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處】
【申集中】【虍字部】
【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音杵。
【玉篇】居也。
【詩·王風】莫或遑處。
又止也。
【詩·召南】其後也處。
【廣韻】留也,息也,定也。
又居室也。
【詩·大雅】于時處處。
又歸也。
【左傳·襄四年】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
又分別也。
【晉書·杜預傳】處分旣定,乃啓請伐吳之期。
又制也。
【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而不能禁也。
又姓。
【前漢·藝文志】《處子》九篇。
【師古註】《史記》云:
趙有處子。
【廣韻】《風俗通》云:
漢有北海太守處興。
又州名。
【一統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
又【廣韻】讀去聲,昌據切。
所也。
【詩·邶風】爰居爰處,爰喪其馬。
【魯語】五□三次。
【註】次,處也。
三處,野、朝、市也。
又【集韻】居御切。
通據。
人名,齊有梁丘處。
又通杵。
【公羊傳·僖十二年】□侯處臼卒。
【註】《左傳》作杵臼。
【說文】作処。
【廣韻】俗作□。
考證:
〔【詩·王風】其後也處。〕
謹照原書王風改召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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