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醫學百科●產科門診工作常規】 [打印本頁]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3-1-7 05:59
標題: 【醫學百科●產科門診工作常規】

醫學百科●產科門診工作常規

 

拼音

 

chǎnkēménzhěngōngzuòchángguī

 

產科門診設備1.產科門診應設有:候診室、診察室、計劃生育指導室、衛生宣傳教育室等。

 

條件許可時,應將一般產科及高危產科診察分開設置,高危產科由有經驗的產科醫師密切監護。

 

2.診察室中應有產科床及必要的產科檢查用品。

 

產科門診護理工作1.按門診一般護理常規施行。

 

2.凡需作陰道檢查者,護士應囑患者先沖洗干凈。

 

3.凡需查血型、血紅蛋白、尿常規、胸部透視者,護士應安排送檢。

 

4.初、復診孕婦均須測血壓、體重,查尿蛋白。

 

5.醫師問診后,護士迅速指導孕婦進行脫衣等準備,冷天注意保暖。

 

6.凡妊娠36周以上需作陰道檢查時,應先消毒外陰,檢查用品均須無菌。

 

7.每一孕婦檢查后,應更換診察床上墊單。

 

產科初診檢查1.確定妊娠后,自20周開始作產前檢查。

 

2.產前檢查內容。

 

(1)按表格要求詳細詢問病史,并將重要妊娠并發癥及以往異常分娩史簡要記錄于產前檢查卡片上。

 

(2)測量血壓、體重,查尿蛋白、血紅蛋白、血型、胸透、肝功能、血清轉氨酶、HBsAg,抗HBcIgM或抗HBc及抗HBs。

 

HBsAg陽性者加測HBeAg及抗HBe。

 

(3)體格檢查及產科檢查:檢查心、肺、乳房、甲狀腺,測腹圍、宮高,查胎位、胎心,測骨盆各徑線,白帶鏡檢。

 

(4)初產婦,有難產史的經產婦應在孕28周前作骨盆內徑測量。

 

(5)產前檢查卡片交孕婦保存或由產科門診保存,備復診及臨產入院時用。

 

3.若孕婦并發有心臟病、腎臟病、肺結核、肝炎等,應請有關科會診協同處理。

 

產科復診檢查1.正常孕婦在28周內每4周復查1次,28-36周每2周復查1次,36-40周每周復查1次;

 

有特殊情況者,隨時復查。

 

有高危情況者,應轉至高危產科門診診察,密切監護。

 

2.在妊娠32周以后,教會產婦作自我監護,如胎動計數。

 

3.檢查內容。

 

詢問上次檢查后的情況,測血壓、體重,酌情查尿蛋白,復查宮高,繪成妊娠圖,以了解胎兒發育情況,查胎位、胎心、先露與骨盆的關系,并注意腹部情況。

 

按復查表格記錄。

 

產科急診檢查1.臨產(1)凡持有本院產前檢查卡片者,詢問癥狀,查血壓、浮腫、宮高、胎位、胎心、先露、宮縮及直腸指診查宮口等后入院。

 

(2)凡無本院產前檢查卡片者,應詢問此次妊娠在其他醫院檢查情況,以往生產史及重要疾病史。

 

檢查血壓與產科情況外,尚應作骨盆外徑測量及重要器官檢查,并查血型及血紅蛋白后入院。

 

(3)凡宮縮緊頻者,立即直腸指診,估計能送入產房時應由醫護人員陪同產婦盡快入產房,再補寫病歷;

 

估計來不及送入產房者,在急診室準備接生。

 

2.已產已于院外或急診室分娩者,產后母嬰正常且產程污染不重,可于產后觀察2h回家休養;

 

如外陰、臍帶消毒不嚴,須予抗感染治療或住院觀察。

 

必要時預防注射破傷風抗毒素。

 

如生產過程污染嚴重或產后母嬰情況需要觀察及治療者可收入院。

 

3.胎膜早破囑產婦平臥,直腸指診時注意有無臍帶脫垂。

 

如胎位不正或兒頭高浮,注意胎心是否正常。

 

先露未固定及胎位不正者應平臥或抬高臀部,收入院。

 

孕期衛生宣教妊娠32周時進行孕期衛生教育1~2次。

 

產婦入院條件1.下列情況者酌情入院正常妊娠超過預產期1周,或胎兒過大者,先兆早產,輕度妊娠高血壓綜合征,骨盆狹窄、明顯頭盆不稱,胎位異常,多胎妊娠、羊水過多,有剖宮產史,以及妊娠合并心臟病、出血性疾病或重度貧血等。

 

2.下列情況者立即入院臨產,胎膜早破,臍帶脫垂,胎盤早期剝離,前置胎盤,先兆子癇或子癇,產后出血,胎盤滯留,產后感染。

 

產后檢查1.產后42d作產后檢查。

 

2.內容為①詢問出院后一般健康情況,惡露是否干凈,有無尿失禁或下墜感,嬰兒哺乳情況等。

 

②檢查乳房、會陰創口、盆腔肌肉、宮頸、子宮復舊及內生殖器有無炎癥。

 

③有產后出血或貧血者,查血紅蛋白及紅細胞。

 

④新生兒檢查:包括身長、體重、心、肺等。

 

3.處理有①子宮復舊不全者,可服宮縮劑并預約復診。

 

②生殖器有炎癥者轉婦科治療。

 

③陰道前后壁膨出或有子宮脫垂者,應避免重勞動、久立及便秘,并指導作會陰部肌肉運動,酌情作膝肘臥位。

 

④指導節育。

 

產科常見疾病處理注意點1.妊娠高血壓綜合征①輕者在門診治療,休息及左側臥位,服降壓劑、鎮靜劑、利尿劑。

 

治療無效者收容入院;

 

重者立即入院。

 

②子癇患者應扼要了解病情并予緊急搶救,立即陪送入病室。

 

2.產前出血(多見于前置胎盤、胎盤早期剝離、胎盤邊緣靜脈破裂)注意排除宮頸癌、宮頸息肉、宮頸糜爛及陰道靜脈曲張。

 

處理:①測血壓、脈搏。

 

②禁作直腸指診,門診一般不作陰道檢查。

 

③可作超聲檢查。

 

④出血量較多時,驗血型、配血,必要時先輸液。

 

⑤迅速入院。

 

3.胎位異常(1)外回轉術條件:①初產婦妊娠28-32周,經產婦28-34周;

 

②胎膜未破;

 

③先露未固定。

 

禁忌證:①有剖宮產史;

 

②有陰道出血史;

 

③妊娠高血壓綜合征;

 

④多胎妊娠;

 

⑤子宮畸形;

 

⑥慢性腎炎,心臟病;

 

⑦其他內、外科重大疾病;

 

⑧回轉后胎心音有改變,應復位;

 

⑨有死胎史者。

 

(2)除合并有妊娠高血壓綜合征及心臟病者外,均可施行膝肘臥位。

 

(3)艾灸至陽穴,或激光照射至陽穴。

 

4.羊水過多及多胎①可疑胎兒畸形及多胎時,行超聲檢查。

 

②胎兒畸形者收入院引產。

 

③羊水過多未見胎兒畸形,如壓迫癥狀輕者可在門診治療;

 

壓迫癥狀重者應入院治療或引產。

 

5.過期妊娠①妊娠超過預產期者,可測尿雌三醇(E3)或尿雌激素/肌酐(E/C)比值,2-3d一次,連續監護(足月妊娠E/C比值息〉15為正常值,10-15為警戒值,〈10為危險值)。

 

②超聲檢查了解羊水量及胎兒、胎盤成熟度。

 

③預產期超過7-10d,或E3、E/C比值連續下降,或胎動明顯減少者,應入院。

 

6.胎兒宮內發育不良①指孕28周以后,2次產前檢查,恥骨上子宮長度低于第十百分位數者,或用超聲檢測診斷。

 

②診斷為胎兒宮內發育不良,孕婦應臥床休息,最好取左側臥位,可改善胎盤灌注量。

 

③注射25%、50%葡萄糖,維生素C,能量合劑,復方氨基酸溶液,丹參,右旋糖酐40等。

 

④氧氣吸入,2-3/d,每次30min。

 

妊娠常見共存病處理注意點1.妊娠伴發貧血血紅蛋白〈100g/L者,診斷為貧血;

 

〈80g/L者,應查貧血類型;

 

〈60g/L者入院治療。

 

2.妊娠伴發心臟病①心功能I級者,除注意休息預防感冒外,處理同一般產婦。

 

②心功能Ⅱ級者,能否繼續妊娠請內科會診決定,并定期在內科及高危產科檢查,孕38周住院。

 

③心功能Ⅲ、Ⅳ級或有過心衰史,伴有心房纖顫、風濕活動等情況者,應積極控制病情,并結合妊娠周數擇期終止妊娠。

 

3.妊娠伴發肺結核①伴發活動期肺結核者,應予抗結核治療,并由內科定期復查。

 

②伴發開放性肺結核者應積極治療,必要時早期終止妊娠。

 

③妊娠伴發嚴重肺結核者,酌情收入院治療。

 

產科無本病隔離條件者,與肺科協商處理。

 

4.妊娠伴發肝炎①妊娠期檢查肝功異常,應提高警惕及早保肝治療。

 

②疑有伴發肝炎者,須進一步檢查確定肝炎類型,急性期盡量住隔離病室治療,傳染病科和產科共同監護。

 

③如伴發進行性重癥肝炎者,應予積極保肝,待病情好轉后,酌情考慮中止妊娠,并做好防治產后出血的措施。

 

引用:http://big5.wiki8.com/chankemenzhengongzuochanggui_103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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