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買賣限2萬 匯款8萬】
(中央社記者高照芬台北25日電)中國大陸人民銀行今天與中國銀行台北分行簽署「關於人民幣業務的清算協議」,自然人每次買賣人民幣現鈔或每日透過帳戶買賣人民幣的限額為2萬元。
另外,領有國民身分證的自然人每日匯款至大陸地區的限額為人民幣8萬元;其用途應屬經常項目,匯款人及收款人不限同名帳戶。
引用:http://n.yam.com/cna/fn/20130125/201301251727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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