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內衣褲怪盜〉偷完試穿 還寫行竊日誌】 [打印本頁]

作者: 易夢    時間: 2013-1-1 21:16
標題: 【〈內衣褲怪盜〉偷完試穿 還寫行竊日誌】

〈內衣褲怪盜〉偷完試穿 還寫行竊日誌

 

怪怪漁民 隨機作案


〔自由時報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宜蘭縣40歲李姓漁民,專偷女內衣褲、女鞋、洋裝等物品,警方起出200餘件內衣褲與30多雙女鞋。李男還寫日誌詳載贓物特徵、數量、行竊時間與地點,成了犯罪鐵證。


李嫌坦承行竊,偷這麼多女性物品,打算擺地攤販賣;他還供稱,曾變裝試穿,打扮成女生滿好玩的;警方氣得罵「變態」。


礁溪、宜蘭警方日前偵辦縣內農舍電纜線竊盜集團,查出有竊盜與毒品前科的李男涉案,持搜索票前往員山李男租屋處搜索時,竟然發現3大行李箱的女內衣褲、1大箱的洋裝與1大袋的女鞋,還扣得好幾張「工作日誌」,「員山╳╳路╳╳號,豹紋內衣1件、小可愛3件」,日誌裡詳載著行竊時間、地點、贓物特徵與數量。


李嫌是頭城漁民,在員山與頭城都有租屋,他坦言從9月起,在租屋處附近隨機作案,發現鄰居把衣物晾在外面,就會順手行竊,有時到朋友家裡,趁著上廁所到屋外陽台,也會趁機「收」走內衣褲,或取走女生高跟鞋,打算累積一定數量擺地攤販售。


供稱打算擺地攤販賣


李嫌還向警方說,曾在家裡變裝,穿著女生內衣褲,塗上口紅,當女生覺得滿好玩的;李嫌有同居女友,她說,男友偷內衣褲,她完全不知情。


變裝塗口紅 還交女友


宜蘭與礁溪警方從李嫌的「日誌」,清查出30餘件竊案,遍及員山、頭城與礁溪等地,但奇怪的是被害人都未報案,員警依據住址查訪,被害人多說,丟幾件內衣褲或衣服,沒想過要報案,報案太麻煩了;也有人以為,內衣褲是風大被吹走,不曉得被偷。


警方昨天完成被害人指認與筆錄製作後,將全案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員警表示,內衣褲是私密物品,被偷走後,當事人多不願領回,只能暫存贓物庫做為證物,逾期若無人領,待案件審結再依檢察官指示看如何處理。

 

引用:http://n.yam.com/tlt/society/20121231/20121231102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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