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將倡數位「被遺忘權」】
更新日期:2010/11/04 14:35
陳禹安
(法新社布魯塞爾4日電) 歐洲聯盟(EuropeanUnion)司法事務高級專員芮丁(Viviane Reding)希望在數位世界建立合法的「被遺忘權」,讓臉書(Facebook)用戶以及在網路上放了令其懊悔不已內容的網友,能順利將內容移除。
芮丁於明天稍晚時,將提出歐盟新數位資料保護及隱私法規一連串建議,包括消費者資料的掌控、擴大涵蓋至警方和司法範疇的資訊,以及有關歐盟境外分享資訊的問題。
盧森堡籍的芮丁表示:「保護個人資料是人民基本權力。」芮丁近期才因法國違反人權驅逐吉普賽人,與法國總統沙柯吉(Nicolas Sarkozy)槓上。
芮丁提倡的法規希望讓人們重新掌控自己的數位印記,包括照片等。
現今有許多網友抱怨,要讓自己不在網路上留下永久印記是不可能的,因為中央主機會將資訊傳送至全世界。
有越來越多人擔憂臉書對個人職涯、社交和私人生活的影響力,包括面試失敗和離婚等,且有越來越多「臉書自殺」案例。(譯者:中央社陳禹安)
引用: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104/19/2g9q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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