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予奪】
1.賜予和剝奪。
『周禮·天官·大宰』:“以八柄詔王馭群臣:一曰爵,以馭其貴。
二曰祿,以馭其富。
三曰予,以馭其幸……六曰奪,以馭其貧。”
鄭玄注:“幸,謂言行偶合於善,則有以賜予之……奪,謂臣有大罪,沒入家財者。”
『管子·七法』:“予奪也,險易也,利害也,開閉也,殺生也,謂之決塞。”
2.引申爲賞罰。
明王鳳洲『綱鑑會纂』卷四四:“范華陽曰:‘今僖宗兩無予奪,何以儆全忠而服克用耶!’”
3.裁決,裁奪。
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省事』:“朝夕聚議,寒暑煩勞,背春涉冬,竟無予奪。”
唐吳兢『貞觀政要·納諫』:“蜀王妃父楊譽,在省競婢,都官郞中薛仁方留身勘問,未及予奪。”
明丘濬『大學衍義補·謹詳讞之議』:“使斷疑獄者,以此爲予奪輕重之權度。”
4.褒貶。
宋周密『<癸辛雜識>序』:“一時之聞見,本於無心;
千載之予奪,狃於私意。”
淸嵇璜『皇朝通志·凡例』:“自諸王及內外大臣之例,得請謚者,高下予奪,各如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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