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弄法舞文】
謂玩弄文字,曲解法律條文,以達到徇私舞弊的目的。
『朱子語類』卷八三:“聖人作『春秋』,正欲褒善貶惡,示萬世不易之法,今乃忽用此說以誅人,未幾又用此說以賞人,使天下後世皆求之而莫識其意,是乃後世弄法舞文之吏之所爲也,曾謂大中至正之道而如此乎!”
明劉基『官箴中』:“刀筆之權,始歸吏胥,弄法舞文,聾癡瞽愚。”
參見“舞文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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