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三舍法】
宋神宗時取士法,爲元豊新法之一。
其法分太學爲外舍、內舍、上舍,別生員爲三等而置之。
依一定年限和條件,由外舍升入內舍繼而升上舍。
最后按科舉考試法,分別規定其出身幷授以官職。
在舍讀經爲主,以濟當時科舉偏重文詞之不足。
紹聖中,曾一度廢科舉,專以三舍法取士。
宣和三年,詔罷此法。
見『宋史·選舉志一』、『選舉志二』。
『朱子語類』卷一○九:“莫說以前,只是宣和末年三舍法纔罷,學舍中無限好人才,如胡邦衡之類,是甚麽樣有氣魄,做出那文字是甚豪壯,當時亦自煞有人。”
淸李慈銘『越縵堂讀書記·避史錄話』:“崇寧立三舍法,雖崇經術,亦未嘗廢史。”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