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靈樞識】 [打印本頁]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09:37
標題: 【靈樞識】

靈樞識


書名  靈樞識


作者  日本·丹波元珍


分類  內經


品質  0%


引自:http://jicheng.tw/jcw/book/%E9%9D%88%E6%A8%9E%E8%AD%98/index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09:38

卷一


九針十二原第一


馬云。內有九針之名。又有十二原穴。故名篇。自篇內小針之要以下。岐伯盡解於第三篇小針解之內。


素問有針解篇。亦與此二篇小同。當合三篇而觀之。


其義無余蘊矣。


舊本以第一篇為法天。第二篇為法地。三篇法人。四篇法時。五篇法音。六篇法律。七篇法星。八篇法風。九篇法野。乃後人襲本經七十八篇九針論之意而分注之。


殊不知彼乃論針。而非論篇目也。


甚為無理。簡案本經多不下編字論字。乃所以為古書也。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09:38

余子萬民
 

馬云。按本紀、記帝經土設井。立步制。畝藝五穀。撫萬民。則子萬民。收租稅信矣。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09:39

百姓


國語周語注。百姓、百官有世功者。


又書堯典孔傳。百姓百官。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09:39

租稅

 
租稅、田賦也。


又凡賦取者曰稅。


史、食貨志。


食租衣稅。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09:39

不給而屬有疾病

 
給、相足也。


屬、附也。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09:40

微針

 
志云。按篇名九針。而帝曰微針。伯曰小針。是九針之外。又立小針也。


簡案、微針小針。蓋謂九針中之毫針。下文曰。尖如蚊虻喙。靜以取往。微以久留之是也。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09:40

營其逆順出入之會

 
志云。皮膚經脈之血氣。有逆順之行。有出入之會。簡案、營。運也。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09:40

易用難忘
 

志云。明其理則易用。持於心則難忘。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09:41

經紀

 
志云。經、徑。紀、維也。


月令鄭注。經紀。


謂天文進退度數。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09:41

為之終始

 
志云。九針者。


聖人起天地之數。始於一而終於九。九而九之。


九九八十一。以起黃鐘之數。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09:41

先立針經

 
張云。靈樞即名針經。義本諸此。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09:42

易陳而難入

 
張云。易陳者。


常法易計也。


難入者。


精微難及也。


志云。易言而難著於人也。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09:42

粗守形 上守神
 

馬云。下工泥於形跡。徒守刺法。上工則守人之神。凡人之血氣虛實。可補可瀉。一以其神為主。不但用此針法而已也。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09:42

神乎 神客在門

 
馬云。所謂神者。


人之正氣也。


神乎哉。


此正氣不可不守也。


邪氣之所感。有時如客之往來有期。名之曰客。客在門者。


邪客於各經之門戶也。


張云。神乎神。言正氣盛衰。當辨於疑似也。


客在門。言邪之往來。當識其出入也。


簡案、小針解曰。神客者。


正邪共會也。


神者。


正氣也。


客者。


邪氣也。


在門者。


邪循正氣之所出入也。


據此。則神乎二字句。神客。謂神與客也。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09:45

刺之微 在速遲
 

馬云。刺之微妙。在於速遲。速遲者。


即用針有疾徐之意也。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09:46

粗守關 上守機

 
張云。粗守關。守四肢之關節也。


上守機。察氣至之動靜也。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09:46

不離其空

 
馬云。素問有骨空論。指各經之穴言。簡案、據小針解。空下當有中字。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09:46

清靜而微

 
張云。言察宜詳慎也。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09:47

其來不可逢 其往不可追

 
志云。如其氣方來。乃邪氣正盛。邪氣盛則正氣大虛。不可乘其氣來。即迎而補之。


當避其邪氣之來。其銳氣已往。則邪氣已衰而正氣將復。不可乘其氣往。追而瀉之。


恐傷其正氣。在於方來方去之微而發其機也。


離合真邪論曰。俟邪不審。大氣已過。瀉之則真氣脫。脫則不復。邪氣復至。而病益蓄。故曰。其往不可追。此之謂也。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09:48

不可掛以發

 
馬云。知機之道者。


唯此一氣而已。猶不可掛一發以間之。


志云。靜守於來往之間而補瀉之。


少差毫發之間。則失矣。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09:48

工獨有之

 
甲乙工作上。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09:49

往者為逆 來者為順

 
張云。往、氣之去也。


故為之逆。來、氣之至也。


故為之順。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09:49

正行無問


志本問作間非。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09:49

逆而奪之 惡得無虛 追而濟之 惡得無實

 
甲乙。逆、作迎。張云。逆其氣至而奪之。瀉其實也。


惡得無虛。隨其氣去而濟之。


補其虛也。


惡得無實。故瀉必因吸內針。補必因呼內針。此即迎來隨去之義。高武云。迎者逢其氣之方來。如寅時氣來注於肺。卯時氣來注大腸。此時肺、大腸、氣方盛而奪瀉之也。


隨者隨其氣之方去。如卯時氣去注大腸。辰時氣去注於胃、肺、與大腸。此時正虛而補濟之也。


余仿此。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09:51

大要

 
簡案、蓋古經篇名。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09:51

徐而疾則實 疾而徐則虛
 

張云。徐出針而疾按之為補。故虛者可實。疾出之而徐按之為瀉。故實者可虛。簡案、張據素針解篇釋之。


與小針解之旨乖。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09:52

若有若無

 
馬云。實者止於有氣。虛者止於無氣。氣本無形。似在有無之間耳。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09:52

察後與先

 
張云。求病所急。而治分先後也。


若存若亡。察氣之行與不行。以為針之去留也。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09:52

若得若失

 
張云。欲虛而虛。欲實而實。是得法也。


粗工妄為。則失之矣。


簡案、小針解云。為虛與實。若得若失者。


言補者?然若有得也。


瀉則恍然若有失也。


知張注失經旨矣。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09:54

補瀉之時

 
針解篇曰。補瀉之時者。


與氣開闔相合也。


張云。當補當瀉。用有其時。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09:54

瀉曰 必持內之 放而出之 排陽得針

 
甲乙作迎之。


迎之意。必持而內之。


放而出之。


排揚出針。


張云。凡用瀉者。


必持內之。


謂因其氣來。出之疾而按之徐也。


故可排開陽道以泄邪氣。簡案、據下文補曰。


甲乙近是。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09:54

按而引針 是謂內溫
 

簡案、連下二句言補法。若病當用瀉法。而反按而引針以補之。


是謂內溫。


引針謂退其針。溫、蘊同。乃素問溫血之溫。謂血氣蘊蓄於內。而不得散泄也。


諸注並接下文補曰為釋。恐誤。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09:55

意若妄之
 

志云。之、往也。張云。妄、虛妄也。


意若妄之。


言意會於有無之間也。


妄、甲乙作忘。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09:55

若行若按 若蚊虻止


張云。若行若按。言行其氣。按其處也。


若蚊虻止。言當輕巧無跡。而用得其精也。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09:57

如留如還 去如弦絕

 
張云。留、留針也。


還、出針也。


去如弦絕。輕且捷也。


故無損而能補。


還、甲乙作環。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09:57

令左屬右

 
張云。右手出針。左手隨而按捫之。


是令左屬右也。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09:58

必無留血 急取誅之


馬云。如有留血。當急取以責之。


但此補法。必無留血者。


張云。凡取血絡者。


不可使有留血。宜急取之也。


志云。此補正運邪之法。故必無留血。設有留血。急取而誅之。


簡案、以理推之。


此間恐有遺脫。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09:58

堅者為寶

 
甲乙寶作實。王注素針解篇。手如握虎者。


欲其壯也。


云壯、謂持針堅定也。


針經曰。


持針之道。堅者為實。則其義也。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實字作寶。乃與今本異。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09:58

正指直刺


簡案、針解篇云。義無邪下者。


欲端以正也。


王注正指直刺。針無左右。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09:59

神在秋毫

 
張云。醫之神見。在悉秋毫。必精必確。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00

屬意病者

 
針解篇云。神無營於眾物者。


靜志觀病患。無左右視也。


王注。目絕妄視。心專一務。


則用之必中。無或誤也。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10

審視血脈


馬云。審視其血脈之虛實而刺之。


則無危殆矣。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11

必在懸陽 及與兩衛

 
甲乙必作心。衛作衡。注云。一作沖。張云。懸、猶言舉也。


陽、神氣也。


凡刺之時。必先舉神氣為主。故曰懸陽。兩衛者。


衛氣在陽。肌表之衛也。


脾氣在陰。臟腑之衛也。


二者皆神氣所居。不可傷犯。凡用針者。


首宜顧此。故曰兩衛。簡案、馬陽為揚。志以懸陽為心。並義難通。姑仍張注。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11

血脈者

 
甲乙。血上有取字是。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12

在 橫居 視之獨澄 切之獨堅
 

甲乙。澄、作滿。志云。?經 也。


刺節真邪篇曰。六經調者。


謂之不病。一經上實下虛而不通者。


此必有橫絡盛大加於經。令之不通。視而瀉之。


此取謂解結也。


故有血絡橫在於經?者。


當視之獨清。切之獨確。而去之也。


張云。視之獨澄者。


必欲索其隱。切之獨堅者。


欲拔其本也。


?針。?鋤銜切。犁鐵也。


說文。銳器也。


史扁鵲傳。?石注。?石針也。

 
?針。?音時。又音低。鏑也。


箭鏃也。


鋒針。鋒、王本作蜂非。


鈹針。鈹、音皮。說文。大針也。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15

毫針長三寸六分
 

九針論作一寸六分是。吳氏尊經集云。毫針又名小針。取用益多。猶布帛菽粟。


為日用之所急也。


馬云。此言九針之體。而及其所以為用也。


大義見本經九針論。第七十八篇。故此不詳解之。


今亦從此。


介按、考針類有九種。分述如後。


一曰?針。即今之箭頭針也。


此針長一寸六分。上去末寸半。下只留一分之鋒。欲淺刺不令深入也。


二曰圓針。即絮針也。長一寸六分。取其筒其身而卵其鋒者。


身直如竹筒。末鋒員如卵銳也。


三曰?針。長三寸半。取法於黍粟之銳者。


圓而微尖。利於用補者也。


四曰鋒針。即今日之三棱針也。長一寸六分。是上去八分。下留八分。取法於絮針刃三隅者。


謂直壯而銳。可以瀉熱出血也。


五曰鈹針。長四寸。廣二分半。取法於劍鋒。以其能開通也。 


六曰圓利針。其形微大。其末反小。其身長一寸六分。取法於?者。


以毛之強者曰?。


用其細健可稍深也。


七曰毫針。長二寸六分。其尖如蚊虻喙者。


取其微細徐緩也。


八曰長針。長七寸。取法於綦針。以能使深邪出遠痹也。


九曰大針。長四寸。尖形如挺。粗而且巨。其鋒微圓。取法於鋒針。可以瀉通機關也。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17

】 


前王莽傳。師古注。毛之強曲者曰?。又後漢岑彭傳。注?。長毛也。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17

以取暴氣

 
甲乙云。痹氣暴發者。


取以圓利針。張云。暴氣。痹氣之暴發也。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17

靜以取往

 
諸本取作徐。當改。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17

如挺

 
道藏本挺作?。簡案、挺?同。杖也。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18

邪氣在上

 
馬云。邪氣之中人也高。凡風寒暑雨之邪。


由上感之。


故曰邪氣在上也。


此以下。當參考小針解。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19

陷脈

 
張云。諸經孔穴。多在陷者之中。故凡欲去寒邪。須刺各經陷脈。則經氣行而邪氣出。乃所以取陽邪之在上者。


志云。陷脈、額顱之脈。顯陷於骨中。故針陷脈。則陽氣之表邪去矣。


簡案、張注為是。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19

中脈

 
小針解云。取之陽明合也。


馬云。陽明合。即足三裡也。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19

病各有所宜

 
甲乙宜、作舍。是。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20

無實無虛

 
甲乙作無實寶虛虛是。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20

五脈

 
張云。五脈者。


五臟五輸也。


志云。五臟諸陰之脈也。


義具小針解。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47

三脈

 
據小針解。當三陽之脈。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47

馬云

 
曲王切。不足也。


張云。音匡。衰殘也。


志云。怯也。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48

奪陰者死

 
甲乙死、作厥。簡案、與小針解之義不合。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48

若風之吹云

 
志云。邪散而正氣光明也。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48

明乎若見蒼天

 
甲乙作昭然於天。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49

經脈十二 絡脈十五 凡二十七氣

 
張云。臟有五。腑有六。而復有手厥陰心主一經。是為十二經。


十二經各有絡脈。如手太陰別絡在列缺之類是也。


此外又有任脈之絡曰屏翳。督脈之絡曰長強。脾之大絡曰大包。共為十五絡。十二十五。總二十七氣。以通周身上下也。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49

所出為井

 
馬云。其始所出之穴名為井穴。如水之所出。從山下之井始也。


六十三難楊注云。凡臟腑皆以井為始。井者謂穀井爾。非謂掘作之井。山谷之中。泉水初出之處。名之曰井。井者主出之義也。


馬云。


如肺經少商之類。水從此而流。則為滎穴。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49

所溜為滎

 
史云溜。按難經當作流。馬云。如肺經魚際之類。又從此而注。則為?穴。張云。急流曰溜。小水曰滎。脈出於井而溜於滎。其氣尚微也。


簡案、急流曰溜。未見所據。六十三難楊注云。泉水既生。留停於近滎。迂未成大流。故名之曰滎。滎、小水之狀也。


此溜讀為留也。


然六十八難明言所流為滎。今從史說。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50

所注為】 

 
馬云。?者注此而輸運之也。


如肺經大淵之類。又從而經過之。


則為經穴。張云。注、灌注也。


?輸運也。


脈注於此而輸於彼。其氣漸盛也。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50

所行為經

 
張云。脈氣大行。經營於此。其正盛也。


六十三難楊注云。經者徑也。


亦經營之義也。


馬云。如肺經經渠之類。又從而水有所會。則為合穴。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50

所入為合

 
張云。脈氣至此。漸為收藏。而入合於內也。


馬云。如肺經尺澤之類。六十三難楊注云。


經行既達。合會於海。故名之曰合。合者會也。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51

知其要者

 
馬云。凡節之所交。計三百六十五會。實經絡滲灌諸節者也。


此節者乃要之所在。張云。其要則在乎五?而已。志云。血者神氣也。


二十七氣。三百六十五會。總屬血氣之流行。故曰知其要者。


一言而終。簡案、今從志注。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51

重竭

 
張云。臟氣已絕於內。陰虛也。


反實其外。誤益陽也。


益陽則愈損其陰。是重竭也。


陰竭必死。死則靜也。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51

取腋與膺

 
張云。腋與膺。皆臟脈所出。氣絕於內。而復取之。


則致氣於外。而陰愈竭矣。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52

逆厥

 
張云。臟氣已絕於外。陽虛也。


反實其內。誤補陰也。


助陰則陽氣愈竭。故致四逆而厥逆。


厥必死。死必躁也。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52

反取四末
 

張云。四末為諸陽之本。氣絕於外。而取其本。則陰氣至而陽愈陷矣。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52

害中而去則致氣

 
張云。害中而不去。去針太遲也。


不中而去。去針太早也。


均足為害。此節與寒熱病篇文同。但彼云不中而去。則致氣者是。此云害中者誤也。


簡案、害、當作不。張注為是。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52

癰瘍

 
寒熱病篇作癰疽。張云。不中而去。則病未除而氣已致。故結聚而為癰疽。皆刺之害也。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53

十二原出於四關

 
張云。臟腑之氣。表裡相通。故五臟之表有六腑。六腑之外有十二原。十二原出於四關。四關者。


即兩肘兩膝。乃周身骨節之大關也。


故凡井、滎、?原、經、合、穴。


皆手不過肘。足不過膝。而此十二原者。


故可以治五臟之疾。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53

陽中之少陰 肺也

 
張云。心肺居於膈上。皆為陽臟。而肺則陽中之陰。故曰少陰。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55

太淵 馬云

 
掌後陷中。肺脈所注。為俞土。陰經無原。俞穴代之。


余仿此。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55

陽中之太陽 心也

 
張云。心為陽中之陽。故曰太陽。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55

大陵

 
張云。按大陵系手厥陰心主?穴也。


邪客篇帝曰。手少陰之脈。獨無俞何也。


岐伯曰。少陰心脈也。


心者。


五臟六腑之大主也。


精神之所舍也。


其臟堅固。邪弗能容也。


容之則心傷。心傷則神去。神去則死矣。


故諸邪之在於心者。


皆在於心之包絡。包絡者。


心主之脈。故此言大陵也。


大陵二穴。在掌後骨下兩筋間。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56

陰中之少陽 肝也

 
張云。肝、脾、腎、居於膈下。皆為陰臟。而肝則陰中之陽。故曰少陽。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56

太衝

 
馬云。足大趾本節後二寸動脈應手陷中。肝脈所注。為俞土。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58

陰中之至陰 脾也


張云。脾屬土而象地。故為陰中之至陰。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59

太白

 
馬云。足大趾內側內踝前核骨下陷中。脾脈所注。為俞土。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59

陰中之太陰 腎也

 
張云。腎在下而屬水。故為陰中之太陰。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0:59

太谿

 
馬云。足內踝後跟骨上動脈陷中。男子婦人病。有此脈則生。無則死。腎脈所注。為俞土。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1:00

膏之原
 
 
志云。中焦之氣。蒸津液。化其精微。發泄於腠理。淖澤注於骨。補益腦髓。潤澤皮膚。


是津液注於三百六十五節。而滲灌於皮膚肌腠者也。


溢於外則皮肉膏肥。余於內則膏肓豐滿。蓋膏者臟腑之膏膜。肓者腸胃之募原也。


簡案、左傳成公十年。居肓之上。膏之下。杜云。肓、膈也。


心下為膏。正義曰。賈服何休諸儒等。皆以為膏。雖凝者為脂。釋者為膏。其實凝者亦曰膏。內則云。小切野狼?膏。此膏為連心脂膏也。


獨劉炫以為膏當作膈。改易傳文。以規杜之失。傅遜辨誤云。考素問刺禁論云。膈肓之上。中有父母。楊上善說云。心下膈上為肓。心為陽。父也。


肺為陰。母也。


曾親諦觀豬臟心膈之處。方憶膈者隔也。


自膈以上。


皆心肺清潔之屬。自膈以下。皆腸胃污濁之屬。而心下有微脂為膏。膈上有薄膜為肓也。


素問曰膈肓。則明云膈之肓也。


膈之肓。非其膜而何。其痹論又云。皮膚之中。分肉之間。熏於肓膜。注云。肓膜謂五臟之間膈中膜也。


則正與心下之微脂相對益明矣。


二豎居膏肓之上下。則於腑臟。略無所系。為至虛之處。非經絡穴道所關。以故攻之不可。達之不及。藥不至焉也。


春秋元命苞云。膏者神之液也。


介按、膏肓之義。惟前哲唐容川。時賢張錫純之解釋。甚為詳晰。茲節錄如下。


唐云。凡有膜網處。無論上中下及內外膜網。其上皆生膏油。左傳所謂膏肓也。


肓言其膜。屬三焦之物。


膏即言其油。乃屬於脾。凡化水化穀。皆是膏油發力以薰吸之。


所謂脾主利水化食者如此。而其路道。則總在中焦之膜中也。


此膜著背脊處上行至肝。是為肝膈。肝膈半在體上。半在膈下。膈發於肝。循肋骨而至胸前之鳩尾。下遮濁氣。上護心肺。為陰陽之界限。肝氣之通於膈。以入腸胃。走血室。路道皆在膈膜與中下之油網中也。


張云。素問刺禁篇曰。膈肓之上。中有父母。是肓即膈也。


又靈樞九針十原論曰。膏之原出於鳩尾。夫鳩尾之內。即膈。乃三焦之上焦。為手少陽之腑。與手厥陰心包臟腑相連。互為配偶。心包者。


即心肺相連之系。其體質原系脂膜。脂即膏也。


傳既云。居肓之上。膏之下。是其病定在胸中無疑。特是胸中之地。大氣之所貯藏也。


雖不禁針。然止可針三二分。不敢作透針。以瀉大氣。故曰攻之不可。其外又皆硬骨衛護。不能用砭。故曰達之不及。又其處為空曠之腑。上不通咽喉。下有膈膜承之。


與膈下臟腑。亦不相通。故曰藥不至焉。


所以不可為也。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1:03

鳩尾


馬云。一名尾翳。一名?。蔽骨之端。在臆前蔽骨之下五分。人無蔽骨者。


從歧骨下一寸。


言其骨垂下如鳩尾。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1:03

肓之原

 
志云。肓者腸胃之募原也。


簡案、腹中論云。此風根也。


其氣溢於大腸。而著於肓。肓之原在臍下。刺禁論云。膈肓之上。中有父母。楊注。心下膈上為肓。痹論云。陷於肓膜。王注。肓膜謂五臟之間。膈中之膜也。


脹論云。熏於肉肓。而中氣穴。雜病篇云。上衝腸胃。熏肝。散於肓。


結於臍。故取之肓原以散之。


據以上經文考之。


肓即膈膜也。


而臟腑之間。悉有薄膜。其於軀殼中。遮隔濁氣。


最有用者為膈膜。故單言肓。則指膈膜。張注痹論云。肓者。


凡腔腹肉理之間。上下空隙之處。皆謂之肓。然史扁鵲傳。搦荒說苑。作肓莫。即肓膜也。


空隙之處。安得搦之。


肓自肓。原自原。安得釋肓以膜原。二張之解。俱不可從。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1:04

】 

 
馬云。一名下氣海。一名下肓。臍下一寸半宛宛中。男子生氣之海。(出於甲乙)簡案、玉篇脖?。臍也。


猶天樞即臍。而其穴則在俠臍兩膀各一寸邪。?張云。上文五臟之原各二。並膏肓之原共為十二。而臟腑表裡之氣皆通於此。故可以治五臟六腑之有疾者也。


簡案、本篇止言五臟之原。而不言六腑。


乃以鳩尾、脖?足之。


馬氏因引六十六難六腑之原以為悉。然而此本於經文別發一義者。


乃不可以彼律此。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1:05

脹取三陽 飧泄取三陰

 
甲乙飧泄作滯。張云。脹、腹脹也。


飧泄、完穀不化也。


病脹者。


當取足之三陽。即胃、膽、膀胱、三經也。


飧泄者。當取足之三陰。即脾、肝、腎、三經也。


簡案、甲乙滯蓋謂滯下。亦作?。(釋名?。羲之帖)即痢病也。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1:06

閉 馬本作


云?。讀為閉。志云。?音卞。搏也簡案、玉篇?。俗閉字。?字書無考。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1:07

夫善用針者 止未得其術也


張云。此詳言疾雖久。而血氣未敗者。


猶可以針治之。


故善用針者。


猶拔刺也。


去刺於膚。貴輕捷也。


猶雪污也。


污染營衛。貴淨滌也。


猶解結也。


結留關節。貴釋散也。


猶決閉也。


閉塞道路。貴開通也。


四者之用。各有精妙。要在輕摘其邪。而勿使略傷其正氣耳。


故特舉此為諭。


若能效而用之。則疾雖久。未有不愈者矣。


張兆璜云。污在皮毛。刺在膚肉。結在血脈。?在筋骨。簡案、雪、洗也。


莊子知北游。澡雪而精神。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1:07

如以手探湯

 
張云。用在輕揚。熱屬陽。陽主於外。故治宜如此。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1:07

如人不欲行

 
張云。有留戀之意也。


陰寒凝滯。得氣不易。故宜留針若此。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1:08

陰有陽疾者

 
張云。熱在陰分也。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1:08

下陵三裡

 
馬云。足陽明胃經穴。即三裡。系四字一名。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1:09

無殆

 
張云。殆、怠同。簡案、老子周行而不怠。釋文殆、怠也。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1:09

氣下

 
張云。邪氣退也。


作者: wzy_79    時間: 2013-2-25 11:09

疾高而內者

 
張云。在上也當下取之。


然高而內者屬臟。故當取足太陰之陰陵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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