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替代役男訛詐受刑人 貪汙起訴】
台北監獄兩名替代役男留敬中、尹全智在監獄碰到舊識,竟受託夾帶掌上型數位電視、記憶卡與香菸給三名受刑人,換取數千元的報酬。兩人食髓知味,還向受刑人誆稱遭管理員查獲,需要兩萬元擺平,訛詐受刑人。
北監查獲後移送桃園地檢署,昨依貪汙罪起訴。
檢方起訴指出,留敬中(廿四歲)、尹全智(廿一歲)屬替代役實施條例的「警察役」類別,奉派在矯正機關擔任崗哨、巡邏勤務,從事法定的公共事務,具有法定職務權限,屬於刑法認定的「授權公務員」,因此兩人行為觸犯貪汙治罪條例。
一百年五月時,留敬中在獄中巧遇舊識李洪熠(廿七歲),李利用收封給替代役男搜身的機會,當面向留請託夾帶獄中沒販售的掌上型數位電視,事後並給予報酬。
李與同舍房的張嘉欣(卅三歲)商議平均出資購買。因役男也不能攜帶違禁品,留敬中利用自己崗哨時間,垂降繩索丟至圍牆外,由北監外的尹全智接應,懸掛數位電視「拉」進北監崗哨,再夠過雜役受刑人轉交給黃、張兩名受刑人使用,餘款七千元為兩人報酬。
之後同舍房的黃少宇(廿四歲)發現室友能看數位電視,詢問得知「有管道」,願意付兩萬五購買一樣的東西。
留敬中得知後,竟與尹全智誆稱夾帶違禁品遭管理員發現,需拿兩萬擺平。
引用:http://n.yam.com/chinatimes/society/20130206/201302062026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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