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雉】
【戌集中】【隹字部】
〔古文〕□□【唐韻】【集韻】直几切【韻會】【正韻】丈几切,□音薙【說文】雉有十四種。
【爾雅·釋鳥】鷂雉、鷮雉、鳪雉、鷩雉、秩秩海雉、鸐山雉、雗雉、鵫雉。
雉絕有力奮。
伊洛而南,素質五彩皆備成章曰翬。
江淮而南,靑質五彩皆備成章曰鷂。
南方曰□,東方曰鶅,北方曰鵗,西方曰鷷。
【疏】別諸雉之名也。
【易·說卦】離爲雉。
【周禮·春官·大宗伯】六摯,士執雉。
【公羊傳·襄二十七年】昧雉彼視。
又【爾雅·釋鳥】鵽鳩,□雉。
【註】□雉,一名鵽鳩。
又【晏子·問篇】鄒滕雉犇而出其地,猶稱公侯。
又【晉語】雉經於新城之廟。
【註】雉經,頭搶而懸也。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匠人】王宮門阿之制五雉,宮隅之制七雉,城隅之制九雉。
【註】雉,長三丈,高一丈。
【左傳·隱元年】都城過百雉。
【註】方丈曰堵,三堵曰雉。
一雉之牆,長三丈,高一丈。
侯伯之城方五里,徑三百雉,故其大都不過百雉。
【管子·海王篇】吾欲藉於臺雉。
又【春秋·定二年】雉門及兩觀災。
【註】雉,公宮之南門。
又【揚雄·甘泉賦】列新雉於林薄。
【註】服虔曰:
新雉,香草也。
又【爾雅·釋詁】雉,□也。
【註】義未詳。
又【揚子·方言】雉,理也。
又【韻會】姓也。
殷後有雉氏。
又【前漢·高后紀註】荀悅曰:
諱雉之字曰野雞。
師古曰:
呂后名雉,故臣下諱雉也。
【韻會】漢人諱之,謂雉爲野雞。
又【集韻】序□切,音□。
本作□。
詳□字註。
又【集韻】演爾切,音酏。
縣名。
【前漢·地理志】江夏郡下雉縣。
【註】雉,羊氏反。
【又】南陽郡雉縣。
【註】弋爾反。
又【集韻】口駭切,音鍇。
桂林人謂人短爲矲雉,或作□□。
又直利切,音稚。
野雞也。
考證:
〔【說文】東方曰鶹〕謹照原文曰鶹改曰鶅。
〔【前漢·高后紀註】荀悅曰,諱雉之字野雞。〕
謹照原文野雞上增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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