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灸素難要旨】
書名 針灸素難要旨
作者 高武
朝代 明
年份 公元1537年(明?嘉靖十六年) 分類 針灸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9%87%9D%E7%81%B8%E7%B4%A0%E9%9B%A3%E8%A6%81%E6%97%A8/index
典籍總表, 高武, 明朝, 針灸
【序】
醫書最古而可信者,莫如《素》《難》。
於針灸之訣,又獨詳焉。
蓋原人之經絡血脈,陰陽表裡,以起百病之本。
而針石湯火,各有所宜施其齊之得也。
雖磁石取針,何足云喻。
然每患於注述乖刺,拙者用之,往往失理,鮮不以愈為劇,可不慎耶。
四明梅孤子高武纂集《針灸要旨》及《聚英》共三帙,一切以《素》《難》為主,而於後世之專門名家,多附述焉。
其用意勤甚,少參東石戴公,既親為校正,且委諸鉛,令未齊陶君師文梓而行之。
是將廣其傳於世,欲人知所師而用之,庶乎其不繆也仁者之政,類如此矣。
陶君屬予言為之序,予因題數語於簡端,俾世之知此書之傳,實自二公始,而醫之果不繆也。
則高子之功,何可少哉 嘉靖丁酉仲夏九日弋陽黃易書於九潭精舍
【凡例】
一、《難經》節要:先取行針補瀉,次取井滎俞經合,又次及經脈,各以類相從,不拘舊經篇次。
一、《素問》節要:先九針,次補瀉,次諸法,次病刺,次經脈 冗,不拘舊文篇目。
一、《難經》注雖多,惟滑氏本義折衷眾說,故存之。
一、各書有羽翼《難經》者,集注於各條下。
一、《難經》注與經旨未合者,竊疑之,非敢妄議前人也,亦欲求明夫理耳。
一、《素問》《內經》《靈樞》,舊有王冰注,議者謂其多所強解,今去之,惟錄其本文。
一、《素問》浩瀚,今節要立題分類,以便記誦。
一、前人謂《素問》篇次失序,錯簡不無。
今節要或錄其全篇,或摘其一節,而類聚之。
書之有圖所以彰明其義也,可圖則圖之,今置圖卷首,以備參考。
【九針式】
【針】
平半寸,長一寸六分,其頭大末銳,其病熱在頭身宜此。
【員針】
其身員,鋒如卵形,長一寸六分,肉分氣滿宜此。
【針】
鋒如黍粟之銳,長三寸五分,脈氣虛少宜此。
【鋒針】
刃三隅,長一寸六分,瀉熱出血。
發泄痼病宜此。
【針】
一名鈹針,末如劍鋒,廣二寸半,長四寸,破癰腫,出膿血。
【員利針】
尖如毫,且員且利,中身微大,長一寸六分,調陰陽,去暴痹。
【毫針】
法象毫尖,如蚊虻喙,長三寸六分,調經絡,去疾病。
【長針】
鋒如利,長七寸,痹深居骨解腰脊節奏之間者。
【燔針】
一名 針。
長四寸,風虛合於骨解皮膚之間者。
【卷一】
【難經】
【一、補瀉】
七十八難曰:針有補瀉,何謂也?
然補瀉之法,非必呼吸出內針也。
紀氏曰:呼盡而內針,吸而引針者為補。
吸則內針,呼盡出針為瀉。
此言補瀉之時,非必呼吸出內而已。
然知為針者信其左,不知為針者信其右。
紀氏曰:然知為針信其左者,以左調右,有餘不足,補瀉於滎俞也。
不知為針者信其右,但一心用針,不知以左調右也。
當刺之時,先以左手壓按所針滎俞之處,彈而努之,爪而下之,其氣之來,如動脈之狀,順針而刺之,得氣。
因推而內之,是謂補。
動而伸之,是謂瀉。
不得氣,乃與男外女內。
不得氣,是謂十死,不治也。
滑氏曰:彈而努之,努讀作怒;
爪而下之,掏之稍重,皆欲致其氣之至也。
氣至指下,如動脈之狀,乃乘其至而刺之順,猶循也乘也,停針待氣,氣至針動,是得氣也。
因推針而內之,是謂補。
動針而伸之,是謂瀉。
此越人心法,非呼吸出內也,是固然也。
若停針候氣,久而不至,乃與男子則淺其針而候之衛氣之分。
女子則深其針而候之榮氣之分。
如此而又不得氣,是謂其病終不可治也。
篇中前後二氣字不同,不可不辨。
前言氣之來如動脈之狀,未刺之前左手所候之氣也。
後言得氣不得氣,針下所候之氣也,此自兩節。
周仲立乃云:凡候氣左手宜略重,候之不得,乃與男則少輕其手於衛氣之分以候之,女則重其手於榮氣之分以候之。
如此則既無前後之分,又昧停針待氣之道,尚何所據為補瀉耶。
【六十九難】
曰:經言虛者補之,實者瀉之,不虛不實,以經取之。
何謂也?
然虛者補其母,實者瀉其子,當先補之,然後瀉之,不虛不實,以經取之。
是正經自病,不中他邪也。
當自取其經,故言以經取之。
滑氏曰:《靈樞》第十篇載:十二經皆有盛則瀉之,虛則補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
虛者補其母,實者瀉其子,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
假令肝病虛,即補厥陰之合,曲泉是也。
實則瀉厥陰之滎,行間是也。
先補後瀉,即後篇陽氣不足,陰氣有餘,當先補其陽,而後瀉其陰之意。
若於此義不屬,非闕誤,則羨文也。
不實不虛,以經取之者,即四十九難憂愁思慮則傷心,形寒飲冷則傷肺,恚怒氣逆則傷肝,飲食勞倦則傷脾,久坐濕地強力入水則傷腎。
蓋正經之自病者也。
楊氏曰:不實不虛,是諸藏不相乘也,故云自取其經。
【七十六難】
曰:何謂補瀉?
當補之時,何所取氣。
當瀉之時,何所置氣。
然當補之時,從衛取氣,當瀉之時,從榮置氣。
其陽氣不足,陰氣有餘,當先補其陽,而後瀉其陰。
陰氣不足,陽氣有餘,當先補其陰,而後瀉其陽。
榮衛通行,此其要也。
滑氏曰:《靈樞》五十二篇曰:浮氣不循經者為衛氣,其精氣之行於經者為榮氣。
蓋補則取浮氣之不循經者以補虛處,瀉則從榮置其氣而不用也,置、猶棄置之置。
然人之病,虛實不一,補瀉之道,亦非一也。
是以陽氣不足而陰氣有餘,則先補陽而後瀉陰以和之;
陰氣不足而陽氣有餘,則先補陰而後瀉陽以和之。
如此則榮衛自然通行矣。
【七十五難】
曰:經言東方實,西方虛,瀉南方,補北方,何謂也?
然金木水火土,當更相平。
東方木也,西方金也,木欲實金當平之,火欲實水當平之,土欲實木當平之,金欲實火當平之,水欲實土當平之。
東方肝也,則知肝實,西方肺也,則知肺虛。
瀉南方火,補北方水。
南方火,火者木之子也。
北方水,水者木之母也。
水勝火,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
故瀉火補水,欲令金不得平木也。
經曰:不能治其虛,何問其余。
此之謂也。
【難經】
滑氏曰:金不得平木,不字疑衍。
東方實,西方虛,瀉南方,補北方者,木金火水,欲更相平也。
木火土金水之欲實,五行之貪勝而務權也。
金水木火土之相平,以五行所勝而制其貪也。
經曰:一臟不平,所勝平之。
東方肝也,西方肺也,東方實,則知西方虛矣。
若西方不虛,則東方安得而過於實耶?
或瀉或補,要亦抑其甚而濟甚不足,損過就中之道也。
水能勝火,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
瀉南方火者,奪子之氣,使食母之有餘。
補北方水者,益子之氣,使不食於母也。
如此則過者退,抑者進。
金得平其木,而東西二方無復偏勝偏虧之患矣。
越人之意,大抵謂東方過於實,而西方之氣不足,故瀉火以抑其木,補水以濟其金,是乃使金得與木相停,故曰欲令金得平木也。
若曰欲令金不得平木,則前後文義窒礙,竟說不通。
使肝木不過,肺金不虛,復瀉火補水,不幾於實實虛虛耶。
《八十一難》文義,正與此互相發明,九峰蔡氏謂水火金木土穀惟修,取相勝以泄其過,其意亦同。
故結句云:不能治其虛,何問其余,若為知常而不知變者之戒也。
此篇大意,在肝實肺虛,瀉火補水上。
或問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當瀉火補土為是。
蓋子有餘則不食母之氣,母不足則不能蔭其子。
瀉南方火,乃奪子之氣,使食母之有餘,補中央土,則益母之氣,使得以蔭其子也。
今乃瀉火補水何歟?
曰:此越人之妙,一舉而兩得之者也。
且瀉火一則以奪木之氣,一則以去金之克。
補水一則以益金之氣,一則以制火之光。
若補土則一於助金而已,不可施於兩用,此所以不補土而補水也。
或又問母能令子實,子能令母虛,五行之道也。
今越人乃謂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何哉?
曰:是各有其說也。
母能令子實,子能令母虛者,五行之生化。
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者,針家之予奪,固不相侔也。
四明陳氏曰:仲景云木行乘金名曰橫。
【難經】
《內經》曰:氣有餘,則制己所勝而侮所不勝。
木實金虛,是木橫而凌金,侮所不勝也。
木實本以金平之,然以其氣正強而橫,金平之,則兩不相伏而戰,戰則實者亦傷,虛者亦敗。
金虛本資氣於土,然其時土亦受制,未足以資之,故取水為金之子,又為木之母。
於是瀉火補水,使水勝火,則火餒而取氣於木,木乃減而不復。
實水為木母,此母能令子虛也。
木既不實,其氣乃平。
平則金免木凌,而不復虛。
水為金子,此子能令母實也。
所謂金不得平木,不得逕以金平其木,必瀉火補水而旁治之,使木金之氣自然兩平耳。
今按陳氏此說,亦自有理。
但為不之一字所纏,未免牽強費辭,不若直以不字為衍文爾。
觀《八十一難》中,當知金平木一語,可見矣。
王安道曰:余每讀至此,未嘗不嘆夫越人之得經旨而悼夫後世之失經旨也。
先哲有言:凡讀書不可先看注解,且將經文反復而詳味之,得自家有新意。
卻以注解參校,庶乎經意昭然,而不為他說所蔽。
若先看注解,則被其說橫吾胸中,自家卻無新意矣。
余平生佩服此訓,所益甚多。
且如《難經》此篇,其言周備純正,足為萬世法,後人紛紛之論,其可憑乎?
夫實則瀉之,虛則補之,此常道也。
實則瀉其子,虛則補其母,亦常道也,人皆知之。
今肝實肺虛,乃不瀉肝而瀉心,此則人亦知之。
至於不補肺補脾而補腎,此則人不能知,惟越人知之耳。
夫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以常情觀之,則曰心火實致肝木亦實,此子能令母實也。
脾土虛致肺金亦虛,此母能令子虛也。
心火實固由自主,脾土虛乃由肝木制之,法當瀉心補脾,則肝肺皆平矣。
越人則不然。
其子能令母實,子謂火,母謂木,固與常情無異。
其母能令子虛,母謂水,子謂木,則與常情不同矣。
故曰水者木之母也,子能令母實一句,言病因也。
母能令子虛一句,言治法也。
其意蓋曰:火為木之子,子助其母,使之過分而為病矣。
今將何以處之,惟有補水瀉火之治而已。
夫補水者何謂也?
蓋水為木之母,若補水之虛,使力可勝火,火勢退而木勢亦退。
此則母能虛子之義,所謂不治之治也。
(此虛字,與精氣奪則虛之虛字不同。
彼虛謂耗其真而致虛,此虛謂抑其過而欲虛之也) 。
【難經】
若曰不然,則母能令子虛一句,將歸之脾肺乎!
既歸於脾肺,今何不補脾乎?
夫五行之道,其所畏者,畏所克耳。
今火大王,水大虧,火何畏乎?
惟其無畏,則愈王而莫能制。
苟非滋水以求勝之,孰能勝也?
水勝火三字,此越人寓意處。
細觀之,勿輕忽也!
雖瀉火補水並言,然其要又在補水耳。
後人乃言濁瀉火,而不用補水,又曰瀉火即是補水,得不大違越人與經之意乎!
若果不用補水,經不必言補北方,越人不必言補水矣。
雖水不虛,而火獨暴王者,固不必補水亦可也。
若先因水虛而致火王者不補水可乎?
水虛火王而不補水,則藥至而暫息。
藥過而復作,將積年累月,無有窮已。
安能絕其根哉!
雖苦寒之藥,通為抑陽扶陰,不過瀉火邪而已,終非腎藏本藥,不能滋養北方之真陰也。
欲滋真陰,舍地黃、黃柏之屬不可也。
且夫肝之實也,其因有二:心助肝,肝實之一因也。
肺不能制肝,肝實之二因也。
肺之虛也,其因亦有二。
心克肺,肺虛之一因也。
脾受肝克而不能生肺,肺虛之二因也。
今補水而瀉火,火退則木氣削。
又金不受克而制木,東方不實矣。
金氣得平,又土不受克而生金,西方不虛矣。
若以虛則補母言之,肺虛則當補脾,豈知肝氣正盛,克土之深,雖每日補脾,安能敵其正盛之勢哉!
縱使土能生金,金受火克,亦所得不償所失矣!
此所以不補土而補水也。
或疑木王補水,恐水生木而木愈王。
故聞獨瀉火不補水論,忻然而從之。
殊不知木已王矣,何待生乎!
況水之虛,雖峻補尚不能復其本氣,安有餘力生木哉!
若能生木,則能勝火矣。
或又謂補水者,欲其不食於母也。
不食於母,則金氣還矣。
豈知火克金,土不生金,金之虛已極,尚不能自給,水雖欲食之,何所食乎?
若如此則金虛不由於火之克,土之不生,而由於水之食爾,豈理也哉!
縱水不食金,金亦未必能復常也。
金不得平木一句,多一不字。
所以瀉火補水者,正欲使金得平木也。
不字當刪去,不能治其虛,何問其余。
虛,指肺虛而言也。
瀉火補水,使金得平木,正所謂能治其虛。
不補土,不補金,乃瀉火補水,使金自平。
此法之巧而妙者,苟不能曉此法,而不能治此虛,則不須問其他,必是無能之人矣。
故曰不能治其虛,何問其余。
若夫上文所謂金木水火土更相平之義,不勞解而自明,茲故弗具也。
夫越人亞聖也。
論至於此,敢不斂衽,但恨說者之HT 蝕,故辨之。
(武按:滑氏受針法於東平高洞陽,故以針法補瀉注。
豈王氏不習針,故以用藥論,而補瀉之理明矣。
若經旨則針藥皆通。
)
【七十二難】
曰:經言能知迎隨之氣,可令調之。
調氣之方,必在陰陽。
何謂也?
然所謂迎隨者,知榮衛之流行,經脈之往來也。
隨其順逆而取之,故曰迎隨。
滑氏曰:迎隨之法,補瀉之道也。
迎者迎而奪之,隨者隨而濟之。
然必知榮衛之流行,經脈之往來,榮衛流行,經脈往來,其義一也。
知之而後可以視夫病之逆順,隨其所當而為視瀉也。
四明陳氏曰:迎者,迎其氣之方來而未盛也,以瀉之。
隨者,隨其氣之方往來未虛也,以補之。
愚按迎隨有二:有虛實迎隨,有子母迎隨。
陳氏之說,虛實迎隨也。
若七十九難所載,子母迎隨也。
調氣之方,必在陰陽。
知其內外表裡,隨其陰陽而調之,故曰調氣之方,必在陰陽。
滑氏曰:在,察也。
內為陰,外為陽,表為陽,裡為陰,察其病之在陰在陽而調之也。
楊氏曰:高氣之方,必在陰陽者。
陰虛陽實,則補陰瀉陽;
陰虛陰實,則補陽瀉陰;
或陽並於陰。
陰並於陽,或陰陽俱虛俱實,皆隨其所見而調之。
謝氏曰:男外女內,表陽裡陰。
調陰陽之氣者,如從陽引陰,從陰引陽,陽病治陰,陰病治陽之類也。
【七十九難】
曰:經言迎而奪之,安得無虛。
隨而濟之,安得無實。
虛之與實,若得若失。
實之與虛,若有若無。
何謂也?
滑氏曰:出《靈樞》第一篇:得,求而獲也;
失,縱也、遺也。
其第二篇曰:言實與虛,若有若無者,謂實者有氣,虛者無氣也。
言虛與實,若得若失者,謂補者必然若有得也,瀉者然若有失也。
即第一篇之義。
然迎而奪之者,瀉其子也。
隨而濟之者,補其母也。
假令心病瀉手心主俞,是謂迎而奪之者也。
補手心主井,是謂隨而濟之者也。
滑氏曰:迎而奪之者瀉也,隨而濟之者補也。
假令心病,心火也,土為火之子,手心主之俞太陵也,實則瀉之,是迎而奪之也。
木者火之母,手心主之井中衝也,虛則補之,是隨而濟之也。
迎者迎於前,隨者隨其後。
此假心為例而補瀉,則云手心主,即《靈樞》所謂少陰無俞者也,當與六十六難並觀。
潔古曰:呼吸出納,亦名迎隨也。
所謂實之與虛者,牢濡之意也。
氣來實牢者為得,濡虛者為失,故曰若得若失也。
滑氏曰:氣來實牢濡虛,以隨濟迎奪而為得失也。
前云虛之為實,若得若失,實之與虛,若有若無,此言實之與虛,若得若失。
蓋得失有無,義實相同,互舉之省文耳。
【八十一難】
曰:經言有見如入,有見如出者,何謂也?
然所謂有見如入者,謂左手見氣來至乃內針,針入見氣盡乃出針。
是謂有見如入,有見如出也。
滑氏曰:所謂有見如入下,當欠有見如出四字,如讀為而,孟子書,望道而未之見。
而讀為如,蓋通用也。
有見而入出者,謂左手按穴,待氣來至乃下針,針入候其氣應盡而出針也。
紀氏曰:針之出入,皆隨氣往來。
《素問》曰:見其烏烏,見其稷稷,從見其飛,不知其誰,伏如橫努,起如發機是也。
(《素問》寶命全形論文)
【二、補瀉相反】
八十一難曰:經言無實實虛虛,損不足而益有餘。
是寸口脈耶,將病自有虛實耶,其損益奈何?
然是病,非謂寸口脈也,謂病自有虛實也。
假令肝實而肺虛,肝者木也,肺者金也,金木當更相平,當知金平木,假令肺實而肝虛微少氣,用針不補其肝而反重實其肺。
故曰實實虛虛,損不足而益有餘,此者中工之所害也。
滑氏曰:是病二字,非誤即衍。
肝實肺虛,金當平木如七十五難之說。
若肺實肝虛,則當抑金而扶木也。
用針者乃不補其肝,而反重實其肺,此所謂實其實而虛其虛。
損不足而益有餘,殺人必矣。
中工,猶云粗工也。
【十二難】
曰:五臟脈已絕於內,用針者反實其外。
五臟脈已絕於外,用針者反實其內。
內外之絕,何以別之?
然五臟脈已絕於內者,腎肝氣已絕於內也,而醫反補其心肺。
五臟脈已絕於外者,其心肺脈已絕於外也,而醫反補其腎肝。
陽絕補陰,陰絕補陽,是謂實實虛虛,損不足,益有餘。
如此死者,醫殺之耳。
滑氏曰:《靈樞》第一篇曰:凡將用針者,必先診脈,視氣之劇易,乃可以治也。
又第三篇曰:所謂五臟之氣已絕於內者,脈口氣內絕不至,反取外之病處,與陽經之合,有留針以致其陽氣,陽氣至則內重竭,重竭則死矣。
其死也,無氣以動故靜。
所謂五臟之氣已絕於外者,脈口氣外絕不至,反取其四末之輸,有留針以致其陰氣,陰氣至則陽氣反入,入則逆,逆則死矣。
其死也,陰氣有餘故躁。
此《靈樞》以脈口內外言陰陽也,越人以心肺腎肝內外別陰陽,其理亦猶是也。
紀氏謂此篇言針法,馮氏謂合入用針補瀉之類。
【三、針刺淺深】
七十難曰:春夏刺淺,秋冬刺深者。
何謂也?
然春夏者,陽氣在上,人氣亦在上,故當淺取之。
秋冬者,陽氣在下,人氣亦在下,故當深取之。
滑氏曰:春夏之時,陽氣浮而上,人之氣亦然,故刺之當淺,欲其無太過也。
秋冬之時,陽氣沉而下,人之氣亦然,故刺之當深,欲其無不及也。
經曰:必先歲氣,無伐天和,此之謂也。
四明陳氏曰:春氣在毛,夏氣在皮,秋氣在分肉,冬氣在骨髓,是淺深之應也。
【七十一難】
曰:經言刺榮無傷衛,刺衛無傷榮。
何謂也?
然針陽者,臥針而刺之;
刺陰者,先以左手攝按所針榮俞之處,氣散乃內針。
是謂刺榮無傷衛,刺衛無傷榮也。
滑氏曰:榮為陰,衛為陽。
榮行脈中,衛行脈外,各有淺深也。
用針之道亦然,針陽必臥針而刺之者,以陽氣輕浮,過之恐傷於榮也。
刺陰者,先以左手按所刺之穴,良久令氣散乃內針,不然,則傷衛氣也。
無毋通,禁止辭。
【四、先後淺深】
七十難曰:春夏各致一陰,秋冬各致一陽。
何謂也?
然春夏溫,必致一陰者,初下針沉之,至腎肝之部,得氣引持之陰也。
秋冬寒,必致一陽者,初內針淺而浮之,至心肺之部,得氣推內之陽也。
是謂春夏必致一陰,秋冬必致一陽。
滑氏曰:致取也,春夏氣溫,必致一陰者,春夏養陽之義也。
初下針即沉之至腎肝之部,俟其得氣,乃引針而提之。
以至於心肺之分,所謂致一陰也。
秋冬氣寒,必致一陽者,秋冬養陰之義也。
初內針淺而浮之,當心肺之部,俟其得氣,推針而內之,以達於腎肝之分,所謂致一陽也。
此篇致陰陽之說,越人特推其理有如是者爾。
凡用針補瀉,自有所宜,初不必以是相拘也。
【五、井滎俞經合主病】
六十八難曰:五臟六腑,各有井滎俞經合。
皆何所主?
然經言所出為井,所流為滎,所注為俞,所行為經,所入為合,井主心下滿,滎主身熱,俞主體重節痛,經主喘咳寒熱,合主逆氣而泄,此五臟六腑井滎俞經合所主病也。
滑氏曰:主,主治也;
井,穀井之井,水源之所出也;
滎,絕小水也,井之源本微,故所流尚小而為滎;
俞,輸也,注也,自滎而注,乃為俞也。
由俞而經過於此,乃謂之經,由經而入於所合,謂之合,合者會也。
《靈樞》第一篇曰:五臟五俞,五五二十五俞,六腑六俞,六六三十六俞。
(此俞字,空穴之總名。
凡諸空穴,皆可以言俞)。
經脈十二,絡脈十五。
凡二十七氣所行,皆井滎俞經合之所系,而所主病各不同。
並主心下滿,肝木病也。
足厥陰之支,從肝別貫鬲,上注肺,故井主心下滿。
滎主身熱,心火病也。
俞主體重節痛,脾土病也。
經主喘咳寒熱,肺金病也。
合主逆氣而泄,腎水病也。
謝氏曰:此舉五臟之病各一端為例,余病可以類推而互取也。
不言六腑者,舉臟足以該之。
項氏曰:井象水之泉,滎象水之陂,俞象水之窬,經象水之流,合象水之歸,皆取水之義也。
紀氏曰:井之所治,不以五臟六腑,皆主心下滿。
滎之所治,不以五臟六腑,皆主身熱。
俞之所治,不以五臟六腑,皆主體重節痛。
經之所治,不以五臟六腑,皆主喘咳寒熱。
合之所治,不以五臟六腑,皆主逆氣而泄。
俱言臟不言腑者,恐未中理。
【六、四時井滎俞經合刺】
七十四難曰:經言春刺井,夏刺滎,季夏刺俞,秋刺經,冬刺合者。
何謂也?
然春刺井者邪在肝,夏刺滎者邪在心,季夏刺俞者邪在脾,秋刺經者邪在肺,冬刺合者邪在腎。
滑氏曰:滎俞之系四時者,以其邪各有所在也。
其肝心脾肺腎,而系於春夏秋冬者。
何謂也?
然五臟一病輒有五也。
假令肝病,色青者肝也,臊臭者肝也,喜酸者肝也,喜呼者肝也,喜泣者肝也。
其病眾多,不可盡言也。
四時有數,而並系於春夏秋冬者也。
針之要妙,在於秋毫者也。
滑氏曰:五臟一病,不止於五,尤眾多也。
雖其眾多,而四時有數。
故並系於春夏秋冬,及井滎俞經合之屬也。
用針者,必精察之,詳此篇文義,似有缺誤。
今且依此解之,以俟知者。
【七、臟腑滎俞合皆以井為始】
《六十三難》曰:十變言五臟六腑滎合,皆以井為始者何也?
然井者東方春也,萬物之始生,諸 行喘息 飛蠕動當生之物,莫不以春生。
故歲數始於春,日數始於甲。
故以井為始也。
( 去知切,蠕音軟。
) 滑氏曰:十二經所出之穴,皆謂之井。
而以為滎俞之始者,以井主東方木,木者春也,萬物發生之始,諸 者行,喘者息,息謂噓吸氣也。
公孫弘傳,作 行喙息,義尤明白。
者飛,蠕者動,皆蟲豸之屬。
凡當生之物,皆以春而生,是以歲之數則始於春,日之數則始於甲。
人之滎合則始於井也。
馮氏曰:井穀井之井,泉源之所出也。
四明陳氏曰:經穴之氣所在則自井始,而留滎注俞,過經入合,故以萬物及歲月日數之始為譬也。
【八、臟腑井滎為五六】
六十二難曰:臟井滎有五,腑獨有六者。
何謂也?
然腑者陽也,三焦行於諸陽,故置一俞,名曰原。
腑有六者,亦與三焦共一氣也。
滑氏曰:臟之井滎有五,謂井滎俞經合也。
腑之井滎有六,以三焦行於諸陽,故又置一俞而名曰原。
所以腑有六者,與三焦共一氣也。
虞氏曰:此篇疑有缺誤,當與六十六難參考。
【九、陰陽井滎木金相生不同】
六十四難曰:十變又言陰井木,陽井金,陰滎火,陽滎水,陰俞土,陽俞木,陰經金,陽經火,陰合水,陽合土。
滑氏曰:十二經起於井穴,陰井為木,故陰井木生陰滎火,陰滎火生陰俞土,陰俞土生陰經金,陰經金生陰合水。
陽井為金,故陽井金生陽滎水,陽滎水生陽俞木,陽俞木生陽經火,陽經火生陽合土。
陰陽皆不同其意何也?
然是剛柔之事也。
陰井乙木,陽井庚金,陽井庚金者,乙之剛也;
陰井乙木者,庚之柔也。
乙為木,故言陰井木也;
庚為金,故言陽井金也。
余皆仿此。
滑氏曰:剛柔者,乙庚之相配也。
十干所以自乙庚而言者,蓋諸臟腑穴,皆始於井,而陰脈之井始於乙木,陽脈之井始於庚金,故自乙庚而言剛柔之配,而其余五行之配,皆仿此也。
丁氏曰:剛柔者,謂陰井木,陽井金,庚金為剛,乙木為柔,陰滎火,陽滎水,壬水為剛,丁火為柔,陰俞土,陽俞木,甲木為剛,己土為柔。
陰經金,陽經火,丙火為剛,辛金為柔。
陰合水,陽合土,戊土為剛,癸水為柔。
蓋五行之道,相生者母子之義,相克相制者夫婦之類。
故夫道皆剛,婦道皆柔,自然之理也。
易曰:分陰分陽,迭用柔剛,其是之謂歟。
【十、出井入合】
六十五難曰:經言所出為井,所入為合,其法奈何?
然所出為井,井者東方春也,萬物之始生,故言所出為井也。
所入為合,合者北方冬也,陽氣入臟,故言所入為合也。
滑氏曰:此以經穴之流注始終言也。
【十一、欲刺井當刺滎】
七十三難曰:諸井者肌肉淺薄,氣少不足使也,刺之奈何?
然諸井者木也,滎者火也,火者木之子,當刺井者,以滎瀉之。
故經言補者不可以為瀉,瀉者不可以為補,此之謂也。
滑氏曰:諸經之井,皆在手足指梢,肌肉淺薄之處,氣少不足使為補瀉也。
故設當刺井者,只瀉其滎,以井為木,滎為火,火者木之子也。
詳越人此說,專為瀉井者言也,若當補井,則必補其合,故引經言:「補者不可以為瀉,瀉者不可以為補」,各有攸當也。
補瀉反則病益篤,而有實實虛虛之患,可不謹哉。
(武按:滑氏謂經意為瀉井而補,補井補合之言,端自瀉南方補北方意也。
【十二、經脈流注】
二十三難曰:經脈十二,絡脈十五,何始何窮也?
然經脈者,行血氣,通陰陽,以滎於身者也。
其始從中焦注手太陰陽明,陽明注足陽明太陰,太陰注手少陰太陽,太陽注足太陽少陰,少陰注手心主少陽,少陽注足少陽厥陰,厥陰復還注手太陰,別絡十五,皆因其原,如環無端,轉相灌溉,朝於寸口人迎,以處百病,而決死生也。
滑氏曰:因者隨也,原者始也,朝猶朝會之朝,以用也。
因上文經脈之尺度,而推言經絡之行度也。
直行者謂之經,旁出者謂之絡,十二經有十二絡,兼陽絡陰絡脾之大絡,為十五絡也。
謝氏曰:始從中焦者,蓋謂飲食入口藏於胃,其精微之化,注手太陰陽明,以次相傳,至足厥陰,厥陰復還注手太陰也。
絡脈十五,皆隨十二經脈之所始,轉相灌溉,如環之無端,朝寸口人迎,以之處百病,而決死生也。
寸口人迎,古法以俠喉兩旁動脈為人迎,至晉王叔和直以左手關前一分為人迎,右手關前一分為氣口,後世宗之。
愚謂昔人所以取人迎氣口者,蓋人迎為足陽明胃經,受穀氣而養五臟者也。
氣口為手太陰肺經,朝百脈而平權衡者也。
《此事難知》云:寅手太陰肺,始於中焦,終於大指內廉出其端,卯手陽明大腸,始於手大指次指之端,終於上俠鼻孔。
辰足陽明胃,始於鼻交 中,終於入大指間出其端。
已足太陰脾,始於足大指之端,終於注心中。
午手少陰心,始於心中,終於小指之內出其端。
未手太陽小腸,始於小指之端,終於抵鼻至目內 ,斜絡於顴。
申足太陽膀胱,始於目內 ,終於小指內側出其端。
酉足少陰腎,始於小指之下,終於注胸中。
戌手厥陰心包,始於胸中,終於循小指次指出其端。
亥手少陽三焦,始於小指次指之端終於目銳 。
子足少陽膽,始於目銳 ,終於小指次指內出其端,其支者上入大指岐骨內出其端,貫爪甲出三毛。
丑足厥陰肝,始於大指聚毛之上,終於注肺中。
【十三、奇經八脈】
二十七難曰:脈有奇經八脈者,不拘於十二經何也?
然有陽維,有陰維,有陽蹺,有陰蹺,有衝、有督、有任、有帶之脈。
凡此八脈者,皆不拘於經,故曰奇經八脈也。
滑氏曰:脈有奇常,十二經者常脈也,奇經八脈,則不拘於十二經,故曰奇經。
奇對正而言,猶兵家之云奇正也。
虞氏曰:奇者奇零之奇,不偶之義。
謂此八脈不系於正經陰陽,無表裡配合,別道奇行,故曰奇經也。
此八脈者,督脈督於後,任脈任於前,衝脈為諸陽之海,陰陽維則維絡於身,帶脈束之如帶,陽蹺得之太陽之別,陰蹺本諸少陰之別云。
經有十二,絡有十五,凡二十七氣,相隨上下,何獨不拘於經也?
然聖人圖設溝渠,通利水道,以備不然。
天雨降下,溝渠溢滿,當此之時, 沛妄作,聖人不能復圖也,此絡脈滿溢,諸經不能拘也。
滑氏曰:經絡之行有常度矣,奇經八脈則不能相從也,故以聖人圖設溝渠為譬,以見絡脈滿溢,諸經不能復拘,而為此奇經也。
然則奇經蓋絡脈之滿溢而為之者歟,或曰此絡脈三字。
越人正指奇經而言也,既不拘於經,直謂之絡脈亦可也。
此篇兩節舉八脈之名,及所以為奇經之義。
【二十八難】
曰:其奇經八脈者,既不拘於十二經,皆何起何繼也?
然督脈者,起於下極之俞,並於脊裡,上至風府,入屬於腦。
任脈者,起於中極之下以上毛際,循腹裡,上關元,至喉咽。
衝脈起於氣衝,並足陽明之經,夾臍上行,至胸中而散也。
帶脈者,起於季脅,回迥身一周。
陽蹺脈者起於跟中,循外踝上行,入風池。
陰蹺脈者,亦起於跟中,循內踝上行至咽喉,交貫衝脈。
陽維陰維者,維絡於身,溢畜不能環流灌溉諸經也,故陽維起於諸陽會也,陰維起於諸陰交也。
比於聖人圖設溝渠,溝渠滿溢,流於深湖,故聖人不能拘通也,而人脈隆盛,入於八脈,而不環周。
故十二經亦不能拘之,其受邪氣,畜則腫熱砭射之也。
滑氏曰:繼《脈經》作系,督之為言都也,為陽脈之海。
所以都綱乎陽脈也,其脈起下極之俞,由會陰歷長強,循脊中行至大推穴,與手足三陽之脈交會,上至暗門,與陽維會,至百會,與太陽交會,下至鼻柱人中,與陽明交會,任脈起於中極之下曲骨穴,任者妊也,為人生養之本。
衝脈起於氣衝穴,至胸中而散為陰脈之海,《內經》作並足少陰之經,按衝脈行於幽門通谷而上。
皆少陰也,當從《內經》。
此督任沖三脈,皆起於會陰,蓋一源而分三歧也。
帶脈起於季脅下一寸八分,回身一周,猶束帶然。
陽蹺脈起於足跟中申脈穴,循外踝而行。
陰蹺脈亦起於跟中照海穴,循內踝而行。
蹺捷也,以二脈皆起於足,故取蹺捷超越之義。
陽維陰維,維絡於身,為陰陽之綱維也。
陽維所發,別於金門,以陽交為 ,與手足太陽及蹺脈會於 俞,與手足少陽會於天 ,及會肓井,與足少陽會於陽白,上本神臨泣正營腦空,下至風池,與督會於風府 門。
此陽維之起於諸陽會也。
陰維之 曰築賓,與足太陰會於腹哀大橫,又與足太陰厥陰會於府舍期門,又與任脈會於天突廉泉,此陰維起於諸陰之交也。
溢畜不能環流灌溉諸經者也,十二字當在十二經亦不能拘之之下,則於此無所間,而於彼得相從矣。
其受邪氣畜云云十二字,謝氏則以為於本文上下當有缺文,然脈經無此,疑衍文也。
或云當在三十七難關格不得盡其命而死矣之下,因邪在六腑而言也。
【十四、十五絡脈】
二十六難曰:經有十二,絡有十五。
余三絡者,是何等絡也?
然有陽絡,有陰絡,有脾之大絡。
陽絡者,陽蹺之絡也;
陰絡者,陰蹺之絡也,故絡有十五焉。
滑氏曰:直行者謂之經,傍行者謂之絡。
經猶江漢之正流,絡則沱潛之支派,每經皆有絡,十二經有十二絡。
如手太陰屬肺絡大腸,手陽明屬大腸絡肺之類。
今云絡有十五者,以其有陽蹺之絡,陰蹺之絡,及脾之大絡也。
陽蹺陰蹺,見二十八難,謂之絡者,蓋奇經既不拘於十二經,直謂之絡亦可也。
脾之大絡,名曰大包,出淵液三寸,布胸脅其動應衣,脈宗氣也。
四明陳氏曰:陽蹺之絡統諸陽絡,陰蹺之絡能統諸陰絡,脾之大絡,又總統陰陽諸絡,由脾之能溉養五臟也。
【十五、奇經病】
二十九難曰:奇經之為病何如?
然陽維維於陽,陰維維於陰,陰陽不能自相維,則悵然失志,溶溶不能自收持。
陽維為病,苦寒熱,陰維為病,苦心痛。
陰蹺為病,陽緩而陰急,陽蹺為病,陰緩而陽急,沖之為病,逆氣而裡急。
督之為病,脊強而厥。
任之為病,其內苦結,男子為七疝,女子為瘕聚。
帶之為病,腹滿,腰溶溶若坐水中。
此奇經八脈之為病也。
滑氏曰:此言奇經之病也,陰不能維於陰,則悵然失志,陽不能維於陽,則溶溶不能自收持。
陽維行諸陽而主衛,衛為氣,氣居表,故苦寒熱。
陰維行諸陰而主榮,榮為血,血屬心,故苦心痛。
兩蹺脈病在陽則陽結急,在陰則陰結急,受病者急,不病者自和緩也。
衝脈從關元至咽喉,故逆氣裡急。
督脈行背,故脊強而厥。
任脈起胞門行腹,故病苦內結,男為七疝,女為瘕聚也。
帶脈回身一周,故病狀如是,溶溶、無力貌。
此各以其經脈所過而言之,自二十七難至此,義實相因,最宜通玩。
【十六、十二經以原為俞三焦以俞為原】
六十六難曰:經言肺之原出於太淵,心之原出於太陵,肝之原出於太衝,脾之原出於太白,腎之原出於太谿,少陰之原出於兌骨(神門穴也,)膽之原出於丘墟,胃之原出於衝陽,三焦之原出於陽池,膀胱之原出於京骨,大腸之原出於合谷,小腸之原出於腕骨。
滑氏曰:肺之原太淵至腎之原太谿,見《靈樞》第一篇。
其第二篇曰:肺之俞太淵;
心之俞太陵;
肝之俞太衝;
脾之俞太白;
腎之俞太谿;
膀胱之俞束骨,過於京骨為原;
膽之俞臨泣,過於丘墟為原;
胃之俞陷谷,過於衝陽為原;
三焦之俞中渚,過於陽池為原,小腸之俞後谿,過於腕骨為原;
大腸之俞三間,過於合谷為原。
蓋五臟陰經止以俞為原,六腑陽經既有俞,仍別有原。
或曰:《靈樞》以太陵為心之原,《難經》亦然,而又別以兌骨為少陰之原,諸家針灸書,並以太陵為手厥陰心主之俞,以神門在掌後兌骨之端者,為心經所注之俞,似此不同者何也?
按《靈樞》七十一篇曰:少陰無輸,心不病乎?
岐伯曰:其外經病而藏不病,故獨取其經於掌後兌骨之端也,其余脈出入屈折,其行之疾徐,皆如手少陰心主之脈行也。
又第二篇曰:心出於中衝,溜於勞宮,注於太陵,行於間使,入於曲澤,手少陰也。
(按中衝以下,並手心主經俞,《靈樞》直指為手少陰,而手少陰經俞,不別載也。
)又《素問?繆刺篇》曰:刺手心主少陰兌骨之端各一 立已;
又氣穴篇曰:藏俞五十穴,王氏注五臟俞惟有心包經井俞之穴,而亦無心經井俞穴。
又七十九難曰:假令心病瀉手心主俞,補手心主井,詳此前後各經文義,則知手少陰與心主同治也。
十二經皆以俞為原者何也?
然五臟俞者,三焦之所行,氣之所留止也。
三焦所行之俞為原者何也?
然臍下腎間動氣者,人之生命也,十二經之根本也,故名曰原。
三焦者,原氣之別使,主通行三氣,經歷於五臟六腑。
原者三焦之尊號也,故所止輒為原。
五臟六腑之有病者,皆取其原也。
滑氏曰:十二經皆以俞為原者,以十二經之俞皆系於三焦所行氣所留止之處也。
三焦所行之俞為原者,以臍下腎間動氣,乃人之生命,十二經之根本。
三焦則為原氣之別使,主通行上中下之三氣,經歷於五臟六腑也,通行三氣。
即紀氏所謂下焦稟真元之氣,即原氣也,上達至於中焦,中焦受水穀精悍之氣,化為榮衛,榮衛之氣與真元之氣通行達於上焦也,所以原為三焦之尊號。
而所止輒為原,猶警蹕所至,稱行在所也。
五臟六腑之有病者,皆於是而取之宜哉。
拔萃云:本經原穴無經絡逆從,子母補瀉。
凡刺原穴,診見動作來應而內針,吸則得氣,無令出針,停而久留,氣盡乃出,此拔原之法。
王海藏曰:假令針肝經病了,於本經原穴亦針一針,如補肝經來,亦於本經原穴補一針;
如瀉肝經來,亦於本經原穴瀉一針。
如余經有補瀉畢,仿此例,亦補瀉各經原穴。
凡此十二原,非瀉子補母之法,虛實通用。
故五臟六腑有病,皆取其原。
【六十七難】
曰:五臟募皆在陰而俞在陽,何謂也?
然陰病行陽,陽病行陰,故令募在陰俞在陽。
滑氏曰:募與俞五臟空穴之總名也,在腹為陰,則謂之募,在背為陽,則為之俞,募猶募結之募,言經氣之聚於此也。
俞史記扁鵲傳作輸,猶委輸之輸言經氣由此而輸於彼也。
五臟募在腹,肺之募中府二穴,在胸博云門下一寸乳上三肋間動脈陷中;
心之募巨關一穴,在鳩尾下一寸;
脾之募章門二穴,在季脅下直臍;
肝之募期門二穴,在不容兩旁各一寸五分;
腎之募京門二穴,在腰中季脅。
本五臟俞在背,行足太陽之經。
肺俞在第三椎下,心俞在五椎下,肝俞在九椎下,脾俞在十一椎下,腎俞在十四椎下,皆俠脊兩旁各一寸五分。
陰病行陽,陽病行陰者,陰陽經絡,氣相交貫,臟腑腹背,氣相通應,所以陰病有時而行陽,陽病有時而行陰也。
針法曰:從陽引陰,從陰引陽。
(按經言行陽行陰,是必然者,而滑注則言有時,似或然也,似非經旨也)
【十七、八會刺穴】
四十五難曰:經言八會者何謂也?
然腑會太倉,臟會季脅,筋會陽陵泉,髓會絕骨,血會鬲俞,骨會大杼,脈會太淵,氣會三焦外一筋直兩乳內也。
熱病在內者,取其會之氣穴也。
滑氏曰:太倉一名中脘,在臍上四寸,六腑取稟於胃,故為腑會。
季脅章門穴也,在大橫外直臍季肋端,為脾之募,五臟取稟於脾,故為臟會。
足少陽之筋結於膝外廉,陽陵泉也,在膝下一寸外廉陷中。
又膽與肝為配,肝者筋之合,故為筋會。
絕骨一名陽輔,在足外踝上四寸輔骨前絕骨端如前三分,諸髓皆屬於骨,故為髓會。
鬲俞在背第七椎下,去脊兩旁各一寸半,足太陽脈氣所發也。
太陽多血,又血乃水之象,故為血會。
大杼在項後第一椎下,去脊兩旁各一寸,太淵在掌後陷中動脈,即所謂寸口者,脈之大會也。
氣會三焦外一筋直兩乳內,即膻中,為氣海者也,在玉堂下一寸六分。
熱病在內者,各視其所屬而取之會也。
謝氏曰:三焦當作上焦。
四明陳氏曰:髓會絕骨,髓屬於腎,腎主骨,於足少陽無所關。
腦為髓海,腦有枕骨穴,則當會枕骨,絕骨誤也。
血會鬲俞,血者心所統,肝所藏,鬲俞在七椎下兩旁,上則心俞,下則肝俞,故為血會。
骨會大杼,骨者髓所養,髓自腦下注於大杼,大杼滲入脊心,下貫尾 ,滲諸骨節,故骨節之氣,皆會於此,亦通。
古益袁氏曰:人能健步,以髓會絕骨也;
肩能任重,以骨會大杼也。
【十八、上工下工治病】
七十七難曰:經言上工治未病,中工治已病,何謂也?
然所謂治未病者,見肝之病,則知肝當傳之於脾。
故先實其脾氣,無令得受肝之邪,故曰治未病焉。
中工治已病者,見肝之病,不曉相傳,但一心治肝,故曰治已病也。
滑氏曰:見肝之病,先實其脾,使邪無所入,治未病也,是為上工。
見肝之病,一心治肝,治已病也,是為中工。
《靈樞》五十五篇曰:上工刺其未生也,其次刺未盛者也,其次刺已衰者也。
下工刺其方襲者也,與其形之盛者也,與其病之與脈相逆者也。
故曰方其盛也,勿敢必毀傷因其衰也,事乃大昌。
故曰上工治未病不治已病,此之謂也。
【卷二上】
【《靈》、《素》】
【一、用針方宜】
帝曰:醫之治病也,一病而治各不同,何也?
岐伯曰:地氣使然也。
故東方之域,天地之所始生也,魚鹽之地,海濱傍水,其民食魚而嗜鹼,皆安其處美其食。
魚者使人熱中,鹽者勝血,故其民黑色理疏,其病皆為癰瘍,(音羊)其治宜砭石。
故砭石者,亦從東方來。
南方者,天地所長養之盛處也。
其地下,水土弱,霧露之所聚也,其民嗜酸而食 ,其民皆致理而赤色,其病攣痹。
其治宜微針,故九針亦從南方來。
形樂志苦,病生於內,治之以針石。
【二、九針式】
帝曰:針之長短有數乎?
岐伯對曰:一曰 針,取法巾針,頭大末銳,去末寸半卒,銳之長一寸六分。
二曰員針,取法於絮針, (音同)其身而卵其鋒,針如卵形,員其末,長一寸六分。
三曰 (音低)針,取法於黍粟之銳,長三寸半。
四曰鋒針,取法於絮針, 其身。
鋒其末,刃三隅,長一寸六分。
五曰鈹(音彼)針,取法於劍鋒,末如劍,廣二寸半,長四寸。
六曰員利針,取法於 ,針大如 ,且員且銳,微大其末,反小其身,又曰中身微大,長一寸六分。
七曰毫針,取法於毫毛,尖如蚊虻喙,長一寸六分。
八曰長針,取法於綦針,鋒利身薄,長七寸。
九曰大針,取法於鋒針,尖如挺,其鋒微員,針形畢矣。
此九針之長短也。
【三、九針應天地人時以起用】
岐伯曰:夫聖人之起天之數也,一而九之。
故以主九野,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以起黃鐘數焉,以針應數也。
帝曰:以針應九數奈何?
岐伯曰:一者天也,天者陽也,五臟之應天者肺,肺者五臟六腑之蓋也。
皮者肺之合也,人之陽也,故為之治,針必大其頭而銳其末,令無得深入,而陽氣出。
二者地也,人之所以應土者肉也,故為之治。
針必 其身而員其末,令毋得傷肉分,傷則氣得竭。
三者人也,人之所以成生者血脈也,故為之治,針必大其身而員其末,令可以按末勿陷,以致其氣,令邪氣獨出。
四者時也,時者四時八風之客於經絡之中為瘤病也,故為之治,針必 其身而銳其末,令可以瀉熱出血,而痼病竭。
五者音也,音者冬夏之分,分於子行,陰與陽別,寒與熱爭,兩氣相搏,合為癰膿者也,故為之治,針必令其末如劍鋒,可以取大膿。
六者律也,律者調陰陽四時而合十二經脈,虛邪客於經絡而為暴痹者也,故為之治,針必令尖如 ,且員且銳,中身微大,以取暴氣。
七者星也,星者人之七竅,邪之所客,經絡而為痛痹舍於經絡者也,故為之治,針令尖如蚊虻喙,靜以徐往,微以久留,正氣因之,真邪俱往,出針而養者也。
八者風也,風者人之股肱八節也,八正之虛風,八風傷人,內舍於骨解腰脊節腠理之間,為深痹也,故為之治,針必長其身,鋒其末,可以深取遠痹。
九者野也,野者人之節解皮膚之間也,淫邪流溢於身,如風水之狀,而溜不能通於機關大節者也,故為之治,針大如挺,其鋒微員,以取大氣之不能過於關節者也。
一天二地,三人四時,五音六律,七星八風九野,身形亦應之,針有所宜,故曰九針。
人皮應天,人肉應地,人脈應人,人筋應時,人聲應音,人陰陽合氣應律,人齒面目應星,人出入氣應風,人九竅三百六十五絡應野。
故一針皮,二針肉,三針脈,四針筋,五針骨,六針調陰陽,七針應精,八針除風,九針通九竅,除三百六十五節氣,此之謂有所主也。
【四、九針所宜】
九針之宜,各有所為,長短大小,各有所施。
刺熱者用 針,刺寒者用毫針,刺大者用鋒針,刺小者用員利針,刺癰者用鈹針。
針出瀉陽氣;
員針者揩摩分肉間,不得傷肌肉,以瀉分氣;
針者主按脈勿陷,以致其氣,令邪氣勿陷;
鋒針者以發痼疾;
鈹針者以取大膿;
員利針者以取暴氣;
毫針者靜以徐往,微以久留,而癢以取痛痹;
長針者可以取遠痹;
大針者以瀉機關之水。
病在皮膚,取以 針,於病所膚白勿取。
病在分肉間,取以員利針,於病所,病在脈氣,少當補之者,取之 針於井滎分輸。
病為大膿者,取以鈹針。
病痹氣暴發者,取以員利針。
病痹氣痛而不去者,取以毫針。
病在中者,取以長針。
水腫不能過關節者,取以大針。
以小治小者其功小,以大治大者多害,故其以成膿血者,其惟砭石鈹針之所取也。
【五、五刺應五臟】
凡刺有五,以應五臟。
一曰半刺,半刺者淺內而疾發針,無針傷肉,如拔毛狀,以取皮氣,此肺之應也。
二曰豹文刺,豹文刺者,左右前後針之,中脈為故,以取經絡之血者,此心之應也。
三曰關刺,關刺者直刺左右盡筋上,以取筋痹,慎無出血,此肝之應也,或曰淵刺,一曰豈刺。
四曰合谷刺,合谷刺者,左右雞足,針於分肉之間,以取肌痹,此脾之應也。
五曰輸刺,輸刺者,直入直出,深內之至骨,以取骨痹,此腎之應也。
【六、九刺應九變】
凡刺有九,以應九變。
一曰輸刺,輸刺者,刺諸經榮俞藏俞也。
二曰遠道刺,遠道刺者,病在上取之下,刺府輸也。
三曰經刺,經刺者,刺大經之結絡經分也。
四曰絡刺,絡刺者,刺小絡之血脈也。
五曰分刺,分刺者,刺分肉之間也。
六曰大瀉刺,大瀉刺者,刺大膿以鈹針也。
七曰毛刺。
毛刺者,刺浮皮毛也。
八曰巨刺。
巨刺者,左取右,右取左。
九曰 刺。
刺者,燔刺以取痹也。
【七、十二刺應十二經】
凡刺有十二節,以應十二經。
一曰偶刺,偶刺者,以手直心若背直痛所,一刺前,一刺後,以治心痹,刺此者傍針之也。
二曰報刺,報刺者,刺痛無常處也,上下行者,直內無拔針,以左手隨病所,按之乃出針,復刺之也。
三曰恢刺,恢刺者,直刺傍之,舉之前後,恢筋急,以治筋痹。
四曰齊刺,齊刺者,直入一,旁入二,以治寒氣小深者,或曰三刺,三刺者,以治痹氣小深者也。
五曰楊刺,楊刺者,正內一,傍內四,而浮之,以治寒氣大博大者也。
六曰直針刺,直針刺者,引皮乃刺之,以治寒氣之淺者也。
七曰輸刺,輸刺者,直入直出,稀發針而深之,以治氣盛而熱者也。
八曰短刺,短刺者,刺骨痹稍搖而深之,置針骨所,以上下摩骨也。
九曰浮刺,浮刺者,傍入而浮之,以治肌急而寒者也。
十曰陰刺,陰刺者,左右率刺之,以治寒厥中寒厥足踝後少陰也。
十一曰傍針刺,傍針刺者,直刺傍刺各一,以治留痹久居者也。
十二曰贊刺,贊刺者,直入直出,數發針而淺之出血,是謂治癰腫也。
【八、黑白肥瘦刺】
帝曰:愿聞人之黑白肥瘦小長,各有數乎?
岐伯曰:年質壯大,血氣充盈,膚革堅固,因加以邪,刺此者深而留之,此肥人也。
廣肩腋,項肉薄,濃皮而黑色,唇臨臨然,其血黑以濁,其氣澀以遲,其為人也,貪於取興,刺此者深而留之,多益其數也。
瘦人皮薄色少,肉廉廉然,薄唇輕言,其血氣清,易脫於氣,易損於血,刺此者淺而疾之。
刺肥人者以秋冬之齊,刺瘦人者以春夏之齊。
【九、刺常人】
曰刺常人奈何?
視其白黑,各為調之。
其端正敦濃者,其血氣和調,刺此者無失常數也。
【十、刺王公大人布衣】
帝曰:夫王公大人,血氣之君,身體柔脆,肌肉軟弱,血氣 悍滑利,其刺之淺深疾徐多少何如?
岐伯曰:膏粱藿菽之味,何可同也!
氣滑即疾出,其氣澀則出遲,氣悍則針小而入淺,氣澀則針大而入深,深則欲留,淺則欲疾,以此觀之。
刺布衣者深而留之,刺大人者微以徐之,此皆因其 悍滑利也。
寒痹內熱,刺布衣以火 之,刺大人以藥熨之。
【十一、刺壯士】
帝曰:刺壯士真骨者奈何?
岐伯曰:刺壯士真骨堅肉緩節,監監然,此人重則氣澀血濁,刺此者深而留之,多益其數,勁則氣滑血清,刺此者淺而疾之。
【十二、刺嬰兒】
曰:刺嬰兒奈何?
曰:嬰兒者,其肉脆血少氣弱,刺此者以毫針,淺刺而疾發針,日再可也。
【十三、刺脈虛實淺深】
脈實者深刺之,以泄真氣,脈虛淺刺之,使精氣無得出,以養其脈,獨出其邪氣。
刺陰者深而留之,刺陽者淺而疾之。
脈淺者勿刺,按其脈乃刺之,無令精出,獨出其邪氣耳。
脈之所居,深不見者,勿按其脈而刺之,微內針而久留之,以致其孔脈氣也。
【十四、十二經氣血刺】
夫人之常數:太陽常多血少氣,少陽常少血多氣,陽明常多氣多血,少陰常少血多氣,厥陰常多血少氣,太陰常多氣少血,此天之常數。
陽明多血多氣,刺陽明出血氣,太陽多血少氣,刺太陽出血惡氣;
少陽多氣少血,刺少陽出氣惡血;
太陰多血少氣,刺太陰出血惡氣;
厥陰多血少氣,刺厥陰出血惡氣;
少陰多氣少血,刺少陰出氣惡血也。
【十五、手足陰陽經脈刺】
足陽明五臟六腑之海也,其脈大血多,氣盛壯熱。
刺此者不深弗散,不留不瀉也,足陽明刺深六分,留十呼。
足太陽深五分,留七呼。
足少陽深四分,留五呼。
足少陰深三分,留四呼。
足太陰深二分,留三呼。
足厥陰深一分,留二呼。
手之陰陽,其受氣之道近,其氣之來疾,其刺深者。
皆無過二分,其留皆無過一呼,刺而過此者則脫氣。
【十六、補瀉】
帝曰:余聞刺法,有餘瀉之,不足補之。
岐伯曰:百病之生,皆有虛實,而補瀉行焉。
瀉虛補實,神去其室,致邪失正,真不可定,粗之所敗,謂之夭命。
補虛瀉實,神歸其室,久塞其空,謂之良工。
凡用針者,隨而瀉之,迎而道之,虛則實之,滿則瀉之,菀陳則除之,邪勝則虛之。
徐而疾則實,疾而徐則虛,言實與虛,若有若無。
察後與先,若存若亡。
為虛與實,若得若失。
虛實之要,九針最妙,補瀉之時,以針為之。
瀉曰必持內之,放而出之,排陽得針,邪氣得泄,按而引針,是謂內溫,血不得散,氣不得出也。
補曰隨之,隨之之意,若妄之,若行若按,如蚊虻止,如留如遠,去如弦絕,令左屬右,其氣故止,外門已閉,中氣乃實。
必無留血,必取誅之,刺之而氣不至,無問其數,刺之而氣至,乃去之,勿復針。
【十六、補瀉】
針有懸布天下者五,點首共余食,莫之知也。
一曰治神,二曰知養身,三曰知毒藥,四曰制砭石大小,五曰知五臟血氣之診。
五法俱立,各有所先。
今末世之刺也,虛者實也,滿者泄之,此皆眾工所共知也。
若夫法天則地,隨應而動,和之者若響,隨之者若影,道無鬼神,獨來獨往。
帝曰:愿聞其道。
岐伯曰:凡刺之真,必先治神,五臟已定,九候已備,後乃存針,眾脈不見,眾凶弗聞。
外內相得,無以形先,可玩往來,乃施於人。
人有虛實,五虛勿近,五實勿遠,至其當發,間不容 ,手動若務,針耀而勻,靜意視義,觀適之變,是謂冥冥。
莫知其形,見其烏烏,見其稷稷,從見其飛,不知其誰。
伏如橫努,起如發機。
刺虛者須其實,刺實者須其虛。
經氣已至,慎守勿失,深淺在志,遠近若一,如臨深淵,手如握虎,神無營於眾物。
義無邪下,必正其神。
小針之要,易陳而難入。
粗守形,上守神,神乎神,客在門,未睹其疾,惡知其原,刺之微,在速遲。
粗守關,上守機,機之動,不離其空,空中之機,清淨而微,其來不可逢,其往不可追,知機之道者,不可掛以發,不知機道叩之不發。
知其往來,要與之期,粗之暗呼!
妙哉工獨有之,往者為逆,來者為順,明知逆順,正行無間。
迎而奪之,惡得無虛,追而濟之,惡得無實,迎之隨之,以意和之,針道畢矣。
【十六、補瀉】
凡用針者,虛則實之,滿則泄之,菀陳則除之,邪勝則虛之。
大要曰:徐而疾則實,疾而徐則虛,言實與虛,若有若無,察後與先,若存若亡,為虛與實,若得若失。
虛實之要,九針最妙,補瀉之時,以針為之。
瀉曰必持內之,放而出之,排陽得針,邪氣得泄,按而引針,是為內溫,血不得散氣不得出也。
補曰隨之,隨之意若妄之,若行若按,如蚊虻止,如留如遠,去如弦絕,令左屬右,其氣故止。
外門已閉,中氣乃實,必無留血,急取誅之。
持針之道,堅者為寶,正指直刺,無針左右,神在秋毫,屬意病者,審視血脈者,刺之無殆。
方刺之時,必在懸陽,及與兩衛,神屬勿去,知病存亡。
血脈者在 橫居,視之獨澄,切之獨堅。
刺虛則實之,針下熱也,氣實乃熱也,滿而泄之者,針下寒也。
菀陳則除之者,出惡血也。
邪盛則虛之者,出針勿按。
徐而疾則實者,徐出針而疾按之。
疾而徐則虛者,疾出針而徐按之。
言實與虛者,寒溫氣多少也。
若無若有者,疾不可知也。
察後與先者,知病先後也。
【十六、補瀉】
為虛與實者,工勿失其法。
若得若失者,離其法也。
虛實之要,九針最妙者,為其各有所宜也。
補瀉之時者,與氣開闔相合也。
九針之名,各不同形者,針窮其所當補瀉也。
刺實須與虛者,留針陰氣隆至,乃去針也。
刺虛須與實者,陽氣隆至,針下熱,乃去針也,經氣已至,慎守勿失者,勿變更也。
淺深在志者,知病之內外也,近遠如一者,深淺其候等也。
如臨深淵者,不敢墜也,手如握虎者,欲其壯也,神無營於眾物者,靜志觀病患。
無左右視也。
【十六、補瀉】
義無邪下者,欲端以正也。
必正其神者,欲瞻病患,目制其神,令氣易行也。
所謂易陳者,易言也。
難入者,難著於人也。
粗守形者,守刺法也。
上守神者,守人之血氣有餘不足,可補瀉也。
神客者,正邪共會也。
神者正氣也,客者邪氣也。
在門者,邪循正氣之所出入也。
【十六、補瀉】
未觀其疾者,先知邪正何經之疾也。
惡知其原者,先知何經之病所取之處也。
刺之微在數遲者,徐疾之意也。
粗守關者,守四肢而不知血氣正邪之往來也。
上守機者,知守氣也。
機之動不離其空者,知氣之虛實,用針之徐疾也。
空中之極,清淨以微者,針以得氣,密意守氣勿失也。
其來不可逢者,氣盛不可補也。
其往不可追者,氣虛不可瀉也。
不可掛以發者,言氣易失也。
扣之不發者,言不知補瀉之意也,血氣已盡而氣不下也。
知其往來者,知氣之逆順盛虛也。
要與之期者,知氣之可取之時也。
粗之暗者,冥冥不知氣之微密也。
妙哉工獨有之者,盡知針意也。
往者為逆者,言氣之虛而小,小者逆也。
來者為順者,言氣之平,平者順也。
明知逆順,正行無問者,言知所取之處也,逆而奪之者瀉也,追而濟之者補也。
所謂虛則實之者,氣口虛而當補之也。
滿則泄之者,氣口盛而當瀉之也。
苑陳則除之者,去血脈也。
邪勝則虛之者,言諸經有盛者,皆瀉其邪也。
徐而疾則實者,言徐內而疾出也,疾而徐則虛者,言疾內而徐出也。
言實與虛,若有若無者,言實者有氣,虛者無氣也。
察後與先,若無若存者,言氣之虛實,補瀉之先後也。
察其氣之已下,與常存也。
為虛與實,若得若失者,言補者必然若有得也,瀉則 然若有失也。
是故工之用針也,知氣之所在,而守其門戶,明於調氣,補瀉所在。
徐疾之意,所取之處,瀉必用員。
切而轉之,其氣乃行,疾而徐出,邪氣乃出。
伸而逆之,搖大其穴,氣出乃疾。
補必用方,外引其皮,令當其門,左引其樞,右推其膚。
微旋而徐推之,必端以正,安以靜堅,心無解欲,微以留氣,下而疾出之,推其皮蓋其外門,神氣乃存。
用針之要,無忘其神。
瀉必用方者,以氣方盛也,以月方滿也。
【十六、補瀉】
以日方溫也,以身方定也,以息方吸而納針,及復候其方吸而轉針,乃復候其方呼而徐引針,故曰瀉。
補必用員者,員者行也,行者移也。
刺必中其榮,復以吸排針也,故員與方非針也。
瀉實者,氣盛乃內針,針與氣俱內,以開其門,如利其戶,針與氣俱出,精氣不傷,邪氣乃下,外門不閉,以出其實,搖大其道,如利其路,是謂大瀉。
必切而出,大氣乃屈,持針叩置,以定其宜,候呼內針,氣出針入,針空四塞,精無從出,方實而疾出針,氣入針出,熱不得遠,閉塞其門,邪氣布散,精氣乃得存,動氣候時。
近氣不失,遠氣乃來,是謂追之。
吸則內針,無令氣忤。
靜以久留,無令邪布。
吸則轉針,以得氣為故,候呼引針,呼盡乃出,大氣皆出,故命曰瀉。
捫而循之,切而散之,推而按之,彈而怒之,爪而下之,通而取之,外引其門,以閉其神。
呼盡內針,靜以久留,以氣至為故,如待所貴,不知日暮,其氣以至,適而自護,候吸引針氣不得出,各在所處,推闔其門,令神氣存,大氣留止,故命曰補。
補瀉弗失,與天地一。
經氣已至,慎守勿失,淺深在志,遠近如一。
如臨深淵,手如握虎,神無營於眾物。
持針之道,欲端以正,安以靜,先知虛實而行疾徐。
左手執針,右手循之,無與肉果,瀉欲端以正,補必閉膚,轉針導氣,邪得淫失,真氣得居。
帝曰:捍皮開腠理奈何?
岐伯曰:因其分肉左別其膚,微內而徐端之,適神不散,邪氣得去。
知其氣所在,先得其道。
稀而疏之,稍深以留,故能徐入之。
大熱在上,推而下之,上者引而去之。
視先痛者,常先取之,大寒在外,留而補之,入於中者,從合瀉之。
上氣不足,推而揚之,下氣不足,積而從之,寒入於中,推而行之。
夫實者氣入也,虛者氣出也,氣實者熱也,氣虛者寒也。
入實者左手開針孔也,入虛者右手閉針孔也。
形氣不足,病氣有餘,是邪勝也,急瀉之形氣有餘。
病氣不足,急補之形氣不足,病氣不足,此陰陽俱不足也,不可刺,刺之則重不足,重不足則陰陽俱竭,血氣皆盡,五臟空虛,筋骨髓枯,老者絕滅,壯者不復矣。
形氣有餘,病氣有餘,此謂陰陽俱有餘也,急瀉其邪,調其虛實,故曰有餘者瀉之,不足者補之。
此之謂也。
故曰刺不知逆順,真邪相搏,滿而補之。
則陰陽四溢,腸胃充郭,肝肺內,陰陽相錯。
虛而瀉之,則經脈空虛,血氣竭枯,腸胃HT 辟,皮膚薄著,毛腠夭焦,予之死期。
凡用針之類,在於調氣。
氣積於胃,以通榮衛,各行其道。
宗氣留於海,其下者經於氣衝,其直者走於息道,故厥在於足,宗氣不下,脈中之血,流而不止,弗之火調,弗能取之。
散氣可收,聚氣可布。
深居靜處,占神往來。
閉戶塞牘,魂魄不散,專意一神,精氣之分,毋聞人聲,以收其精,必一其神。
令志在針,淺而留之,微而浮之,以移其神,氣至乃休。
【十六、補瀉】
男內女外,堅拒勿出,謹守勿內,是謂得氣。
刺之而氣不至,無問其數。
刺之而氣至,乃去之,勿復針。
針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任其所,為刺之要,氣至而有效,效之信,若風之吹云,明乎若見蒼天,刺之道畢矣。
用針者,必先察其經絡之虛實,切而循之,按而彈之。
【十六、補瀉】
視其應動者,乃後取之而下之,六經調者,謂之不病,雖病謂之自已。
一經上實下虛而不通者,此必有橫絡盛,加於大經令之不通,視而瀉之,此所謂解結也。
上寒下熱,先刺其項太陽,久留之,已刺則熨項與肩胛,令熱下合乃止,此所謂推而上之者也。
上熱下寒,視其脈虛而陷下於經者,取之,氣下乃止,此所謂引而下之者也。
大熱篇身狂而妄見妄聞妄語,視足陽明及大絡取之,虛者補之,血而實者瀉之,因其偃臥居其頭前,以兩手四指挾按頭動脈久持之,卷而切推,下至缺盆中而復止如前,熱去乃止,此所謂推而散之者也。
帝曰:余聞刺法,言有餘者瀉之,不足者補之,何謂有餘?
何謂不足?
岐伯曰:有餘有五,不足亦有五,帝欲問?
帝曰:愿盡聞之。
岐伯曰:神有餘有不足,氣有餘有不足,血有餘有不足,形有餘有不足,志有餘有不足,凡此十者,其氣不等也。
帝曰:人有精氣津液,四支九竅,五臟十六部,三百六十五節,乃生百病,百病之生,皆有虛實。
今夫子乃言有餘有五,不足亦有五,何以生之乎?
岐伯曰:皆生於五臟也。
夫心藏神,肺藏氣,肝藏血,脾藏肉,腎藏志,而此成形,志意通,內連骨髓,而成身形五臟。
五臟之道,皆出於經隧,以行血氣,血氣不和,百病乃變化而生,是故守經隧焉。
帝曰:神有餘不足何如?
岐伯曰:神有餘則笑不休,神不足則悲。
血氣未並,五臟安定,邪客於形,洒淅起於毫毛未入於經絡也,故命曰神之微。
帝曰:補瀉奈何?
岐伯曰:神有餘則瀉其小絡之血,出血勿之深斥,無中其大經,神氣乃平。
【十六、補瀉】
神不足視其虛絡,按而致之,刺而利之,無出其血,無泄其氣,以通其經,神氣乃平。
帝曰:刺,微奈何?
岐伯曰:按摩勿釋,著針勿斥,移氣於不足,神氣乃得復。
帝曰:善!
氣有餘不足奈何?
氣有餘則喘咳上氣,不足則息利少氣,血氣不並。
五臟安定,皮膚微病,命曰白氣微泄。
帝曰:補瀉奈何?
岐伯曰:氣有餘則瀉其經隧,無傷其經,無出其血,無泄其氣。
【十六、補瀉】
不足則補其經隧,無出其氣。
帝曰:刺微奈何?
岐伯曰:按摩勿釋,出針視之,曰我將深之,適人必革,精氣自伏,邪氣散亂,無所休息,氣泄腠理,真氣乃相得。
帝曰:善,血有餘不足奈何?
岐伯曰:血有餘則怒,不足則恐,血氣未並,五臟安定,孫絡水溢,則經有流血。
帝曰:補瀉奈何?
岐伯曰:血有餘則瀉其盛經,出其血。
不足則視其虛經,針其脈中,久留而視脈大疾,出其針,無令血泄。
帝曰:刺留血奈何?
岐伯曰:視其血絡,刺出其血,無令惡血得入於經,以成其疾。
帝曰:善!
形有餘不足奈何?
岐伯曰:形有餘則腹脹,涇溲不利。
不足則四支不用,血氣未並,五臟安定,肌肉蠕動,命曰微風。
帝曰:補瀉奈何?
岐伯曰:形有餘則瀉其陽經,不足則補其陽絡。
帝曰:微刺奈何?
岐伯曰:取分肉間,無中其經,無傷其絡,衛氣得復,邪氣乃索。
帝曰:善!
志有餘不足奈何?
岐伯曰:志有餘則腹脹飧泄,不足則厥,血氣未並,五臟安定,骨節有動,帝曰:補瀉奈何?
岐伯曰:志有餘則瀉,然筋血者,不足則補其復留。
帝曰:刺未並奈何?
岐伯曰:即取之,無中其經邪所,乃能立虛。
血清氣濁,疾瀉之則氣竭。
血濁氣澀,疾瀉之則經可通。
【十七、刺胸腹】
刺胸腹者,必以布HT 著之乃從單布上刺,刺之不愈復刺。
【十八、標本】
先病而後逆者治其本。
先逆而後病者治其本,先寒而後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後生寒者治其本,先熱而後生病者治其本,先泄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必且調之,乃治其他病。
先病而後中滿者治其標,先病而後泄者治其本,先中滿而後煩心者治其本,人有客氣,有同氣。
大小便不利治其標,大小便利治其本。
病發而有餘,本而標之,先治其本,後治其標。
病發而不足,標而本之,先治其標,後治其本。
謹詳察間甚,以意調之,間者並行,甚為獨行。
先大小便不利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也。
【十九、針灸手】
明目者可使視色,聰耳者可使聽音,建辭疾語者可使傳論。
語徐而安靜,手巧而心審諦者,可使行針艾,理血氣而調諸逆順,察陰陽而兼諸方。
緩節柔筋,而心和調者,可使導引行氣。
疾毒言語輕人者,可使唾癰 病。
爪苦手毒,為事善傷者,可使按積抑痹,各得其能,方乃可行,其名乃彰。
不得其人,其功不成其師無名,故曰得其人乃言,非其人弗傳,此之謂也。
手毒者可使按龜,置龜於器下,而按其上,五十日而死矣。
手甘者,復生如故也。
【二十、刺宜從時】
凡刺之法,必候日月星辰,四時八正之氣,氣定乃刺之。
是故天溫日明,則人血淖澤而衛氣浮,故血易瀉,氣易行。
天寒日陰,則人血凝泣而衛氣沉,月始生則血氣始精,衛氣始行,月郭滿則血氣實,肌肉堅;
月郭空則肌肉減,經絡虛,衛氣去,形獨居,是以因天時而調血氣也,是以天寒無刺,天溫無凝,月生無瀉,月滿無補,月郭空無治,是謂得時而調之也。
【二十、刺宜從時】
因天之時,盛虛之時,移光定位,正時而待之,故曰月空而瀉,是謂藏虛;
月滿而補,血氣揚波,絡有留血,命曰重實;
月郭空而治,是謂亂經。
陰陽相錯,真邪不別,沉以留止,外虛內亂,淫邪乃起。
帝曰:星辰八正何候?
岐伯曰:星辰者,所以候日月之行也;
八正者,所以候八風虛邪以時至者也;
四時者,所以分春夏秋冬之氣所在以調之也。
八正之虛邪,避之勿犯也。
是故春氣在經脈,夏氣在孫絡,長夏氣在肌肉,秋氣在皮膚,冬氣在骨髓中。
春者天氣始開,地氣始泄,凍解冰釋,水道經通,故人氣在脈。
夏者經滿氣溢,孫絡受血,皮膚充實。
長夏者經絡皆盛,內溢肌中。
秋者天氣始收,腠理閉塞,皮膚引急。
冬者蓋藏,血氣在中,內著骨髓,通於五臟。
是故邪氣者,常隨四時之氣血而入客也。
故用針之服者必有法,則上視天光,下司八正,以避奇邪,而觀百姓,審於虛實,毋犯其邪。
是得天之露,遇歲之虛,救而不勝,反受其殃。
故曰必知天忌,乃言針意。
春刺散俞,及與分理,血出而止,甚者傳氣,間者環也。
夏刺絡俞,見血而止,盡氣閉環,痛病必下,秋刺皮膚,循理上下,同法神變而止。
冬刺俞竅於分理,甚者直下,間者散下。
春夏秋冬,各有所刺,法其所在。
春者木始治,肝氣始生,其風病急,經脈常深,其氣不能深入,故取絡脈分肉間。
夏者火始治,心氣始強,脈瘦氣弱,陽氣溜溢,熱董分腠,內至於經,故取盛經,分腠絕膚,而病去者,邪氣淺也。
所謂盛經,陽脈也。
秋者金始治,肺將收殺,金得勝火,陽氣在合,故陰氣初勝,濕氣及體,陰氣未盛,未能深入,故取俞以瀉陰邪,取合以虛陽邪,陽氣始衰,故取於合。
冬者水始治,腎方閉,陽氣衰少,陰氣堅盛,巨陽伏沉,陽脈乃去,故取井以下陰逆,取滎以實陽氣,故曰冬取井滎,春不鼽衄。
正月二月三月,人氣在左,無刺左足之陽;
四月五月六月,人氣在右,無刺右足之陽;
七月八月九月,人氣在右,無刺右足之陰;
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人氣在左,無刺左足之陰。
甲乙日自乘無刺頭,無發蒙於耳內;
丙丁日自乘無振挨於肩喉廉泉;
戊己日乘四季,無刺足去爪瀉水;
庚申日自乘無刺關骨於股膝;
壬癸日自乘無刺足脛。
隨日之長短,各以為紀而刺之,謹候其時,病可與期。
失時反候者,百病不治。
故曰:刺實者,刺其來也;
刺虛者,刺其去也。
此言氣存亡之時,以候虛實而刺則之,候氣之所在而刺之,是謂逢時。
病在於三陽,必候其氣在於陽而刺之;
病在三陰,必候其氣在於陰而刺之。
【二十一、五奪不可瀉】
形肉已脫,一奪也;
大脫血之後,是二奪也;
大汗出之後,是三奪也;
大泄之後,是四奪也;
新產大血之後,是五奪也;
此皆不可瀉。
【二十二、刺逆四時】
春刺夏分,脈亂氣微,八淫骨髓,病不能愈,又且少氣。
春刺秋分,筋攣逆氣,環為咳嗽,病不愈,令人時驚,又且哭。
春刺冬分,邪氣著藏,令人脹,病不愈,又且欲言語。
夏刺春分,病不愈,令人懈惰。
夏刺秋分,病不愈,令人欲無言,惕惕如人將捕之。
夏刺冬分,病不愈,令人少氣,時欲怒。
秋刺春分,病不已,令人惕然欲有所為,起而忘之。
秋刺夏分,病不已,令人益嗜臥,又且善夢。
秋刺冬分,病不已,令人淅淅時寒。
冬刺春分,病不已,令人欲臥不能眠,眠而有見。
冬刺夏分,病不愈,令人上氣,發為諸痹。
冬刺秋分,病不已,令人善渴。
春刺絡脈,血氣外溢,令人少氣。
春刺肌肉,血氣環逆,令人上氣。
春刺筋骨,血氣內著,令人腹脹。
夏刺經脈,血氣乃竭,令人解亦。
夏刺肌肉,血氣內卻,令人善悲。
夏刺筋骨,血氣上逆,令人善怒。
秋刺經脈,血氣上逆,令人善忘。
秋刺絡脈,氣不外行,令人臥不欲動。
秋刺筋骨,血氣內散,令人寒栗。
冬刺經脈,血氣皆脫,令人目不明。
冬刺絡脈,內氣外泄,留為大痹。
冬刺肌肉,陽氣竭絕令人善忘。
凡此四時刺者,大逆之病,不可不從也。
反之,則生亂氣相淫病焉。
【二十三、刺避】
凡刺胸腹者,必避五臟。
中心者遠死,其動為噫;
中肝者五日死,其動為語;
中脾者十日死,其動為吞;
中腎者六日死,其動為嚏;
中肺者三日死,其動為咳;
中膽者一日半死,其動為嘔;
中鬲者皆為傷中,其病雖愈,不過一歲必死。
刺避五藏者,知逆從也。
所謂從者,鬲與脾腎之處,不知者反之。
刺跗上中大脈,血出不止死;
刺面上中溜脈,不幸為盲;
刺頭中腦戶入腦立死;
刺舌下中大脈太過,血出不止為喑;
刺足下布絡中脈,血不出為腫;
刺(委中穴)中大脈令人仆脫色;
刺氣衝中脈,血不出為腫,鼠仆刺脊間,中髓為傴;
刺乳上中乳房為腫根蝕;
刺缺盆中內陷氣泄,令人喘咳逆;
刺手魚腹中陷為腫。
無刺大醉,令人氣亂;
無刺大怒,令人氣逆。
無刺大勞人,無刺新飽人,無刺大渴人。
病有脅下道二,二歲不已,名曰息積。
此不妨於食,不可灸刺。
毋損不足者,身贏瘦,毋用 石也。
刺陰股中大脈,血出不止死;
刺客主人內陷中脈,為內漏為聾;
刺膝臏出液為跛;
刺臂太陰脈出血多立死;
刺足少陰脈重虛,出血為舌難以言;
刺膺中陷中肺為喘逆仰息。
刺跗中內陷氣歸之不得屈伸;
刺陰股下三寸內陷,令人遺溺;
刺腋下脅間內陷令人咳;
刺小腹中膀胱溺出,令人小腹滿;
刺 腸內陷為腫;
刺匡上陷骨中脈為漏為盲;
刺關節中液出不得屈伸。
無刺 之熱,無刺渾渾之脈,無刺洒洒之汗,無刺病與脈相逆者。
窺門而刺之者死於家中,入門而刺之者死於堂上。
新內勿刺,已刺勿內;
已醉勿刺,已刺勿醉;
新怒勿刺,已刺勿怒;
新勞勿刺,已刺勿勞;
已飽勿刺,已刺勿飽;
已飢勿刺,已刺勿飢;
已渴勿刺,已刺勿渴。
乘車來者臥而休之,如食頃乃刺之;
出行來者坐而休之,如行十裡頃乃刺之;
大驚大恐,必定其氣乃刺之。
【二十四、禁太過不及】
病淺針深,內傷良肉,皮膚為癰。
病深針淺,病氣不瀉,反為大膿。
病小針大,氣泄太甚,疾反為害。
病大針小,氣不泄瀉,亦復為敗。
失針之宜大者瀉,小者不移。
病有浮沉,刺有淺深,各至其理,無過其道。
過之則肉傷,不及則生外壅,壅則邪從之。
淺深不得,反為大賊內動五臟,後生大病。
故曰:病有在毫毛腠理者,有在肌肉者,有在脈者,有在筋者,有在骨者,有在髓者。
是故刺毫毛腠理無傷皮,皮傷則內動肺,肺動則秋病瘟瘧,沂(音素)沂然寒栗。
刺皮無傷肉,肉傷則內動脾,脾動則七十二日四季之月病腹脹煩不嗜食。
刺肉無傷脈,脈傷則內動心,心動則夏病心痛。
刺脈無傷筋,筋傷則內動肝,肝動則春病熱而筋馳。
【二十四、禁太過不及】
刺筋無傷骨,骨傷則內動腎,腎動則冬病脹腰痛。
刺骨無傷髓,髓傷則消爍, 酸解亦,然不去矣。
刺骨無傷筋者,針至筋而去,不及骨也。
刺筋無傷肉者,至肉而去,不及筋也。
刺脈無傷肉者,至脈而去不及肉也。
刺脈無傷皮者,至皮而去,不及脈也。
所謂刺皮無傷肉者,病在皮中,針入皮中,無傷肉也。
刺肉無傷筋者,過肉中筋也。
刺筋無傷骨者,過筋中骨也。
此謂之久也。
(久疑作失)夫氣之在脈也,邪氣在上,濁氣在中,清氣在下。
故針陷脈則邪氣出,針中脈則濁氣出,針太深則邪氣反沉病益。
故曰皮肉筋脈,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以任其所宜。
無實實,無虛虛,損不足而益有餘,是謂病甚病益。
其取五脈者死,取三脈者,奪陰者死,奪陽者狂,針害華矣。
【二十五、五節刺】
振埃者刺外經去陽病,陰氣大逆,上滿於胸中,憤 息肩。
大氣逆上,喘喝坐伏,病惡埃煙,餳不得息,取之天容。
其咳上氣,窮 胸痛者,取之廉泉。
取天容者,無過一裡;
取廉泉者,血變而止。
發蒙者耳無所聞,目無所見,刺腑輸,去腑病,刺此必於日中刺其聽宮。
中其眸子,聲聞於耳,此其輸也。
刺邪以手堅按其兩鼻,而疾偃其聲,必應於針。
去爪者乃刺關節。
肢絡腰脊者,身之大關節也。
肢經者,人之管以趨翔也。
莖垂者,身中之機,陰精之候,津液之道也。
飲食不節,喜怒不時,津液內溢,乃下留於睪。
血道不通,日大不休,俯仰不便,趨翔不能,此病滎然有水。
不上不下,鍍石所取形不可匿。
常不得蔽徹衣者,言盡刺諸陽之奇輸,未有常處也,是陽氣有餘,而陰氣不足。
陰氣不足則內熱,陽氣有餘則外熱。
內熱相搏,熱於懷炭,畏綿帛近,不可近身,又不可近席,腠理閉塞,則汗不出。
舌焦唇槁,臘干嗌燥,飲食不讓美惡。
於天府大杼三 ,又刺中膂以去其熱,補足手太陰以去其汗,熱去汗稀,疾於徹衣。
解惑者,盡知調陰陽,補瀉有餘不足相傾移也。
大風在身,血脈偏虛,虛者不足,實者有餘,輕重不得,傾側宛伏,不知東西,不知南北,乍上乍下,乍反乍覆,顛倒無常,甚於迷惑。
瀉其有餘,補其不足,陰陽平復。
用針若此,疾於解惑。
【二十六、五臟病刺】
肝病者兩脅下滿引小腹,令人善怒,虛則目KT KT 無所見,耳無所聞,善恐,如人將捕之。
取其經,厥陰與少陽氣逆則頭痛耳聾不聰,取血者,心病者胸中痛,脅支滿,脅下痛,膺背肩甲間痛,臂內痛,虛則胸腹大,脅下與腰相引而痛。
取其經,少陰太陽舌下血者,其變病刺中血者。
脾病者身重,善飢肉痿,足不收行,善 腳下痛,虛則腹滿腸鳴,飧泄食不化。
取其經太陽陽明少陰血者。
肺病者喘咳逆氣,肩背痛,汗出尻冷,陰股膝脾 足皆痛,虛則少氣不能報息,耳聾嗌干。
取其經,太陰足太陽之外,厥陰內血者。
腎病者腹大脛腫,喘咳身重,寢,汗出憎風,虛則胸中痛,大腹小腹痛,清厥意不樂。
取其經,少陰太陽血者。
【二十六、五臟病刺】
太陽臟獨至,厥喘虛氣逆,是陰不足,陽有餘也,表裡俱當瀉,取之下俞。
陽明臟獨至,是陽氣重並也當瀉陽補陰,取下俞。
少陽臟獨至,是厥氣也,蹺前卒大。
取之下俞,少陽獨至者,一陽之過也。
太陰臟搏者,用心省真,五脈氣少,胃氣不平,三陰也,宜治其下俞。
補陽瀉陰,一陽獨嘯,少陽厥也,陽並與上,四肢爭張,氣滿於腎。
宜治其經絡,瀉陽補陰,一陰至厥陰之治也。
真虛 心,厥氣留薄,發為自汗,調食和藥,治在下俞。
五臟有疾,當取十二原。
十二原者,五臟之所稟,三百六十五節氣味也。
五臟有疾也,應出十二原。
十二原各有所出,明知其原,觀其應而知五臟之害。
陽中之少陰肺也,其原出於太淵,太淵二,陽中之太陽心也,其原出於大陵,大陵二。
陰中之少陽肝也。
其原出於太衝,太衝二。
陰中之至陰脾也,其原出於太白,太白二。
陰中之太陰腎也,其原出於太谿,太谿二,膏之原出於鳩尾,鳩尾一,盲之原出於脖 ,脖 一。
凡此十二原者,主治五臟六腑之有疾者也。
【二十七、刺弊】
脈氣盛而血虛者,刺之則脫氣,脫氣則仆。
血氣俱盛而陰氣多者,其血滑,刺之則射陽氣。
蓄積久留而不瀉者,其血黑以濁,故不能射。
新飲而液滲於絡,而未合和於血也,故血出而汁別焉。
其不新飲者,身中有水,久則為腫。
陰氣積於陽,其氣因於絡,故刺之血未出,而氣先行故腫。
陰陽之氣,其新相得,而未和合,因而瀉之,則陰陽俱脫,表裡相離。
故脫色而蒼蒼然,刺之血出多。
色不變煩 者,刺絡而虛經,虛經之屬於陰者,陰脫故煩悶。
陰陽相得而合為痹者,此為內溢於經,外注於絡。
如是者陰陽俱有餘,雖多出血,而弗能虛也。
帝曰:相之奈何?
曰:血脈者盛,堅橫以赤。
上下無常處,小者如針,大者如筋,則而瀉之萬全也。
故無失數矣。
失數而反。
各如其度。
帝曰:針入而肉著者何也?
曰:熱氣因於針,則針熱,熱則著於針,故堅焉。
妄用砭石,後遺身咎,此冶之二失也。
窺門而刺之者死於家中,入門而刺之者死於堂上。
【二十八、血氣不同形】
帝曰:余聞九針於夫子,而行之於百姓,百姓之血氣,各不同形,或神動而氣先針行,或氣與針相逢,或針以出氣獨行,或數刺乃知,或發針而氣逆,或數刺病益劇。
凡此六者,各不同形,愿聞其方。
岐伯曰:重陽之人,其神易動,其氣易往也。
重陽之人, 高高,言語善疾,舉足善高,心肺之臟氣有餘,陽氣滑盛而揚,故神動而氣先行。
重陽之人,而神不先行者,此人頗有陰者也。
多陽者多喜,多陰者多怒,數怒者易解,故曰頗有陰。
其陰陽之離合難,故其神不能先行。
陰陽和調,而血氣淖澤滑利,故針入而氣出疾,而相逢也。
其陰氣多而陽氣少,陰氣沉而陽氣浮者五內,故針已出,氣乃隨其後,故獨行也。
人之多陰而少陽其氣沉,而氣往難,故數刺乃知也。
針入而氣逆者,其氣逆與其數刺病益甚者,非陰陽之氣浮沉之勢也。
此皆粗工之所敗,工之所失,其形氣無過焉。
【二十九、十二絡繆刺(繆如紕繆紀綱)】
帝曰:余聞繆刺,未得其意。
岐伯曰:邪客於皮毛,入於孫絡,留而不去,閉塞不通,不得入於經,流溢於大絡,而生奇病也。
夫邪客大絡者,左注右,右注左,上下左右,與經相干,而布於四末,其氣無常處,不入於經俞,命曰繆刺。
帝曰:愿聞繆刺,以左取右,以右取左奈何?
其與巨刺,何以別之?
曰:絡病者,其痛與經脈繆處,故命曰繆刺。
邪客於足少陰之絡,令人卒心痛暴脹,胸脅支滿,無積者刺然骨之前出血,如食頃而已,左取右,右取左。
【二十九、十二絡繆刺(繆如紕繆紀綱)】
病新發者,取五日已。
邪客於手少陽之絡令人喉痹舌卷,口乾心煩,臂外廉痛,手不及頭,刺手中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各一 ,壯者立已,老者有頃已,左取右,右取左,此新病數日已。
邪客於手足厥陰之絡,令人卒疝暴痛,刺足大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 。
男子立已,女子有頃已,左取右,右取左。
邪客於足太陽之絡,令人頭項肩痛,刺足小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 立已,不已刺外踝下三 ,左取右,右取左,如食頃已。
邪客於陽明之絡令人氣滿,胸中喘息,而支 胸中熱,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各一 ,左取右,右取左,如食頃已。
邪客於臂掌之間,不可得屈,刺其踝後,先以指按之,痛乃刺之,以月死生為數,月生一日一 ,二日二 ,十五日十五 ,十六日十四 。
邪客於足陽蹺之脈,令人目痛從內 始,刺外踝之下半寸所各二 ,左刺右,右刺左,如行十裡頃而已。
人有所墮墜,惡血留內,腹中滿脹,不得前後,先飲利藥,此上傷厥陰之脈,下傷少陰之絡。
刺足內踝之下然骨之前血脈。
出血,刺足跗上動脈,不已,刺三毛上各一 ,見血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邪客於手陽明之絡,令人耳聾,時不聞音,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各一 立聞,不已刺中指爪甲上與肉交者立聞,其不時聞者,不可刺也。
耳中生風者,亦刺之如此數。
【二十九、十二絡繆刺(繆如紕繆紀綱)】
左刺右,右刺左。
凡痹往來無常處者,在分肉間痛而刺之,以月死生為數。
用針者隨氣盛衰,以為 數,針過其日數則脫氣,不及日數則氣不瀉,左刺右,右刺左,病已止,不已,復刺之如法。
月生一日一 ,二日一 ,漸多至十五日十五 ,十六日十四 ,漸少之。
邪客於足陽明之經,令人鼽衄上齒寒,刺足中趾次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 ,左刺右,右刺左。
邪客於足少陽之絡,令人脅痛不得息咳而汗出,刺足小趾次者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 ,不得息立已,汗出立止,咳者溫衣飲食,一日已,左刺右,右刺左,病立已。
不已,復刺如法。
邪客於足少陰之絡,令人嗌痛,不可內食,無故善怒,氣上走賁上,刺足下中央之脈各三,凡六刺立已。
左刺右,右刺左。
邪客於足太陰之絡,令人腰痛引小腹控 ,不可以仰息,刺腰尻之兩胂之上,是腰俞,以月死生為 數,發針立已。
左刺右,右刺左。
邪客於足太陽之絡,令人拘攣背急引脅而痛,刺之從項始,數脊椎俠脊疾按之應手如痛,傍刺之三 立已。
邪客於足少陽之絡,令人留於樞中,痛髀不可以舉,刺樞中以毫針,寒則久留針,以月死生為數,立已。
治諸經刺之所過者,不病則繆刺之,耳聾刺手陽明,不已,刺其通脈出耳前者。
齒齲刺手陽明,不已,刺其脈入齒中者立已。
邪客於五臟之間,其病也,脈引而痛,時來時止,視其病繆刺之,於手足爪甲上視其脈,出其血,間一日一刺,一刺不已,五刺已。
繆傳引上齒,齒唇寒痛,視其手背脈血者出之,足陽明中趾爪甲上一 ,手大指次指爪甲上一 ,立已,左取右,右取左。
邪客於手足少陰太陰足陽明之絡,此五絡皆會於耳中,上絡左角,五絡俱竭,令人身脈皆動,而形無知也,其狀若尸,或曰尸厥。
刺其足大趾內側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後,刺足心,後刺足中趾爪甲上各一 ,後刺手大指內側去端如韭葉,後刺手心主少陰銳骨之端各一 立已。
不已,以竹管吹其兩耳,易其左角之發方一寸,燔治,飲以美酒一懷,不能飲者,灌之立已。
有痛而經不痛者,繆刺之,視其皮部有血絡者,盡取之。
此繆刺之數也。
身形有病,九候莫病,由繆刺之。
【三十、經刺】
岐伯曰:夫邪之客於形也,必先舍於皮毛。
留而不去,入於孫絡。
留而不去,入於絡脈。
留而不去,入於經脈。
內連五臟,散於腸胃,陰腸俱盛,五臟乃傷。
此邪之從皮毛而入,極於五臟之次也,如此則治其經焉。
凡刺之數,先視其經脈,切而從之,審其虛實而調之。
不調者經刺之。
不盛不虛,以經取之。
【三十一、巨刺(繆刺刺絡脈巨刺刺經脈)】
痛在於左而右脈病者,則巨刺之。
邪客於經,左盛則右病,右盛則左病,亦有移易者。
左痛未已,而右脈先病,如此者必巨刺之。
必中其經,非絡脈也。
【三十二、脈刺】
人迎一盛,病在足少陽,一盛而躁,病在手少陽。
人迎二盛,病在足太陽,二盛而躁,病在手太陽。
人迎三盛,病在足陽明,三盛而躁,病在手陽明。
人迎四盛,且大且數,名曰溢陽,陰溢陽為外格。
脈口一盛,病在足厥陰,一盛而躁,在手心主。
脈口二盛,病在足少陰,二盛而躁,在手少陰。
脈口三盛,病在足太陰,三盛而躁,在手太陰。
脈口四盛,且大且數者,名曰溢陰,溢陽為內關,內關不通死不治。
人迎與太陰脈口俱盛四倍以上,命曰關格,關格者與之短期。
人迎一盛,瀉足少陽而補足厥陰,二瀉一補,日一取之,必切而驗之,疏取之,上氣和乃止。
人迎二盛,瀉中太陽,補足少陰,二瀉一補,二日一取之,必切而驗之,疏取之,上氣和乃止。
人迎三盛,瀉足陽明而補足太陰,二瀉一補,日二取之,必切而險之,疏取之,上氣和乃止。
脈口一盛,瀉足厥陰而補足少陽,二補一瀉,日一取之,必切而驗之,疏而取,上氣和乃止。
脈口二盛,瀉足少陰而補足太陽,二補一瀉,二日一取之,必切而驗之,疏取之,上氣和乃止。
脈口三盛,瀉足太陰而補足陽明,二補一瀉,日二取之,必切而驗之,疏而取之,上氣和乃止,所以日二取之者。
太陽主胃,大富於穀氣,故可日二直取之也。
人迎與脈口俱盛,三倍以上,命曰陰陽俱溢。
如是者不開,則血脈閉塞,氣無所行,流淫於中,五臟內傷。
如是者因而灸之,則變易而為他病矣。
【三十三、淺深上下所宜】
補須一方實深取之,稀按其 ,以極出其邪氣。
一方虛淺刺之,以養其脈,疾按其 ,無使邪氣得入。
邪氣來也緊而疾,穀氣來也徐而和。
脈實者,深刺之,以泄其氣。
脈虛者,淺刺之,使精氣無得出,以養其脈,獨出其邪氣。
刺諸痛者,其脈皆實。
故曰從腰以上者,手太陰陽明皆主之。
從腰以下者,足太陰陽明皆主之。
病在上者下取之,病在下者高取之。
病在頭者取之足,病在腰者取之 。
病生於頭者頭重,生於手者臂重,生於足得足重。
治病者先刺其病所從生者也。
春氣在毛,夏氣在皮膚,秋氣在分肉,冬氣在筋骨,刺此病各以其時為齊。
故刺肥人者秋冬之齊,刺瘦人者春夏之齊。
病痛陰也痛而以手按之不得者陰也,深刺之。
病在上者陽也,病在下者陰也。
癢者陽也,淺刺之。
病先起於陰者,先治其陰而後治其陽;
病先起於陽者,先治其陽而後治其陰。
刺熱厥者留針反為寒,刺寒厥者留針反為熱。
刺熱厥者二陰一陽,刺寒厥者二陽一陰,所謂二陰者刺二陰也,一陽者刺一陽也。
久病者邪氣入深,刺此者深內而久留之,間日而後刺之。
必先調其左右,去其血脈,刺道畢矣。
凡刺之法,必察其形氣,形肉未脫,少氣而脈又躁,躁厥者必為繆刺之。
脈之所居,深不見者刺之,微內針而久留之,以致其空脈氣也,脈淺者勿刺。
按絕其脈乃刺之,無令精出,獨出其邪氣耳。
所謂三刺則穀氣出者,先淺刺絕皮以出陽邪,再刺則陰邪出者,少益深,絕皮致肌肉,未入分肉間也,已入分肉之間,則穀氣出。
故刺法曰:始淺刺之,以逐邪氣,而來血氣;
後刺深之,以致陰氣之邪,最後刺極深之,以下穀氣,此之謂也。
【三十四、人身左右上下虛實不同刺】
天不足西北,故西北方陰也,而人右耳目不如左明也。
地不滿東南,故東南方陽也,而人左手足不如右強也。
東方陽也,陽者其精並於上,並於上則上明而下虛。
故使耳目聰明,而手足不便也。
西方陰也,陰者其精關於下,並於下則下盛而上虛,故其耳目不聰明而手足便也。
故俱感於邪,其在上則右甚,在下則左甚。
此天地陰陽所不能全也,故邪居之。
故天有精,地有形,天有八紀,地有五裡,故能為萬物之父母。
清陽上天,濁陰歸地,是故天地之動靜,神明之綱紀,故能以生長收藏,終而復始。
惟賢人上配天以養頭,下象地以養足,中傍人事以養五臟。
天氣通於肺,地氣通於嗌,風氣通於肝,雷氣通於心,穀氣通於脾,雨氣通於腎。
六經為川,腸胃為海,九竅為水注之氣,以天地為之陰陽。
陽之汗以天地之雨明之,陽之氣以天地之疾風名之,暴風象雷。
逆氣象陽,故治不法天之紀,不用地之理,則災害至矣。
故邪風之至,疾如風雨。
故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膚,其次治筋脈,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臟,治五臟者,半死半生也。
故天之邪氣感則害人五臟,水穀之寒熱感則害於六腑,地之濕氣感則害皮肉筋脈。
故善用針者,從陰引陽,從陽引陰,以右治左,以左治右,以我知彼,以表知裡,以觀過與不及之理,見微則過,用之不殆。
【三十五、氣血清濁淺深刺】
受穀氣者濁,受氣者清,清者注陰,濁者注陽。
濁而清者上出於咽,清而濁者則下行,清濁相干,命曰亂氣。
帝曰:夫陰清而陽濁,濁者有清,清者有濁,清濁別之奈何?
岐伯曰:氣之大別,清者上注於肺,濁者下走於胃,胃之清氣,上出於口。
肺之濁氣,下注於經,內積於海。
帝曰:諸陽皆濁,何陽濁甚乎?
岐伯曰:手太陽獨受陽之濁,手太陰獨受陰之清,其清者上走空竅,其濁者下行諸經。
諸陰皆清,足太陰獨受其濁,清者其氣滑,濁者其氣澀。
此氣之常也,故刺陰者深而留之,刺陽者淺而疾之,清濁相干者,以數調之。
【三十六、死期不可刺】
病發於心:一日而之肺,三日而之肝,五日而之脾,三日不已死。
冬夜半,夏日中。
病先發於肺,三日而之肝,一日而之脾,五日而之胃,十日不已死。
冬日入,夏日出。
病先發於肝,三日而之脾,五日而之胃,三日而之腎,三日不已死。
冬日入,夏早食,病發於脾,一日而之胃,二日而之腎,三日而之膂膀胱,十日不已死。
冬人定,夏晏食,病先發於胃,五日而之腎,三日而之膂膀胱,五日而上之心,二日不已死。
冬夜半,夏日昧,病先發於腎,三日而之膂膀胱,三日而上之心,三日而之小腸,三日不已死。
冬大晨,夏早晡,病先發於膀胱,五日而之腎,一日而之小腸,一日而之心,二日不已死,冬雞鳴,夏下晡。
諸病以次相傳,如是者皆有死期,不可刺也,間一臟及三四臟者,乃可刺也。
【卷二下】
【一、五亂刺】
清氣在陰,濁氣在陽,滎氣順脈,衛氣逆行,清濁相干,亂於胸中,是謂大 。
故氣亂於心則煩心密嘿,俯首靜伏,亂於肺則俯仰喘喝,按手以呼;
亂於腸胃則為霍亂;
亂於臂脛則為四厥亂於頭則為厥逆。
頭重眩仆。
曰:五亂,刺者刺之有道乎?
曰:有道以來,有道以去,審知其道,是謂身寶。
曰:愿聞其道。
曰:氣在於心者,取之手少陰心主之俞;
氣在於肺者,取之於手太陰滎,足少陰俞;
氣在於腸胃者,取之足太陰;
陽明不下者,取之三裡;
氣在於頭者,取之天柱大杼,不知取足太陽滎俞;
氣在臂足,取之先去血脈後取其陽明少陽之滎俞。
曰:補瀉奈何?
曰:徐入徐出,謂之道氣;
補瀉無形,謂之同精。
是非有餘不足也,亂氣之相逆也。
【二、氣血盛哀】
足陽明之上,血氣盛則髯美長,血少氣多則髯短,故氣少血多則髯少,血氣皆少則無髯,兩吻多盡。
足陽明之下,血氣盛則下毛美長至胸,血多氣少則下毛美短至臍,行則善高舉足,足趾少肉,足善寒,血少氣多則肉而善瘃,血氣皆少則無毛。
有則稀枯悴,善痿厥足痹。
足少陽之上,氣血盛則通髯美長,血多氣少則通髯美短,血少氣多則少髯,血氣皆少則無須,感於寒濕則善痹骨痛爪枯也。
足少陽之下,血氣盛則脛毛美長。
外踝肥,血多氣少則脛毛美短,外踝皮堅而濃,血少氣多則 毛少外踝皮薄而軟,血氣皆少則無毛,外踝瘦而無肉。
足太陽之上,血氣盛則眉美,眉有毫毛,血多氣少則惡眉,面多少理,血少氣多則面多肉,血氣和則美色。
足太陰之下,血氣盛則跟肉滿踵堅,氣少血多則瘦跟空,血氣皆少則善轉筋,踵下痛。
手陽明之上,血氣盛則髭美,血少氣多則髭惡,血氣皆少則無髭。
手陽明之下,血氣盛則腋下毛美,手魚肉以溫,氣血皆少則手瘦以寒。
手少陽之上,血氣盛則眉美以長,耳色美。
血氣皆少則耳焦惡色。
手少陽之下,血氣盛則手卷多肉以溫,血氣皆少則寒以瘦,氣少血多則瘦以多脈。
手太陽之上,血氣盛則有多須。
面多肉以平,血氣皆少則面瘦惡色。
手太陽之下,血氣盛則掌肉充滿,血氣皆少則掌瘦以寒。
曰:刺之有約乎?
曰:眉美者足太陽之脈氣血多;
惡眉者氣血少,其肥而澤者血氣有餘;
肥而不澤者氣有餘而血不足;
瘦而無澤者,氣血俱不足。
審察其形氣有餘不足而調之,可以知逆順矣。
曰:婦人無須者,無血氣乎?
曰:衝脈任脈,皆起於胞中,上循背裡,為經絡之海。
其浮而外者循腹右上行會於咽喉,別而絡唇口,血氣盛則充膚熱肉,血獨盛則澹滲皮膚生毫毛。
今婦人之生,有餘於氣,不足於血,以其數脫血也。
衝任之脈不滎口唇,故須不生焉。
曰:士人有傷於陰,陰氣絕而不起,陰不用,然其須不去,其故何也?
宦者獨去何也?
曰:宦者去其宗筋,傷其衝脈,血瀉不復,皮膚內結,唇口不滎,故須不生。
曰:其有天宦者,未嘗被傷,不脫於血,然其須不生,其故何也?
曰:此天之所不足也,其任沖不盛,宗筋不成,有氣無血唇口不滎,故須不生。
【三、耐痛】
人之骨強筋弱,肉緩皮膚濃者耐痛,其於針石之痛火 亦然。
黑色而美骨者耐火 ,堅肉薄皮者不耐針石之痛,於火 亦然。
【四、五逆】
帝曰:余聞刺有五逆,曰病與脈相逆。
熱病脈靜,汗已出脈盛躁,是一逆也。
病泄脈洪大,二逆也。
著脾不移, 肉破,身熱脈偏絕,三逆也。
淫而奪形,身熱色夭然白,及後下血,血 篤重,四逆也。
寒熱奪形,脈堅搏,五逆也。
【五、三刺穀氣】
一刺則陽邪出,再刺則陰邪出,三刺則穀氣至。
穀氣至而止,所謂穀氣至者,已補而實,已瀉而虛,故已知穀氣至也。
【六、熱】
肝熱病者,小便先黃,腹痛多臥,身熱,熱爭則狂言及驚,脅滿痛,手足躁,不得安臥,庚辛甚,甲乙大汗,氣逆則庚辛死,刺足厥陰少陽。
其逆則頭痛員員,脈引沖頭也。
心熱病者,先不樂數曰乃熱,熱爭則卒心痛,煩悶善嘔,頭痛面赤無汗,壬癸甚,丙丁大汗,氣逆則壬癸死,刺手少陰太陽。
脾熱病者,先頭重,頰痛煩心,顏青欲嘔,身熱,熱爭則腰疼不可用俯仰,腹滿泄,兩頷痛,甲乙甚,戊己大汗,氣逆則甲乙死,刺足太陰陽明。
肺熱病者,先淅然厥氣毫毛,惡風寒。
舌上黃,身熱,熱爭則喘咳,痛走胸膺背,不得大息,頭痛不堪,汗出而寒,丙丁甚,戊己大汗,氣逆則甲丁死,刺手太陰陽明出血,如大豆立已。
腎熱病者,先腰痛 酸,苦渴數飲身熱,熱爭則項痛而強, 寒且酸,足下熱,不欲言,其逆則項痛員員澹澹然,戊己甚,壬癸大汗,氣逆則戊己死,刺足少陰太陽,諸汗者,至其所勝日汗出也。
肝熱病者,左頰先赤;
心熱病者,顏先赤;
脾熱病,鼻先赤;
肺熱病者,右頰先赤;
腎熱病者,頤先赤,病雖未發,見赤色者刺之,名曰治未病。
熱病從部所起者,至期而已,其刺之反者,三周而已,重逆則死。
諸當汗者,至其所勝日,汗大出也。
諸治熱病,以飲之寒水,乃刺之,必寒衣之,居止寒處,身寒而止也。
熱病先胸脅痛,手足躁,刺足少陽,補足太陰,病甚者為五十九刺。
熱病始手臂痛者,刺手陽明太陰,而汗出止。
熱病始於頭首者,刺項太陽而汗出止。
熱病始於足脛者,刺足陽明而汗出止。
熱病先身重骨痛,耳聾好冥,刺足少陰,病甚為五十九刺。
熱病先眩冒而熱,胸脅滿,刺足少陰少陽。
太陽之脈色滎顴骨,熱病也。
榮未交,曰今且得汗,待時而已,與厥陰脈爭見者,死期不過三日。
其熱病內連腎,少陽之脈色也,少陽之脈色榮頰前,熱病也,榮未交,曰今且得汗,待時而已,與少陰脈爭見者,死期不過三日。
熱病氣穴三椎下間,主胸中熱;
四椎下間,主鬲中熱;
五椎下間,主肝熱;
六椎下間,主脾熱;
七椎下間,主腎熱。
榮在 也,項上三椎陷者中也,頰下逆顴為大瘕,下牙車為腹滿,顴後為脅痛,頰上鬲上也。
頭上五行,行五者以泄諸陽之熱逆也。
大杼、膺、俞、缺盆、背俞,此八者,以瀉胸中之熱也。
氣衝、三裡、巨虛、上下廉,此八者以瀉胃中之熱也。
云門、髁骨、委中、髓空,此八者,以瀉四肢之熱也。
五臟俞傍五者,此十者,以瀉五臟六熱也。
熱病不可刺者九,一日汗不出,大顴發赤,噦者死。
二曰泄而腹滿,甚者死。
三曰目不明,熱不已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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