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漢語大詞典●倍論】 [打印本頁]

作者: 豐碩    時間: 2013-1-25 02:04
標題: 【漢語大詞典●倍論】

漢語大詞典●倍論


官吏頻犯贓罪,如所犯罪法不等,即以重贓之數幷入輕贓,然后折半論罪,稱爲倍論。

 

『唐律·名例』:“即以贜致罪,頻犯者幷累科;

 

若罪法不等者,即以重贜倂滿輕贜,各倍論。”

 

注:“倍,謂二尺爲一尺。”

 

長孫無忌等疏議:“假令縣令受財枉法六疋,合徒三年;

 

不枉法十四疋,亦合徒三年;

 

又監臨外竊盜二十九疋,亦徒三年;

 

強盜二疋,亦合徒三年;

 

受所監臨四十九疋,亦合徒三年。

 

准此以上五處贜罪,各合徒三年,累於‘受所監臨’,總一百疋,仍倍爲五十疋,合流二千里之類。”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