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公田】
1.古代井田制度下,把土地劃成“井”字形,分爲九區,中區由若干農夫共同耕種,將收獲物全部繳給統治者,稱爲“公田”。
同中區以外的“私田”相對稱。
『詩·小雅·大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
朱熹集傳:“公田者,方里而井,井九百畝,其中爲公田,八家皆私百畝,而同養公田也。”
『禮記·王制』:“古者公田藉而不稅。”
孔穎達疏:“藉之言借也,借民力治公田。”
『漢書·食貨志上』:“六尺爲步,步百爲畮,畮百爲夫,夫三爲屋,屋三爲井,井方一里,是爲九夫。
八家共之,各受私田百畮,公田十畮,是爲八百八十畮,餘二十畮以爲廬舍。”
參見“井田”。
2.公家之田。
封建官府控制的土地。
亦稱“官田”。
『漢書·食貨志上』:“令命家田三輔公田。”
顏師古注引韋昭曰:“命家,謂受爵命一爵爲公士以上,令得田公田,優之也。”
三國魏曹植『籍田論』:“夫營疇萬畝,厥田上下……司農是掌,是爲公田。”
『續資治通鑑·宋德祐元年』:“詔:公田最爲民害,稔禍十有餘年,自今幷給原主,令率其租戶爲兵。”
3.舊時一族公有的“族田”,族人也習稱爲公田。
但其性質實爲民田。
4.指社會主義改造后農村集體所有的田地。
李朝『四川省農業合作化運動中的互助聯組』:“許多聯組還試行了小包工,集體經營公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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