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貶】
【酉集中】【貝字部】
【廣韻】方斂切【集韻】【韻會】【正韻】悲檢切,□音疺。
【說文】損也。
【公羊傳·隱二年】何以不氏貶。
【註】貶,猶損也。
【杜預·春秋序】《春秋》雖以一字爲褒貶。
又【詩·大雅】我位孔貶。
【傳】貶,墜也。
又【玉篇】減也。
又【增韻】謫也,抑也。
又【集韻】補范切,音覂。
義同。
又通作辯。
【周禮·秋官·士師】若邦凶荒,則以荒辯之灋治之。
【註】辯,當爲貶。
遭飢荒,則□罰,國事有所貶損,作權時灋也。
又通作辨。
【禮·玉藻】立容辨。
【註】辨,讀爲貶。
自貶□,謂罄折也。
又【集韻】扶法切,音乏。
【類篇】射者所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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