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告詞】
1.告身的文詞。
宋趙昇『朝野類要·餘紀』:“告詞:有四六句者,有直文者,幷書於告軸。
然侍從以上,須是四六句行詞。”
宋陸遊『老學庵筆記』卷一:“王嘉叟自洪倅召爲光祿丞,李德遠亦召爲太常丞。
一日,相遇於景靈幕次,李謂王曰:‘見公告詞云:其鐫月廩,仍褫身章。’”
2.訴狀。
『二刻拍案驚奇』卷二:“<小道人>當下寫就了一紙告詞,竟到幽州路總管府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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