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判官】
1.古代官名。
唐代節度使、觀察使、防御使均置判官,爲地方長官的僚屬,輔理政事。
宋沿唐制,幷於團練、宣撫、制置、轉運、常平諸使亦設置判官。
元代改爲各州府設置判官。
明淸僅州置判官,無定員。
見『文獻通考·職官十六』。
唐韓愈『董公行狀』:“崔圓爲揚州,詔以公爲圓節度判官。”
宋徐鉉『稽神錄·劉存』:“劉存爲舒州刺史,辟儒生霍某爲團練判官,甚可信任。”
淸王士禛『池北偶談·談異五·兩裴迪』:“一爲王鐸辟租庸招納使。
朱溫鎮宣武,辟節度判官。”
2.傳說冥司中閻王屬下掌管生死簿的官。
宋孟元老『東京夢華錄·除夕』:“教坊南河炭醜惡魁肥,裝判官。”
『水滸傳』第四二回:“門前小鬼,折臂膊不顯猙獰;
殿上判官,無襆頭不成禮數。”
『古今小說·鬧陰司司馬貌斷獄』:“<閻君>貴居王位,有左右判官,又有千萬鬼卒、牛頭、馬面,幫扶者甚衆。”
碧野『沒有花的春天』第十一章:“這上面寫的是蛇溜字,好像是閻羅殿上判官的手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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