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辭典/張元吉】
《明史方伎傳》張元吉字孟陽,懋丞子,年幼嗣敎為四十六代眞人。
勅其祖母護持。
至明憲宗成化三年,蒙准進號為大眞人。
賜玉印、金印各一顆,並御書大眞人府額賜之。
後因元吉凶頑,僭用輿服,擅易制號,家置獄,妄殺人!
械至京,坐繫二年,釋為庶人。
擇其族人元慶嗣職。
引用:http://dictionary.theway.hk/%e5%bc%b5%e5%85%83%e5%9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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