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註】
【酉集上】【言字部】
【廣韻】之戍切【集韻】【韻會】朱戍切,□音鑄。
【玉篇】疏也,解也。
【正韻】訓釋也。
【毛詩·序疏】註者,著也。
言爲之解說,使其義著明也。
【儀禮·士冠禮疏】言註者,註義于經下,若水之注物,亦名爲著。
【晉書·向秀傳】始秀欲註《莊子》,嵆康曰:
此書詎復須註。
【舊唐書·□宗紀】上訓註《孝經》,頒于天下。
又【博雅】識也。
【通俗文】記物曰註。
【穀梁傳·昭十一年】一事註乎志,所以惡楚子也。
【後漢·律歷志論】重黎記註。
又【類篇】拏也。
【揚子·方言】謰謱,拏也。
南楚或謂之支註。
又【廣韻】中句切【集韻】株遇切,□音駐。
義同。
又【類篇】述也。
【集韻】或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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