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工學●光電學】
物體受光波或電磁輻射所照射,每見有帶電粒子釋出,此稱為光電子。
光電子來自物體原子裡。
研究光波與此種光電流的關係,統稱為光電學。
光電之主要現象有下列數種:一、物體受照至釋出電子,其中無時間差。
二、光電子每秒中釋出的數目與光波強度成正比,而與其頻率無關。
三、入射光波頻率必需達到某一數值,始見電子釋出,此稱為臨閾頻(Throsholdfrequency)。
其值因物體而異。
四、光電子動能之最大值與入射光頻率成正比,與光強無關。
經典電磁波理論不足以解釋上述諸現象。
西元一九○五年愛因斯坦倡議光波其有粒子行徑;
此等粒子稱為光子。
每個光子具有能量hν;
h為郎蒲克常數,ν為頻率。
當光子與電子作用時,其能量被電子整體吸收。
下列為當年愛因斯坦所提出的光電基本公式:(方程式1)。
式中(方程式2)是光電子最大動能,ν0是臨閾頻,hν0又稱為受照物體的功函數。
光電學研究與應用的範圍都很廣,如氣體光電離現象,固體的光電導現象與光生伏特效應(PhotovoltaicEffect),Compton效應與原子的Auger效應等。
(老瑞澄)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10285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