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灸資生經】
書名 針灸資生經
作者 王執中
朝代 南宋
年份 公元1220年(南宋?嘉定十二年)
分類 針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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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銅人明堂。黃帝岐伯鬼臾區留以活天下後世。自隔垣透膚之妙無傳。乃謂是能絕筋脈傷。至望而畏之。
有疾則甘心於庸醫。百藥之俱試。不知病在巔者。
必灸風池風府。非桂枝輩所能攻。病在膺者。
必灸刺魂門。雖枳實輩不能下。遂至於束手無策。豈不哀哉。近世朱肱龐安常俱為針法。許知可亦謂病當以刺愈。三衢鄒握虎以治法為歌詩該括行。古聖賢活人之意。賴以復傳。今東嘉王叔權又取三百六十穴。背面巔末。行分類別。以穴對病。凡百氏之說切於理。自己之見得於心者。
悉疏於下。針灸之書。至是始略備。古聖賢活人之意。至是始無遺憾。傳謂為人子者。
不可不學醫。予親年八十。精力強健。非賴此書耶。因俾醫衛世傑訂證不傳見者十有八條。鋟木庾司。以補惠民之闕。時嘉定庚辰孟夏朔承議郎提舉淮南東路常平茶鹽公事徐正卿序 針灸資生經第一偃伏頭部中行十穴
【偃伏頭部中行十穴】
神庭一穴。在鼻直入發際五分。灸二七壯。止七七壯。岐伯曰:凡欲療風。勿令灸多。 性輕。多即傷。惟宜灸七壯。止三七壯。禁針。針即發狂。忌生冷雞豬羊酒面動風等物。 明堂云:舉火之時。忌熱食。不宜熱衣。
【上星】
(自此以下。不言一穴。)
在鼻直上入發際一寸陷中。(明堂云。容豆是。)
以細三棱針之同。甲乙經、熱穴論注、並刺三分。囟會在上星後(明堂云。上星上。)
一寸陷中。可灸二七壯至七七壯。初灸即不痛。病去即痛。痛即罷灸。針入二分。(此後去入字。)
留三呼。
得氣即瀉。若八歲以下。不得針。緣囟門未合。刺之、不幸令人夭。忌同。素問注云:刺四予少刻苦。年逾壯則腦冷。或飲酒過多。則腦疼如破。後因灸此穴。非特腦不復冷。他日酒醉。腦亦不疼矣。
凡腦冷者宜灸之。
前頂在囟會後寸半骨陷中。甄權云是一寸。今依素問寸半為定。針一分。灸三壯。止七七。忌同。素注云、(此後去問字。)
刺四分。
【百會】
一名三陽五會。在前頂後寸半。頂中央旋毛中。可容豆。灸七壯。止七七。凡灸頭頂不得過七壯。緣頭頂皮薄。灸不宜多。針二分。得氣即瀉。唐秦鳴鶴刺微出血。頭痛立愈。素舊傳秦鳴鶴針高宗頭風。武後曰:豈有至尊頭上出血之理。已而刺之。
微出血。頭疼立後亟取金帛賜之。
是知此穴能治頭風矣。
明堂經治中風言語謇澀。半身不遂。凡灸七處。亦先於百會。北人始生子則灸此穴。蓋防他日驚風也。
予舊患心氣。偶睹陰陽書。有云:人身有四穴最急應。四百四病皆能治之。
百會蓋其一也。
因灸此穴而心氣愈。後閱灸經。此穴果主心煩驚悸。健忘無心力。自是間或灸之。
百病皆主。不特治此數疾而已也。
(一名天滿神聰四穴。在百會四面各相去一寸。理頭風目眩狂亂風癇。左主如花。右主如果。針三分。 明堂有此四穴。而銅人無之。
其穴治頭風目眩狂亂風癇。亦所不可廢者。
故附入於此。明堂一穴。在鼻直上入發際一寸。理頭風多鼻涕鼻塞。三日一報。針二分。 按銅人明堂及諸家針灸經。鼻直上入發際一寸。皆云上星穴。明堂經於此復云明堂穴。 不知何所據。且附入於此。所謂疑以傳疑也。
(今以諸經校勘。上星穴者是。)
【後頂】
一名交沖。在百會後寸半枕骨上。灸五壯。針二分。明云四分。(後凡云明云者。
明堂經云也。
【強間】
一名大羽。在後頂後寸半。針二分。灸七壯。明云五壯。
【腦戶】
一名合顱。在枕骨上強間後寸半。禁針。針令人啞。可灸七壯。亦不可妄灸。令人夭。明云、灸令人失音。針三分。素注云四分。甲乙云不可灸。 銅人云禁針。素問明堂乃云針入三分四分。亦可疑矣。
不如不針為穩。素問蓋云刺腦戶風府一名舌本。在頂後發際上一寸。大筋內宛宛中。疾言其肉立起。言休立下。禁灸。使人失音。針三分。明云四分。留三呼。
又云舌緩、針風府。(見下)
岐伯對黃帝傷寒之問曰:巨陽者、諸陽之屬也。
其脈連於風府。故為諸陽主氣也。
然則者、固傷寒所自起也。
北人皆以毛裹之。
南人怯弱者、亦以帛護其項。俗謂三角是也。
予少怯弱。春冬須數欠感風。自用物護,後無此患矣。
凡怯弱者、須護項後可也。
(今婦人用帛蔽項。名護項。乃云蔽垢膩。其名雖存。其義亡矣。
【啞門】
(一作喑)
一名舌橫。一名舌厭。在項中央。入發際五分宛宛中。督脈、陽維之會。入系舌本。仰頭取之。
禁灸。令人啞。針三分。素注云:在項後發際宛中。去風府一寸。明云。舌急不言。如何治。答曰:舌急針喑門。舌緩針風府。得氣即瀉。可小繞針入八分。 留三呼。
瀉五吸。瀉盡更留針取之。
得氣即瀉。 偃伏第二行左右十四穴
【偃伏第二行左右十四穴】
曲差二穴。在神庭兩旁寸半。入發際。針三分。灸三壯。
【五處二穴】
在上星兩旁寸半。針三分。留七呼。
灸三壯。明云五壯止。
【承光二穴】
在五處後寸半。針三分。禁灸。忌同。明云在五處後二寸。素注云一寸通天二穴。在承光後寸半。針三分。留七呼。
灸三壯。
【絡卻二穴】
一名強陽。又名腦蓋。在通天後寸半。灸三壯。素注云、刺三分。留五呼玉枕二穴。在絡卻後寸半。(明上下云。七分半。)
俠腦戶(腦戶在強間後寸半。)
旁寸三分。 起肉枕骨入發際上三寸。灸二壯。明云、針三分。素注云、留三呼。
甲乙經云、二分。
【銅人云、玉枕】
在絡卻後一寸半。明堂上下經皆云七分半。若以銅人為誤。則足太陽穴亦同。若以明堂為誤。不應上下經皆誤也。
(小本明堂亦同。)
予按素問注云、玉枕在絡卻後七分。則與明堂之七分半相去不遠矣。
固當從素問為準。然而玉枕二穴既夾腦戶矣。
不應止七分則至於天柱二穴。夾項後發際大筋外廉陷中。針五分。得氣即瀉。明云二分。留三呼。
瀉五吸。灸不及針。日七壯至百五。忌同。下云三壯。素注云刺二分。
【眉沖二穴】
一名小竹。當兩眉頭直上入發際是。療目五般癇頭痛鼻塞。不灸。通針三分明堂上經有眉沖穴。而銅人經無之。
理目五般癇頭痛鼻塞等疾。所不可廢者。
其穴與曲差相近。故附於此。 偃伏第三行左右十二穴
【偃伏第三行左右十二穴】
臨泣二穴。在目上直入發際五分陷中。針三分。留七呼。
得氣即瀉。忌同。素注云灸五壯。足少陽有臨泣穴矣。
此亦有之。
蓋此乃頭臨泣穴也。
【目窗二穴】
在臨泣後一寸。針三分。灸五壯。今附。三度刺,目大明。
【正營二穴】
在目窗後一寸。針三分。灸五壯。
【承靈二穴】
在正營後寸半。灸三壯。素注云、刺三分。
【腦空二穴】
一名顳 。在承靈後寸半。夾玉枕骨下陷中。針五分。得氣即瀉。灸三壯。曹操患頭風。發即心亂目眩。華佗針立愈。忌同。素注云:按腦空在完骨後枕骨上。甲乙經作玉枕骨中。風池二穴。在腦空後發際陷中。針七分。留七呼。
灸三壯。明云在項後發際陷中。甲乙經云、腦空後發際陷中。針寸二分。大患風者。
先補後瀉。少可患者。
以經取之。
留五呼。
瀉七吸。灸不及針。日七壯至百五。艾炷不用大。忌同。
【當陽二穴】
當童人直上入發際一寸。療卒不識人。風眩鼻塞。針三分。(明下)
銅人無當陽穴。而明堂下經有之。
理卒不識人。風眩鼻塞等疾。亦不可廢者。
其穴與臨 側頭部左右二十六穴
【側頭部左右二十六穴】
頷厭二穴。在曲周下(足少陽穴無下字。明堂同。)
腦空上廉。灸三壯。針七分。留七呼。
忌同。明云、二分。素注云、在曲角下腦空之上、上廉。刺七分。若深、令人耳無所聞。
【懸顱二穴】
在曲周上(足少陽穴同。明堂無上字。)
腦空中。灸三壯。針三分。留三呼。
云、二分。素注云、在曲角上。腦空下廉。新校正云、按後手少陽中云角上。此云角下。必有一誤。(懸顱二穴。在曲角上是)
【懸厘二穴】
在曲周上。(足少陽穴。無上字。)
腦空下廉。針三分。灸三壯。
【天沖二穴】
在耳上。如前三寸。(足少陽穴同。)
灸七壯。針三分。
【率谷二穴】
在耳上。入發際寸半陷者宛宛中。灸三壯。針三分。明下云、嚼而取之。
【曲鬢二穴】
在耳上發際曲隅陷中。鼓頷有空。(明作穴。)
針三分。灸七壯。明下云、曲發灸三壯。(指迷。在耳上。將耳掩前正尖上。)
銅人云、曲鬢足少陽穴同。素問亦同。明堂下經云、曲發。疑發字誤也。
(曲鬢穴是。 曲發字誤。)
【角孫二穴】
在耳郭中間上。開口有空。(明作穴。)
治目生膚翳。齒齦腫。灸三壯。明堂別無療病法。明云、主齒牙不嚼物。齲痛腫。針八分。 按明堂云、角孫主齒牙不嚼物。齲痛腫。則有療病法矣。
銅人乃云、明堂別無療病法。 豈後人增益之耶。將所治止此。因謂之無療病法歟。
【竅陰二穴】
在枕骨下。(足少陽穴云。在完骨上。)
搖動有空。針三分。灸七壯。明云、五壯。針四分。在完骨上。枕骨下。(完骨二穴在耳後。入發際四分。)
此有竅陰矣。
足少陽膽經亦有此穴。此當為頭竅陰也。
【浮白二穴】
在耳後。入發際一寸。針五分。灸七壯。明云、三壯。針三分。
【顱息二穴】
在耳後間青絡脈。灸七壯。不宜針。明云、顱息在耳後青脈間。灸三壯。 針一分。不得多出血。出血多、殺人。
【脈二穴】
一名資脈。在耳本後雞足青絡脈。刺出血如豆汁。不宜出血多。灸三壯。針一分。明云、在耳內雞足青脈。
【完骨二穴】
在耳後。入發際四分。灸七壯。針三分。明云、二分。灸依年壯。
【翳風二穴】
在耳後陷中。按之引耳中。針七分。灸七壯。明下云、三壯。在耳後尖角 正面部中行六穴
【正面部中行六穴】
素 一名面王。在鼻柱之端。外台云、不宜灸。針一分。 水溝一名人中。在鼻柱下。針四分。留五呼。
得氣即瀉。灸不及針。日三壯。若灸、可如小雀糞。風水面腫。針此一穴。出水盡、頓愈。忌同。明云、日灸三壯。至二百罷。若是水氣。唯得針此穴。若針余穴。水盡即死。下云、灸五壯。 兌端在唇上端。針二分。灸三壯。炷如大麥。明下云、在頤前下唇下。開口取之。
【正面部中行六穴】
齦交在唇內齒上齦縫筋中。針三分。灸三壯。 承漿一名懸漿。在頤前唇下宛宛中。日灸七壯。止七七。灸即血脈通宣。其風立愈。炷箸頭作。針三分。得氣即瀉。忌同。明云、頤前下唇之下。針三分半。得氣即瀉。瀉盡、更留三呼。
徐徐引氣而出。日灸七壯。過七七、停四五日。後灸七七。若一向灸。恐足陽明脈斷。令風不差。停息復灸。令血脈通宣。其風立愈。下云、下唇棱下宛中。 廉泉一名舌本。在頷下結喉上。(明云舌本間。)
灸三壯。針三分。得氣即瀉。明云、二分。(千云。當頤直下骨後陷中。)
面第二行左右十穴
【面第二行左右十穴】
攢竹二穴。一名始光。一名光明。一名員柱。在兩眉頭少陷宛宛中。不宜灸。針一分。 呼。
瀉三吸。徐徐出針。宜以細三棱針刺之。
宣泄熱氣。三受刺、目大明。忌同。明云、宜細三棱針。針三分出血。下云、灸一壯。
【睛明二穴】
一名淚孔。在目內 。針寸半。留三呼。
雀目者、可久留針。然後速出。 禁灸。忌同。明云、目內 頭外畔陷宛宛中。針分半。留三呼。
補不宜灸。一云、在目內按明堂云、針一分半。銅人乃云入一寸半。二者必有一誤。予觀面部所針。淺者入一分。深者四分爾。而素問氣府注亦云刺入一分。則是銅人誤寫一分為一寸也。
【巨 二穴】
夾鼻孔旁八分。直目瞳子。蹺脈足陽明之會。針三分。得氣即瀉。灸七壯。 明云、巨 在鼻孔下。夾水溝旁八分。蹺脈足陽明之會。針三分。灸七七壯。
【迎香二穴】
在禾 上一寸。鼻下孔旁五分。針三分。留三呼。
不宜灸。忌同。
【禾 二穴】
在鼻孔下。夾水溝旁五分。針二分。又手陽明穴云、禾 一名長頻。直鼻孔溝旁五分。明云、和 在鼻孔下。夾水溝旁五分。下云、禾 在鼻孔下。夾水溝旁五分。
【銅人經禾 二穴】
在鼻孔下。夾水溝旁五分。明堂下經作禾 。 即 也。
上經乃作和皆云在鼻孔下、夾水溝旁五分。則是一穴也。
而銅人手少陽穴復有和 二穴。在耳前兌(素發陷中。其穴相去遠矣。
恐明堂上經誤寫禾字作和字也。
(今以諸經校勘。禾 穴者是 面第三行左右十穴
【面第三行左右十穴】
陽白二穴在眉上一寸。直目瞳子。灸三壯。針入二分。
【承泣二穴】
在目下七分。直目瞳子陷中。禁針。針之令人目烏色。可灸三壯。炷如大麥。忌肉日加長。如桃大。至三十日定。不見物妨。或如五升許大。 銅人云、此穴可灸三壯。禁針。針之令人目烏色。明堂乃云針入四分半。特不宜灸。灸後眼下大如拳。二家必各有所據。未知其孰是。不針不灸可也。
【四白二穴】
在目下一寸。灸七壯。針三分。凡用針穩審方得。下針深、即令人目烏色。
【地倉二穴】
夾口吻旁四分外。如近下有脈微微動是也。
針三分。(明云。針三分半。)
留五呼大迎二穴。在曲頷前寸二分。骨陷中動脈。又以口下當兩肩針三分。留七呼。
灸三壯。 面第四行左右十穴
【面第四行左右十穴】
本神二穴。在曲差旁寸半。一云、直耳上入發際四分。針二分。灸七壯。(二說相去遠矣。
可疑。千云。耳正直上入發際二分。)
【絲竹空二穴】
一名目 。在眉後陷中。針三分。留二呼。
宜瀉不宜補。禁灸。使人目小。又令目無所見。
【瞳子 二穴】
在目外 五分。灸三壯。針三分。素注、在目外。去 五分。(千注。 一名太陽。一名前關。)
【顴 二穴】
在面頰骨下廉。兌骨端陷中。針二分。
【頭維二穴】
在額角。入發際本神旁寸半。針三分。禁灸。(本神在曲差旁寸半。)
側面部左右十四穴(更二穴)
【側面部左右十四穴(更二穴) 】
上關二穴。一名客主人。在耳前起骨上廉。開口有空。動脈宛宛中。灸七壯。艾炷不用大。箸頭作炷。若針、必須側臥張口取之。
乃得。禁針深。問曰、何以不得針深。岐伯曰、上關若刺深。令人欠而不得KT 。下關久留針。即KT 而不得欠。牙關急。是故上關不得刺深。下關不得久留針也。
明云、客主二穴。針入一分。留之。
得氣即瀉。日灸七壯至二百。炷不用大。其針灸之。
必須側臥張口取之。
乃得穴。避風。下云、灸一壯。 按素問刺禁曰、刺客主人內陷中脈。為內漏為聾。注云、言刺太深、則交脈破決。故為耳內之漏。脈內漏則氣不營。故聾。審若是、又不止令人欠而不得KT 而已。用針者所當知也。
【下關二穴】
在上關下耳前動脈下廉。合口有空。開口即閉。針入四分。得氣即瀉。禁灸。又云、下關不得久留針。(見上)
側臥閉口取穴。
【前關二穴】
在目後半寸。亦云太陽之穴。理風赤眼頭痛目眩目澀。不灸。針三分。(明)
銅人有上關下關各二穴。素問亦同。但明堂上下經有上關而無下關。惟上經有前關穴。 又不與下關穴同在上關之下。恐別。自是前關穴。一名太陽穴。理風赤眼頭痛目眩澀等疾。所不可廢。故附入於下關之後。
【和 二穴】
在耳前兌發下橫動脈。針七分。灸三壯。素注,在耳前銳發下橫動脈。
【和 二穴】
在耳前銳發陷中。明堂上經亦有和 二穴。 即 也。
在鼻孔下夾水溝旁五即銅人之禾 。明堂下經之禾 也。
或者明堂上經誤寫禾字作和字爾。恐人以和 和聽會二穴。在耳微前陷中。上關下一寸。動脈宛宛中。張口得之。
針七分。留三呼。
得氣即瀉。不須補。日灸五壯。止三七壯。十日後依前報灸。明云、針三分。忌冷食呵。 下云、灸三壯。(一云聽呵前一云後名聽會。)
一名聽呵。
【耳門二穴】
在耳前起肉當耳缺者陷中。針三分。留三呼。
灸三壯。明下云禁灸。有病不過三壯。
【聽宮二穴】
在耳中珠子大如赤小豆。針三分。灸三壯。明云、針一分。
【頰車二穴】
在耳下曲頰端陷中。針四分。得氣即瀉。日灸七壯。止七七。炷如大麥。忌同。 明下云、在耳下二韭葉陷中。灸三壯。又云、耳下曲頰骨後。千云、一名機關。在耳下八分。小近前。 肩膊部左右二十六穴
【肩膊部左右二十六穴】
肩井二穴。一名膊井。在肩上陷。(明堂此有 中二字。)
缺盆上大骨前寸半。以三指按。當中指下陷中。甲乙經云、只可針五分。此膊井脈、足陽明之會。乃連入五臟氣。若刺、則令人悶倒不識人。即速須三裡下氣。先補不瀉。須臾平復如故。凡針肩井。皆以三裡下其氣。大良。灸七壯。明云、針四分。先補而後瀉。特不宜灸。針不得深。深即令人悶。 若婦人胎落後微損。手足弱者。
針肩井立瘥。灸乃勝針。日灸七壯。止一百。若針肩井。必三裡下氣。如不灸三裡。即拔氣上。 明堂即云特不宜灸。又云灸乃勝針。日灸七壯。至百壯罷。則是又可灸矣。
不知何自畔其說也。
或者肩井不可灸。惟胎落後手足弱者可灸耶。
【天 二穴】
在肩缺盆中上毖骨之際。陷中央。針八分。灸三壯。
【巨骨二穴】
在肩端上行兩叉骨間陷中。灸五壯。針寸半。明云、巨骨一穴。在心脾骨日灸三壯至七壯。禁針。針則倒懸。一食頃乃得下針。針入四分。瀉之勿補。針出始得正臥。忌同。下云、巨骨二穴。在肩端上兩行骨陷中。灸一壯。(銅云:云門在巨骨下夾氣戶旁各二寸。俞府在巨骨下璇璣旁各二寸。氣戶在巨骨下俞府兩旁各二寸。)
【銅人云、巨骨一穴】
在肩端上兩叉骨間。明堂下經亦同。但明堂上經云、巨骨一穴。在心脾骨頭。不特一穴字不同。而穴在心脾骨頭亦異。豈其所謂一穴在心脾頭者。
非巨骨耶。不然、即是誤寫二字作一字。肩胛為心脾也。
【會二穴】
一名 。在肩前廉去肩頭三寸宛宛中。針七分。留三呼。
得氣即瀉。灸(素注:臂前廉肩端。)
肩 二穴。在膊頭骨肩端兩骨間陷宛宛中。舉臂取之。
灸七壯。至二七。以瘥為度。若灸偏風不遂。可七七壯。不宜多。恐手臂細。若風病筋骨無力。久不瘥。 灸不畏細也。
刺即泄肩臂熱氣。唐庫狄欽患風痹。手足不得伸。甄權針此穴。令將弓箭射之。
如故。明云、針八分。留三呼。
瀉五吸。灸不及針。以平手取其穴。日灸七壯。增至二七。若灸偏風不隨。可至二百。若更多灸。恐手臂細。若刺風 風 風病。當其火艾。不畏細也。
忌同。(千云:肩頭正中兩骨間一名中肩井。外台名扁骨。)
【肩 二穴】
在肩端 上陷中。舉臂取之。
針七分。灸三壯。明云、五壯。
【肩貞二穴】
在肩胛下兩骨解間。肩 後陷中。針五分。
【天宗二穴】
在秉風後大骨下陷中。灸三壯。針五分。留六呼。
【秉風二穴】
在肩上小 後。舉臂有空。灸五壯。針五分。
【俞二穴】
在肩 後大骨下胛上廉陷中。針八分。灸三壯。素在肩 後。舉臂取之。
【曲垣二穴】
在肩中央曲胛陷中。按之應手痛。灸三壯。針五分。明云、九分。
【肩外俞二穴】
在肩胛上廉。去脊骨三寸陷中。針六分。灸三壯。明上云、一壯。
【肩中俞二穴】
在肩胛內廉。去脊二寸陷中。針三分。留七呼。
灸十壯。 背俞部中行十三穴
【背俞部中行十三穴】
大椎一穴。(一作 。)
在第一椎上陷者宛宛中。針五分。留三呼。
瀉五吸。灸以年為壯(明云:日灸七壯至七七壯。)
甲乙云、大椎下至尾 骨二十一椎。長三尺。折量取俞穴。 既曰大椎。又曰在第一椎上陷中。必是二穴。非二穴則不言在第一椎上矣。
此大椎第一以異也。
但銅人云、大椎在第一椎上陷中。諸經皆同。惟明堂下經云在第一椎下。陶道穴既在第一椎下。不應大椎亦在第一椎下。必是下經誤寫上字作下字也。
考之下經。亦言陶道穴在大椎節下。與銅人合。足見其誤寫上字作下無疑矣。
【陶道】
在大椎節下間。俯而取之。
灸五壯。針五分。
【身柱】
在第三椎節下間。針五分。灸七七壯。明云、五壯。下云、三壯。
【神道】
在五椎節下間。俯而取之。
灸七七壯。止百壯。小兒風癇螈 。可灸七壯。明云、針五分。灸三壯。下云、五壯。
【靈台】
在六椎節下間。俯而取之。
經闕療病法。出素問。
【至陽】
在七椎節下間。俯而取之。
針五分。灸三壯。明下云、七壯。
【筋縮】
在九椎節下間。俯而取之。
針五分。灸三壯。明下云、七壯。
【脊中】
一名神宗。在十一椎節下間。俯而取之。
禁灸。灸令人腰背傴僂。針五分。得氣即明堂作脊俞。一名脊中。在十一椎中央。接脊在十二椎下節間。(下經治小兒疳脫肛。)
【懸樞】
在十三椎節下間。伏而取之。
針三分。灸三壯。明云、在十二椎下節間。下云、十一椎下。
【銅人云、懸樞】
在十三椎節下間,明堂上經作十二椎節間。下經作十一椎下。脊中穴既在十一椎下。不應懸樞又在十一椎下。固知其誤矣。
考之素問。亦與銅人同。當以銅人為正。明堂上經亦誤三字作二字也。
要之、接脊穴在十二椎節下爾。
【命門】
一名屬累。在十四椎節下間。伏而取之。
(明作俯而取之。
針五分。灸三壯。
【陽關】
在十六椎下間。伏而取之。
針五分。灸三壯。闕療病法。出素問。
【腰俞】
一名背解。一名髓孔。一名腰柱。一名腰戶。在二十一椎節下間宛宛中。以挺腹地舒身。兩手相重支額。縱四體後乃取其穴。針八分。留三呼。
瀉五吸。灸七壯至七七壯。忌房勞舉重強力。 甲乙云、針二寸。留七呼。
灸七七壯。明云、三壯。下云、五壯。素注云、針一分。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二寸。水熱穴注亦可二寸。氣府論注、骨空論注作一分。一名髓空。
【長強】
一名氣之陰 。督脈絡別。其穴跗地取之。
甲乙云、在脊 端。針三分。轉針以大痛為度。其穴跗地取之乃得。灸不及針。日三十壯。止二百。此痔根本是冷。忌冷食房勞。甲乙云、針二寸。留七呼。
明下云、五壯。
【自大】
椎至腰俞。長同身寸三尺。折量取穴。(甲)
有裡醫言:凡灸椎骨。當灸骨節突處方驗。灸節下當骨無驗。以魚肉骨參之。
其言為可信。盍依其言。當骨節灸之。
背俞第二行四十四穴
【背俞第二行四十四穴】
大杼二穴。在項後第一椎下。兩旁相去各寸半陷中。針五分。可灸七壯。(甲乙同)
明云、禁灸。下經云、灸五壯。素同。(難疏。骨會大杼。骨病治此。)
明堂云禁灸。而銅人云可灸七壯。必有說也。
要非大急、不必灸。
【風門二穴】
一名熱府。在二椎下兩旁相去各寸半。針五分。留七呼。
今附。若頻刺泄諸陽熱氣。背永不發癰疽。灸五壯。
【肺俞二穴】
在三椎下兩旁各寸半。(自此後不寫相去二字。)
針三分。留七呼。
得氣即瀉。出甲乙經。甄權針經云、在三椎下兩旁。以搭手左取右右取左。當中指末是穴。針五分。留七呼。
灸百壯。明下云、三壯。(千。肺俞對乳引繩度之。
【厥陰俞二穴】
在四椎下兩旁各寸半。針三分。灸七七壯。千、扁鵲云名闕俞。
【心俞二穴】
在五椎下兩旁各寸半。針三分。留七呼。
得氣即瀉。不可灸。明下云、灸五壯。(千云。第七節對心橫三間。)
銅人云、心俞不可灸。可針入三分。世醫因此遂謂心俞禁灸。但可針爾。殊不知刺中心一日可也。
豈可泥不可灸之說。而坐受斃耶。
【督俞二穴】
一名高蓋。在六椎下兩旁各寸半。禁針通灸。 銅人經缺此穴。明堂經有之。
今依明堂入在此。恐銅人本不全也。
【膈俞二穴】
在七椎下兩旁各寸半。針三分。留七呼。
灸三壯。明下云、五壯。(難疏。血會鬲俞。血病灸此。)
【八椎】
下兩旁。銅人明堂並缺俞穴。
【肝俞二穴】
在九椎下兩旁各寸半。針三分。留六呼。
灸三壯。明下云、七壯。素云、刺中肝。五日死。
【膽俞二穴】
在十椎下兩旁各寸半。正坐取之。
灸三壯。針五分。明云、三分。下經云、灸五壯。素、刺中膽。一日半死。
【脾俞二穴】
在十一椎下兩旁各寸半。針三分。留七呼。
灸三壯。明下云、五壯。素云、刺中脾。十日死。
【胃俞二穴】
在十二椎下兩旁各寸半。針三分。留七呼。
灸隨年為壯。明云、三壯。下云、七壯。
【三俞二穴】
在十三椎下兩旁各寸半。針五分。留七呼。
灸三壯。明云、針三分。下云、灸腎俞二穴。在十四椎下兩旁各寸半。與臍平。針三分。留七呼。
灸以年為壯。忌同。明云、三壯下。 云、五壯刺中腎六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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