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加班超過36小時 大陸總工會幹部:富士康違法】
更新日期:2010/11/04 03:06
大陸新聞中心/連線報導
中國時報【大陸新聞中心/連線報導】
大陸中華全國總工會民主管理部部長郭軍昨日針對富士康深圳員工跳樓事件時說:「富士康違法了,且管理體制存在嚴重問題。」但深圳台商及法界人士說,富士康其實還是按深圳當地法規做事的。
中華全國總工會是大陸各級工會最高領導機關,目前主席是人大副委員長、政治局委員王兆國兼任。
中新社報導,郭軍是在昨日上午出席由中國新聞周刊和中國紅十字基金會主辦的第六屆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國際論壇時作上述表示。郭軍說,富士康事件在社會上引起很大爭議。
據報導引述深圳當代社會觀察研究所調查,二○○九年富士康員工每月加班達一一七小時。大陸《勞動法》規定,勞工加班每月不得超過卅六小時。郭軍說:「每月加班超過一百小時,這還不算違法?如果跟職工協商過就不叫違法,那就沒有違法了。」
郭軍指出,富士康的問題,首先是企業的責任,但主要責任應該在政府。他表示,政府對勞資問題確實存在監管不到位,不作為的情況。
「加班不得超過卅六小時根本是天方夜譚,員工就沒人要上班了」,深圳台協常務副會長蔡正富指出,中央的《勞動法》立意太高,基層勞工如果只能加班卅六小時,賺不到什麼錢,沒人有意願上班。
他說,目前深圳規定只要周日不加班,周六晚上不得加班即可。
一名深圳律師說,《深圳經濟特區和諧勞動關係促進條例》第二十二條只規定,要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有一次二十四小時不間斷的休息時間,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依法延長工作時間。
按理地方法規不得抵觸中央《勞動法》,但各地政府都有自己彈性做法。
引用: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104/4/2g8f5.html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