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刺史】
古代官名。
原爲朝廷所派督察地方之官,后沿爲地方官職名稱。
漢武帝時,分全國爲十三部(州),部置刺史。
成帝改稱州牧,哀帝時復稱刺史。
魏晉於要州置都督兼領刺史,職權益重。
隋煬帝、唐玄宗兩度改州爲郡,改稱刺史爲太守。
后又改郡爲州,稱刺史,此后太守與刺史互名。
宋於州置知州,而無刺史職任,刺史之名僅爲武臣升遷之階。
元明廢名,淸僅用爲知州之別稱。
『漢書·百官公卿表上』:“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掌奉詔條察州,秩六百石,員十三人。”
唐韓愈『論變鹽法事宜狀』:“其餘觀察及諸州刺史、縣令、錄事、參軍多至每月五十千。”
淸顧炎武『日知錄·隋以後刺史』:“漢之刺史猶今之巡按御史;
魏晉以下之刺史,猶今之總督;
隋以後之刺史,猶今之知府及直隸知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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