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頒】
【戌集下】【頁字部】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符分切,音汾。
【廣韻】魚大首。
亦衆貌。
【詩·小雅】魚在在藻,有頒其首。
又【唐韻】布還切【集韻】【韻會】【正韻】逋還切,□音班。
【廣韻】布也,賜也。
【禮·明堂位】頒度量而天下大服。
【註】頒,讀爲班。
【周禮·天官·大宰】匪頒。
【註】匪,分也。
頒,讀爲班布之班,謂班賜也。
又【說文】鬢也。
【正韻】頟兩旁曰頒。
【孟子】頒白者。
【註】頒,班也。
頭半白班班者也。
又分也。
【書·洛誥】乃惟孺子,頒朕不暇。
【傳】我爲政,常若不暇。
汝惟小子,當分取我之不暇而行之。
【釋文】頒音班。
又甫云反。
又【說文】通作朌。
【禮·王制】名山大澤不以朌。
【釋文】朌讀爲頒,賦也。
又鳥名。
【揚子·方言】戴勝,自關而東或謂之戴頒。
又【揚子·方言】鋪頒,索也。
東齊曰鋪頒,猶秦晉言抖藪也。
又古通先韻,□連切,音邊。
【蘇軾·澄泥硯詩】長安新硯石同堅,不待書來遂許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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