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倡伎】
1.古稱以歌舞雜戲娛人的男女藝人。
『後漢書·梁冀傳』:“冀、壽共乘輦車……遊觀第內,多從倡伎,鳴鍾吹管,酣謳竟路。”
『資治通鑑·晉武帝泰始三年』:“吳主悲喜,迎拜於東門之外。
既入廟,比七日三祭,設諸倡伎,晝夜娛樂。”
『雲笈七籤』卷四十:“不得躭著歌舞,以作倡伎。”
2.娼妓。
明胡應麟『少室山房筆叢·藝林學山二·張安貧兒鏤臂文』:“唐宋間惡少,競刺其身……國朝此風遂絶。
惟冶遊兒與倡伎密,或劄刺名號,以互相思憶。”
姚華『曲海一勺·明詩跋』:“倡伎以色事人,不能風雅。”
魯迅『南腔北調集·由中國女人的腳推定中國人之非中庸又由此推定孔夫子有胃病』:“倡伎就大抵穿著‘利屣’,穿得久了,也免不了要‘趾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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