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周內】
亦作“周納”。
彌補漏洞,使之周密。
引申爲羅織罪狀,陷人於罪。
『漢書·路溫舒傳』:“上奏畏却,則鍛練而周內之。”
王念孫『讀書雜志·漢書九』:“今案內讀爲‘納’,納者,補也;
周,密也……謂密補其奏中之罅隙。”
『明史·楊博傳』:“其後張居正逐拱,將周內其罪,博毅然爭之。”
魯迅『三閑集·序言』:“我以爲無產階級是不會有這樣鍛煉周納法的,他們沒有學過‘刀筆’。”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