遂至汗多亡陽,身?動欲擗地者,宜用真武湯。
此救逆之良藥,與中寒冷汗自出者,同類並稱。
又與熱證汗出者,大相徑庭矣。
其他少陽證,頭微汗,或盜汗者,小柴胡湯。
水氣症,頭汗出者,小半夏加茯苓湯至於虛人自汗、盜汗等症,則歸脾、補中、八珍、十全,按法而用,委曲尋繹,各盡其妙而後即安,所謂汗之必中其經,必得其藥,知發而知斂者此也。
嗟嗟!百病起於風寒,風寒必先客表,汗得其法,何病不除!
汗法一差,夭枉隨之矣。
吁!
汗豈易言哉!
【論和法】
傷寒在表者,可汗;
在裡者,可下;
其在半表半裡者,惟有和之一法焉。
仲景用小柴胡東加減是已。
然有當和不和誤人者,有不當和而和以誤人者。
有當和而和,而不知寒熱之多寡,稟質之虛實,臟腑之燥濕,邪氣之兼並以誤人者,是不可不辨也。
夫病當耳聾脅痛,寒熱往來之際,應用柴胡湯和解之,而或以麻黃、桂枝發表,誤矣。
或以大黃、芒硝攻裡,則尤誤矣。
又或因其胸滿脅痛而吐之,則亦誤矣。
蓋病在少陽,有三禁焉,汗、吐、下是也。
且非惟汗、吐、下有所當禁,即舍此三法而妄用他藥,均為無益而反有害。
古人有言,少陽膽為清淨之府,無出入之路,只有和解一法,柴胡一方,最為切當何其所見明確,而立法精微,亦至此乎?
此所謂當和而和者也。
然亦有不當和而和者,如病邪在表,未入少陽,誤用柴胡,謂之引賊入門。
輕則為瘧,重則傳入心胞,漸變神昏不語之候。
亦有邪已入裡,燥渴譫語諸症叢集,而醫者僅以柴胡湯治之,則病不解。
至於內傷勞倦,內傷飲食,氣虛血虛,癰腫瘀血諸證,皆令寒熱往來,似瘧非瘧,均非柴胡湯所能去者,若不辨明證候,切實用藥,而借此平穩之法,巧為藏拙,誤人非淺。
所謂不當和而和者此也。
然亦有當和而和,而不知寒熱之多寡者何也?
夫傷寒之邪,在表為寒,在裡為熱,在半表半裡,則為寒熱交界之所。
然有偏於表者則寒多,偏於裡者則熱多,而用藥須與之相稱,庶陰陽和平而邪氣頓解。
否則寒多而益其寒,熱多而助其熱,藥既不平,病益增劇。
此非不和也,和之而不得寒熱多寡之宜者也。
然又有當和而和,而不知稟質之虛實者何也?
夫客邪在表,譬如賊甫入門,豈敢遽登吾堂而入吾室,必窺其堂奧空虛,乃乘隙而進。
是以小柴胡用人參者,所以補正氣,使正氣旺則邪無所容,自然得汗而解。
蓋由是門入,復由是門出也。
亦有表邪失汗,腠理致密,賊無出路,由此而傳入少陽,熱氣漸盛,此不關本氣之虛,故有不用人參而和解自愈者,是知病有虛實,法在變通,不可誤也。
然又有當和而和,而不知臟腑之燥濕者何也?
如病在少陽,而口不渴,大便如常,是津液未傷,清潤之藥不宜太過,而半夏、生薑皆可用也。
若口大渴,大便漸結,是邪氣將入於陰,津液漸少,則辛燥之藥可除,而花粉、栝蔞有必用矣。
所謂臟腑有燥濕之不同者此也。
然又有當和而和,而不知邪之兼並者何也?
假如邪在少陽,而太陽陽明證未罷,是少陽兼表邪也,小柴胡中須加表藥,仲景有柴胡加桂枝之例矣。
又如邪在少陽,而兼裡熱,則便閉、譫語、燥渴之症生,小柴胡中須兼裡藥,仲景有柴胡加芒硝之例矣。
又三陽合病,合目則汗,面垢、譫語,遺尿者,用白虎湯和解之。
蓋三陽同病必連胃腑,故以辛涼之藥,內清本腑、外徹肌膚,令三經之邪一同解散,是又專以清劑為和矣。
所謂邪有兼並者此也。
由是推之,有清而和者,有溫而和者,有消而和者,有補而和者,有燥而和者,有潤而和者,有兼表而和者,有兼攻而和者。
和之義則一,而和之法變化無窮焉。
知斯意者,則溫熱之治,瘟疫之方,時行?瘧,皆從此推展之,不難應手而愈矣。
世人漫曰和解,而不能盡其和之法,將有增氣助邪,而益其爭,堅其病者,和云乎哉!
【論下法】
下者,攻也,攻其邪也。
病在表,則汗之;
在半表半裡,則和之;
病在裡,則下之而已然有當下不下誤人者,有不當下而下誤人者。
有當下不可下,而妄下之誤人者,有當下不可下,而又不可以不下,下之不得其法以誤人者。
有當下而下之不知淺深,不分便溺與蓄血不論湯丸以誤人者。
又雜症中,不別寒熱、積滯、痰、水、蟲、血、癰、膿以誤人者,是不何謂當下不下?
仲景云:少陰病,得之二三日,口燥咽乾者,急下之。
少陰病,六七日腹滿不大便者,急下之。
下利,脈滑數,不欲食,按之心下硬者,有宿食也,急下之。
陽明病,譫語,不能食,胃中有燥屎也,可下之。
陽明病,發熱汗多者,急下之。
少陰病,下利清水,色純青,心下必痛,口乾燥者,急下之。
傷寒六七日,目中不了了,睛不和,無表證,大便難者,急下之。
此皆在當下之例,若失時不下,則津液枯竭,身如槁木,勢難挽回然又有不當下而下者何也?
如傷寒表證未罷,病在陽也,下之則成結胸。
病邪雖已入裡而散漫於三陰經絡之間,尚未結實,若遽下之,亦成痞氣。
況有陰結之症,大便反硬,得溫則行,如開冰解凍之象;
又雜症中,有高年血燥不行者,有新產血枯不行者,有病後亡津液者,有亡血者,有日久不更衣,腹無所苦,別無他症者,若誤下之,變症蜂起矣。
所謂不當下而下者此也。
然又有當下不可下者何也?
病有熱邪傳裡,已成可下之證,而其人臍之上、下、左、右或有動氣,則不可以下。
經云:動氣在右,不可下,下之則津液內竭,咽燥鼻干,頭眩心悸也。
動氣在左,不可下,下之則腹內拘急,食不下,動氣更劇,雖有身熱,臥則欲蜷動氣在上,不可下,下之則掌握煩熱,身浮汗泄,欲得水自灌。
動氣在下,不可下,下之則腹滿頭眩,食則清穀,心下痞也。
又咽中閉塞者不可下,下之則下輕上重,水漿不入,蜷臥,身疼,下利日數十行。
又脈微弱者不可下。脈浮大,按之無力者,不可下。
脈遲者不可下。
喘而胸滿者不可下。
欲吐、欲嘔者不可下。
病患陽氣素微者不可下,下之則呃。
病患平素胃弱,不能食者,不可下。
病中能食,胃無燥屎也,不可下。
小便清者不可下。
病人腹滿時減,復如故者,不可下。
若誤下之,變症百出矣。
所謂當下不可下,而妄下誤人者然有當下不可下,而又不得不下者,何也?
夫以羸弱之人,虛細之脈,一旦而熱邪乘之是為正虛邪盛,最難措手。
古人有清法焉,有潤法焉,有導法焉,有少少微和之法焉,有先補後攻,先攻後補之法焉,有攻補並行之法焉,不可不講也。
如三黃解毒,清之也。
麻仁梨汁,潤之也。
蜜煎、豬膽汁、土瓜根導之也。
涼膈散、大柴胡,少少和之也。
更有脈虛體弱不能勝任者,則先補之而後攻之,或暫攻之而隨補之,或以人參湯,送下三黃枳朮丸。
又或以人參、栝蔞、枳實,攻補並行而不相悖。
蓋峻劑一投,即以參、朮、歸、芍維持調護於其中,俾邪氣潛消而正氣安固,不愧為王者之師矣。
又有雜症中,大便不通,其用藥之法可相參者。
如老人、久病患、新產婦人,每多大便閉結之症,丹溪用四物湯,東垣用通幽湯,予嘗合而酌之,而加以蓯蓉、枸杞、柏子仁、芝麻、松子仁、人乳、梨汁、蜂蜜之類,隨手取效。
又嘗於四物加升麻,及前滋潤藥,治老人血枯,數至圊而不能便者,往往有驗,此皆委曲疏通之法。
若果人虛,雖傳經熱邪,不妨借用,寧得猛然一往,敗壞真元,至成洞瀉,雖曰天命,豈非人事哉!
所謂下之貴得其法者此也。
然又有當下而下,而不知淺深,不分便溺與蓄血,不論湯丸以誤人者何也?
如仲景大承氣湯,必痞、滿、燥、實兼全者,乃可用之。
若僅痞滿而未燥實者,仲景只用瀉心湯。
痞滿兼燥而未實者,仲景只用小承氣湯。
除去芒硝,恐傷下焦陰血也。
燥實在下而痞滿輕者,仲景只用調胃承氣湯。
除去枳、朴,恐傷上焦陽氣也。
又有太陽傷風證,誤下而傳太陰,以致腹痛者,則用桂枝東加芍藥;
大實痛者,桂枝東加大黃,是解表之中兼攻裡也。
又有邪從少陽來,寒熱未除,則用大柴胡湯,是和解之中兼攻裡也。
又結胸證,項背強,從胸至腹硬滿而痛,手不可近者,仲景用大陷胸湯、丸。
若不按不痛者,只用小陷胸湯。
若寒食結胸,用三白散熱藥攻之。
又水結胸,頭出汗者,用小半夏加茯苓湯。
水停脅下,痛不可忍者,則用十棗湯。
凡結胸陰陽二症,服藥罔效,《活人》俱用枳實理中丸,應手而愈。
又《河間三書》云:鬱熱蓄甚,神昏厥逆,脈反滯澀,有微細欲絕之象,世俗未明造化之理,投以溫藥則不可救;
或者妄行攻下,致殘陰暴絕,勢大可危。
不下亦危,宜用涼膈散合解毒湯,養陰退陽,積熱借以宣散,則心胸和暢,而脈漸以生。
此皆用藥淺深之次第也。
又如太陽症未罷,口渴,小便短澀,大便如常,此為溺澀不通之證,治用五苓散。
又太陽傳本,熱結膀胱其人如狂,少腹硬滿而痛,小便自利者,此為蓄血下焦,宜抵當湯、丸。
若蓄血輕微,但少腹急結,未至硬滿者,則用桃核承氣湯。
或用生地四物湯,加酒洗大黃各半下之,尤為穩當。
蓋溺澀證,大便如常;
燥糞證小便不利;
蓄血證小便自利、大便色黑也。
此便溺、蓄血之所由分也。
血結膀胱,病勢最急,則用抵當湯,稍輕者,抵當丸。
結胸惡證悉具,則用大陷胸湯,稍輕者,大陷胸丸。
其他蕩滌腸胃,推陳致新之法,則皆用湯。
古人有言,凡用下藥攻邪氣,湯劑勝丸散。
誠以熱淫於內。
用湯液滌除之,為清淨耳。
此湯、丸之別也。
然又有雜症中,不別寒熱、積滯、痰、水、蟲、血、癰膿以誤人者何也?
東垣治傷食證腹痛、便閉、拒按者,因於冷食,用見?丸;
因於熱食,用三黃枳朮丸。
若冷熱互傷,則以二丸酌其所食之多寡而互用之,應手取效。
又實熱老痰,滾痰丸;
水腫實證,神佑丸;
蟲積,剪紅丸;
血積,花蕊丹、失笑丸;
腸癰,牡丹皮散,隨症立方,各有攸宜,此雜近世庸家,不講於法,每視下藥為畏途,病者亦視下藥為砒鴆,致令熱症垂危,袖手旁觀,委之天數,大可悲耳。
昔張子和《儒門事親》三法,即以下法為補,謂下去其邪而正氣自復,穀、肉、果、菜,無往而非補養之物。
雖其說未合時宜,而於治病攻邪之法正未可缺吾愿學人仰而思之,平心而察之,得其要領,以施救濟之方,將以躋斯民於壽域不難矣。
【論消法】
消者,去其壅也。
臟腑、筋絡、肌肉之間,本無此物而忽有之,必為消散,乃得其平。
經云:堅者削之是已。
然有當消不消誤人者,有不當消而消誤人者,有當消而消之不得其法以誤人者,有消之而不明部分以誤人者,有消之而不辨夫積聚之原,有氣、血、積食、停痰、蓄水、癰膿、蟲蠱、勞瘵,與夫 癖、 瘕、七疝、胞痹、腸覃、石瘕,以及前後二陰諸疾以誤人者,是不可不審也。
凡人起居有常,飲食有節,和平恬淡,氣血周流,穀神充暢,病安從來,惟夫一有不慎則六淫外侵,七情內動,飲食停滯,邪日留止,則諸症生焉。
法當及時消導,俾其速散,氣行則愈耳。
倘遷延日久,積氣盤踞堅牢,日漸強大,有欲拔不能之勢,雖有智者,亦難為力,此當消不消之過也。
然亦有不當消而消者何也?
假如氣虛中滿,名之曰鼓,腹皮膨急,中空無物,取其形如鼓之狀,而因以名之。
此為敗症,必須填實,庶乎可消,與蠱症之為蟲為血,內實而有物者大相徑庭。
又如脾虛水腫,土衰不能制水也,非補土不可;
真陽大虧,火衰不能生土者,非溫暖命門不可。
又有脾虛食不消者,氣虛不能運化而生痰者,腎虛水泛為痰者,血枯而經水斷絕者,皆非消導所可行,而或妄用之,誤人多矣。
所謂不當消而消者此也。
然又有當消而消之不得其法者何也?
夫積聚、?瘕之症,有初、中、末之三法焉。
當其邪氣初客,所積未堅,則先消之而後和之。
及其所積日久,氣鬱漸深,濕熱相生,塊因漸大,法從中治,當祛濕熱之邪,削之、?之以底於平。
但邪氣久客,正氣必虛,須以補瀉迭相為用,如薛立齋用歸脾湯,送下蘆薈丸。
予亦嘗用五味異功散,佐以和中丸,皆攻補並行中治之道也。
若夫塊消及半,便從末治,不使攻擊,但補其氣、調其血、導達其經脈,俾榮衛流通而塊自消矣。
凡攻病之藥,皆損氣血,不可過也,此消之之法也。
然又有消之而不明部分者何也?
心、肝、脾、肺、腎,分布五方,胃、大腸、小腸、膀胱、三焦、膽與膻中,皆附麗有常所,而皮毛、肌肉、筋骨,各有淺深,凡用湯、丸、膏、散,必須按其部分,而君、臣、佐、使,駕馭有方,使不得移,則病處當之,不至誅伐無過矣。
此醫門第一義也,而於消法為尤要。
不明乎此,而妄行克削,則病未消而元氣已消,其害可勝言哉!
況乎積聚之原,有氣、血、食積,停痰、蓄水、癰膿、蟲蠱、勞瘵,與夫 癖、瘕、七疝、胞痹、腸覃、石瘕,以及前後二陰諸疾,各各不同,若不明辨,為害非輕。
予因約略而指數之。
夫積者,成於五臟,推之不移者也。
聚者,成於六腑,推之則移者也。
其忽聚忽散者,氣也。
痛有定處而不散者,血也。
得食則痛,噯腐吞酸者,食積也。
腹有塊,按之而?者,痰也。
先足腫,後及腹者,水也。
先腹滿,後及四肢者,脹也。
痛引兩脅,咳而吐涎者,停飲也。
咳而胸痛,吐膿腥臭者,肺癰也。
當胃而痛,嘔而吐膿者,胃脘癰也。
當臍而痛,小便如淋,轉側作水聲者,腸癰也。
憎寒壯熱,飲食如常,身有痛,偏著一處者,外癰也。
病人嗜食甘甜、或異物,飢時則痛,唇之上下有白斑點者,蟲也。
蟲有九,濕熱所生,而為蛇、為鱉,則血之所成也。
胡以知為蛇鱉?
腹中如有物,動而痛不可忍,吃血故也。
又嶺南之地,以蠱害人,施於飲食,他方之蠱,多因近池飲冷,陰受蛇、?之毒也。
病患咳嗽痰紅,抑抑不樂,畏見人,喉癢而咳劇者,勞瘵生蟲也。
?如弓弦,筋病也。
癖則隱癖,附骨之病也。
?則有塊可征,積之類也。
瘕者或有或無,痞氣之類也。
少腹如湯沃,小便澀者,胞痹也。
痛引睪丸,疝也。
女人經水自行,而腹塊漸大,如懷子者,腸覃也。
經水不行,而腹塊漸大,並非妊者,石瘕也。
有妊、無妊,可於脈之滑、澀辨之也。
至於濕熱下墜,則為陰菌、陰蝕、陰挺下脫、陰莖腫爛之類,而虛火內爍庚金,則為痔漏、為懸癰、為臟毒,種種見症,不一而足,務在明辨證候,按法而消之也。
醫者以一消字,視為泛常,而不知其變化曲折,較他法為尤難,則奈何不詳稽博考,以盡濟時之仁術也耶?
【論吐法】
吐者,治上焦也。
胸次之間,咽喉之地,或有痰、食、癰膿,法當吐之。
經曰:其高者因而越之是已。
然有當吐不吐誤人者,有不當吐而吐以誤人者,有當吐不可吐而妄吐之以誤人者,亦有當吐不可吐而又不可以不吐,吐之不得其法以誤人者,是不可不辨也。
即如纏喉、鎖喉諸症,皆風痰鬱火壅塞其間,不急吐之,則脹閉難忍矣。
又或食停胸膈消化弗及,無由轉輸,脹滿疼痛者,必須吐之,否則胸高滿悶,變症莫測矣。
又有停痰蓄飲阻塞清道,日久生變,或妨礙飲食,或頭眩心悸,或吞酸噯腐,手足麻痹,種種不齊,宜用吐法導祛其痰,諸症如失。
又有胃脘癰,嘔吐膿血者,經云:嘔家有膿,不須治嘔,膿盡自愈。
凡此皆當吐而吐者也。
然亦有不當吐而吐者何也?
如少陽中風,胸滿而煩,此邪氣而非有物,不可吐,吐則驚悸也。
又少陰病,始得之,手足厥冷,飲食入口則吐,此膈上有寒飲,不可吐也。
病在太陽不可吐,吐之則不能食,反生內煩。
雖曰吐中有散,然邪氣不除,已為小逆也。
此不當吐而吐者也。
然又有當吐不可吐者何也?
蓋凡病用吐,必察其病之虛實;
因人取吐,先察其人之性情不可誤也。
夫病在上焦可吐之症,而其人病勢危篤,或老弱氣衰者,或體質素虛,脈息微弱者,婦人新產者,自吐不止者,諸亡血者,有動氣者,四肢厥冷,冷汗自出者,皆不可吐吐之則為逆候,此因其虛而禁吐也。
若夫病久之人,宿積已深,一行吐法,心火自降,相火必強,設犯房勞,轉生虛症,反難救藥。
更須戒怒凝神,調息靜養,越三旬而出戶,方為合法。
若其人性氣剛暴,好怒喜淫,不守禁忌,將何恃以無恐?
此又因性情而禁吐也。
所謂當吐不可吐者此也。
然有不可吐,而又不得不吐者何也?
病患脈滑大,胸膈停痰,胃脘積食,非吐不除,食用瓜蒂散與橘紅淡鹽湯,痰以二陳湯,用指探喉中而出之。
體質極虛者,或以桔梗煎湯代之斯為穩當。
而予更有法焉,予嘗治寒痰閉塞,厥逆昏沉者,用半夏、橘紅各八錢,濃煎半杯,和薑汁成一杯,頻頻灌之,痰隨藥出,則拭之,隨灌隨吐,隨吐隨灌,少頃痰開藥下其人即蘇。
如此者甚眾。
又嘗治風邪中臟將脫之證,其人張口痰鳴,聲如曳鋸,溲便自遺者,更難任吐,而稀涎、皂角等藥,既不可用,亦不暇用,因以大劑參、附、薑、夏,濃煎灌之,藥隨痰出,則拭之,隨灌隨吐,隨吐隨灌,久之藥力下咽,胸膈流通,參、附大進,立至數兩,其人漸蘇,一月之間參藥數斤,遂至平復,如此者又眾。
又嘗治風痰熱閉之症,以牛黃丸,灌如前法。
頸疽內攻,藥不得入者,以蘇合香丸,灌如前法。
風熱不語者,以解語丹,灌如前法。
中暑不醒者,以消暑丸,灌如前法。
中惡不醒者,以前項橘、半、薑汁,灌如前法。
魘夢不醒者,以蓮須、蔥白煎酒,灌如前法。
自縊不醒者,以肉桂三錢煎水,灌如前法。
喉閉喉風,以杜牛膝搗汁,雄黃丸等,灌如前法,俱獲全安,如此者又眾。
更有牙關緊急,閉塞不通者,以搐鼻散,吹鼻取嚏,嚏出牙開,或痰或食,隨吐而出,其人遂蘇,如此者尤眾。
蓋因證用藥,隨藥取吐,不吐之吐,其意更深。
此皆古人之成法,而予稍為變通者也。
昔仲景治胸痛不能食,按之反有涎吐,下利日數十行,吐之利則止,是以吐痰止利也。
丹溪治妊婦轉脬,小便不通,用補中益氣湯,隨服而探吐之,往往有驗,是以吐法通小便也。
華佗以醋蒜吐蛇,河澗以狗油、雄黃同瓜蒂以吐蟲而通膈,丹溪又以韭汁去瘀血以治前症。
由此觀之,症在危疑之際,古人恆以涌劑,盡其神化莫測之用,況於顯然易見者乎!
則近世醫者,每將此法置之高閣,亦似汗下之外,並無吐法,以致病中常有自嘔、自吐而為順症者,見者驚,聞者駭,醫家亦不論虛實而亟亟止之,反成壞病,害人多矣。
吁,可不畏哉!
【論清法】
清者,清其熱也。
臟腑有熱,則清之。
經云:熱者寒之,是已。
然有當清不清誤人者,有不當清而清誤人者,有當清而清之不分內傷、外感以誤人者,有當清而清之不量其人、不量其證以誤人者,是不可不察也。
夫六淫之邪,除中寒、寒濕外,皆不免於病熱。
熱氣熏蒸,或見於口舌、唇齒之間,或見於口渴、便溺之際,灼知其熱而不清,則斑黃狂亂,厥逆吐衄,諸症叢生,不一而足。
此當清不清之誤也。
然又有不當清而清者何也?
有如勞力辛苦之人,中氣大虛,發熱倦怠,心煩溺赤,名曰虛火,蓋春生之令不行,無陽以護其榮衛,與外感熱證,相隔霄壤。
又有陰虛勞瘵之證,日晡潮熱,與夫產後血虛,發熱煩躁,證象白虎,誤服白虎者難救。
更有命門火衰,浮陽上泛有似於火者。
又有陰盛隔陽,假熱之證,其人面赤狂躁,欲坐臥泥水中,或數日不大便,或舌黑而潤,或脈反洪大,崢崢然鼓擊於指下,按之豁然而空者,或口渴欲得冷凍飲料而不能下或因下元虛冷,頻飲熱湯以自救,世俗不識,誤投涼藥,下咽即危矣。
此不當清而清之誤也。
然又有清之而不分內傷、外感者何也?
蓋風寒閉火,則散而清之,經云:火鬱發之是也暑熱傷氣,則補而清之,東垣清暑益氣湯是也。
濕熱之火,則或散、或滲、或下而清之,開鬼門、清淨府、除陳 是也。燥熱之火,則潤而清之,通大便也。
傷食積熱,則消而清之,食去火自平也。
惟夫傷寒傳入胃腑,熱勢如蒸,自汗口渴,飲冷而能消水者,借非白虎湯之類,鮮克有濟也。
更有陽盛拒陰之證,清藥不入,到口隨吐,則以薑汁些少為引,或薑製黃連反佐以取之,所謂寒因熱用是也。
此外感實火之清法也。
若夫七情氣結,喜、怒、憂、思、悲、恐、驚,互相感觸,火從內發,丹溪治以越鞠丸,開六郁也。
立齋主以逍遙散調肝氣也,意以一方治木鬱而諸郁皆解也。
然經云:怒則氣上,喜則氣緩,悲則氣消,恐則氣下,驚則氣亂,思則氣結。
逍遙一方,以之治氣上、氣結者,固為相宜,而於氣緩、氣消、氣亂、氣下之證,恐猶未合。
蓋氣虛者,必補其氣。
血虛者,必滋其血。
氣旺血充而七情之火悠焉以平。
至若真陰不足,而火上炎者,壯水之主以鎮陽光。
真陽不足,而火上炎者引火歸原以導龍入海。
此內傷虛火之治法也。
或者曰:病因於火,而以熱藥治之,何也?
不知外感之火,邪火也,人火也,有形之火,後天之火也,得水則滅,故可以水折。
內傷之火,虛火也,龍雷之火也,無形之火,先天之火也,得水則炎,故不可以水折,譬如龍得水而愈奮飛,雷因雨而益震動,動陰蒙沉晦之氣,光焰燭天,必俟云收日出而龍雷各歸其宅耳。
是以虛火可補而不可瀉也。其有專用參?,而不用八味者,因其穴宅無寒也。
其有專用六味而不用桂附者,因其穴宅無水也。
補則同,而引之者稍不同耳。
蓋外感之火,以涼為清。
內傷之火,以補為清也。
然又有清之而不量其人者何也?
夫以壯實之人,而患實熱之病。
清之稍重,尚為無礙。
若本體素虛,臟腑本寒,飲食素少,腸胃虛滑,或產後、病後、房室之後,即有熱證,亦宜少少用之,寧可不足,不使有餘;
或余熱未清,即以輕藥代之,庶幾病去人安,倘清劑過多則療熱未已而寒生矣。
此清之貴量其人也。
然又有清之不量其證者何也?
夫以大熱之證,而清劑太微,則病不除,微熱之證,而清劑太過,則寒證即至,但不及猶可再清,太過則將醫藥矣。
且凡病清之而不去者,猶有法焉壯水是也。
王太仆云:大熱而甚,寒之不寒,是無水也,當滋其腎。
腎水者,天真之水也取我天真之水以制外邪,何邪不服?
何熱不除?
而又何必沾沾於寒涼,以滋罪戾乎!
由是觀之,外感之火,尚當滋水以制之,而內傷者更可知矣。
大抵清火之藥,不可久恃,必歸本於滋陰。
滋陰之法,又不能開胃扶脾,以恢復元氣,則參、苓? ?朮,亦當酌量而用。
非曰清後必補,但元氣無虧者,可以不補;
元氣有虧,必須補之。
俟其飲食漸進,精神爽慧,然後止藥可也。
此清之貴量其證也。
總而言之,有外感之火,有內傷之火,外感為實,內傷為虛,來路不同,治法迥別,寧曰熱者寒之,遂足以畢醫家之能事也乎!
【論溫法】
溫者,溫其中也。
臟受寒侵,必須溫劑。
經云:寒者熱之,是已。
然有當溫不溫誤人者即有不當溫而溫以誤人者,有當溫而溫之不得其法以誤人者,有當溫而溫之不量其人、不量其證與其時以誤人者,是不可不審也。
天地殺厲之氣,莫甚於傷寒,其自表而入者,初時即行溫散,則病自除。
若不由表入,而直中陰經者,名曰中寒。
其症惡寒厥逆,口鼻氣冷,或冷汗自出,嘔吐瀉利,或腹中急痛厥逆無脈,下利清穀,種種寒證並見,法當溫之。
又或寒濕侵淫,四肢拘急,發為痛痹,亦宜溫散。
此當溫而溫者也。
然又有不當溫而溫者何也?
如傷寒邪熱傳裡,口燥、咽乾,便閉、譫語,以及斑、黃、狂亂、衄、吐、便血諸症,其不可溫,固無論矣。
若乃病熱已深,厥逆漸進,舌則干枯,反不知渴,又或挾熱下利,神昏氣弱,或脈來澀滯,反不應指,色似煙熏,形如槁木,近之無聲,望之似脫,甚至血液衰耗,筋脈拘攣,但唇、口、齒、舌,干燥而不可解者,此為真熱假寒之候,世俗未明亢害承制之理,誤投熱劑,下咽即敗矣。
更有鬱熱內蓄,身反惡寒;
濕熱脹滿,皮膚反冷;
中暑煩心,脈虛自汗;
燥氣焚金,痿軟無力者,皆不可溫。
又有陰虛脈細數,陽乘陰而吐血者,亦不可溫,溫之則為逆候,此所謂不當溫而溫者也。
然又有當溫而溫之不得其法者何也?
假如冬令傷寒,則溫而散之。
冬令傷風,則溫而解之。
寒痰壅閉,則溫而開之。
冷食所傷,則溫而消之。
至若中寒暴痛,大便反硬,溫藥不止者,則以熱劑下之。
時當暑月,而納涼飲冷,暴受寒侵者,亦當溫之。
體虛挾寒者,溫而補之。
寒客中焦,理中湯溫之。
寒客下焦,四逆湯溫之。
又有陰盛格陽於外,溫藥不效者,則以白通東加人尿、豬膽汁反佐以取之,經云:熱因寒用是已。
復有真虛挾寒,命門火衰者,必須補其真陽,太仆有言:大寒而盛,熱之不熱,是無火也,當補其心。
此心字,指命門而言,《內經》所謂七節之旁中有小心是也。
書曰:益心之陽,寒亦通行,滋腎之陰,熱之猶可是也。
然而醫家有溫熱之溫,有溫存之溫,參?、?歸、朮,和平之性,溫存之溫也春日煦煦是也。
附子、薑、桂,辛辣之性,溫熱之溫也,夏日烈烈是也。
和煦之日,人人可近,燥烈之日,非積雪凝寒,開冰解凍不可近也。
更有表裡皆寒之證,始用溫藥,裡寒頓除,表邪未散,復傳經絡,以致始為寒中,而其後轉變為熱中者,容或有之。
借非斟酌時宜對證投劑,是先以溫藥救之者,繼以溫藥賊之矣。
亦有三陰直中,初無表邪,而溫劑太過遂令寒退熱生,初終異轍,是不可以不謹。
所謂溫之貴得其法者此也。
然又有溫之不量其人者何也?
夫以氣虛無火之人,陽氣素微,一旦客寒乘之,則溫劑宜重,且多服亦可無傷。
若其人平素火旺,不喜辛溫,或曾有陰虛失血之症,不能用溫者,即中新寒,溫藥不宜太過,病退則止,不必盡劑,斯為克當其人矣。
若論其證,寒之重者,微熱不除,寒之輕者,過熱則亢,且溫之與補,有相兼者,有不必相兼者。
虛而且寒,則兼用之。
若寒而不虛,即專以溫藥主之。
丹溪云:客寒暴痛,兼有積食者,可用桂、附,不可遽用人參。
蓋溫即是補,予遵其法,先用薑、桂溫之,審其果虛,然後以參、朮輔之,是以屢用屢驗,無有差忒,此溫之貴量其證也。
若論其時,盛夏之月,溫劑宜輕,時值隆冬,溫劑宜重。
然亦有時當盛暑,而得虛寒極重之證,曾用參、附煎膏而治愈者,此舍時從證法也。
譬如霜降以後,禁用白虎,然亦有陽明證,蒸熱自汗,譫語煩躁,口渴飲冷者,雖當雨雪飄搖之際,亦曾用白虎治之而痊安,但不宜太過耳。
此溫之貴量其時,而清劑可類推已。
邇時醫者,群尚溫補,痛戒寒涼,且曰:陽為君子,陰為小人。又曰:陽明君子,苟有過,人必知之,誠以知之而即為補救,猶可言也。
不思藥以療病,及轉而療藥,則病必增劇而成危險之候,又況桂枝下咽,陽盛則殆;
承氣入胃,陰盛以敗。
安危之機,禍如反掌,每多救援弗及之處,仁者鑒此,顧不痛歟!
吾愿醫者,精思審處,晰理不差於毫厘,用藥悉歸於中正,俾偏陰偏陽之藥,無往不底於中和,斯為善治。
噫!
可不勉哉!
【論補法】
補者,補其虛也。
經曰:不能治其虛,安問其余。
又曰:邪之所湊,其氣必虛。
又曰:精氣奪則虛。
又曰:虛者補也。
補之為義,大矣哉!
然有當補不補,誤人者;
有不當補而補誤人者;
亦有當補而不分氣血,不辨寒熱,不識開合,不知緩急,不分五臟,不明根本,不深求調攝之方以誤人者。
是不可不講也。
何謂當補不補?
夫虛者,損之漸,損者,虛之積也。
初時不覺,久則病成。
假如陽虛不補,則氣日消。
陰虛不補,則血日耗。
消且耗焉,則天真榮衛之氣漸絕,而虧損成矣,雖欲補之,將何及矣。
又有大虛之證,內實不足,外似有餘,脈浮大而澀,面赤火炎,身浮頭眩煩躁不寧,此為出汗暈脫之機,更有精神浮散,徹夜不寐者,其禍尤速,法當養榮、歸脾輩,加斂藥以收攝元神。
俾浮散之氣,退藏於密,庶幾可救。
復有陰虛火亢,氣逆上衝,不得眠者,法當滋水以制之,切忌苦寒瀉火之藥,反傷真氣。
若誤清之,去生遠矣。
古人有言至虛有盛候,反瀉銜冤者此也,此當補不補之誤也。
然亦有不當補而補者何也?
病有脈實證實,不能任補者,固無論矣,即其人本體素虛,而客邪初至,病勢方張,若驟補之,未免閉門留寇。
更有大實之症,積熱在中,脈反細澀,神昏體倦,甚至憎寒振栗,欲著復衣,酷肖虛寒之象,而其人必有唇焦口燥,便閉溺赤諸症與真虛者相隔天淵,倘不明辨精切,誤投補劑,陋矣。
古人有言,大實有羸狀,誤補益疾者此也。
此不當補而補之之誤也。
然亦有當補而補之不分氣、血,不辨寒、熱者何也?
經曰:氣主煦之,血主濡之。
氣用四君子湯,凡一切補氣藥,皆從此出也。
血用四物湯,凡一切補血藥,皆從此出也。
然而少火者,生氣之原。
丹田者,出氣之海。
補氣而不補火者非也。
不思少火生氣,而壯火即食氣譬如傷暑之人,四肢無力;
濕熱成痿,不能舉動者,火傷氣也。
人知補火可以益氣,而不知清火亦所以益氣,補則同而寒、熱不同也。
又如血熱之症,宜補血、行血以清之,血寒之症,宜溫經養血以和之。
立齋治法,血熱而吐者,謂之陽乘陰,熱迫血而妄行也,治用四生丸、六味湯;
血寒而吐者,謂之陰乘陽,如天寒地凍,水凝成冰也,治用理中東加當歸。
醫家常須識此,勿令誤也。
更有去血過多,成升斗者,無分寒熱,皆當補益,所謂血脫者益其氣,乃陽生陰長之至理。
蓋有形之血,不能速生,無形之氣,所當急固。
以無形生有形,先天造化,本如是耳。
此氣血、寒熱之分也。
然又有補之而不識開合、不知緩急者何也?
天地之理,有合必有開,用藥之機,有補必有瀉,如補中湯用參?,必用陳皮以開之;
六味湯用熟地,即用澤瀉以導之,古人用藥,補正必兼瀉邪,邪去則補自得力。
又況虛中挾邪,正當開其一面,戢我民眾,攻彼賊寇,或縱或擒,有收有放,庶幾賊退民安,而國本堅固,更須酌其邪正之強弱,而用藥多寡得宜,方為合法。
是以古方中,有補、散並行者,參蘇飲、益氣湯是也。
有消、補並行者,枳朮丸、理中丸是也。
有攻、補並行者,瀉心湯、硝石丸是也。
有溫、補並行者,治中湯、參附湯是也。
有清、補並行者,參連飲、人參白虎湯是也。
更有當峻補者,有當緩補者,有當平補者如極虛之人,垂危之病,非大劑湯液,不能挽回。
予嘗用參、附煎膏,日服數兩,而救陽微將脫之證。
又嘗用參、麥煎膏,服至數兩,而救津液將枯之證。
亦有無力服參,而以?、朮代之者。
隨時處治,往往有功。
至於病邪未盡,元氣雖虛,不任重補,則從容和緩以補之相其機宜,循序漸進,脈症相安,漸為減藥,穀肉果菜,食養盡之,以底於平康。
其有體質素虛,別無大寒、大熱之證,欲服丸散以葆真元者,則用平和之藥,調理氣血,不敢妄使偏僻之方,久而爭勝,反有傷也。
此開合、緩急之意也。
然又有補之而不分五臟者何也?
夫五臟有正補之法,有相生而補之之法。
《難經》曰:損其肺者,益其氣;
損其心者,和其榮衛;
損其脾者,調其飲食、適其寒溫;
損其肝者,緩其中;
損其腎者,益其精:此正補也。
又如肺虛者補脾,土生金也;
脾虛者補命門,火生土也;
心虛者補肝,木生火也;
肝虛者補腎,水生木也;
腎虛者補肺,金生水也:此相生而補之也。
而予更有根本之說焉,胚胎始兆,形骸未成,先生兩腎,腎者、先天之根本也。
?地一聲,一事未知,先求乳食,是脾者、後天之根本也。
然而先天之中,有水有火,水曰真陰,火曰真陽。
名之曰真,則非氣、非血、而為氣血之母。
生身生命全賴乎此。
周子曰:無極之真,二五之精,妙合而凝,凝然不動,感而遂通,隨吾神以為往來者此也。
古人深知此理,用六味滋水,八味補火,十補、斑龍,水火兼濟,法非不善矣。
然而以假補真,必其真者,未曾盡喪,庶幾有效。
若先天祖氣蕩然無存,雖有靈芝,亦難續命,而況庶草乎!
至於後天根本,尤當培養,不可忽視。
經曰:安穀則昌,絕穀則危。
又云:粥漿入胃,則虛者活古人診脈,必曰胃氣。
制方則曰補中,又曰歸脾、健脾者,良有以也。
夫飲食入胃,分布五臟,灌溉周身,如兵家之糧餉,民間之煙火,一有不繼,兵民離散矣。
然而因餓致病者固多,而因傷致病者,亦復不少。
過嗜肥甘則痰生,過嗜醇釀則飲積,瓜果乳酥,濕從內受,發為腫滿瀉利。
五味偏啖,久而增氣,皆令夭殃。
可不慎哉!
是知脾腎兩臟,皆為根本,不可偏廢。
古人或謂補脾不如補腎者,以命門之火,可生脾土也;
或謂補腎不如補脾者,以飲食之精,自能下注於腎也。
須知脾弱而腎不虛者,則補脾為亟,腎弱而脾不虛者,則補腎為先,若脾腎兩虛,則並補之。
藥既補矣,更加攝養有方,斯為善道。
諺有之曰:藥補不如食補。
我則曰:食補不如精補,精補不如神補。
節飲食,惜精神,用藥得宜,病有不痊焉者寡
【傷寒綱領】
凡看傷寒,以傳經直中四字為綱領。
傳經者,由太陽傳陽明,由陽明傳少陽,由少陽傳太陰,由太陰傳少陰,由少陰傳厥陰。
此名循經傳也。亦有越經傳者,如寒邪初客太陽,有不傳陽明而徑傳少陽者,有不傳陽明經而徑入陽明腑者。
亦有由陽明不傳少陽而徑入本腑者亦有少陽不傳三陰而徑入胃腑者,亦有傳一、二經而止者,亦有始終只在一經者。
雖所傳各各不同,其為傳經則一也。
若夫直中者,謂不由陽經傳入而徑中三陰者也。
中太陰,則病淺。
中少陰,則病深。
中厥陰,則愈深矣。
此其所當急溫也。
夫傳經之邪,在表為寒,入裡即為熱證,不比直中之邪,則但寒而無熱也。
先明傳經直中,庶寒、熱之劑,不至混投矣。
仲景三陰條下,混同立言,而昧者不察,無怪其意亂心迷也乎?
【傷寒主治四字論】
傷寒主治四字者,表、裡、寒、熱也。
太陽、陽明為表,太陰、少陰、厥陰為裡,少陽居表裡之間,謂之半表半裡。
凡傷寒自陽經傳入者,為熱邪。
不由陽經傳入,而直入陰經者謂之中寒,則為寒邪。
此皆前人要旨也,而予更即表、裡、寒、熱四字,舉八言以晰之,任傷寒千變萬化,總不出此。
夫傷寒症,有表寒,有裡寒,有表熱,有裡熱,有表裡皆熱,有表裡皆寒,有表寒裡熱,有表熱裡寒。
【何謂表寒】
傷寒初客太陽,頭痛發熱而惡寒者,名曰外感,經所謂體若燔炭,汗出而散者是也。
陽明解肌,少陽和解,其理一也。
何謂裡寒凡傷寒不由陽經傳入,而直入陰經,手足厥冷,脈微細,下利清穀者,名曰中寒,仲景所謂急溫之,宜四逆湯者是也。
【何謂表熱】
凡人冬不藏精,微寒襲於肌肉之間,醞釀成熱,至春感溫氣而發者曰溫病,至夏感熱氣而發者曰熱病。
其症頭痛發熱,與正傷寒同,但不惡寒而口渴,與正傷寒異耳。
《傷寒賦》云:溫熱發於春夏,務須柴葛以解肌。
言病邪在表,故用柴葛,肌肉韞熱,故用黃芩、知母以佐之,此活法也。
【何謂裡熱】
凡傷寒漸次傳裡,與夫春溫夏熱之症,熱邪入裡,皆為裡熱。
其在太陰,則津液少,少陰則咽乾口燥,厥陰則消渴仲景所謂急下之,而用大柴胡、三承氣者是也。
【何謂表裡皆熱】
如傷寒陽明證,傳於本腑外而肌肉,內而胃腑,熱氣熏蒸,口渴譫語,此散漫之熱,邪未結聚,治用白虎湯,外透肌膚,內清腑臟,俾表裡兩解,不比邪熱結實,專在腸胃可下而愈也。
正傷寒有此,而溫熱之病,更多有此,不可不察。何謂表裡皆寒?
凡傷寒表受寒邪,更兼直中於裡,此為兩感寒證。
仲景用麻黃附子細辛湯是也。
【何謂表寒裡熱】
如兩感熱證,一日太陽與少陰同病,二日陽明與太陰同病,三日少陽與厥陰同病。
三陽為寒,三陰已成熱證,豈非表寒而裡熱乎?
亦有火鬱在內,而加以外感,亦為表寒裡熱之候。
更有火亢已極,反兼水化,內熱閉結而外有惡寒之狀者,其表似寒而裡實熱,誤投熱劑,下咽即敗矣。
【何謂表熱裡寒】
如人本體虛寒,而外感溫熱之邪,此為標熱本寒,清劑不宜太過。
更有陰寒在下,逼其無根失守之火,發揚於上,肌膚大熱,欲坐臥泥水之中,其表似熱,其裡實寒,誤投寒劑,入胃即危矣。
傷寒變證,萬有不齊,而總不外乎表、裡、寒、熱四字。
其表裡寒熱,變化莫測,而總不出此八言以為綱領。
予寢食於茲者,三十年矣。
得之於心,應之於手,今特指出而發明之,學人其可不盡心乎!
【經腑論】
夫經者,徑也,行於皮之內,肉之中者也。
腑者,器也,所以盛水穀者也。
傷寒諸書,以經為腑,以腑為經,混同立言,惑人滋甚,吾特設經腑論而詳辨之。
夫邪之在三陽也,有太陽之經,有陽明之經,有少陽之經,凡三陽在經之邪,未入腑者,可汗而已。
邪之在陰也有太陰之經,有少陰之經,有厥陰之經。
凡三陰之邪,已入腑者,可下而已。
所謂入腑之腑,指陽明胃腑而言也。
三陽、三陰之邪,一入胃腑,則無復傳矣。
胃者、土也。
萬物歸土之義也。
《傷寒論》云:有太陽陽明,有正陽陽明,有少陽陽明。
此陽明即胃腑,非陽明之經也。
假令邪在太陽,不傳陽明經而徑入胃腑者,名曰太陽陽明。
邪在陽明經,不傳少陽而自入本腑者,名曰正陽陽明。
邪在少陽經,不傳三陰而徑入胃腑者,名曰少陽陽明。
凡三陽之邪,已入胃腑,俱下之勿疑矣。
雖然,三陽入腑,人所共知,三陰入腑,鮮或能識。
夫三陽之經,去腑尚遠,三陰之經與腑為近,然既曰經,則猶在徑路之間,而未嘗歸並於一處也。
《傷寒論》云:太陰病,脈浮者,可發汗,宜桂枝湯。少陰中風,脈陽微陰浮者,為欲愈。
厥陰中風,脈微浮為欲愈不浮為未愈。
俱言邪在於經,故有還表向汗之時,若既入腑則無外出之路,惟有通其大便令邪從內出也。
此大、小承氣,調胃承氣所由設也。
然則以白虎湯治腑病,何謂也?
夫以白虎治腑病者,乃三陽之邪,初入胃腑,表裡皆熱,邪未結聚,熱勢散漫,而無胃實不大便之證,故用白虎湯內清胃腑,外透肌膚,令表裡兩解。
若邪已結聚,如太陰之大實痛,少陰之咽乾口燥、下利青黃水、心下硬,厥陰之煩滿囊縮,白虎不中與也,亦惟下之而已矣。
此無他,經腑既明,則施治不致差舛。
然則太陽之邪,自入本腑,何謂也?
太陽之腑,膀胱是也。
膀胱主盛溺,太陽病盛,則遺邪於腑,而為口渴、溺赤之症。
外顯太陽病,而兼有此症者,名曰太陽傳本。
當用五苓散以桂枝解外邪,以豬苓、澤瀉等藥,通其小便而愈也。
或問:陽邪入陰,復有還表向汗之時,其信然乎?
予曰:古人之言,豈欺我哉!
夫經、徑也,猶路徑然。
三陽之邪既有路以達三陰,三陰之邪,即有路以返三陽,此循環之至理,非若邪入腑中,更無外出之路也。
嘗見病患體質素濃,有傳經盡而自愈者,皆由汗解也。
《傷寒論》云:其不再傳經,不加異氣者,七日太陽病衰,頭痛稍愈。
八日陽明病衰,身熱稍歇九日少陽病衰,耳聾微聞。
十日太陰病衰,腹減思食。
十一日少陰病衰,渴止,舌乾已而嚏也。
十二日厥陰病衰,囊縱,小腹微下,大氣皆去,病患精神爽慧也。
由是觀之,豈非經盡而愈,還表向汗之明驗乎?
或曰:陰不得有汗,今太陰脈浮,用桂枝湯,然則三陰亦可汗解歟?
桂枝湯,將為太陰正藥歟?
余曰:不然。
讀仲景書,舉一隅當以三隅反,不可執一而論也。
夫邪已入裡而復發其表,是增其熱矣,故曰陰不得有汗。
邪雖入裡,而復返乎表,是邪外出矣,故曰還陽而向汗。
夫桂枝湯,太陽傷風藥也,今太陰用桂枝者,實由太陽傷風,為醫誤下而傳入太陰者也太陰脈當沉,今反浮,是證在太陰,脈在太陽,則太陽之邪,未盡入於陰,太陰之邪,大有還陽向汗之勢,故用桂枝湯以徹散之,令其從太陽來者,仍自太陽出也。
推而論之,若從太陽傷寒來,得傷寒脈,則桂枝可易麻黃,仲景麻黃石膏湯之意可推也。
若從陽明來,得陽明脈,則桂枝可易葛根,仲景葛根黃連黃芩湯之意可推也。
若從少陽來,得少陽脈,則桂枝可易柴胡,是以大柴胡湯為少陽傳入太陰之的方也。
然必腹中實痛,乃為脾邪干胃,甫用大黃下之。
否則只於本方,加芍藥以和之而已。
《傷寒論》云:本太陽證,為醫誤下,傳入太陰而腹痛者,桂枝東加芍藥,大實痛者,桂枝東加大黃,亦此意也。
太陰如此,少陰、厥陰何獨不然。
仲景少陰篇內,以四逆散治陽厥,方用柴胡、黃芩、甘草、枳實者,人皆不得其解,豈少陰亦用柴胡散之歟?
誠以熱邪傳裡,游行於少陰經絡之間,尚未結聚成實,內陷於胃腑之中,則用黃芩、甘草以清傳經之熱邪,用枳實以導胃中之宿滯,使邪氣不得乘機而內合,以作胃實不大便之證,更用柴胡疏通三陽之路,俾其從此來者,仍從此出,不必擾動中宮,而病勢已解,此仲景用藥之微權,而其用心亦良苦矣。
愚不自揣,每遇陽邪入陰,尚未結實之證,仿古人三黃解毒之意,而加以石膏、柴胡、丹皮之屬,往往獲效。
蓋三黃以除三陰之熱邪,用石膏以守陽明之中路,加柴胡者,亦望其返之故道,而還陽向汗也。
大抵傷寒治法,急於解表而緩於攻裡。
非惟三陽之邪,務從表散,即三陰未結之邪,猶且徘徊觀望,冀其還陽而之表。
必俟邪氣結實,乃用承氣湯攻下之。
且戒曰:欲行大承氣,先與小承氣,腹中轉矢氣者,方與大承氣湯,若不轉矢氣,慎未可再攻。
兢兢然不苟下也有如此。
仲景又云:病發於陽,而反下之,熱入因作結胸;
病發於陰而下之,因作痞。
熱入者,言入胃也。
三陰下早,雖不至成結胸,而已不免為痞氣矣。
噫嘻!
經腑之間,烏可以不辨哉!
【陰證有三說】
世人論傷寒,輒曰陰證,而不知有三說也。有傳經之陰證,陰中之熱證也。
有直中之陰證,陰中之寒證也。
有房室之陰證,陰中之虛證也。
既犯房室而得熱證,則灼熱極甚;
犯房室而得寒證,則陰寒極甚。
熱之甚,清劑宜輕;
寒之甚,溫劑宜重。
斯無弊耳,乃世人混稱夾陰,而醫者漫不加察,反從而和之。
噫,陋矣!
【論疫】
時疫之症,來路兩條,去路三條,治法五條,盡矣。
何謂來路兩條?
疫有在天者,有在人者。
如春應溫而反寒,夏應熱而反涼,秋應涼而反熱,冬應寒而反溫,非其時而有其氣,自人受之,皆從經絡而入,或為頭痛、發熱、咳嗽,或為頸腫、發頤、大頭天行之類,斯在天之疫也。
若夫一人之病,染及一室,一室之病,染及一鄉,一鄉之病,染及合邑,此乃病氣、穢氣相傳染,其氣息俱從口鼻而入,其見症,憎寒壯熱,胸膈滿悶,口吐黃涎,乃在人之疫以氣相感,與天無涉。
所謂來路兩條者此也。
夫在天之疫,從經絡而入,宜分寒、熱,用辛溫、辛涼之藥以散邪,如香蘇散、普濟消毒飲之類,俾其從經絡入者仍從經絡出也。
在人之疫,從口鼻而入,宜用芳香之藥以解穢,如神朮散、藿香正氣散之類,俾其從口鼻入者仍從口鼻出也。
至於經絡、口鼻所受之邪,傳入臟腑,漸至潮熱譫語,腹滿脹痛,是為毒瓦斯歸內,非疏通腸胃無由以解其毒,法當下之。
其大便自行者,則清之。
下後而余熱不盡者,亦清之,須令臟腑之邪從大便出也。
所謂去路三條者此也。
夫發散、解穢、清中、攻下,共四法耳,而謂治法有五,何也?
大抵邪之所湊其氣必虛體虛受邪,必須以補法駕馭其間,始能收效萬全,如氣虛補氣,血虛補血,古人所用參蘇飲、人參白虎湯、人參敗毒散、黃龍湯、四順清涼飲,方內有人參、當歸,其意可想而知矣於前四法中加以補法,乃能左右咸宜,縱橫如意,邪氣退而元氣安、所謂治法五條者此也。
熟此五法,而融會貫通,其於治疫也,何難之有?
【六氣相雜須辯論】
世間之病,人皆曰傷寒最難,而非難也,難莫難於六氣之相雜而互至耳。
六氣者,風、寒、暑、濕、燥、火是也。
然冬月致病只三字,風、寒、火是也。
春兼四字,風、寒、濕、火是也。
夏兼五字,風、寒、暑、濕、火是也。
秋只四字,風、寒、燥、火是也。
其有非時之燥濕,則又天之變氣也。
大抵氣愈雜則其治愈難,吾姑即夏間之五氣而明辨之。
五氣既明,則其少者不煩言而已解。
假如脈浮緩,自汗頭痛,發熱而惡風者,傷風也;
脈浮緊,無汗頭痛,發熱而惡寒者,傷寒也。
此隨時感冒,雖在暑月,亦必有之。
亦有納涼飲冷,臟受寒侵,遂至嘔吐痛瀉,脈沉遲,手足厥冷,口鼻氣冷,此乃夏月中寒之候,反因避暑太過而得之也。
至於暑症,乃夏月之正病,然有傷暑、中暑、閉暑之殊。
傷暑者,病之輕者也,其症汗出、身熱而口渴也;
中暑者,病之重者也,其症汗大泄,昏悶不醒,蒸熱齒燥,或煩心喘喝、妄言也;
閉暑者,內伏暑氣,而外為風寒閉之也,其頭痛身痛,發熱惡寒者,風寒也口渴煩心者,暑也。
其有霍亂吐瀉而轉筋者,則又因暑而停食、伏飲以致之也。
然停食、伏飲,濕氣也,或身重體痛,腹滿脹悶,泄利無度,皆濕也。
風寒暑濕,四氣動而火隨之,是為五氣,所謂夏兼五字者以此。
然而各字分見,其為治也易,五字互見,其為治也難。
假如風暑相搏,名曰暑風,其症多發搐搦。
暑濕相搏,名曰濕溫,其症頭痛自汗,譫語,身重腹滿,足脛寒。
風熱相搏,名曰風溫,其症自汗身重,多眠,鼻息鼾,語言難出。
濕氣兼風,名曰風濕,濕氣兼寒,名曰寒濕,其症骨節煩疼,不能自轉側。
復有風寒挾濕,發為剛、柔二痙,其症口噤,身反張。
更有濕熱相攻,發為五痿,其症四肢痿廢,不能自收持。
此皆五氣相兼而互見者也。
又況冬月傷寒,伏藏於筋骨之間,至夏感熱氣而發者,名曰熱病。
天行不正之氣,發作非時者,名曰疫氣。
更有病氣相傳染,沿門合境皆病者,斯為在人之疫為害尤多。
夫此熱病、疫病,傳之臟腑,大便不通,則燥氣隨之,是五氣之中,復兼六氣矣。
更有體虛、勞倦、注夏等病,紛紜交錯於其間,若不明辨親切,孟浪投劑,傷生非淺。
奈何醫者一見發熱,不問是暑、是濕,概行表散,散之不效,隨用和解,解之不去,隨用清涼,涼之不效,繼以補益,其中有幸全者,則引為己功,而傾危乍至,則委之天數。
豈知致病之初,認證投藥,取效甚易,及其日久病深,敗證悉具,雖有善者,亦莫如之何也已!
予不自揣,特著此論,先指夏間五氣而發明之,庶紛紜錯雜之症,不至混淆,則觸目洞然,施治如法,亦救世之一端耳。
嗟乎!
五氣既明,多者已辨,則三氣、四氣之雜至者,不難辨矣。
況傷寒一症,表裡可分,傳中可別,上、中、下三焦可憑,而又何難乎?
我故曰:傷寒非難而難於六氣之相雜而互至也。
【論中風】
中風之症,有中腑、中臟、中血脈之殊。
中腑者,中在表也,即仲景所謂太陽中風,桂枝湯之類是也。
外顯六經之形證,即如傷寒三陽、三陰傳變之證也。
其見證既與傷寒同,則其治法亦與傷寒傳變無異矣。
中臟者,中在裡也。
如不語,中心;
唇緩,中脾;
鼻塞,中肺;
目瞀,中肝;
耳聾,中腎。
此乃風邪直入於裡,而有閉與脫之分焉。
閉者,牙關緊急,兩手握固,藥宜疏通開竅,熱閉、牛黃丸,冷閉、橘半薑汁湯。
其熱閉極甚,胸滿便結者,或用三化湯以攻之。
脫者,口張、心絕,眼合、肝絕,手撒、脾絕,聲如鼾、肺絕,遺尿、腎絕。
更有發直、搖頭、上攛、面赤如妝、汗出如珠,皆為脫絕之證。
此際須用理中湯,加參兩余,以溫補元氣。
若寒痰阻塞,或用三生飲加人參以灌之,庶救十中之二三。
中血脈者中在半表半裡也,如口眼?斜,半身不遂之屬是也,藥宜和解,用大秦艽東加竹瀝、薑汁、鉤藤主之,而有氣與血之分。
氣虛者,偏於右,佐以四君子湯。
血虛者,偏於左,倍用四物湯。
氣血俱虛者,左右並病,佐以八珍湯。
此治中風之大法也。
【中風寒熱辨】
或謂:寒邪中臟,一於寒也;
風邪中臟,而有寒、有熱,何也?
愚謂寒、陰邪也,陰主靜,故其中人特為寒中而已矣。
風、陽邪也,陽主動,善行而數變,故其中人,或為寒中,或為熱中,初無定體也。
然其所以無定體者,亦因乎人之臟腑為轉移耳。
何者?
其人臟腑素有鬱熱,則風乘火勢,火借風威,熱氣拂鬱,不得宣通,而風為熱風矣。
其人臟腑本屬虛寒則風水相遭,寒氣冷冽,水凍冰凝,真陽衰敗,而風為寒風矣。
為熱風,多見閉證,理宜疏導為先;
為寒風,多見脫證,理宜溫補為急。
夫同一中臟,而寒、熱之別相隔千裡。
其中所以為熱、為寒之故,舉世皆不求解,則三化湯之寒,三生飲之熱,何以同出於書而屹然並立?
是以醫道,貴精思審處而自得之,有非語言所能盡也。
【中風不語辨】
或問:不語,有心脾腎三經之異;
又風寒客於會厭,亦令不語,何以辨之?
愚謂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
若心經不語,必昏冒全不知人,或兼直視、搖頭等症,蓋心不受邪,受邪則殆,此敗症也。
若胞絡受邪,則時昏時醒,或時自喜笑。
若脾經不語,則人事明白,或唇緩,口角流涎,語言謇澀。
若腎經不語,則腰足痿痹,或耳聾遺尿,以此為辨。
至若風寒客於會厭,不過喊風聲啞之屬,口能收,舌能轉,樞機皆利,但不發音耳,可用辛散而安
【中風類中辨證法】
中風者,真中風也。
類中風者,似中風而非中風也。
然真中有兼類中者,類中有兼真中者,臨證最難分別,不可無法以處之。
大法中風之證,有中腑、中臟、中血脈之分,前論已詳言矣。
惟類中與真中,最宜分別,不可不審。
真中風者,中於太陽,則與傷寒外感傳經相符。
若中血脈,必有偏枯?斜之證,中臟雖為在裡,亦必兼有經絡偏枯之證。
若類中者,寒則厥冷、嘔瀉而暴痛也;
暑則赤日中行而卒倒也;
濕則痰涎壅盛而閉塞也;
火則面赤、煩渴、唇燥而便閉也;
食則因於過飽,而胸脹滿悶也;
氣則因於盛怒而閉塞無音也;
惡則因登塚入廟,冷屋棲遲,而卒然頭面青黯也;
虛則面色?白、鼻息輕微也。
見證各殊,與真中之偏枯、?斜自是不同。
其間或有相同者,乃真中、類中相兼也。
症既相兼,必須一一辨明,察其多寡兼並之處,辨其標本緩急之情,審度得宜,用古人經驗良方,隨手而起矣。
【雜症主治四字論】
雜症主治四字者,氣、血、痰、郁也。
丹溪治法,氣用四君子湯,血用四物湯,痰用二陳湯,郁用越鞠丸,參差互用,各盡其妙。
薛立齋從而廣之,氣用補中,而參以八味,益氣之源也。
血或四物,而參以六味,壯水之主也。
痰用二陳,而兼以六君,補脾土以勝濕,治痰之本也。
郁用越鞠,而兼以逍遙,所謂以一方治木鬱而諸郁皆解也。
用藥之妙,愈見精微以愚論之,氣虛者,宜四君輩,而氣實者,則香蘇、平胃之類可用也。
血虛者,宜四物輩;而血實者,則手拈、失笑之類可用也。
尋常之痰,可用二陳輩,而頑痰膠固致生怪症者,自非滾痰丸之類不濟也。
些小之郁,可用越鞠、逍遙輩,而五郁相混,以致腹膨腫滿,二便不通者,自非神佑、承氣之類弗濟也。
大抵尋常治法,取其平善,病勢堅強必須峻劑以攻之,若一味退縮,則病不除。
而不察脈氣,不識形情,浪施攻擊,為害尤烈。
務在平時將此氣、血、痰、郁四字,反復討論,曲盡其情,辨明虛實寒熱,輕重緩急,一毫不爽,則臨證灼然,而於治療雜症之法,思過半矣。
【入門辨證訣】
凡看症之法,先辨內傷、外感,次辨表、裡,得其大概,然後切脈、問症,與我心中符合,斯用藥無有不當。
口鼻之氣,可以察內傷、外感。
身體動靜,可以觀表裡。
口鼻者,氣之門戶也,外感、則為邪氣有餘,邪有餘,則口鼻之氣粗,疾出疾入。
內傷、則為正氣虛弱正氣虛,則口鼻之氣微,徐出徐入。
此決內外之大法也。
動靜者,表裡之分也。
凡發熱,靜而默默者,此邪在表也。
若動而躁,及譫語者,此邪在裡也。
而裡證之中,復有陰陽之分凡病患臥,須看其向裡、向外睡,仰睡、處長睡,伸腳、蜷腳睡。
向裡者陰也,向外者陽也,仰者多熱,復者多寒,伸腳者為熱,蜷腳者為寒。
又觀其能受衣被與否。
其人衣被全覆,手腳不露,身必惡寒,既惡寒,非表證即直中矣。
若揭去衣被,揚手露腳,身必惡熱,既惡熱,邪必入腑矣。
此以身體動靜並占其寒熱也。
然又有陽極似陰,其人衣被全覆昏昏而睡;
復有陰極似陽,假渴煩躁,欲坐臥泥水中。
此乃真熱假寒、真寒假熱之象,尤不可以不辨。
【色】
《內經》曰:脈以應月,色以應日。
色者,視之易見者也。
如傷風闕庭必光澤。
傷寒,闕庭必暗晦。
面青黑為寒,為直中陰證。
紫赤為熱,為傳經裡證。
若已發汗後,面赤色盛,此表邪出不徹也,當重表之。
又陰盛隔陽,合面赤色,是為戴陽之候,宜急溫之,以通陽氣大抵黑色見者多凶,為病最重,黃色見者多吉,病雖重可治。
經云:面黃目青,面黃目赤面黃目白,面黃目黑者皆吉。
蓋黃屬土,今惡症雖見,土猶未絕,故可救。
若面青目赤,面赤目白,面青目黑,面黑目白,面赤目青,皆難治也,言無土色則胃氣已絕。
凡天庭、印堂、年壽等處,黑色枯槁者凶,黃色明潤者吉。
然人有五色,不能齊等。
經云:五色者,氣之華也,赤欲如白裹朱,不欲如赭。
白欲如鵝羽,不欲如鹽。
青欲如蒼璧之澤,不欲如藍。
黃欲如羅裹雄黃,不欲如黃土。
黑欲如重漆色,不欲如地蒼。
五色之欲者,皆取其潤澤,五色之不欲者,皆惡其枯槁也。
經又云:五色精微象見矣,其壽不久也。
言五色固不宜枯槁,若五色之精華盡發越於外,而中無所蓄,亦非宜也。
大抵五色之中,須以明潤為主,而明潤之中,須有蘊蓄,若一概發華於外,亦凶兆也。
察色之妙,不是過矣。
【鼻】
經曰:五色決於明堂。
明堂者,鼻也。
故鼻頭色青者,腹中痛。
微黑者,有痰飲。
黃色者,為濕熱。
白色者,為氣虛。
赤色者,為肺熱。
明亮者,為無病也。
若傷寒鼻孔干燥者,乃邪熱在陽明肌肉之中,久之必將衄血也。
病患欲嚏而不能者,寒也。
鼻塞濁涕者,風熱也鼻息鼾睡者,風溫也。
鼻孔干燥,黑如煙煤者,陽毒熱深也。
鼻孔出冷氣,滑而黑者,陰毒冷極也。
凡病中鼻黑如煤,乃大凶之兆。
若見鼻孔煽張,為肺氣將絕之證也。
凡產婦鼻起黑氣,或鼻衄者,為胃敗肺絕之危候,古方用二味參蘇飲加附子以救之,多有得生者。
【唇口】
唇者,肌肉之本,脾之華也。
故視其唇之色澤,可以知病之深淺,干而焦者,為邪在肌肉。
焦而紅者吉,焦而黑者凶。
唇口俱赤腫者,肌肉熱甚也。
唇口俱青黑者,冷極也。
口苦者,膽熱也。
口甜者,脾熱也。
口燥咽乾者,腎熱也。
口噤難言者,或為痙,為痰厥,為中寒,不相等也。
又狐惑症,上唇有瘡,為狐,蟲食其臟;
下唇有瘡,為惑,蟲食其肛也。
若病中見唇舌卷,唇吻反青,環口黧黑,口張氣直,或如魚口,或氣出不返,或口唇顫搖不止。
皆難治也。
【耳】
耳者,腎之竅。
察耳之枯潤,知腎之強弱。
故耳葉紅潤者生,枯槁者難治。
薄而白,薄而黑,薄而青,或焦如炭色者,皆為腎敗。
若耳聾及耳中痛,皆屬少陽,此邪在半表半裡,當和解之。
若耳聾、舌卷、唇青,此屬厥陰,為最重也。
【目】
目者,五臟精華之所注,能照物者,腎水之精也。
熱則昏暗,水足則明察秋毫。
如常而了然者,邪未傳裡也。
若赤、若黃,邪已入裡矣。
若昏暗不明,乃邪熱在內,消灼腎水,腎水枯竭,故目不能朗照,急用大承氣湯下之。
蓋寒則目清,未有寒甚而目不見者也。
凡開目欲見人者,陽證也。
閉目不欲見人者,陰症也。
目瞑者,將衄血也。
目睛黃者,將發黃也。
至於目反上視,橫目斜視,瞪目直視,及眼胞忽然陷下者,為五臟已絕之證也。
凡雜病,忽然雙目不明者,此氣脫也。
經云:氣脫者目不明。
此氣虛也,丹溪用人參膏主之。
經又云:脫陰者目瞀。
此血脫也。
邪熱則下之,血虛則補之,以救腎水也,然此證已為危險之候。
【舌】
舌者,心之竅。
凡傷寒症,津液如常,此邪在表而未傳裡也。
見白胎而滑,邪在少陽,半表半裡之間也。
見黃胎而干燥,邪已入裡,胃腑熱甚也,宜下之。
見黑胎芒刺,破裂干枯邪熱盛極,腎水枯涸,至重之候也,宜急下之。
若舌黑津潤,不破裂干燥,此直中寒證也宜急溫之。
夫寒證舌黑,本色也。
而熱症反赤為黃,反黃為黑者,何也?
蓋熱極反兼水化若燔柴然,火變成炭,至危之候也。
凡舌腫脹,或重舌、木舌、舌生芒刺,舌苔黃燥,皆熱甚也。
凡舌硬、舌強、舌短縮、舌卷、神氣昏亂、語言不清者,皆危症也。
又陰陽易病,吐舌數寸者,危惡已甚也。
【身】
大抵病患身輕,自能轉側者,為輕。
若身體沉重,不能轉側者,為重。
然中濕、風濕、感寒,皆主身重疼痛,須以兼症辨之。
若陰證身重,必厥冷而蜷臥,無熱惡寒,閉目不欲向明,懶見人也。
又陰毒身痛如被杖,身重如山而不能轉側也。
大抵熱則流通,身輕無痛寒則凝塞,故身重而痛也。
若手足抽搐,角弓反張者,痙也。
若頭重視身,此天柱骨倒而元氣敗也。
若頭搖而不止,髪直如妝,頭上攛,皆絕證也。
凡病中循衣摸床,兩手撮空,此神去而魂亂也。
凡病患皮膚潤澤者生,枯槁者危。
若大肉盡脫,九候雖調,猶難治也。
【胸】
凡看傷寒,欲知邪之傳與不傳,先看目舌,次問病患胸前痛脹否。
若不痛滿,知邪氣在表。
若脹滿未經下者,即半表半裡證也。
已下過而痛甚者,恐成結胸也。
故胸者,可以知邪之傳與不傳也。
【腹】
腹者,至陰也。
乃裡證之中,可以辨邪之實與不實也。
既問胸前明白,次則以手按其腹若未痛脹者,知邪未曾入裡,入裡必脹痛。
若邪在表及半表半裡,腹焉得痛脹乎?
若腹脹不減及裡痛不止,此裡證之實,方可攻之。
若腹脹時減,痛則綿綿,此裡證猶未實也。
但可清之。
故腹者,可以知邪之實與不實也。
若直中腹痛,則不由陽經傳來,此為冷氣在內,脈必沉遲,急當溫之。
【小腹】
小腹者,陰中之陰,裡證之裡,可以知邪之必結實也。
既問胸腹,後以手按其小腹,蓋小腹藏糟粕之處,邪至此,必結實。
若小腹未硬痛者,知非裡實也。
若邪已入裡,小腹必硬痛。
硬痛而小便自利,大便黑色,蓄血證也,宜桃仁承氣攻之。
若小腹繞臍硬痛,小便數而短者,燥糞證也,當以大承氣攻之。
若小腹脹滿,大便如常,恐屬溺澀而不通,宜利其小便凡看病,先觀形色。
次及耳、目、口、鼻、唇、舌、身體,次問胸腹及小腹,則病證病情
【卷二】
【傷寒類傷寒辨】
傷寒者,冬令感寒之正病也。
類傷寒者,與傷寒相似而實不同也。
世人一見發熱,輒曰傷寒,率爾發表,表之不去,則以和解、清涼諸法繼之,其間有對證而即愈者,有不對證而不愈者,有幸愈而垂危復生者,皆由施治之初,辨證未明也。
夫有一病,即有一證,初時錯治,則輕者轉重,重者轉危,即幸安全,性命已如懸縷,大可懼耳。
予因著六氣相雜須辨論,提醒斯世。
茲更反復叮嚀,條列於下,俾入門診視,先取而明辨之。
初劑不瘥,勝於救逆良多矣。
學人其致思焉。
一、霜降以後,天令嚴寒,感之而即病者,正傷寒也。
其症發熱惡寒,頭項痛,腰脊強身體痛。
但脈浮緊、無汗為傷寒;
脈浮緩、有汗為傷風。
寒用麻黃湯,風用桂枝湯。
予以加味香蘇散代之,隨手而愈。
一、冬時感寒不即發,伏藏於肌膚,至春因溫氣感觸而發者,曰溫病。
春猶不發,至夏因熱氣感觸而後發者,曰熱病。
其症頭痛發熱,與正傷寒同,但不惡寒而口渴,與正傷寒異爾,柴葛解肌湯主之。
一、四時之中,有不頭痛發熱,卒然惡寒厥冷,口鼻氣冷,嘔吐痛瀉,面青脈遲者,中寒也,薑附湯主之。
一、冬時當寒不寒,乃更溫暖,因而衣被單薄,以致感寒而病者,冬溫也。
冬溫之症,表寒內熱,香蘇散加清藥主之。
一、夏秋之間,天時暴寒,人感之而即病者,時行寒疫也,亦有時非寒疫,而其人乘風取冷,遂至頭痛發熱者,名曰感冒。
其見症與正傷寒略同,但較輕爾,香蘇散主之。
一、夏月有病頭痛身熱,自汗煩渴者,傷暑也,加減香薷飲主之。
暑證與熱病相似,但熱病初起無汗,暑病初起自汗,熱病脈盛,暑病脈虛,此為異爾。
然有傷暑、中暑、閉暑之別,治法詳本門。
一、夏月有病頭痛發熱,身重腹滿,譫語自汗,兩脛逆冷者,濕溫也。
其人常傷於濕,因而中暑,暑濕相搏,名曰濕溫,切忌發汗。
汗之名重?,為難治,蒼朮白虎湯主之。
按:傷寒發厥,脛冷臂亦冷;
濕溫發厥,脛冷臂不冷,以此為別。
一、頭痛身熱與傷寒同,而其人身重,默默但欲眠,鼻息鼾,語言難出,四肢不收者,風溫也,不可發汗,加減葳蕤湯主之。
一、發熱惡寒似傷寒,而脈細身重,不能自轉側,或頭汗出者,風濕也。
不嘔不渴,桂枝加附子湯主之。
一、病患嘔吐而利,或頭痛腹痛,惡寒發熱者,霍亂也,藿香正氣散主之。
一、病患身熱面赤,目脈赤,項強,獨頭搖,卒然口噤,背反僵者,痙也。
無汗為剛痙;有汗為柔痙,加減續命湯主之。
痙病有外感、內傷之異;
有三陽、三陰之別,詳見本門。
一、發熱似傷寒,但身不痛,右手氣口脈緊,中脘痞悶,噯腐吞酸者,此傷食也,保和一、病患煩熱似傷寒,而脈來虛軟無力,頭痛時止時作,肢體倦怠,語言懶怯者,虛煩也,補中益氣湯主之。
一、病痰喘似傷寒,但胸滿氣急,脈弦滑者,痰也,二陳湯主之。
痰亦有挾風寒而發者宜加散劑。
一、惡寒發熱,與傷寒相似,而病起自腳,兩脛腫滿者,香港腳也。
香港腳不離乎濕,檳榔散主之。
然亦有兩足忽然枯細者,俗名干香港腳,此為風燥之症,四物加牛膝、木瓜主之。
一、病患脈浮數,發熱惡寒,而痛偏著一處,飲食如常者,蓄積有膿也,外癰、內癰皆見此候。
何謂內癰?大抵口內咳,胸中隱隱而痛,吐唾腥臭者,肺癰也。
腹皮膨急,按之則痛,便數如淋,轉側作水聲者,腸癰也。
胃脘隱隱而痛,手不可近,時吐膿者,胃脘癰也。
書云:嘔家有膿不須治嘔,膿盡自愈。
不可誤也。
一、發熱似傷寒,而其人或從高墜下,跌撲損傷,或盛怒叫呼,七情過度,或過於作勞以致胸、腹、脅間有痛處,著而不移,手不可按者,蓄血也,澤蘭湯主之,此與癰腫有別以上諸證,有與傷寒相類而治法不同者,有與傷寒相似而實不同類者,亦有傷寒與雜證相兼而互至者,務在臨病之初,辨明投劑,庶一匕回春,實實虛虛之禍可免矣。
【傷寒六經見證法】
六經者,太陽、陽明、少陽、太陰、少陰、厥陰也。
三陽有經、有腑,三陰有傳、有中有太陽之經,即有太陽之腑,膀胱是也。
有陽明之經,即有陽明之腑,胃是也。
有少陽之經,即有少陽之腑,膽是也,然膽為清淨之腑,無出入之路,故治法如經也。
三陰有傳經者由三陽而傳入三陰,此熱邪也。
有直中者,初起不由陽經傳入,而直中三陰,此寒邪也。
茲數者,乃傷寒見證之綱領也。
【太陽經證】
太陽經病,頭痛,發熱,項脊強,身體痛,鼻鳴,乾嘔,惡風,自汗,脈浮緩者,名曰中風。
宜解肌,桂枝湯主之。
若前證悉具,惡寒,無汗,脈浮緊,或喘嗽者,名曰傷寒。
宜發表,麻黃湯主之。
【桂枝湯方】
桂枝(去皮,─錢五分)、芍藥(─錢五分)、甘草(炙,─錢)、生薑(─錢五分)、大棗(去核,四枚)
上五味、咀,以水四大鐘,微火煮取二鐘半,去滓,溫服。
服已、須臾,啜稀粥數升以助藥力,溫覆,令一時許,遍身、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病必不除。
若一服汗出病瘥,停後服。
若不汗,更服,依前法。
若病重者,一日一夜周時觀之,若病症猶在者,乃服至二三劑。
禁生冷、黏滑、肉、面、五辛、酒、酪等物。
【麻黃湯方】
此方不宜於東南,多宜於西北。
西北稟濃,風氣剛勁,必須此藥開發,乃可疏通,實為冬令正傷寒之的劑。
若東南則不可輕用,體虛脈弱者受之,恐有汗多亡陽之慮。
麻黃(去節,四錢)、桂枝(去皮,二錢)、甘草(炙,一錢)、杏仁(泡去皮尖,十二枚)
上四味,以水四大鐘,先煮麻黃減一鐘,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二鐘,去滓溫服,復取微似汗,不須啜粥,余如桂枝湯法。
【加味香蘇散】
有汗不得服麻黃,無汗不得服桂枝。
今用此方以代前二方之用,藥穩而效亦醫門之良法也。
不論冬月正傷寒,及春、夏、秋三時感冒,皆可取效。
其麻黃湯,若在溫熱之時,則不可妄用。
又體虛氣弱,腠理空疏者,亦不可用。
其桂枝湯,乃治太陽經中風自汗之證,若裡熱自汗者,誤用之,則危殆立至。
又暑風證,有用白虎東加桂枝者,桂枝微、石膏重,不相妨也。
更有春溫、夏熱之證,自裡達表,其症不惡寒而口濕,則不可用桂,宜另用柴葛解肌之類,或以本方加柴葛及清涼之味。
大凡一切用藥,必須相天時,審地利,觀風氣,看體質,辨經絡,問舊疾,的確對證方為良劑。
紫蘇葉(一錢五分)、陳皮、香附(各一錢二分)、甘草(炙,七分)、荊芥、秦艽、防風、蔓荊子(各一錢)、川芎(五分)、生薑(三片上銼一劑,水煎溫服,微覆似汗。
前症若頭腦痛甚者,加羌活八分,蔥白二根;
自汗惡風者,加桂枝、白芍各一錢,若在春夏之交,惟恐夾雜溫暑之邪,不便用桂,加白朮一錢五分;
若兼停食,胸膈痞悶,加山楂、麥芽、卜子各一錢五分;
若太陽本證未罷,更兼口渴溺澀者,此為膀胱腑證,加茯苓、木通各一錢五分;
喘嗽,加桔梗、前胡一錢五分,杏仁七枚;
鼻衄,或吐血,本方去生薑,加生地、赤芍、丹參、丹皮各一錢五分;
咽喉腫痛加桔梗、蒡子各一錢五分,薄荷五分;
便秘加卜子、枳殼。
若兼四肢厥冷,口鼻氣冷,是兼中寒也,加乾薑、肉桂之類,雖有表證,其散藥只用一二味,不必盡方;
若挾暑氣,加入知母、黃芩之類;
乾嘔發熱而咳,為表有水氣,加半夏、茯苓各一錢五分;
時行疫癘,加蒼朮四分;
梅核氣症,喉中如有物,吞不入,吐不出者,加桔梗、蘇梗各八分;
婦人經水適來,加當歸、丹參;
產後受風寒,加黑薑、當歸,其散劑減去大半。
若稟質極虛,不任發散者,更用補中兼散之法。
【柴葛解肌湯】
治春溫夏熱之病,其症發熱頭痛,與正傷寒同,但不惡寒而口渴,與正傷柴胡(一錢二分)、葛根(一錢五分)、赤芍(一錢)、甘草(五分)、黃芩(一錢五分)、知母(一錢)、貝母(一錢)、生地(二錢)、丹皮(一錢五分水煎服。
心煩,加淡竹葉十片;
譫語,加石膏三錢。
【頭痛】
問曰:頭痛何以是太陽證?
答曰:三陽經上至於頭,皆有頭痛,惟太陽經脈最長,其痛居多,故頭痛為表證。
又問曰:三陽頭痛有別乎?
答曰:太陽之脈,從巔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膊,由夾脊抵腰中。
故太陽頭痛,頭腦痛而連項脊也。
陽明之脈,起於鼻,絡於目交額中。
凡陽明頭痛,頭額痛而連面目也。
少陽之脈,起於目銳?,下耳後。
凡少陽頭痛,耳前後痛而上連頭角也。
以此為別。
又問曰:三陰本無頭痛,今見直中證,亦有頭痛何也?
答曰:此直中而兼外感也。
又問曰:傷寒傳經至厥陰,亦有頭痛,何也?
答曰:厥陰證頭痛脈浮,是裡邪達表,欲得汗解也,宜微表之。
又問曰:陽明腑病,口渴便閉,亦有頭痛何也?
答曰:陽明之經絡於頭目,因其腑熱熏蒸,上攻於頭目之間,以致頭痛。
夫經病可以傳腑,腑病亦可以連經,此相因之至理。
然必有其實有腑證,方可用白虎清之。
若在惡寒發熱初起之時,則為外感風寒,不得與陽明腑病同類混稱也。
【項脊強】
問曰:項脊強,何以是太陽證?
答曰:項脊者,太陽經所過之地,太陽病,則項脊強也。
又問曰:仲景云結胸症,項脊強,如柔痙狀,何謂也?
答曰:本太陽病,為醫誤下而成結胸,胸中脹痛,俯仰不舒,有似於項強,非真項強也。
蓋太陽項強,強在項後,經脈拘攣而疼痛,胸無病也。
結胸項強,強在項前,胸中俯仰不舒,項無病也。
且結胸證,誤下而後成太陽病初起而即見,自不同耳。
【身痛】
問曰:身痛何以是太陽證?
答曰:人身之中,氣為衛,血為榮,風則傷衛,寒則傷榮。
風寒客之,則榮衛不通,故身痛。
經云寒甚則痛,熱甚則肉消咽破。
凡《內經》舉痛諸證皆以寒名,未有以熱而曰痛者也。
故見身痛,即宜用辛甘發散,令氣血流通而痛愈耳。
又問曰:身痛既為表證,諸書言裡證亦有身痛,何也?
答曰:裡證身痛,屬直中而不屬傳經也寒邪直侵臟腑,陽氣衰微,氣血凝滯,致有身痛,宜急溫之。
若傳經裡證,則屬熱,熱主血行,則無身痛。
總之外有頭痛發熱,而身痛如繩束者,太陽表證也;
無頭痛發熱而身痛如受杖者,直中寒證也。
一發散,一溫中,若誤投之,終難取效,可不辨乎!
【四肢拘急】
問曰:四肢拘急,何以是太陽證?
答曰:寒主收引,熱主舒伸,天道之常,秋冬則萬物斂藏,春夏則萬物發舒,此定理也。
《內經》曰:寒則筋攣骨痛,熱則筋弛肉緩。
故拘急為太陽感寒證。
又問曰:裡證亦有拘急,何也?
答曰:直中陰證,臟受寒侵,經脈因而斂束。
若傳經入裡,則為熱,熱則體舒,又焉得拘急乎?
總之發熱頭痛而拘急者,太陽證也;
無發熱頭痛而拘急者,直中證也。
仲景治法,太陽表證及風濕相搏而見攣急者,皆處以桂枝加附子湯、甘草附子湯之類,矧三陰直中者乎!
亦有汗、吐、下後,四肢拘急者,此津液內竭,血不能榮潤筋骨,或補,或溫,相機而行也。
又問曰:拘急屬寒,固無疑矣,常見內熱極甚身如枯柴,四肢僵硬,不能屈伸者,何也?
答曰:此熱甚血枯,肝臟將絕之候,名曰搐搦非拘急也。
仲景云四肢、習,唇吻反青,為肝絕,此之謂也。
【發熱】
問曰:發熱何以是表證?
答曰:風寒鬱於腠理,則閉塞而為熱。
翕翕然作,摸之烙手,此熱即發於皮膚之外,而臟腑無熱,名曰表病裡和。
試以《內經》諸論證之,曰風寒客於人使人毫毛畢直,皮膚閉而為熱,可汗而已。
又曰因於寒,體若燔炭,汗出而散。
又曰人之傷於寒也,則不免於病熱,大汗,熱自解也。
由是觀之,熱之屬表明矣。
故一見發熱,即屬表邪未解,雖一月、半月之久,還當發散。
又問曰:發熱固為表邪,倘譫語發狂,裡證復急者,治從表乎?
從裡乎?
答曰:經云解表不開,切勿攻裡,攻之為大逆。
若裡證甚急須用清中兼表之法,加芩、連、知母之類以清裡,而用荊、防、葛根之類以發表。
大便閉結,裡熱極甚者,先用清散之法,然後用大柴胡湯下之,攻散並行,不相妨也。
又問曰:溫熱病亦發熱不用麻黃、桂枝,而用柴葛以解之,何也?
對曰:溫熱病者,寒邪伏於肌膚之間,醞釀成熱,一旦自裡達表,其證但發熱,不惡寒而口渴,故用柴葛解肌湯辛涼以散之,不用麻黃、桂枝之辛溫以助熱邪也。
然既曰解肌,即為表證設,亦未嘗以發熱為裡證也。又
問曰:據子之言,凡發熱皆在陽經而不在陰經,仲景云:少陰證反發熱者,當用麻黃附子細辛湯,何以故?
對曰:少陰發熱者,表裡皆寒,是直中而兼外感,非傳經少陰也。
故用麻黃、細辛、附子溫中發散,令表裡兩解。
夫直中少陰,本無發熱,而曰反發熱者,蓋兼太陽表證也。
總之傳經入裡而發熱,清藥中必兼發散;
直中入裡而發熱,溫藥中必兼發散,可見發熱屬表證無可疑惑,故曰:三陰無頭痛,無身熱。
【惡寒】
或曰:惡寒何以是表證?
答曰:人身外為陽、為表,寒邪屬陰,由表虛為寒所乘,名曰陰盛陽虛也。
陽虛不能溫其膚衛,致表空虛,雖在密室,亦引衣蓋覆,謂之惡寒。
經云:陰盛陽虛,汗之則愈。
故惡寒屬表證。
又問曰:諸書言裡證亦惡寒,何也?
答曰:裡證惡寒直中也,非傳經也。
傳經入裡則為熱邪,必然惡熱,豈有惡寒之理。
然太陽惡寒,與直中惡寒何以別之?
病患頭痛發熱而惡寒者,表證也;
無頭痛發熱而惡寒者,直中裡證也。
經云:發熱惡寒發於陽,無熱惡寒發於陰也。
又問曰:陽明腑病,口燥渴而背微惡寒者,豈非傳經裡證乎?
答曰:惡寒者,表未盡也,因其燥渴之甚,故用白虎加人參湯,此活法也。
仲景云:發熱無汗,表未解者,不可與白虎湯,渴欲飲水,無表證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此證微惡寒,則表邪將解,口燥渴,則裡熱已熾,故用此方。
設口不燥渴,亦安得而用之乎?
又問曰:誤下而成結胸,脹痛甚急,倘惡寒者,何以治之?
答曰:結胸為醫誤下而成,今惡寒者是表邪未盡結於胸中,必先解表,方服陷胸湯、丸,若誤攻之,表邪又結於胸,則更危矣。
故結胸證,有一毫惡寒,必先散之而後攻之。
可見惡寒屬太陽表證也。
【喘】
問曰:喘何以是太陽證?
答曰:肺主皮毛,司氣之升降,寒邪侵於皮毛,肺氣不得升降故喘。
試以麻黃湯論之,內有杏仁,為定喘設也。
又云:喘家作桂枝湯,加厚朴、杏子佳明言喘屬表邪也。
又問曰:喘既為肺、為表,《指掌賦》云喘滿而不惡寒者,當下而痊,何也?
答曰:傳經裡證內熱閉結,大便不通,熱氣上衝,致肺金清肅之令不得下行,因而喘急,此因胃熱攻肺,故可下之,俾其熱氣流通而喘定矣。
然或有惡寒等證,則不可遽攻,恐成逆候。
又問曰:陰證喘促者,何以治之?
答曰:陰證喘者,乃少陰中寒,真陽衰微,腎不納氣,以致四肢厥冷,脈沉細,氣促而喘急,宜理中、四逆以溫之,八味以佐之。
若汗出發潤,喘不休者,為難治也。
【脈浮】
或問曰:脈浮何以是太陽表證?
答曰:按之不足,舉之有餘,故曰浮。
《內經》曰寸口脈浮,主病在外。
浮而緊者為傷寒;
浮而緩者為傷風,皆主表邪也。
設若邪氣入裡,則脈必沉,又焉得浮?
故浮脈為太陽表證。
又問曰:脈浮固屬表證,倘裡證見,而脈尚浮者,治當何如?
答曰:裡證脈浮,恐表邪未盡也,必先解表而後攻裡。
書云解表不開,切勿攻裡。
仲景云結胸證,脈浮者不可下。
可見脈浮為在表矣。
然有表證已罷,便閉譫語,腹痛口渴,而脈尚浮者,又當從權下之。
仲景云脈浮而大有熱,屬臟者,攻之,不令發汗。
此之謂也,此取證不取脈也。
【脈伏】
問曰:脈不出,何以是表證?
答曰:脈者,血之府,熱則血行,豈有脈伏之理,惟表受寒深,故脈伏。
一手無脈曰單伏,兩手無脈曰雙伏。
外顯太陽證,而脈伏不出者,寒氣閉塞也。
然此實將汗之機,欲愈之候也。
書云:天氣燠蒸,必有大雨,雨過而天氣清,猶汗出而精神爽也。
又問曰:裡證脈伏者,何也?
答曰:裡證脈伏,惟直中有之,亦寒氣閉塞也,宜用四逆東加豬膽汁、蔥白以溫之。
若傳經裡證則屬熱,熱則血行,何得脈伏?
又問曰:亦有陽證脈伏者,何也?
答曰:陽證脈伏者,乃鬱熱極深,反見假寒之象,脈澀滯之甚,似伏而非伏也,然必有唇焦、口燥,飲冷、便閉諸症,與陰寒脈伏者,相隔霄壤。
又或有痛處,痛極則脈伏,痛止則脈出也。
至於尋常脈伏,非表證,即直中矣。
【陽明經證】
陽明經病,目痛、鼻干、唇焦、漱水不欲咽,脈長,此陽明本經證,其經去太陽不遠,亦有頭痛發熱,宜用葛根湯解肌,不可誤認為腑病,而用清涼攻下之法。
【葛根湯】
葛根(二錢)、升麻、秦艽、荊芥、赤芍(各一錢)、蘇葉、白芷(各八分)、甘草(五分)、生薑(二片)
上水煎服。
若無汗而口渴者,加知母;
自汗而口渴者,加石膏、人參,凡陽明證,口渴之甚,即為入腑,故加入清涼之藥;
若自汗而口不渴者,乃陽明經中風,去蘇葉,加桂枝;
若春夏之交惟恐夾雜溫暑之邪,不便用桂,加白朮一錢五分。
【目痛鼻干】
問曰:目痛、鼻干,何以知邪在陽明經也?
答曰:目鼻者,足陽明胃所布之經絡也。
經云:陽明之脈,起於鼻,交額中,旁納太陽之脈,連目?,下循鼻外,入上齒中,挾口環唇邪氣傳之,則目痛、鼻干。
至於他經,各行其道,何目痛、鼻干之有?
【唇焦漱水不欲咽】
問曰:唇焦、漱水不欲咽,何以知邪在陽明經也?
答曰:唇者,陽明經所過之地也。
今唇焦思漱水以潤之,是知邪在陽明經絡中,然不欲咽者,則知本腑無熱,表病而裡和也。
又問曰:表證既除,裡證已見,或亦有漱水而不咽者,治法從表乎?
從裡乎?
答曰:既無表證,裡必有熱,熱則能消水,漱當咽下,若不咽者,是內有瘀血也。
何以知之?
外無表證,小腹硬滿而痛,小便自利,大便黑色是也,當用桃仁承氣湯攻之。
總之腹滿而痛,小便不利,是燥糞也;
大便自如,小便不利,此溺澀也。
今小便自利,腹中硬痛,其為瘀血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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