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灸甲乙經(1)】
書名 針灸甲乙經
作者 皇甫謐
朝代 晉
備考 此為針灸甲乙經之備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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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校正黃帝針灸甲乙經序】
臣聞通天地人曰儒,通天地不通人曰技,斯醫者雖曰方技,其實儒者之事乎。
班固序藝文志,稱儒者助人君,順陰陽,明教化,此亦通天地人之理也。
又云:方技者,論病以及國,原診以知政。
非能通三才之奧,安能及國之政哉。
晉?皇甫謐博綜典籍百家之言,沉靜寡欲,有高尚之志。
得風痺,因而學醫,習覽經方,遂臻至妙。
取《黃帝素問》,《針經》,《明堂》三部之書,撰為《針灸經》十二卷,歷古儒者之不能及也。
或曰:《素問》,《針經》,《明堂》三部之書,非黃帝書,似出於戰國。
曰:人生天地之間,八尺之軀,臟之堅脆,腑之大小,穀之多少,脈之長短,血之清濁,十二經之血氣大數,皮膚包絡其外,可剖而視之乎?
非大聖上智,熟能知之,戰國之人何與焉。
大哉《黃帝內經》十八卷,《 明堂》三卷,最出遠古。
皇甫士安能撰而集之,惜簡編脫落者已多,是使文字錯亂,義理顛倒,世失其傳,學之者鮮矣。
唐?甄權但修《明堂圖》,孫思邈從而和之,其余篇第亦不能盡言之。
國家詔儒臣校正醫書,今取《素問》,《九墟靈樞》,《太素經》,《千金方》及《翼》,《外台秘要》諸家善書校對,玉成繕寫,將備親覽。
恭惟主上聖哲文明,光輝上下,孝慈仁德,蒙被眾庶,大頒岐黃,遠及方外,使皇化兆於無窮,和氣浹而充塞。
茲亦助人君,順陰陽,明教化之一端云。
【黃帝三部針灸甲乙經序】
夫醫道所興,其來久矣。
上古神農始嘗草木而知百藥。
黃帝咨訪岐伯,伯高,少俞之徒,內考五臟六腑,外綜經絡血氣色候,參之天地,驗之人物,本性命,窮神極變,而針道生焉。
其論至妙,雷公受業傳之於後。
伊尹以亞聖之才,撰用《神農本草》,以為《湯液》。
中古名醫有俞跗,醫緩,扁鵲,秦有醫和,漢有倉公。
其論皆經理識本,非徒診病而已。
漢有華佗,張仲景,華佗奇方異治,施世者多,亦不能盡記其本末。
若知直祭酒劉季琰病發於畏惡,治之而瘥。
云: “後九年季琰病應發,發當有感,仍本於畏惡,病動必死。
”終如其言。
仲景見侍中王仲宣時年二十余。
謂曰:“君有病,四十當眉落,眉落半年而死。
”令含服五石湯可免。
仲宣嫌其言忤,受湯勿服。
居三日,仲景見仲宣謂曰: “服湯否?
”仲宣曰:“已服。
”仲景曰:“色候固非服湯之診,君何輕命也!
”仲宣猶不信。
後二十年果眉落,後一百八十七日而死,終如其言。
此二事雖扁鵲,倉公無以加也。
華佗性惡矜技,終以戮死。
仲景論廣伊尹《湯液》為十數卷,用之多驗。
近代太醫令王叔和撰次仲景遺論甚精,皆可施用。
按《七略》藝文志,《黃帝內經》十八卷。
今有《針經》九卷,《素問》九卷,二九十八卷,即《內經》也。
亦有所亡失,其論遐遠,然稱述多而切事少,有不編次。
比按倉公傳,其學皆出於《素問》,《素問》論病精微,《九卷》是原本經脈,其義深奧,不易覽也。
又有《明堂孔穴針灸治要》,皆黃帝岐伯遺事也。
三部同歸,文多重複,錯互非一。
甘露中,吾病風加苦聾百日,方治要皆淺近。
乃撰集三部,使事類相從,刪其浮辭,除其重複,論其精要,至為十二卷。
《易》曰:“觀其所聚,而天地之情事見矣。
”況物理乎。
事類相從,聚之義也。
夫受先人之體,有八尺之軀,而不知醫事,此所謂游魂耳!
若不精通於於醫道,雖有忠孝之心,仁慈之性,君父危困,赤子塗地,無以濟之,此固聖賢所以精思極論盡其理也。
由此言之,焉可忽乎。
其本論其文有理,雖不切於近事,不甚刪也。
若必精要,俟其閑暇,當撰核以為教經云爾。
【序例】
諸問,黃帝及雷公皆曰問。
其對也,黃帝曰答,岐伯之徒皆曰對。
上章問及對已有名字者,則下章但言問言對,亦不更說名字也。
若人異則重複更名字,此則其例也。
諸言主之者,可灸可刺,其言刺之者,不可灸,言灸之者,不可刺,亦其例也。
【目錄】
卷之一精神五臟論第一五臟變腧第二五臟六胕陰陽表裏第三五臟六腑官第四五臟大小六腑應候第五十二原第六十二經水第七四海第八氣息周身五十營四時日分漏刻第九營氣第十營衛三焦第十一陰陽清濁精氣津液血脈第十二津液五別第十三奇邪血絡第十四五色第十五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上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下奇經八脈第二脈度第三十二經標本第四經脈根結第五經筋第六骨度腸度腸胃所受第七 卷之三頭直鼻中髮際傍行至頭維凡七穴第一頭直鼻中入髮際一寸循督脈卻行至風府凡八穴第二頭直俠督脈各一寸五分卻行至玉枕凡十穴第三頭直目上入髮際五分卻行至腦空凡十穴第四頭緣耳上卻行至完骨凡十二穴第五頭自髮際中央傍行凡五穴第六背自第一椎循督脈下行至脊凡十一穴第七背自第一椎兩傍俠脊各一寸五分下至節凡四十二穴第八俠脊凡二十六穴第九面凡三十九穴第十耳前後凡二十穴第十一頸凡十七穴第十二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胸自天突循任脈下行至中庭凡七穴第十四胸自輸府俠任脈兩傍各二寸下行至步廊凡十二穴第十五胸自氣戶俠輸府兩傍各二寸下行至乳根凡十二穴第十六胸自雲門俠氣戶兩傍各二寸下行至食竇凡十二穴第十七腋脇下凡八穴第十八腹自鳩尾循任脈下行至會陰凡十五穴第十九腹自幽門俠巨闕兩傍各半寸循沖脈下行至橫骨凡二十二穴第二十腹自不容俠幽門兩傍各一寸五分至氣沖凡二十四穴第二十一腹自期門上直兩乳俠不容兩傍各一寸五分下行至沖門凡十四穴第二十二腹自章門下行至居髎凡十二穴第二十三手太陰及臂凡一十八穴第二十四手厥陰心主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五手少陰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六手陽明及臂凡二十八穴第二十七手少陽及臂凡二十四穴第二十八手太陽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九足太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足厥明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一足少陰及股並陰蹺陰維凡二十穴第三十二足陽明及股凡三十穴第三十三足少陽及股並陽維四穴凡二十八穴第三十四足太陽及股並陽蹺六穴凡三十四穴第三十五 卷之四經脈第一上經脈第一中經脈第一下病形脈診第二上病形脈診第二下三部九候第三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針灸禁忌第一下九針九變十二節五刺五邪第二繆刺第三針道第四針道終始第五針道自然逆順第六針道外揣縱舍第七 卷之六八正八虛八風大論第一逆順病本未方宜形志大論第二五臟六腑虛實大論第三陰陽清濁順治逆亂大論第四四時賊風邪氣大論第五夜甚大論第六陰陽大論第七正邪襲內生夢大論第八五味所宜臟生病大論第九五臟傳病大論第十壽夭形診病候耐痛不耐痛大論第十一形氣盛衰大論第十二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上六經受病發病寒熱病第一中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下足陽明脈病發熱狂走第二陰衰發熱厥陽衰發寒厥第三太陽中風感於寒濕發第四陰陽相移發三瘧第五 卷之八五臟傳病發寒熱第一上五臟傳病發寒熱第一下經絡受病人腸胃五臟積發伏梁息賁肥氣痞氣奔豚第二五臟六胕脹第三水膚脹鼓脹腸覃石瘕第四腎風發風水面胕腫第五 卷之九大寒內薄骨髓陽逆發頭痛第一寒氣客於五臟六臟發卒心痛胸痺 心疝三蟲第二邪在肺五臟六腑受病發咳逆上氣第三肝受病及節氣留積發胸脇滿痛第四脾受病發四肢不用第六脾胃大腸受病發腹脹滿腸中鳴短氣第七腎小腸受痛發腹脹腰痛引背少腹控睪第八三焦膀胱受病發少腹腫不得小便第九三焦約內閉發不得大小便第十足厥陰脈動喜怒不時發 疝遺溺癃第十一足太陽脈動發下部痔脫且第十二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上陰受病發痺第一下陽受病發風第二上陽受病發風第二下八虛受痛發拘攣第三熱在五臟發痿第四手太陰陽明太陽少陽脈動發肩背痛肩前臑皆痛似拔第五水漿不消發飲第六 卷之十一胸中寒發脈代第一陽厥大驚發狂 第二腸脈下墬陰脈上爭發尸厥第三氣亂於腸胃發霍亂吐下第四足太陰厥脈病發溏泄下痢第五五氣溢發消渴黃痺第六動作失度內外傷發崩中瘀血嘔血唾血第七邪氣聚於下脘發內癰第八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上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厲第九下 卷之十二欠噦唏振寒噫嚏嚲泣出太息羨下耳鳴嚙舌善忘善飢第一寒氣客於厭發喑不能言第二目不得眠不得視及多臥臥不安不得偃臥肉苛諸息有音及喘第三足太陽陽明手少陽脈動發目病第四手太陽少陽脈動發耳病第五手足陽明脈動發口齒病第六血溢發衄第七手足陽明少陽脈動發喉痺咽痛第八氣有所結發瘤癭第九婦人雜病第十小兒雜病第十一
【卷之一】
【精神五臟論第一】
黃帝問曰:凡刺之法,必先本於神,血脈營氣精神,此五臟之所藏也。
何謂德,氣,生,精,神,魂,魄,心,意,志,思,智,慮?
請問其故。
岐伯對曰:天之在我者德也,地之在我者氣也,德流氣薄而生也。
故生之來謂之 精;
兩精相搏謂之神;
隨神往來謂之魂;
並精出入謂之魄;
可以任物謂之心;
心有所憶謂之意;
意有所存謂之志;
因志存變謂之思;
因思遠慕謂之慮;
因慮處物謂之智。
故智以養生也,必順四時而適寒暑,和喜怒而安居處,節陰陽而調剛柔,如是則邪僻不生。
長生久視。
是故怵惕思慮者則傷神,神傷則恐懼流淫而不止;
因悲哀動中者,則竭絕而失生;
喜樂者,神憚散而不藏;
愁憂者,氣閉塞而不行;
盛怒者,迷惑而不治;
恐懼者,蕩憚而不收。
《素問》曰:怒則氣逆,甚則嘔血,及食而氣逆,故氣上。
喜則氣和志達,營衛通利,故氣緩。
悲則心系急,肺布葉舉,上焦不通,營衛不散,熱氣在中,故氣消。
恐則神卻,卻則上焦閉,閉則氣還,還則下焦脹,故氣不行。
寒則腠理閉,營衛不行,故氣收矣。
熱則腠理開,營衛通,汗大泄,故氣泄。
驚則心無所倚,神無所歸,慮無所定,故氣亂。
勞則喘且汗出,內外皆越,故氣耗。
思則心有所存,神有所止,氣留而不行,故氣結。
肝藏血,血舍魂;
在氣為語,在液為泪。
肝氣虛則恐,實則怒。
《素問》曰:人臥血歸於肝,肝受血而能視,足受血而能步,掌受血而能握,指受血而能攝。
心藏脈,脈舍神;
在氣為噫,在液為汗。
心氣虛則悲憂,實則笑不休。
脾藏營,營舍意;
在氣為吞,在液為涎。
脾氣虛則四肢不用,五藏不安,實則腹脹,涇溲不利。
肺藏氣,氣舍魄;
在氣為咳,在液為涕。
肺氣虛則鼻息不利,少氣;
實則喘喝,胸盈仰息。
腎藏精,精舍志;
在氣為欠,在液為唾。
腎氣虛則厥,實則脹,五臟不安。
必審察五臟之病形,以知其氣之虛實而謹調之。
肝,悲哀動中則傷魂,魂傷則狂妄,其精不守,令人陰縮而筋攣,兩脇肋骨不舉。
毛悴色夭,死於秋。
《素問》曰:肝在聲為呼,在變動為握,在志為怒,怒傷肝。
《九卷》及《素問》又曰:精氣並於肝則憂。
解曰:肝虛則恐,實則怒,怒而不已,亦生憂矣。
夫肝之與腎,脾之與肺,互相成也,脾者土也,四臟皆受成焉。
故恐及於肝而成於腎,憂發於脾而成於肝。
肝合膽,膽者中精之府也。
腎藏精,故恐同其怒,怒同其恐,一過其節,則二臟俱傷,經言若錯,其歸一也。
心,怵愓思慮則傷神,神傷則恐懼自失,破脫肉。
毛悴色夭,死於冬。
《素問》曰:心在聲為笑,在變動為憂,在志為喜,喜傷心。
《九卷》及《素問》又曰:精氣並於心則喜。
或言心與肺脾二經有錯,何謂也?
解曰:心虛則悲,悲則憂;
心實則笑,笑則喜。
夫心之與肺,脾之與心,亦互相成也。
故喜發於心而成於肺,思發於脾而成於心,一過其節,則二臟俱傷。
此經互言其義耳,非有錯也,脾,秋憂不解則傷意,意傷則悶亂,四肢不舉。
毛悴色夭,死於春。
《素問》曰:脾在聲為歌,在變動為噦,在志為思,思傷脾。
《九卷》及《素問》又曰:精氣並於脾則饑。
肺喜樂無極則傷魄,魄傷則狂,狂者意不存,其人皮革焦。
毛悴色夭,死於夏。
《素問》曰:肺在聲為哭,在變動為咳,在志為憂,憂傷肺。
《九卷》及《素問》曰:精氣並於肺則悲。
腎盛怒未止則傷志,志傷則喜忘其前言,腰脊不可俯仰。
毛悴色夭,死於季夏。
《素問》曰:腎在聲為呻,在變動為栗,在志為恐,恐傷腎。
《九卷》及《素問》又曰:精氣並於腎則恐。
故恐懼而不解則傷精,精傷則骨痠痿厥,精時自下。
是故五臟主藏精者也,不可傷;
傷則失守陰虛,陰虛則無氣,無氣則死矣。
是故用針者,觀察病人之態,以知精神魂魄之存亡得失之意。
五者已傷,針不可以治也。
【五臟變腧第二】
黃帝問曰:五臟五腧,願聞其數。
岐伯對曰:人有五臟,臟有五變,變有五腧,故五五二十五腧,以應五時。
肝為牡臟,其色青,其時春,其日甲乙,其音角,其味酸。
心為牝臟,其色赤,其時夏,其日丙丁,其音徵,其時苦。
脾為牝臟,其色黃,其時長夏,其日戊己,其音宮,其味甘。
肺為牝腑,其色白,其時秋,其日庚辛,其音商,其味辛。
腎為牝臟,其色黑,其時冬,其日壬癸,其音羽,其味鹹。
是為五變。
臟主冬,冬刺井。
色主春,春刺滎;
時主夏,夏刺腧;
音主長夏,長夏刺經;
味主秋,秋刺合。
是謂五變,以主五腧。
曰:諸原安合,以致六腧?
曰:原獨不應五時,以經合之,以應其數,故六六三十六腧。
曰:何謂臟主冬,時主夏,音主長夏,味主秋,色主春?
曰:在病臟者取之井;
病變於色者取之滎;
病時間時甚者取之腧;
病變於音者取之經,經滿而血者;
病在胃及以飲食不節得病者取之合。
故曰味主合。
是謂五變也。
人逆春氣,則少陽不生,肝氣內變;
逆夏氣,則太陽不長,心氣內洞;
逆秋氣,則太陰不收,肺氣焦滿,逆冬氣,則少陰不藏,腎氣濁沉。
夫四時陰陽者,萬物之根本也。
所以聖人春夏養陽,秋冬養陰,以從其根。
逆其根則伐其本矣。
故陰陽者,萬物之終始也。
順之則生,逆之則死。
反順為逆,是為內格。
是故聖人不治已病治未病。
論五臟相傳所勝也。
假使心病傳肺,肺未病逆治之耳。
【五臟六腑陰陽表裏第三】
肺合大腸,大腸者傳道之腑。
心合小腸,小腸者受盛之腑。
肝合膽,膽者中精之腑。
脾合胃,胃者五穀之腑。
腎合膀胱,膀胱者津液之腑。
少陰屬腎,腎上連肺,故將兩臟。
三焦者,中瀆之腑,水道出焉,屬膀胱,是孤之腑。
此六腑之所合者也。
《素問》曰:夫腦,髓,骨,脈,膽,女子胞,此六者,地氣之所生也。
皆藏於陰;
象於地,故藏而不瀉,名曰奇恒之腑。
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此五者,天氣之所生也。
其氣象天,故瀉而不藏,此受五臟濁氣,名曰傳化之腑。
此不能久留,輸瀉者也。
魄門亦為五臟使,水穀不得久藏。
五臟者,藏精神而不瀉,故滿而不能實。
六腑者,傳化物而不藏,故實而不能滿。
水穀入口,則胃實而腸虛,食下則腸實而胃虛。
故實而不滿,滿而不實也。
氣口何以獨為五臟主?
胃者,水穀之海,六腑之大源也。
肝膽為合,故足厥陰與少陽為表裏。
脾胃為合,故足太陰與陽明為表裏。
腎膀胱為合,故足少陰與太陽為表裏。
心與小腸為合,故手少陰與太陽為表裏。
肺大腸為合,故手太陰與陽明為表裏。
五臟者,肺為之蓋,巨肩陷咽喉見於外。
心為之主,缺盆為之道,骨有餘,以候內骭。
肝者主為將,使之候外,欲知堅固,視目大小。
脾主為衛,使之迎糧,視唇舌好惡,以知吉凶。
腎者主為外,使之遠聽,視耳好惡,以知其性。
六府者,胃為之海,廣骸大頸,張胸,五穀乃容;
鼻隧以長,以候大腸;
唇厚人中長,以候小腸;
目下裹大,其膽乃撗,鼻孔在外,膀胱漏泄;
鼻柱中央起,三焦乃約。
此所以候六腑也。
上下三等,臟安且良矣。
【五臟六腑官第四】
鼻者,肺之官;
目者,肝之官;
口唇者,脾之官;
舌者,心之官;
耳者,腎之官。
凡五官者,以候五臟。
肺病者,喘息鼻張;
肝病者,目眥青;
脾病者,唇黃;
心病者,舌卷顴赤;
腎病者,顴與顏黑。
故肺氣通於鼻,鼻和則能知香臭矣。
心 氣通於舌,舌和則能知五味矣。
《素問》曰:心在竅為耳。
夫心者,火也;
腎者,水也。
水火既濟。
心氣通於舌,舌非竅者,其通于竅者,寄在於耳。
故肝氣通於目,目和則能視五色矣。
《素問》曰:諸脈者,皆屬於目。
《九卷》曰:心藏脈,脈舍神。
神明通體,故云屬目。
脾氣通於口,口和則能別五穀味矣。
腎氣通於耳,耳和則能聞五音矣。
《素問》曰:腎在竅為耳。
然則腎氣上通於耳,下通於陰也。
五臟不和,則九竅不通;
六府不和,則留結為癰。
故邪在府,則陽脈不合;
陽脈不和,則氣留之;
氣留之,則陽氣盛矣。
邪在臟,則陰脈不和;
陰脈不和,則血留之;
血留之,則陰氣盛矣。
陰氣太盛,則陽氣不得相營也,故曰關。
陽氣太盛,則陰氣弗能榮也,故曰格,陰陽俱盛,不得自相營也,故曰關格。
關格者,不得盡期而死矣。
【五臟大小六腑應候第五】
黃帝問曰:人俱受氣於天,其有獨盡天壽者,不免於病者,何也?
岐伯對曰:五臟者固有大小,高下,堅脆,端正,偏傾者,六府亦有大小,長短,厚薄,結直,緩急者。
凡此二十五變者,各各不同,或善或惡,或吉或凶也。
心小則安,邪弗能傷,易傷於憂;
心大則憂弗能傷,易傷於邪;
心高則滿於肺中,悶而善忘,難開以言;
心下則臟外,易傷於寒,易恐以言;
心堅則臟安守固;
心脆則善病消癉熱中;
心端正則和利難傷;
心偏傾則操持不一,無守司也。
肺小則安,少飲,不病喘,肺大則多飲,善病胸痺逆氣;
肺高則上氣喘息咳逆;
肺下則逼賁迫肝,善脇下痛;
肺堅則不咳逆上氣;
肺脆則善病消癉易傷於熱,喘息鼻衄;
肺端正則和利難傷;
肺偏傾則病胸偏痛。
肝小則安,無脇下之病;
肝大則逼胃迫咽,迫咽則善膈中,且脇下痛;
肝高則上支賁加脇下急,為息賁;
肝下則逼胃,脇下空,空則易受邪;
肝堅則臟安難傷;
肝脆則善病消癉易傷;
肝端正則和利難傷;
肝偏傾則脇下偏痛。
脾小則安,難傷於邪;
脾大則善湊而痛,不能疾行;
脾高則引季脇而痛;
脾下則下加於大腸,下加於大腸則臟外易受邪;
脾堅則臟安難傷;
脾脆則善病消癉易傷;
脾端正則和利難傷;
脾偏傾善滿善脹。
腎小則安難傷;
腎大則善病腰痛,不可以俯仰,易傷於邪;
腎高則善病背膂痛,不可以俯仰;
腎下則腰尻痛,不可俯仰,為狐疝;
腎堅則不病腰背痛,腎脆則善病消癉易傷;
腎端正則和利難傷;
腎偏傾則善腰尻痛。
凡此二十五變者,人之所以善常病也。
曰:何以知其然?
曰:赤色小理者心小;
粗理者心大。
無骭者心高;
骭小短舉者心下。
骭長者心堅;
骭弱小以薄者心脆。
骭直下不舉者心端正;
骭向一方者心偏傾。
白色小理者肺小;
粗理者肺大。
巨肩大膺陷喉者肺高;
合腋張脇者肺下。
好肩背厚者肺堅;
肩背薄者肺脆。
好肩膺者肺端正;
膺偏竦者肺偏傾。
青色小理者肝小;
粗理者肝大。
廣胸反骹者肝高;
含脇兔骹者肝下。
胸脇好者肝堅;
脇骨弱者肝脆。
膺脇腹好相得者肝端正;
脇骨偏舉者肝偏傾。
黃色小理者脾小;
粗理者脾大。
揭唇者脾高;
唇下縱者脾下。
唇堅者脾堅;
唇大而不堅者脾脆。
唇上下好者脾端正;
唇偏舉者脾偏傾。
黑色小理者腎小;
粗理者腎大。
耳高者腎高;
耳後陷者腎下。
耳堅者腎堅;
耳薄不堅者腎脆。
耳好前居牙車者腎端正;
耳偏高者腎偏傾。
凡此諸變者,持則安,減則病也。
曰:願聞人之有不可病者,至盡天壽,雖有深憂大恐怵愓之志,猶弗能感也,大寒甚熱弗能傷也;
其有不離屏蔽室內,又無怵愓之恐,然不免於病者何也?
曰:五臟六腑,邪之合也。
五臟皆小者,少病,善焦心,大愁憂,五臟皆大者,緩於事,難使以憂。
五臟皆高者,好高舉措。
五臟皆下者,好出人下。
五臟皆堅者,無病。
五臟皆脆者,不離於病。
五臟皆端正者,和利得人心。
五臟皆偏傾者,邪心善盜,不可為人平,反複言語也。
曰:願聞六腑之應。
曰:肺合大腸,大腸者,皮其應也。
《素問》曰:肺之合皮也;
其榮毛也;
其主心也。
下章言腎之應毫毛,於義為錯。
心合小腸。
小腸者,脈其應也。
《素問》曰:心之合脈也;
其榮色也;
其主腎也。
其義相順。
肝合膽。
膽者,筋其應也。
《素問》曰:肝之合筋也;
其榮爪也;
其主肺也。
其義相順。
脾合胃。
胃者,肉其應也。
《素問》曰:脾之合肉也;
其榮唇也;
其主肝也。
其義相順。
腎合三焦,膀胱,三焦,膀胱者,腠理毫毛其應也。
《九卷》又曰:腎合骨。
《素問》曰:腎之合,骨也;
其榮發也;
其主脾也。
其義相同。
曰:應之奈何?
曰:肺應皮。
皮厚者大腸厚;
皮薄者大腸薄。
皮緩腹裹大者,大腸大而長;
皮急者,大腸急而短。
皮滑者大腸直;
皮肉不相離者大腸結。
心應脈,皮厚者脈厚,脈厚者小腸厚;
皮薄者脈薄,脈薄者小腸薄。
皮緩者脈緩,脈緩者小腸大而長;
皮薄而脈沖小者,小腸小而短。
諸陽經脈皆多紆屈者小腸結。
脾應肉,肉堅大者胃厚;
肉麼者胃薄。
肉小而麼者胃不堅;
肉不稱其身者胃下,胃下者下脘約不利。
肉不堅者胃緩;
肉無小裹絫者胃急;
肉多小裹絫者胃結,胃結者上脘約不利。
肝應爪。
爪厚色黃者膽厚;
爪薄色紅者膽薄。
爪堅色青者膽急;
爪濡色赤者膽緩。
爪直色白無約者膽直;
爪惡色黑多紋者膽結。
腎應骨。
密理厚皮者,三焦,膀胱厚;
粗理薄皮者,三焦,膀胱薄。
腠理疏者,三焦,膀胱緩;
皮急而無毫毛者,三焦,膀胱急。
毫毛美而粗者,三焦,膀胱直;
稀毫毛者,三焦,膀胱結。
曰:薄厚美惡,皆有其形,願聞其所病。
曰:各視其外應,以知其內臟,則知所病矣。
【十二原第六】
五臟有六腑,六腑有十二原。
十二原者,出於四關。
四關主治五臟,五臟有疾,當取之十二原。
十二原者,五臟之所以稟三百六十五節之氣味者也。
五臟有疾,出於十二原,而原各有所出。
明知其原,睹其應,知五臟之害矣。
陽中之少陰,肺也;
其原出於太淵二。
陽中之太陽,心也;
其原出於大陵二。
陰中之少陽,肝也;
其原出於太沖二。
陰中之太陰,腎也;
其原出於太溪二。
陰中之至陰,脾也;
其原出於太白二。
膏之原出於鳩尾一;
肓之原出於脖胦一。
凡十二原主治五臟六腑之有病者也。
脹取三陽,餐泄取三陰。
今夫五臟之有病,譬猶刺也,猶污也,猶結也,猶閉也。
刺雖久猶可拔也,污雖久猶可雪也,結雖久猶可解也,閉雖久猶可決也。
或言久疾之不可取者,非其說也。
夫善用針者,取其疾也,猶拔刺也,猶雪污也,猶解結也,猶決閉也,疾雖久猶可畢也。
言不可治者,未得其術也。
【十二經水第七】
黃帝問曰:經脈十二者,外合於十二經水,而內屬於五臟六腑。
夫十二經水者,受水而行之;
五臟者,合神氣魂魄而藏之;
六腑者,受穀而行之,受氣而揚之;
經脈者,受血而營之。
合而以治奈何?
刺之深淺,灸之壯數,可得聞乎?
岐伯對曰:臟之堅脆,腑之大小,穀之多少,脈之長短,血之清濁,氣之多少,十二經中,多血少氣,與其少血多氣,與其皆多血氣,與其皆少血氣,皆有定數。
其治以針灸,各調其經氣,固其常有合也。
此人之參天地而應陰陽,不可不審察之也。
手太陰,外合於河水,內屬於肺。
手陽明,外合於江水,內屬於大腸。
足陽明,外合於海水,內屬於胃。
足太陰,外合於湖水,內屬於脾。
手少陰,外合於濟水,內屬於心。
手太陽,外合於淮水,內屬於小腸。
足太陽,外合於清水,內屬於膀胱,而通水道焉。
足少陰,外合於汝水,內屬於腎。
手厥陰,外合於漳水,內屬於心包絡。
手少陽,外合於漯水,內屬於三焦。
而水道出焉。
足少陽,外合於渭水,內屬於膽。
足厥陰,外合於沔水,內屬於肝。
【十二經水第七】
凡此五臟六腑十二經水者,皆外有源泉,而內有所稟,此皆內外相貫,如環無端,人經亦然。
故天為陽,地為陰,腰以上為天,腰以下為地。
故海以北者為陰,湖以北者為陰中之陰,漳以南者為陽,河以北至漳者為陽中之陰,漯以南至江者為陽中之陽,此一州之陰陽也。
此人所以與天地相參也。
曰:夫經水之應經脈也,其遠近之淺深,水血之多少,各不同,合而刺之奈何?
曰:足陽明五臟六腑之海也,其脈大而血多,氣盛熱壯。
刺此者不深弗散,不留不瀉。
足陽明多血多氣,刺深六分,留十呼。
足少陽少血多氣,刺深四分,留五呼。
足太陽多血多氣,刺深五分,留七呼。
足太陰多血少氣,刺深三分,留四呼。
足少陰少血多氣,刺深二分,留三呼。
足厥陰多血少氣,刺深一分,留二呼。
手之陰陽,其受氣之道近,其氣之來也疾,其刺深皆無過二分,其留皆無過一呼,其少長小大肥瘦,以心料之,命曰法天之常,灸之亦然。
灸而過此者,得惡火則骨枯脈澀;
刺而過此者,則脫氣。
曰:夫經脈之大小,血之多少,膚之厚薄,肉之堅脆,及之大小,可以為度量乎?
曰:其可為度量者,取其中度者也,不甚脫肉而血氣不衰者也。
若失度人之痟瘦而形肉脫者,焉可以度量刺乎!
審切,循,捫,按,視其寒,溫,盛,衰而調之,是謂因適而為之真也。
【四海第八】
人有四海。
十二經水者,皆注於海。
有髓海,有血海,有氣海,有水穀之海。
胃者為水穀之海,其腧上在氣街,下至三里。
沖脈者為十二經之海,其腧上在大杼,下出巨虛上下廉。
膻中者,為氣之海,其腧上在柱骨之上下,前在人迎。
腦者為髓之海,其腧上在其蓋,下在風府。
凡此四海者,得順者生,得逆者敗;
知調者利,不知調者害。
曰:四海之逆順奈何?
曰:氣海有餘,則氣滿,胸中悗,急息面赤;
不足則氣少不足以言。
血海有餘,則常想其身大,怫然不知其所病;
不足則常想其身小,狹然不知其所病。
水穀之海有餘,則腹脹滿;
不足則飢,不受穀食。
髓海有餘,則輕勁多力,自過其度;
不足則腦轉耳鳴,脛胻痠,眩冒目無所見,懈怠安臥。
曰:調之奈何?
曰:審守其腧,而論其虛實,無犯其害。
順者得復,逆者必敗。
【氣息周身五十營四時日分漏刻第九】
黃帝問曰:五十營奈何?
岐伯對曰:周天二十八宿,宿三十六分,人氣行一周千八分。
人經絡上下左右前後二十八脈,周身十六丈二尺,以應二十八宿,漏水下百刻,以分晝夜。
故人一呼脈再動,氣行三寸,一吸脈亦再動,氣行三寸,呼吸定息氣行六寸,十息氣行六尺,日行二分。
二百七十息,氣行十六丈二尺,氣行交通於中,一周於身,下水二刻,日行二十分有奇。
五百四十息,氣行再周於身,下水四刻,日行四十分有奇。
二千七百息,氣行十周於身,下水二十刻,日行五宿二十分有奇。
一萬三千五百息,氣行五十營於身,水下百刻,日行二十八宿,漏水皆盡,脈已終矣。
所謂交通者,並行一數也。
故五十營備得盡天地之壽矣,氣凡行八百一十丈也。
一日一夜五十營,以營五臟之精。
不應數者,謂之狂生。
所謂五十營者,五臟皆受氣也。
曰:衛氣之行,出入之會何如?
曰:歲有十二月,日有十二辰,子午為經,卯酉為緯;
天一面七宿,周天四七二十八宿,房昴為緯,張虛為經;
是故房至畢為陽,昴至心為陰。
陽主晝,陰主夜。
故衛氣之行,一日一夜五十周於身,晝日行於陽二十五周,夜行於陰亦二十五周,周於五臟。
是故平旦陰氣盡,陽氣出於目,目張則氣行於頭,循於項,下足太陽,循背下至小指端。
其散者,別於目銳眥,下手太陽,下至手小指外側。
其散者,別於目銳眥,下足少陽,注小指次指之間。
以上循手少陽之分側,下至小指之間。
別者至耳前,合於頷脈,注足陽明,下行至跗上,入足五指之間。
其散者,從耳,下手陽明入大指次指之間,入掌中。
其至於足也,入足心,出內踝下行陰分,復合於目,故為一周。
是故日行一舍,人氣行於身一周,與十分身之八;
日行二舍,人氣行於身三周,與十分身之六;
日行三舍,人氣行於身五周,與十分身之四;
日行四舍,人氣行於身七周,與十分身之二;
日行五舍,人氣行於身九周;
日行六舍,人氣行於身十周,與十分身之八;
日行七舍,人氣行於身十二周,與十分身之六;
日行十四舍,人氣二十五周於身,有奇分,與十分身之二。
陽盡於陰,陰受氣矣。
其始入於陰,常從足少陰注於腎,腎注於心,心注於肺,肺注於肝,肝注於脾,脾復注於腎,為一周。
是故夜行一舍,人氣行於陰臟一周與十分臟之八,亦如陽之行二十五周而復會於目。
陰陽一日一夜,合有奇分十分身之二與十分臟之二。
是故人之所以臥起之時有早晏者,以奇分不盡故也。
曰:衛氣之在身也,上下往來無已,其候氣而刺之奈何?
曰:分有多少,日有長短,春秋冬夏,各有分理。
然後常以平旦為紀,夜盡為始。
是故一日一夜漏水百刻。
二十五刻者,半日之度也,常如是無已,日入而止,隨日之長短,各以為紀。
謹候氣之所在而刺之,是謂逢時。
病在於陽分,必先候其氣之加在於陽分而刺之;
病在於陰分,必先候其氣之加在於陰分而刺之。
謹候其時,病可與期;
失時反候,百病不除。
水下一刻,人氣在太陽;
水下二刻,人氣在少陽;
水下三刻,人氣在陽明;
水下四刻,人氣在陰分;
水下五刻,人氣在太陽;
水下六刻,人氣在少陽;
水下七刻,人氣在陽明;
水下八刻,人氣在陰分;
水下九刻,人氣在太陽;
水下十刻,人氣在少陽;
水下十一刻,人氣在陽明;
水下十二刻,人氣在陰分;
水下十三刻,人氣在太陽;
水下十四刻,人氣在少陽;
水下十五刻,人氣在陽明;
水下十六刻,人氣在陰分;
水下十七刻,人氣在太陽;
水下十八刻,人氣在少陽;
水下十九刻,人氣在陽明;
水下二十刻,人氣在陰分;
水下二十一刻,人氣在太陽;
水下二十二刻,人氣在少陽;
水下二十三刻,人氣在陽明;
水下二十四刻,人氣在陰分;
水下二十五刻,人氣在太陽。
此少半日之度也。
從房至畢一十四舍,水下五十刻,半日之度也。
從昴至心亦十四舍,水下五十刻,終日之度也。
日行一舍者,水下三刻,與七分刻之四。
《大要》常以日加之於宿上也,則知人氣在太陽。
是故日行一宿,人氣在三陽與陰分,常如是無已。
與天地同紀,紛紛,終而復始,一日一夜,水行百刻而盡矣。
故曰,刺實者刺其來,刺虛者,刺其去,此言氣之存亡之時,以候虛實而刺之也。
【營氣第十】
營氣之道,內穀為寶。
穀入於胃,氣傳之肺,流溢於中,布散於外。
精專者行於經隧,常營無已,終而復始,是謂天地之紀。
故氣從太陰出,循臂內上廉;
注手陽明上行至面;
注足陽明下行至跗上,注大指間;
與太陰合,上行抵脾,從脾注心中;
循手少陰出腋下臂,注小指之端;
合手太陽,上行乘腋,出內,注目內眥;
上巔下項,合足太陽,循脊下尻,下行注小指之端,循足心,注足少陰,上行注腎,從腎注心,外散於胸中;
循心主脈出腋下臂,入兩筋之間,入掌中,出手中指之端,還注小指次指之端;
合手少陽上行注膻中,散於三焦,從三焦注膽出脇;
注足少陽下行至跗上,復從跗注大指間;
合足厥陰上行至肝,從肝上注肺,上循喉嚨,入頏顙之竅,究於畜門;
其支別者,上額循顛下項中,循脊入骶,是督脈也;
絡陰器,上過毛中,入臍中,上循腹裏,入缺盆,下注肺中,復出太陰。
此營氣之行,逆順之常也。
【營衛三焦第十一】
黃帝問曰:人焉受氣?
陰陽焉會?
何氣為營?
何氣為衛?
營安從生?
衛安從會?
老壯不同氣,陰陽異位,願聞其會。
岐伯對曰:人氣行於穀。
穀入於胃,氣傳於肺,五臟六腑,皆以受氣。
其清者為營,濁者為衛;
營行脈中,衛行脈外。
營周不休,五十而復大會,陰陽相貫,如環無端。
衛氣行於陰二十五度,行於陽亦二十五度,分為晝夜。
故至陽而起,至陰而止。
故日中而陽隴為重陽,夜半而陰隴為重陰。
故太陰主內,太陽主外,各行二十五度,分為晝夜。
夜半為陽隴,夜半後而陰衰,平旦陰盡而陽受氣;
日中為陽隴,日西而陽衰,日入陽盡而陰受氣;
夜半而大會,萬民皆臥,名曰合陰,平旦陰盡而陽受氣。
如是無已,與天地同紀。
曰:老人不夜瞑,少壯不夜寤者,何氣使然?
曰:壯者之氣血盛,其肌肉滑,氣道利,營衛之行,不失其常,故晝精而夜瞑。
老者之氣血減,其肌肉枯,氣道澀,五藏之氣相薄,營氣衰少而衛氣內伐,故晝不精而夜不得瞑。
曰:願聞營衛之所行,何道從始?
曰:營出於中焦,衛出於上焦。
上焦出於胃上口,並咽以上,貫隔而布胸中,走腋,循手太陰之分而行,還注手陽明,上至舌,下注足陽明。
常與營俱行於陰陽各二十五度為一周,故日夜五十周而復始,大會於手太陰。
曰:人有熱飲食下胃,其氣未定,汗則出,或出於面,或出於背,或出於身半,其不循衛氣之道而出何也?
曰:此外傷於風,內開腠理,毛蒸理泄,衛氣走之,固不得循其道。
此氣慓悍滑疾,見開而出,故不得從其道,名日漏泄。
中焦亦並於胃口,出上焦之後。
此所以受氣,泌糟粕,蒸津液,化其精微,上注於肺脈,乃化而為血,以奉生身,莫貴於此,故獨得行於經隧,命曰營氣。
曰:血之與氣,異名同類,何也?
曰:營衛者,精氣也;
血者,神氣也。
故血之與氣,異名同類也。
故奪血者無汗,奪汗者無血。
故人有兩死,而無兩生也。
下焦者,別於回腸,注於膀胱而滲入焉。
故水穀者,常並居於胃中,成糟粕而俱下於大腸,而為下焦,滲而俱下,滲泄別汁,循下焦而滲入膀胱也。
曰:人飲酒,酒亦入胃,穀未熟而小便獨先下者何也?
曰:酒者,熟穀之液也,其氣悍以滑,故後穀而入,先穀而液出也。
故曰上焦如霧,中焦如漚,下焦如瀆,此之謂也。
【陰陽清濁精氣津液血脈第十二】
黃帝問曰:願聞人氣之清濁者,何也?
岐伯對曰:受穀者濁,受氣者清。
清者注陰,濁者注陽。
濁而清者,上出於咽;
清而濁者,下行於胃。
清者上行,濁者下行。
清濁相乾,名曰亂氣。
曰:夫陰清而陽濁,濁中有清,清中有濁,別之奈何?
曰:氣之大別,清者上注於肺,濁者下流於胃。
胃之清氣上出於口,肺之濁氣下注於經,內積於海。
曰:諸陽皆濁,可陽獨甚?
曰:手太陽獨受陽之濁;
手太陽獨受陰之清。
其清者上走空竅;
其濁者,下行諸經。
故諸陽皆清,足太陰獨受其濁。
曰:治之奈何?
曰:清者其氣滑,濁者其氣澀,此氣之常也。
故刺陰者,深而留之;
刺陽者,淺而疾取之;
清濁相干者,以數調之也。
曰:人有精,氣,津,液,血,脈,何謂也?
曰:兩神相搏,合而成形,常先身生是謂精;
上焦開發,宣五穀味,熏膚充身澤毛,若霧露之溉,是謂氣;
腠理發泄,汗出腠理,是謂津;
穀入氣滿,淖澤注於骨,骨屬屈伸出泄,補益腦髓,皮膚潤澤,是謂液;
中焦受汁變化而赤,是謂血;
壅遏營氣,令無所避,是謂脈也。
曰:六氣者,有餘不足,氣之多少,腦髓之虛實,血脈之清濁,何以知之?
曰:精脫者耳聾;
氣脫者目不明;
津脫者腠理開,汗大泄;
液脫者骨屬屈伸不利,色夭,腦髓消,胻痠,耳數鳴;
血脫者,色白,夭然不澤;
脈脫者,其脈空虛。
此其候也。
曰:六氣貴賤何如?
曰:六氣者,各有部主也,其貴賤善惡,可為常主,然五穀與胃,為大海也。
【津液五別第十三】
黃帝問曰:水穀入於口,輸於腸胃,其液別為五。
天寒衣薄,則為溺與氣,天暑衣厚,則為汗;
悲哀氣並,則為泣;
中熱胃緩,則為唾;
邪氣內逆,則氣為之閉塞而不行,不行則為水脹。
不知其何由生?
岐伯對曰:水穀皆入於口,其味有五,分注其海,津液各走其道。
故上焦出氣,以溫肌肉充皮膚者,為津;
其留而不行者,為液。
天暑衣厚則腠理開,故汗出。
寒留於分肉之間,聚沫則為痛。
天寒則腠理閉,氣澀不行,水下流於膀胱,則為溺與氣。
五臟六腑,心為之主,耳為之聽,目為之候,肺為之相,肝為之將,脾為之衛,腎為之主外。
故五臟六腑之津液,盡上滲於目,心悲氣並則心系急,急則肺葉舉,舉則液上溢。
夫心系急,肺不能常舉,乍上乍下,故咳而泣出矣。
中熱則胃中消穀,消穀則蟲上下作矣,腸胃充郭故胃緩,緩則氣逆,故唾出矣。
五穀之津液和合而為膏者,內滲入於骨空,補益腦髓,而下流於陰。
陰陽不和,則使液溢而下流於陰。
髓液皆減而下,下過度則虛,虛則腰脊痛而胻痠。
陰陽氣道不通,四海閉塞,三焦不瀉,津液不化,水穀並於腸胃之中,別於回腸,留於下焦,不得滲於膀胱,則下焦脹,水溢則為水脹。
此津液五別之順逆也。
【奇邪血絡第十四】
黃帝問曰:願聞奇邪而不在經者,何也?
岐伯對曰:血絡是也。
曰:刺血絡而仆者,何也?
血出而射者,何也?
血出黑濁者,何也?
血出清而半為汁者,何也?
發針而腫者,何也?
血出若多若少而面色蒼蒼然者,何也?
發針而面色不變,而煩悶者,何也?
血出多而不動搖者,何也?
願聞其故。
曰:脈氣盛而血虛者,刺之則脫氣,脫氣則仆;
血氣俱盛而陽氣多者,其血滑,刺之則射;
陽氣積蓄久留不瀉者,其血黑以濁,故不能射;
新飲而液滲於絡,而未和合於血,故血出而汁別焉;
其不新飲者,身中有水,久則為腫;
陰氣積於陽,其氣因於絡,故刺之血未出而氣先行,故腫;
陰陽之氣,其新相得而未和合,因而瀉之,則陰陽俱脫,表裏相離,故脫色而蒼蒼然也;
刺之血出多,色不變而煩悶者,刺絡而虛經,虛經之屬於陰者,陰氣脫,故煩悶;
陰陽相得而合為痹者,此為內溢於經,而外注於絡,如是者陰陽皆有餘,雖多出血弗能虛也。
曰:相之奈何?
曰:血脈盛堅橫以赤,上下無常處,小者如針,大者如箸。
刺而瀉之萬全,故無失數,失數而返,各如其度。
曰:針入肉著,何也?
曰:熱氣因於針則熱,熱則肉著於針,故堅焉。
【五色第十五】
雷公問曰:聞風者百病之始也,厥逆者,寒濕之所起也,別之奈何?
黃帝答曰:當候眉間。
薄澤為風,沖濁為痹,在地為厥,此其常也,各以其色這其病也。
曰:人有不病卒死,何以知之?
曰:大氣入於臟腑者,不病而卒死矣。
曰:凡病少愈而卒死者,何以知之?
曰:赤色出於兩顴,大如拇指者,病雖少愈,必卒死。
黑色出於顏,大如拇指,不病,亦必卒死矣。
【五色第十五】
曰:其死有期乎?
曰:察其色以言其時。
顏者,首面也。
眉間以上者,咽喉也。
眉間以中者,肺也。
下極者,心也。
直下者,肝也。
肝左者,膽也。
下者,脾也。
方上者,胃也。
中央者,大腸也。
俠傍者,腎也。
當腎者,臍也。
面王以上者,小腸也。
面王以下者,膀胱字子處也。
顴者,肩也。
顴後者,臂也。
臂以下者,手也。
目眥內上者,膺乳也。
俠繩而上者,背也。
循牙車以上者,股也。
中央者,膝也。
膝以下者,胻也。
當胻以下者,足也。
巨分者,股里也。
巨屈者,膝臏也。
此五臟六腑支節之部也。
五臟五色之見者,皆出其部也。
其部骨陷者,必不免於病也。
其部色乘襲者,雖病甚不死也。
曰:五官具五色,何也?
曰:青黑為痛,黃赤為熱,白為寒,是為五官。
曰:以色言病之間甚,奈何?
曰:其色粗以明者,為間,沈堊者,為甚。
其色上行者,病亦甚;
其色下行如雲徹散者,病方已。
五色各有臟部,有外部,有內部。
其色從外部走內部者,其病從外走內;
其色從內部走外部者,其病從內走外。
病生於內者,先治其陰,後治其陽,反者益甚;
病生於外者,先治其陽,後治其陰,反者益甚。
用陽和陰,用陰和陽。
審明部分,萬舉萬當。
能別左右,是謂大道。
男女異位,故曰陰陽。
審察澤堊,謂之良工。
沈濁為內,浮清為外,黃赤為風,青黑為痛,白為寒,黃而膏澤者為膿,赤甚者為血,痛甚者為攣,寒甚者為皮不仁。
五色各見其部,察其浮沈以知淺深,審其澤堊以觀成敗,察其散摶以知近遠,視色上下以知病處,積神於心以知往今。
故相氣不微,不知是非。
屬意勿去,乃知新故。
色明不粗,沈堊為甚。
不明不澤,其病不甚。
其色散,駒駒然未有聚,其病散而氣痛,聚未成也。
腎乘心,心先病,腎為應,色皆如是。
男子色在面王,為少腹痛,下為卵痛,其圜直為莖痛,高為本,下為首,狐疝陰病之屬也。
女子色在面王,為膀胱字子處病。
散為痛,摶為聚,方圜左右各如其色形,其隨而下至骶為淫,有潤如膏狀,為暴食不潔。
左為右,右為左,其色有邪,聚散而不端,面色所指者也。
色者,青黑赤白黃,皆端滿有別鄉。
別鄉赤者,其色亦赤,大如榆莢,在面王,為不月。
其色上銳首空上向,下銳下向,在左右如法。
以五色命臟,青為肝,赤為心,白為肺,黃為脾,黑為腎。
肝合筋,青當筋;
心合脈,赤當脈;
脾合肉,黃當肉;
肺合皮,白當皮;
腎合骨,黑當骨。
夫精明五色者,氣之華也,赤欲如帛裹朱,不欲如赭色也;
白欲如白璧之澤,不欲石堊也;
青欲如蒼璧之澤,不欲如藍也;
黃欲如羅裹雄黃,不欲如黃土也;
黑欲如重漆色,不欲如炭也。
五色精微象見,其壽不久也。
青如草茲,黑如炱煤,黃如枳實,赤如衃血,白如枯骨,此五色見而死也。
青如翠羽,黑如烏羽,赤如雞冠,黃如蟹腹,白如豖膏,此五色見而生也。
生於心如以縞裹朱;
生於肺,如以縞裹紅;
生於肝,如以縞裹紺;
生於脾,如以縞裹括蔞實;
生於腎,如以縞裹紫;
此五臟所生之外榮也。
凡相五色,面黃目青,面黃目赤,面黃目白,面黃目黑者,皆不死也,面青目赤,面赤目白,面青目黑,面黑目白,面赤目青者,皆死也。
【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
黃帝問曰:人有陰陽,何謂陰人?
何謂陽人?
少師對曰:天地之間,不離於五,人亦應之,非徒一陰一陽而已。
蓋有太陰之人,少陰之人,太陽之人,少陽之人,陰陽和平之人。
凡此五人者,其態不同,其筋骨血氣亦不同也。
太陰之人,貪而不仁,下濟湛湛,好內而惡出,心抑而不發,不務矜時,動而後人,此太陰之人也。
少陰之人,少貪而賊心,見人有亡,常若有得,好傷好害,見人有榮,乃反慍怒,心嫉而無恩,此少陰之人也。
太陽之人,居處於於,好言大事,無能而虛說,志發於四野,舉措不顧是非,為事如常自用,事雖敗而無改,此太陽之人也。
少陽之人,諟諦好自貴,有小小官則高自宣,好為外交,而不內附,此少陽之人也。
陰陽和平之人,居處安靜,無為懼懼,無為欣欣,婉然從物,或與不爭,與時變化,尊而謙讓,卑而不諂,是謂至治。
古之善用針灸者,視人五態乃治之,盛者瀉之,虛者補之。
太陰之人,多陰而無陽,其陰血濁,其衛氣澀,陰陽不和,緩緩而厚皮,不之疾瀉,不能移之。
少陰之人,多陰而少陽,小胃而大腸,六腑不調,其陽明脈小而太陽脈大。
必審而調之其血易脫,其氣易敗。
太陽之人,多陽而無陰。
必謹調之,無脫其陰而瀉其陽;
陽重脫者,易狂;
陰陽皆脫者暴死不知人。
少陽之人,多陽而少陰,經小而絡大,血在中而氣在外,實陰而虛陽,獨瀉其絡脈則強氣脫而疾,中氣重不足,病不起矣。
陰陽和平之人,其陰陽之氣和,血脈調。
宜謹審其陰陽,視其邪正,安其容儀,審其有餘,察其不足,盛者瀉之,虛者補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
此所以調陰陽,別五態之人也。
太陰之人,其狀黮黮然黑色,念然下意,臨臨然長大,然未僂。
太陽之人,其狀軒軒儲儲,反身折膕。
少陰之人,其狀清然竊然,固以陰賊,立而躁險,行而似伏。
少陽之人,其狀立則好仰,行則好搖其兩臂,兩臂肘皆出於背。
陰陽和平之人,其狀逶逶然,隨隨然,顒顒然,滾滾然,豆豆然,眾人皆曰君子。
黃帝問曰:余聞陰陽之人於少師,少師日:天地之間,不離於五,故五五二十五人之形,血氣之所生,別而以候,從外知內如何?
岐伯對曰:先立五形,金木水火土,別其五色,異其五聲,而二十五人具也。
木形之人,比於上角蒼色,小頭長面,大肩平背直身,小手足好,有材,好勞心,少力多憂,勞於事,奈春夏,不奈秋冬,感而成病,主足厥陰,佗佗然。
大角之人,比於左足少陽,少陽之上遺遺然。
右角之人,比於右足少陽,少陽之下,隨隨然。
釱角之人,比於右足少陽,少陽之上鳩鳩然。
判角之人,比於左足少陽,少陽之下括括然。
火形之人,比於上徵,赤色廣,銳面小頭,好肩背髀腹,小手足,行安地,疾心,行搖,肩背肉滿,有氣,輕財少信,多慮,見事明了,好顏,急心,不壽暴死,奈春夏,不奈秋冬,感而生病,主手少陰,竅竅然。
太徵之人,比於左手太陽,太陽之上,肌肌然。
少徵之人,比於右手太陽,太陽之下,慆慆然。
右徵之人,比於右手太陽,太陽之上,鮫鮫然。
判徵之人,比於左手太陽,太陽之下,支支然,熙熙然。
土形之人,比於上宮,黃色,大頭圓面,美肩背,大腹,好股脛,小手足,多肉,上下相稱,行安地,舉足浮,安心,好利人,不喜權勢,善附人,奈秋冬,不奈春夏,春夏感而生病,主足太陰,敦敦然。
太宮之人,比於左足陽明,陽明之上婉婉然。
加宮之人,比於左足陽明,陽明之下,烗烗然。
少宮之人,比於右足陽明,陽明之上,樞樞然。
左宮之人,比於右足陽明,陽明之下,兀兀然。
金形之人,比於上商白色,小頭方面,小肩背小腹小手足,如骨發踵外,骨輕身,清廉,急心,靜悍,善為吏奈秋冬,不奈春夏,春夏感而生病,主手太陰,敦敦然。
太商之人,比於左手陽明,陽明之上,廉廉然。
右商之人,比於左手陽明,陽明之下,脫脫然。
左商之人,比於右手陽明,陽明之上,監監然。
少商之人,比於右手陽明,陽明之下,嚴嚴然。
水形之人,比於上羽黑色,大頭面不平,廣頤;
小肩,大腹,小手足,發行搖身,下尻長背,延延然,不敬畏,善欺紿人,殆戮死,奈秋冬,不奈春夏,春夏感而生病,主足少陰,污污然。
大羽之人,比於右足太陽,太陽之上,頰頰然。
少羽之人,比於左足太陽,太陽之下,紆紆然。
眾之為人,比於右足太陽,太陽之下,洁洁然。
桎之為人,比于左足太陽,太陽之上,安安然。
曰:得其形,不得其色,何如?
曰:形勝色,色勝形者,至其勝時年加,害則病行,失則憂矣,形色相得,富貴大樂。
曰:其形色相勝之時年加,可知乎?
曰:凡人之大忌,常加九歲,七歲,十六歲,二十五歲,三十四歲,四十三歲,五十二歲,六十一歲,皆人之忌,不可不自安也,感則病,失則憂矣。
曰:脈之上下,血氣之候,以知形氣奈何?
曰:足陽明之上,血氣盛,則鬚美長,血多氣少,則鬚短,氣多血少,則鬚少;
血氣俱少,則無鬚,兩吻多畫。
足陽明之下,血氣盛則下毛美長至胸;
血多氣少則下毛美至臍,行則善高舉足,足大指少肉,足善寒;
血少氣多則肉善瘃;
血氣皆少則無毛,有則稀而枯瘁,善痿厥足痺。
足少陽之上,血氣盛則通鬚美長;
血多氣少則通鬚美短;
血少氣多則少鬚;
血氣皆少則無鬚,感於寒濕則善痺,骨痛,爪枯。
足少陽之下,血氣盛則脛毛美長,外踝肥;
血多氣少則脛毛美短,外踝皮堅而厚;
血少氣多則胻毛少,外踝皮薄而軟;
血氣皆少則無毛,外踝瘦而無肉。
足太陽之上,血氣盛則美眉,眉有毫毛;
血多氣少則惡眉,面多小理;
血少氣盛則面多肉,血氣和則美色。
足太陽之下,血氣盛則跟肉滿,踵堅;
氣少血多則瘦,跟空;
血氣皆少則善轉筋,踵下痛。
手陽明之上,氣血盛則上髭美;
血少氣多髭惡;
血氣皆少則無髭。
手陽明之下,血氣盛則腋下毛美,手魚肉以溫;
氣血皆少則手瘦以寒。
手少陽之上,血氣盛則眉美以長,耳色美;
血氣皆少則耳焦惡色。
手少陽之下,血氣盛則手拳多肉以溫;
血氣皆少則瘦以寒,氣少血多則瘦以多脈。
手太陽之上,血氣盛則多髯,面多肉以平;
血氣皆少則面瘦黑色。
手太陽之下,血氣盛則掌肉充滿;
血氣皆少則掌瘦以寒。
黃赤者多熱氣,青白者少熱氣,黑色者多血少氣。
美眉者太陽多血,通髯極鬚者少陽多血,美鬚者陽明多血,此其應然也。
夫人之常數,太陽常多血少氣,少陽常多氣少血,陽明常多血多氣,少陰常多氣少血,厥陰常多血少氣,太陰常多氣少血,此天之常數也。
曰:二十五人者,刺之有約乎?
曰:美眉者,足太陽之脈血氣多;
惡眉者,血氣少;
其肥而澤者,血氣有餘;
肥而不澤者,氣有餘血不足;
瘦而無澤者,血氣俱不足。
審察其形氣有餘不足而調之,可以知順逆矣。
曰:刺其陰陽奈何?
曰:按其寸口人迎以調陰陽,切循其經絡之凝泣結而不通者,此於身皆為痛痺,甚則不行,故凝泣。
凝泣者,致氣以溫之,血和乃止。
其結絡者,脈結血不行,決之乃行。
故曰:氣有餘於上者,導而下之;
氣不足於上者,推而往之;
其稽留不至者,因而迎之。
必明於經隧,乃能持之。
寒與熱爭者,導而行之;
其宛陳血不結者,即而取之。
必先明知二十五人,別血氣之所在,左右上下,則刺約畢矣。
曰:或神動而氣先針行,或氣與針相逢,或針已出,氣獨行,或數刺之乃知,或發針而氣逆,或數刺病益甚,凡此六者,各不同形,願聞其方?
曰:重陽之人,其神易動,其氣易往也,矯矯蒿蒿,言語善疾,舉足喜高,心肺之臟氣餘,陽氣滑盛而揚,故神動而氣先行。
重陽之人而神不先行者,此人頗有陰者也,多陽者多喜,多陰者多怒,數怒者易解,故曰頗有陰,其陰陽之離合難,故其神不能先行。
陰陽和調者,血氣淖澤滑利,故針入而氣出,疾而相逢也。
其陰多而陽少,陰氣沉而氣浮,沉者內藏,故針已出,氣乃隨其後,故獨行也。
其多陰而少陽者,其氣沉而氣往難,故數刺之乃知。
其氣逆與其數刺病益甚者,非陰陽之氣,浮沉之勢也,此皆粗之所敗,工之所失,其形氣無過也。
【卷之二】
【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上】
雷公問曰:禁脈之言,凡刺之理,經脈為始,願聞其道。
黃帝答曰:經脈者,所以決死生,處百痛,調虛實,不可不通也。
肺手太陰之脈,起於中焦,下絡大腸,還循胃口,上膈屬肺;
從肺系橫出腋,下循臑內,行少陰,心主之前,下肘中,循臂內廉上骨下廉,入寸口,上魚,循魚際,出大指之端。
其支者,從腕後直出次指內廉出其端。
是動則病肺脹滿,膨膨而喘咳,缺盆中痛,甚則交兩手而瞀,是謂臂厥。
是主肺所生病者,咳,上氣,喘喝,煩心,胸滿,臑臂內前廉痛,厥,掌中熱。
氣盛有餘則肩背痛,風寒,汗出中風,小便數而欠,氣虛則肩背痛,寒,少氣不足以息,溺色變。
為此諸病。
凡十二經之病,盛則瀉之,虛則補之,熱則疾之,寒則留之,陷下則灸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
盛者則寸口,大三倍於人迎,虛者則寸口反小於人迎也。
大腸手陽明之脈,起於大指次指之端外側,循指上廉,出合谷兩骨之間,上入兩筋之中,循臂上廉,入肘外廉,上循臑外前廉上肩,出髃骨之前廉,上出柱骨之會上;
下入缺盆,絡肺,下鬲,屬大腸。
其支者,從缺盆直上至頸,貫頰,下入 齒中,還出俠口,交人中,左之右,右之左,上俠鼻孔。
是動則病齒痛,腫。
是主津所生病者,目黃,口乾,鼽衄,喉痹。
肩前臑痛,大指次指痛不用。
氣盛有餘,則當脈所過者熱腫,虛則寒栗不復。
為此諸病,盛者,則人迎大三倍於寸口;
虛者,則人迎反小於寸口也。
胃足陽明之脈,起於鼻交頞中,傍約太陽之脈。
下循鼻外,入上齒中,還出俠口環唇,下交承漿,卻循頤後下廉,出大迎,循頰車,上耳前,過客主人,循髮際至額顱。
其支者,從大迎前下人迎,循喉嚨,入缺盆,下鬲,屬胃絡脾。
其直者,從缺盆下乳內廉,下俠臍,入氣街中。
其支者,起胃下口,循腹裏,下至氣街中而合;
以下髀關,抵伏兔,入膝臏中,下循胻外廉,下足跗,入中指內間。
其支者,下膝三寸而別,以下入中指外間。
其支者,別跗上入大指間,出其端。
是動則病淒淒然振寒,善伸數欠,顏黑;
病至則惡人與火,聞木音則惕然驚,心動,欲獨閉戶塞牖而處;
甚則欲上高而歌,棄衣而走,賁響腹脹,是為骭厥。
是主血所生病者,狂瘧,溫淫汗出,鼽衄,口喁,唇胗,頸腫,喉痹,大腹水腫,膝臏腫痛,循膺乳,氣街,股,伏兔,胻外廉,足跗上皆痛,中指不用。
氣盛則身以前皆熱;
其有餘於胃,則消穀善飢,溺色黃;
氣不足則身以前皆寒栗,胃中寒則脹滿。
為此諸病,盛者,人迎大三倍於寸口;
虛者,人迎反小於寸口也。
脾足太陰之脈,起於大指之端,循指內側白肉際,過核骨後,上內踝前廉,上內,循胻骨後,交出厥陰之前,上循膝股內前廉,入腹,屬脾絡胃;
上鬲俠咽,連舌本,散舌下。
其支者,復從胃別上鬲,注心中。
是動則病舌本強,食則嘔,胃脘痛,腹脹善噫,得後與氣,則快然如衰,身體皆重。
是主脾所生病者,舌本痛,體不能動搖,食不下,煩心,心下急,寒瘧,溏,瘕,泄,水閉,黃疸,不能食,唇青,強立,股膝內腫痛,厥,足大指不用。
為此諸病。
盛者,則寸口大三倍於人迎;
虛者,則寸口反小於人迎也。
心手少陰之脈,起於心中,出屬心系,下鬲絡小腸。
其支者,從心系,上俠咽,繫目系,其直者,復從心系卻上肺,下出腋下,下循臑內後廉。
行太陰,心主之後,下肘中內廉,循臂內後廉,抵掌後兌骨之端,入掌內後廉,循小指之內出其端。
是動則病嗌乾於心痛,渴而欲飲,是為臂厥。
是主心所生病者:目黃,脇滿痛,臑臂內後廉痛,厥,掌中熱痛。
為此諸病,盛者,則寸口大再倍於人迎;
虛者,則寸口反小於人迎也。
小腸手太陽之脈,起於小指之端,循手外側,上腕,出踝中,直上循臂骨下廉,出肘內側兩骨之間,上循臑外後廉,出肩解,繞肩胛,交肩上,入缺盆,下絡心,循咽,下鬲,抵胃,屬小腸。
其支者,從缺盆循頸上頰,至目銳眥,卻入耳中。
其支者,別頰上抵鼻,至目內,斜絡於顴。
是動則病嗌痛,頷腫,不可以顧,肩似拔,臑似折。
是主液所病者,耳聾,目黃,頰腫,頸,頷,肩,臑,肘,臂外後廉痛。
為此諸病,盛者,則人迎大再倍於寸口;
虛者,則人迎反小於寸口也。
膀胱足太陽之脈,起於目內眥,上額交巔。
其支者,從巔至耳上角。
其直者,從巔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轉內,挾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屬膀胱。
其支者,從腰中下會於後陰,貫臀入膕中。
其支者,從髆內左右別下貫胂,過髀樞,循髀外後廉,下合膕中,以下貫腨內,出外踝之後,循京骨,至小指外側。
是動則病沖頭痛,目似脫,項似拔,脊痛腰似折,髀不可以曲。
膕如結,腨如裂,是謂踝厥。
是主筋所生病者:痔瘧,狂,顛疾,頭顖,項,頸間痛,目黃,泪出,鼽衄,項背,腰,尻,膕,腨,腳皆痛,小指不用。
為此諸病,盛者,則人迎大再倍於寸口;
虛者人迎反小於寸口也。
腎足少陰之脈,起於小指之下,斜趣足心,出然骨之下,循內踝之後,別入跟中,以上腨內,出膕中內廉,上股內後廉,貫脊屬腎,絡膀胱。
其直者,從腎上貫肝膈,入肺中,循喉嚨,俠舌本。
支者,從肺出絡心,注胸中。
是動則病飢不欲食,面黑如炭色,咳唾則有血,喝喝而喘,坐而欲起,目無所見,心如懸,若飢狀,是為骨厥。
是主腎所生病者,口熱舌乾,咽腫上氣,嗌乾及痛,煩心,心痛,黃疸,腸澼,脊股內後廉痛,痿厥,嗜臥,足下熱而痛。
灸則強食生肉,緩帶被髮,木杖重履而步。
為此諸病,盛者,則寸口大再倍於人迎;
虛者,則寸口反小於人迎也。
心主手厥陰之脈,起於胸中,出屬心包絡,下鬲,歷絡三焦。
其支者,循胸出脇,下腋三寸,上抵腋下,下循臑內,行太陰,少陰之間,入肘中,下循臂,行兩筋之間,入掌中,循中指出其端。
其支者,別掌中,循小指次指出其端。
是動則病手熱,肘攣,腋腫,甚則胸脇支滿,心澹澹大動,面赤目黃,喜笑不休。
是主脈所生病者,煩心,心痛,掌中熱。
為此諸病,盛者則寸口大一倍於人迎;
虛者則寸口反小於人迎也。
三焦手少陽之脈,起於小指次指之端,上出兩指之間,循手表腕,出臂外兩骨之間,上貫肘,循臑外,上肩,而交出足少陽之後,入缺盆,布膻中,散絡心包,下鬲,遍屬三焦。
其支者,從膻中,上出缺盆,上項俠耳後,直上出耳上角,以屈下頰,至。
其支者,從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過客主人前,交頰,至目銳眥。
是動則病耳聾,渾渾焞焞,嗌腫喉痹。
是主氣所生病者,汗出,目銳眥痛,頰腫,耳後,肩,臑,肘,臂外皆痛,小指次指不用。
為此諸病,盛者,則人迎大一倍於寸口;
虛者,則人迎反小於寸口也。
膽足少陽之脈,起於目銳眥,上抵頭角,下耳後,循頸行手少陽之前,至肩上,卻交出手少陽之後,入缺盆。
其支者,從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至目銳後。
其支者,別目銳眥,下大迎,合手少陽於,下加頰車,下頸,合缺盆,以下胸中,貫膈絡肝屬膽;
循脇裏,出氣街,繞毛際,橫入髀厭中。
其直者,從缺盆下腋,循胸中,過季脇,下合髀厭中,以下循髀陽,出膝外廉,下外輔骨之前直下抵絕骨之端,下出外踝之前,循足跗上,出小指次指之端。
其支者,別跗上,入大指之間,循大指岐骨內出其端,還貫入爪甲,出三毛。
是動則病口苦,善太息,心脇痛,不能反側,甚則面微塵,體無膏澤,足外反熱,是為陽厥。
是主骨所生病者,頭面頷痛,目銳眥痛,缺盆中腫痛,腋下腫,馬刀挾癭。
汗出振寒,瘧,胸,脇,肋,髀,膝外至胻,絕骨,外踝前及諸節皆痛,小指次指不用。
為此諸病,盛者,則人迎大一倍於寸口;
虛者,人迎反小於寸口也。
肝足厥陰之脈,起於大指叢毛之際,上循足跗上廉,去內踝一寸,上踝八寸,交出太陰之後,上膕內廉,循股陰,入毛中,環陰器,抵少腹,俠胃屬肝絡膽,上貫膈,布脇肋,循喉嚨之後,上入頏顙,連目系,上出額,與督脈會於巔。
其支者,從目系,下頰裏,環唇內。
其支者,復從肝,別貫膈,上注肺中。
是動則病腰痛,不可以俯仰,丈夫疝,婦人少腹腫,甚則嗌乾,面塵,脫色。
是主肝所生病者,胸滿嘔逆,洞泄,狐疝,遺溺,癃閉。
為此諸病,盛者,則寸口大一倍於人迎;
虛者,寸口反小於人迎也。
足少陰氣絕,則骨枯。
少陰者,冬脈也,伏行而濡骨髓者也;
故骨不濡則肉不能著骨也;
骨肉不相親,則肉濡而卻;
肉濡而卻,故齒長而垢,髮無潤澤;
無潤澤者骨先死。
戊篤己死,土勝水也。
手少陰氣絕,則脈不通;
脈不通,則血不流;
血不流,則髮色不澤。
故面色如黧者,血先死。
壬篤癸死,水勝火也。
《靈樞》云:少陰終者,面黑齒長而垢,腹脹閉,上,下不通而終矣。
足太陰氣絕,則脈不營其口唇。
口唇者,肌肉之本也。
脈弗營,則肌肉濡;
肌肉濡,則人中滿,人中滿,則唇反。
唇反者,肉先死。
甲篤乙死,木勝土也。
手太陰氣絕,則皮毛焦。
太陰者,行氣溫於皮毛者也。
氣弗營,則皮毛無;
皮毛焦,則津液去;
津液去則皮節傷;
皮節傷,則皮枯毛折。
毛折者,氣先死。
丙篤丁死,火勝金也。
《九卷》云:腹脹閉不得息,善譩,譩則嘔,嘔則逆,逆則面赤;
不逆上下不通,上下不通則面黑皮毛焦而終矣。
足厥陰氣絕,則筋縮。
厥陰者,肝脈也;
肝者,筋之合也,筋者,聚於陰器,而脈終於舌本。
故脈弗營,則筋縮急;
筋縮急,則引卵與舌,故唇青,舌卷,卵縮,則筋先死。
庚篤辛死,金勝本也。
《九卷》云:中熱嗌乾,喜溺,煩心,甚則舌卷,卵上縮而終矣。
五陰氣俱絕,則目系轉,轉則目運,運為志先死。
故志先死,則遠一日半而死矣。
太陽脈絕,其終也,戴眼,反折,瘈瘲,其色白,絕汗乃出,則終矣。
少陽脈絕,其終也,耳聾,百節盡縱,目系絕。
系絕一日半死,其死也,色青白乃死。
陽明脈絕,其絕也,口目動作,善驚妄言,色黃,其上下經盛而不仁,則終矣。
六陽俱絕,則陰陽相離;
陰陽相離則腠理發泄,絕汗乃出,大如貫珠,轉出不流,則氣先死矣。
故旦占夕死,夕占旦死。
此十二經之敗也。
【十二經脈絡支別第一下】
黃帝問曰:經脈十二,而手太陰之脈獨動不休,何也?
岐伯對曰:足陽明胃脈也。
胃者,五臟六腑之海,其清氣上注於肺,肺氣從太陰而行之。
其行也,以息往來,故人一呼脈再動,一吸脈亦再動,呼吸不已,故動而不止。
曰:氣口何以獨為五臟主?
曰:胃者,水穀之海,六腑之大源也。
五味入於口,藏於胃,以養五臟氣。
氣口亦太陰也,是以五臟六腑之氣味皆出於胃,變見於氣口,故五氣入于鼻,藏於心肺,心肺有病而鼻為之不利也。
曰:氣之過於寸口也,上出焉息?
下入焉伏?
何道從還?
不知其極也。
曰:氣之離於臟也,卒然如弓弩之發,如水之下岸,上於魚以反衰,其餘氣,衰散以逆上,故其行微也。
曰:足陽明因何而動?
曰:胃氣上注於肺,其悍氣上沖頭者,循咽上走空竅,循眼系入絡腦,出頷,下客主人,循牙車,合陽明,並下人迎,此胃氣別走於陽明者也,故陰陽上下,其動也若一。
故陽病而陽脈小者為逆,陰病而陰脈大者為逆。
陰陽俱靜,與其俱動,若引繩,相傾者病。
曰:足少陰因何而動?
曰:沖脈者,十二經脈之海也,與少陰之絡起於腎下,出於氣街,循陰股內廉,斜入膕中,循胻骨內廉,並少陰之經,下入內踝之後,入足下。
其別者,斜入踝內,出屬跗上,入大指之間,以注諸絡,以溫足跗。
此脈之常動者也。
曰:衛氣之行也,上下相貫,如環無端。
今有卒遇邪氣及逢大寒,手足不隨,其脈陰陽之道,相腧之會,行相失也,氣何由還?
曰:夫四末,陰陽之會,此氣之大絡也,四沖者,氣之徑也。
故絡絕則徑通,四末解則氣從合,相輸如環。
黃帝曰:善!
此所謂如環無端,莫知其紀,終而復始,此之謂也。
十二經脈伏行於分肉之間,深而不見。
其常見者,足太陰脈,過於外踝之上,無所隱。
故諸脈之浮而常見者,皆絡脈也。
六經絡,手陽明少陰之大絡起五指間,上合肘中。
飲酒者,衛氣先行皮膚,先充絡脈,絡脈先盛,則衛氣以平,營氣乃滿,而經脈大盛也。
脈之卒然動者,皆邪氣居之。
留於本末,不動則熱,不堅則陷且空,不與眾同,是以知其何脈之動也。
雷公問曰:何以知經脈之與絡脈異也?
黃帝答曰:經脈者,常不可見也。
其虛實也,以氣口知之。
脈之見者,皆絡脈也。
諸絡脈,皆不能經大節之間,必行絕道而出入,復合於皮中,其會皆見於外。
故諸刺絡脈者,必刺其結上,甚血者,雖無血結,急取之以瀉其邪而出其血,留之發為痹也。
凡診絡脈,脈色青則寒且痛;
赤則有熱;
胃中有寒,則手魚際之絡多青;
胃中有熱,則魚際之絡赤;
其魚黑者,久留痹也;
其有赤有青有黑者,寒熱也;
其青而小短者,少氣也。
凡刺寒熱者,皆多血絡,必間日而一取之,血盡乃止,調其虛實。
其小而短者,少氣,甚者瀉之則悶,悶甚則仆不能言,悶則急坐之也。
手太陰之別,名曰列缺,起於腕上分間,並太陰之經直入掌中,散入於魚際。
其病實則手銳骨掌熱,虛則欠,小便遺數。
取之去腕一寸半,別走陽明。
手少陰之別,久曰通里,去腕一寸,別而上行,循經入於心中,繫舌本,屬目系。
實則支鬲,虛則不能言。
取之腕後一寸,別走太陽。
手心主之別,名曰內關,去腕二寸,出於兩筋之間,循經以上,繫於心包,絡心系。
實則心痛,虛則為煩心。
取之兩筋間。
手太陽之別,名曰支正,上腕五寸,內注少陰;
其別者,上走肘,絡肩髃。
實則節弛肘廢,虛則生肬,小者如指痂疥。
取之所別。
手陽明之別,名曰偏歷,去腕三寸,別走太陰;
其別者上循臂,乘肩髃,上曲頰偏齒;
其別者入耳,會於宗脈。
實則齲齒耳聾,虛則齒寒痹鬲。
取之所別。
手少陽之別,名曰外關,去腕二寸,外繞臂,注胸中,合心主。
實則肘攣,虛則不收。
取之所別。
足太陽之別,名曰飛揚,去踝七寸。
別走少陰。
實則窒鼻,頭背痛,虛則鼽衄。
取之所別。
足少陽之別,名曰光明,去踝上五寸,別走厥陰,並經下絡足跗。
實則厥,虛則痿躄,坐不能起。
取之所別。
足陽明之別,名曰豐隆,去踝八寸,別走太陰;
其別者,循脛骨外廉上絡頭項,合諸經之氣,下絡喉嗌。
其病氣逆,則喉痹卒喑,實則顛狂,虛則足不收,脛枯。
取之所別。
足太陰之別,名曰公孫,去本節後一寸,別走陽明;
其別者,入絡腸胃。
厥氣上逆則霍亂,實則腸中切痛,虛則鼓脹。
取之所別。
足少陰之別,名曰大鍾,當踝後繞跟,別走太陽;
其別者,並經上走於心包,下外貫腰脊,其病氣逆則煩悶,實則癃閉,虛則腰痛。
取之所別。
足厥陰之別,名曰蠡溝,去內踝上五寸,別走少陽。
其別者,循經上睪,結於莖。
其病氣逆,則睪腫卒疝,實則挺長熱,虛則暴癢。
取之所別。
任脈之別,名曰尾翳,下鳩尾,散於腹。
實則腹皮痛,虛則搔癢。
取之所別。
督脈之別,名曰長強,俠脊上項散頭上;
下當肩胛左右,別走太陽,入貫膂。
實則脊強,虛則頭重高搖之,挾脊之有過者。
取之所別。
脾之大絡,名曰大包,出淵腋下三寸,布胸脇。
實則一身盡痛,虛則百節皆縱。
此脈若羅絡之血者,皆取之。
凡此十五絡者,實則必見,虛則必下,視之不見,求之上下,人經不同,絡脈異所別也。
黃帝問曰:皮有分部,脈有經紀,願聞其道。
岐伯對曰:欲知皮部以經脈為紀者,諸經皆然。
陰明之陽,名曰害蜚。
十二經上下同法,視其部大有浮絡者,皆陽明之絡也。
其色多青則痛,多黑則痹,黃赤則熱,多白則寒,五色皆見,則寒熱也。
絡盛則入客於經。
陽主外,陰主內。
少陽之陽,名曰樞杼。
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少陽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
故在陽者主內,在陰者主出,以滲於內也。
諸經皆然。
太陽之陽,名曰關樞。
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太陽之絡也。
絡盛則入客於經。
少陰之陰,名曰樞檽。
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少陰之絡也。
絡盛則入客於經,其入於經也,從陽部注於經,其出者,從陰部內注於骨。
心主之陰,名曰害肩。
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心主之絡也。
絡盛則入客於經。
太陰之陰,名曰關蟄。
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太陰之絡也。
絡盛則入客於經。
凡此十二經絡脈者,皮之部也。
是故百病之始生也,必先客於皮毛,邪中之,則腠理開開則入客於絡脈,留而不去,傳入於經,留而不去,傳入於腑,廩於腸胃,邪之始入於皮也,淅然起毫毛,開腠理;
其入於絡也,則絡脈盛,色變;
其入客於經也則盛,虛乃陷下。
其留於筋骨之間,寒多則筋攣骨痛;
熱多則筋弛骨消,肉爍破,毛直而敗也。
曰:十二部,其生病何如?
曰:皮者,脈之部也。
邪客於皮,則腠理開,開則邪入客於絡脈,絡脈滿則注於經脈,經脈滿則入舍於脈臟。
故皮有分部,不愈而生大病也。
曰:夫絡脈之見,其五色各異,其故何也?
曰:經有常色,而絡無常變。
曰:經之常色何如?
曰:心赤,肺白,肝青,脾黃,腎黑,皆以應其經脈之色也。
曰:其絡之陰陽,亦應其經乎?
曰:陰絡之色應其經,陽絡之色變無常,隨四時而行。
寒多則凝泣,凝泣則青黑;
熱多則淖澤,淖澤則黃赤;
此其常色者,謂之無病。
五色俱見,謂之寒熱。
曰:余聞人之合於天道也,內有五臟,以應五音,五色,五味,五時,五位;
外有六腑以合六律,主持陰陽諸經,而合之十二月,十二辰,十二節,十二時,十二經水,十二經脈。
此五臟六腑所以應天道也。
夫十二經脈者,人之所以生,病之所以成,人之所以治,病之所以起,學之所以始,工之所止,粗之所易,上之所難也,其離合出入奈何?
曰:此粗所過,上之所悉也,請悉言之:足太陽之正,別入於膕中,其一道下尻五寸,別入於肛,屬於膀胱,散之腎,循膂,當心入散;
直者,從膂上出於項,復屬於太陽。
此為一經也。
足少陰之正,至膕中,別足太陽而合,上至腎,當十四椎,出屬帶脈;
直者,繫舌本,復出於項,合於太陽。
此為一合。
足少陽之正,繞髀入於毛際,合於厥陰,別者入季脇之間,循胸裏,屬膽,散之肝上貫心,以上俠咽,出頤頷中,散於面,繫目系,合少陽於外眥。
足厥陰之正,別跗上,上至毛際,合於少陽,與別俱行。
此為二合。
足陽明之正,上至髀,入於腹裏,屬於胃,散之脾,上通於心,上循咽,出於口,上頞,還繫目系,合於陽明。
足太陰之正,則別上至髀,合於陽明,與別俱行,上絡於咽,貫舌本。
此為三合。
手太陽之正,指地,別入於肩解,入腋走心,繫小腸。
手少陰之正,別入於淵腋兩筋之間,屬於心,上走喉嚨,出於面,合目內眥。
此為四合。
手少陽之正,指天,別於巔,入於缺盆,下走三焦,散於胸中。
手心主之正,別下淵腋三寸。
入胸中,別屬三焦,出循喉嚨,出耳後,合少陽完骨之下。
此為五合。
手陽明之正,從手循膺乳,別於肩髃,入柱骨,下走大腸,屬於肺,上循喉嚨,出缺盆,合於陽明。
手太陽之正,別入淵腋少陰之前,入走肺,散之大腸,上出缺益,循喉嚨,復合陽明。
此為六合。
【奇經八脈第二】
黃帝問曰;
脈行之逆順奈何?
岐伯對曰;
手之三陰,從臟走手;
手之三陽,從手走頭;
足之三陽,從頭走足;
足之三陰,從足走腹。
曰:少陰之脈獨下行何也?
曰:沖脈者,五臟六腑之海也,五臟六腑皆稟焉。
其上者出於頏顙,滲諸陽,灌諸陰。
其下者注少陰之大絡,出於氣沖,循陰股內廉,斜入膕中,伏行胻骨內,下至內踝之後屬而別;
其下者,並於少陰之經,滲三陰;
其前者,伏行出跗屬,下循跗入大指間,滲諸絡而溫肌肉。
故別絡結則跗上不動,不動則厥,厥則寒矣。
曰:何以明之?
曰:以言道之,切而驗之,其非必動,然後可以明逆順之行也。
沖脈,任脈者,皆起於胞中,上循脊里,為經絡之海。
其浮而外者,循腹上行,會於咽喉,別而絡唇口。
血氣盛則充膚熱肉,血獨盛則滲灌皮膚,生毫毛。
婦人有餘於氣,不足於血以其月水下,數脫血,任沖並傷故也。
任沖之脈,不營其唇,故髭鬚不生焉。
任脈者,起於中極之下,以上毛際,循腹里,上關元,至咽喉,上頤,循面入目。
沖脈者,起於氣沖,並少陰之經,俠臍上行,至胸中而散。
任脈為病,男子內結七疝,女子帶下瘕聚。
沖脈為病,逆氣裏急。
督脈為病,脊強反折。
曰:人有傷於陰,陰氣絕而不起,陰不為用,髭鬚不去,宦者獨去,何去?
曰:宦者,去其宗筋,傷其沖脈,血瀉不復,皮膚內結,唇口不營,故無髭鬚。
天宦者,其任沖之脈不盛,宗筋不成,有氣無血,口唇不營,故髭鬚不生。
《素問》曰:督脈者,起於少腹以下骨中央,女子入繫庭孔,其孔,溺孔之端也。
其絡循陰器,合纂間,繞纂後,別繞臀,至少陰,與巨陽中絡者,合少陰上股內後廉,貫脊屬腎;
與太陽起於目內眥,上額交巔上,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髆內,俠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
其男子循莖下至纂,與女子等。
其小腹直上者,貫臍中中央,上貫心,入喉,上頤環唇,上繫兩目之下中央。
此生病,從小腹上沖心而痛,不得前後,為沖疝,其女子不孕,癃痔遺溺嗌乾。
督脈生病,治督脈。
《難經》曰:督脈者,起於下極之俞,並於脊里,上至風府,入屬於腦,上巔循額,至鼻柱,陽脈之海也。
曰:蹺脈安起安止,何氣營也?
曰:蹺脈者,少陰之別,起於然骨之後,上內踝之上,直上循陰股,入陰,上循胸里入缺盆,上循人迎之前,上入頄,屬目內眥,合於太陽,陽蹺而上行。
氣相並相還,則為濡目,氣不營目不合也。
曰:氣獨行五臟,不行六腑,何也?
曰:氣之不得無行也,如水之流,如日月之行不休,故陰脈營其臟,陽脈營其腑,如環之無端,莫知其紀,終而復始。
其流溢之氣,內溉臟腑,外濡腠理。
曰:蹺脈有陰陽,何者當其數?
曰:男子數其陽,女子數其陰。
當數者為經,不當數者為絡也。
《難經》曰:陽蹺脈者起於跟中,循外踝上行,入風池。
陰蹺脈者,亦起於跟中,循內踝上行,入喉嚨,交貫沖脈。
此所以互相發明也。
又曰:陽維,陰維者,維絡於身。
溢畜不能環流溉灌也。
故陽維起於諸陽會,陰維起於諸陰交也。
又曰:帶脈起於季脇,回身一周。
又曰:陰蹺為病,陽緩而陰急;
陽蹺為病,陰緩而陽急。
陽維維於陽,陰維維於陰。
陰陽不能相維,則悵然失志,溶溶不能自收持。
帶之為病,腹滿腰溶溶如坐水中狀。
此八脈之診也。
【脈度第三】
黃帝問曰:願聞脈度?
岐伯對曰:手之六陽,從手至頭,長五尺,五六合三丈;
手之六陰,從手至胸中,長三尺五寸,三六一丈八尺,五六合三尺,凡二丈一尺;
足之六陽,從頭至足,長八尺,六八合四丈八尺;
足之六陰,從足之胸中,長六尺五寸,六六合三丈六尺,五六三尺,凡三丈九尺;
蹺脈從足至目,長七尺五寸,二七一丈四尺,二五合一尺,凡一丈五尺;
督脈,任脈各長四尺五寸,二四合八尺,二五合一尺,凡九尺。
凡都合一十六丈二尺,此氣之大經隧也。
經脈為里,支而橫者為絡,絡之別者為孫絡。
孫絡之盛而有血者,疾誅之。
盛者瀉之,虛者飲藥以補之。
【十二經標本第四】
黃帝問曰:五臟者,所以藏精神魂魄也。
六腑者,所以受水穀而化物者也。
其氣內循於五臟,而外絡支節。
其浮氣之不循於經者為衛氣,其精氣之行於經者為營氣。
陰陽相隨,外內相貫,如環無端,亭亭淳淳乎,熟能窮之。
然其分別陰陽,皆有標本虛實所離之處。
能別陰陽十二經者,知病之所生;
候虛實之所在者,能得病之高下;
知六經之氣街者,能知解結紐於門戶;
能知虛實之堅濡者,知補瀉之所在,能知六經標本者,可以無惑於天下也。
岐伯對曰:博哉聖帝之論。
臣請悉言之。
足太陽之本,在跟上五寸中,標在兩絡命門。
命門者,目也。
足少陽之本,在內踝下上三寸中,標在背腧與舌下兩脈。
足少陽之本,在竅陰之間,標在窗籠之前。
窗籠者,耳也。
足陽明之本,在厲兌,標在人迎頰上俠頏顙。
足厥陰之本,在行間上五寸所,標在背腧。
足太陰之本,在中封前上四寸之中,標在背腧與舌本。
手太陽之本,在外踝之後,標在命門之上一寸。
手少陽之本,在小指,次指之間上二寸,標在耳後上角下外眥。
手陽明之本,在肘骨中,上至別陽,標在頰下合鉗上。
手太陰之本,在寸口之中,標在腋下,內動脈是也。
手少陰之本,在銳骨之端,標在背腧。
手心主之本,在掌後兩筋之間,標在腋下三寸。
凡候此者,主下虛則厥,下盛則熱;
上虛則眩,上盛則熱痛。
故實者,絕而止之;
虛者,引而起之。
請言氣街:胃氣有街,腹氣有街,頭氣有街,氣有街。
故氣在頭者,止之於腦;
在胸中者,止之膺與背腧;
氣在腹者,止之於背腧,與沖脈於臍左右之動脈者;
氣在者,止之氣街,與承山踝上以下。
取此者,用毫針,必先按而久存之,應於手乃刺而予之。
所刺者,頭痛,眩仆,腹痛,中滿,暴脹,及有新積痛可移者,易已也;
積不痛者,難已也。
【經脈根結第五】
黃帝曰:天地相感,寒熱相移,陰陽之數,孰少孰多?
陰道偶而陽道奇。
發於春夏,陰氣少而陽氣多,陰陽不調,何補何瀉?
發於秋冬,陽氣少而陰氣多,陰氣盛陽氣衰,故莖葉枯槁,濕雨下歸,陰陽相離,何補何瀉?
奇邪離經,不可勝數,不知根結,五臟六腑,折關敗樞,開闔而走,陰陽大失,不可復取。
九針之要,在於終始,能知終始,一言而畢,不知終始,針道絕矣。
太陽根於至陰,結於命門。
命門者,目也。
陽明根於厲兌,結於頏顙。
頏顙者鉗大,鉗大者,耳也。
少陽根於竅陰,結於窗籠。
窗籠者,耳也。
太陽為開,陽明為闔,少陽為樞。
故開折則肉節潰緩,而暴病起矣;
故候暴病者,取之太陽,視有餘不足。
潰緩者,皮肉緩膲而弱也。
闔折則氣無所止息,而痿病起矣;
故痿病者,皆取之陽明,視有餘不足。
無所止息者,真氣稽留,邪氣居之也。
樞折則骨搖而不能安於地;
故骨搖者,取之少陽,視有餘不足。
骨搖者節緩而不收也,當覈其本。
太陰根於隱白,結於太倉。
厥陰根於大敦,結於玉英,絡於膻中。
少陰根於湧泉,結於廉泉。
太陰為開,厥陰為闔,少陰為樞。
故開折則倉廩無所輸,膈洞;
膈洞者,取之太陰,視有餘不足。
故開折者,則氣不足而生病。
闔折則氣弛而善悲;
善悲者,取之厥陰,視有餘不足。
樞折則脈有所結而不通;
不通者,取之少陰,視有餘不足,有結者,皆取之。
足太陽根於至陰,流於京骨,注於昆侖,入於天柱,飛揚。
足少陽根於竅陰,流於丘墟,注於陽輔,入於天沖,光明。
足陽明根於厲兌,流於沖陽,注於下陵,入於人迎,豐隆。
手太陽根於少澤,流於陽谷,注於小海,入於天窗,支正。
手少陽根於關沖,流於陽池,注於支溝,入於天牖,外關。
手陽明根於商陽,流於合谷,注於陽溪,入於扶突,偏歷。
此所謂十二經絡也。
絡盛者,當取之。
【經筋第六】
足太陽之筋起於足小指。
上結於踝,斜上結於膝。
其下者,從足外側結於踵,上循跟結於膕。
其別者,結於腨外,上膕中內廉,與膕中並,上結於臀,上俠脊上項。
其支者,別入結於舌本。
其直者,結於枕骨,上頭下額,結於鼻。
其支者,為目上網,下結於鼽。
其支者,從腋後外廉,結於肩髃。
其支者,入腋下,出缺盆,上結於完骨。
其支者,出缺盆,斜上入於鼽。
其病小指支踵跟痛,膕攣急,脊反折,項筋急,肩不舉,腋支缺盆中紐痛,不可左右搖。
治在燔針動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名曰仲春痺。
足少陽之筋,起於小指次指之上,結於外踝,上循胻外廉,結於膝外廉。
其支者,別起於外輔骨,上走髀,前者結於伏兔,後者結於尻。
其直者,上乘,季脇,上走腋前廉繫於膺乳,結於缺盆。
直者,上出腋貫缺盆,出太陽之前,循耳後,上額角,交巔上,下走頷,上結於鼽。
其支者,結於目外眥,為外維。
其病小指次指支轉筋,引膝外轉筋,膝不可屈伸,膕筋急,前引髀,後引尻,上乘季脇痛,上引缺盆,膺,乳,頸維筋急,從左之右,右目不開,上過右角,並蹺脈而行,左絡於右,故傷左角,右足不用,命曰維筋相交。
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
名曰孟替痺。
足陽明之筋,起於中三指,結於跗上,斜外上加於輔骨,上結於膝外廉,直上結於髀樞,上循脇,屬脊。
其直者,上循骭,結於膝。
其支者,結於外輔骨,合少陽。
其直者,上循伏兔,上結於髀,聚於陰器,上腹而布,至缺盆而結,上頸,上俠口,合於鼽,下結於鼻,上合於太陽。
太陽為目上綱,陽明為目下綱。
其支者,從頰結於耳前。
其病足中指支脛轉筋,腳跳堅,伏兔轉筋,髀前腫,疝,腹筋乃急,引缺盆及頰,卒口僻,急者目不合,熱則筋弛縱不勝,目不開。
頰筋有寒則急,引頰移口,有熱則筋弛縱不勝收,故僻。
治之以馬膏,膏其急者,以白酒和桂塗其緩者,以桑鉤鉤之,即以生桑炭置之坎中,高下與坐等,以膏熨急頰,且飲美酒,啖炙肉,不飲酒者,自強也,為之三拊而已。
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
名曰季春痺。
足太陰之筋,起於大指之端內側,上結於內踝。
其直者,上結於膝內輔骨,上循陰股,結於髀,聚於陰器,上腹結於臍,循腹裏,結於脇,散於胸中。
其內者,著於脊。
其病足大指支內踝痛,轉筋,膝內輔骨痛,陰股引髀而痛,陰器紐痛,上引臍與兩脇痛,膺中脊內痛。
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
名曰仲秋痺。
足少陰之筋,起於小指之下,入足心,並足太陰之筋,而斜走內踝之下,結於踵,則與太陽之筋合而上,結於內輔之下;
並太陽之筋而上循陰股,結於陰器。
循膂內俠脊上至項,結於枕骨,與足太陽之筋合。
其病足下轉筋,及所過而結者皆痛及轉筋。
病在此者,主癇瘈及痙,病在外者,不能俯;
在內者,不能仰。
故陽病者腰反折,不能俯;
陰病者,不能仰。
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
在內者,熨引飲藥,此筋折紐,發數甚者,死不治。
名曰孟秋痺。
足厥陰之筋,起於大指之上,結於內踝之前,上循脛,上結內輔之下,上循陰股,結於陰器,絡諸筋。
其病足大指支內踝之前痛,內輔痛,陰股痛,轉筋,陰器不用,傷於內則不起,傷於寒則陰縮入,傷於熱則縱挺不收。
治在行水清陰氣。
其病轉筋者,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
名曰季秋痺。
手太陽之筋,起於小指之上,結於腕,上循臂內廉,結於肘內銳骨之後,彈之應小指之上,入結於腋下。
其支者,從腋走後廉,上繞臑外廉,上肩胛,循頸出足太陽之筋前,結於耳後完骨。
其支者,入耳中。
直者,出耳上,下結於頷,上屬目外眥。
其病小指支肘內銳骨後廉痛,循臂陰,入腋下,腋下痛,腋後廉痛,繞肩胛,引頸而痛,應耳中鳴,痛引頷,目瞑良久乃能視,頸筋急則為筋痿,頸腫,寒熱在頸者。
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
其為腫者,復而銳之。
名曰仲夏痺。
手少陽之筋,起於小指次指次端,結於腕,上循臂,結於肘,上繞臑外廉,上肩走頸,合手太陽。
其支者,上當曲頰入繫於舌本。
其支者,上曲牙,循耳前,屬目外眥,上乘頷,結於角。
其病當所過者即支轉筋,舌卷。
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
名曰季夏痺。
手陽明之筋,起於大指次指之端,結於腕,上循臂,上結於肘外,上繞臑,結於髃。
其支者,繞肩胛,俠脊。
其直者,從肩髃上頸。
其支者,上頰,結於鼽。
其直者,上出手太陽之前,上左角,絡頭,下右頷。
其病當所過者,支痛及轉筋,肩不舉,頸不可左右視。
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名曰孟夏痺。
手太陰之筋,起於大指之上,循指上行,結於魚後,行寸口外側,上循臂,結肘中,上臑內廉,入腋下,上出缺盆,結肩髃前,上結缺盆,下結於胸裏,散貫賁,合脇下,抵季肋。
其病當所過者,支轉筋痛,其成息賁者,脇急吐血。
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
名曰仲冬痺。
手心主之筋,起於中指,與太陰之筋並行,結於肘內廉。
上臂陰,結腋下,下散前後俠脇。
其支者,入腋散胸中,結於賁。
其病當所過者,支轉筋痛,及胸痛息賁。
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
名曰孟冬痺。
手少陰之筋,起於小指之內側,結於銳骨上,結肘內廉。
上入腋,交太陰,挾乳裏,結於胸中,循賁下系於臍。
其病內急,心承伏梁,下為肘綱。
其病當所過者,支轉筋痛。
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
其成伏梁吐膿血者,死不治。
名曰季冬痺。
凡經筋之病,寒則反折筋急,熱則筋從緩不收,陰痿不用,陽急則反折,陰急則俯不伸焠刺者,刺寒急也,熱則筋縱不收,無用燔針劫刺。
足之陽明,手之太陽,筋急則口目為之僻,目眥急,不能卒視,治此皆如上方也。
【骨度腸度腸胃所受第七】
黃帝問曰:脈度言經脈之長短,何以立之?
伯高對曰:先度其骨節之大小,廣狹,長短,而脈度定矣。
曰:人長七尺五寸者,其骨節之大小長短,知各幾何?
曰:頭之大骨圍二尺六寸。
胸圍四尺五寸。
腰圍四尺二寸。
髮所覆者,顱至項一尺二寸。
髮以下至頤長一尺,君子參折。
結喉以下至缺盆中長四寸。
缺盆以下至骭長九寸,過則肺大,不滿則肺小。
骭以下至天樞,長八寸,過則胃大,不及則胃小。
天樞以下至橫骨長六寸半,過則回腸廣長,不滿則狹短。
橫骨長六寸半。
橫骨上廉以下至內輔之上廉,長一尺八寸。
內輔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長三寸半。
內輔下廉下至內踝,長一尺三寸。
內踝以下至地長三寸。
膝膕以下至跗屬,長一尺六寸。
跗屬以下至地長三寸。
故骨圍大則太過,小則不及。
角以下至柱骨,長一尺。
行腋中不見者,長四寸。
腋以下至季脇長一尺二寸。
季脇以下至髀樞長六寸。
髀樞以下至膝中,長一尺九寸。
膝以下至外踝,長一尺六寸。
外踝以下至京骨,長三寸。
京骨以下至地,長一寸。
耳後當完骨者,廣九寸。
耳前當耳門者,廣一尺二寸。
兩顴之間,廣九寸半。
兩乳之間,廣九寸半。
兩髀之間,廣六寸半,足長一尺二寸,廣四寸半。
肩至肘,長一尺七寸。
肘至腕,長一尺二寸半。
腕至中指本節,長四寸。
本節至其末,長四寸半。
項髮以下至脊骨長三寸半。
脊骨以下至尾骶二十一節,長三尺。
上節長一寸四分分之一,奇分在下,故上七節下至膂骨,九寸八分分之七。
此眾人骨之度也,所以立經脈之長短也。
是故視其經脈之在於身也,其見浮而堅,其見明而大者多血,細而沉者多氣,乃經之長短也。
曰:願聞六腑傳穀者,腸胃之大小長短,受穀之多少奈何?
曰:穀之所以出入淺深遠近長短之度:唇至齒長九分,口廣二寸半。
齒以後至會厭,深三寸半,大容五合。
舌重十兩,長七寸,廣二寸半。
咽門重十兩,廣二寸半,至胃長一尺六寸。
胃紆曲屈,伸之長二尺六寸,大一尺五寸,徑五寸,大容三斗五升。
小腸後附脊,左環回周葉積,其注於回腸者,外附於臍上,回遠環反十六曲,大二寸半,徑八分分之少半,長三丈二尺。
回腸當臍左環回周葉積而下,回遠環反十六曲,大四寸,徑一寸寸之少半,長二丈一尺廣腸附脊以受回腸,左環葉積上下,辟大八寸,徑二寸寸之大半,長二尺八寸。
腸胃所入至所出,長六丈四寸四分,回曲環反三十二曲。
曰:人不食七日而死者,何也?
曰:胃大一尺五寸,徑五寸,長二尺六寸,橫屈受水穀三斗五升,其中之穀,常留者二斗,水一斗五升而滿。
上焦泄氣,出其精微,慓悍滑疾,下焦下溉,泄諸小腸。
小腸大二寸半,徑八分分之少半,長三丈二尺,受穀二斗四升,水六升三合合之大半。
回腸大四寸,徑一寸寸之少半,長二丈一尺,受穀一斗,水七升半。
廣腸大八寸,徑二寸寸之大半,長二尺八寸,受穀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
腸胃之長凡五丈八尺四寸,受水穀九斗二升一合合之大半,此腸胃所受水穀之數也。
平人則不然,胃滿則腸虛,腸滿則胃虛,更滿更虛,故氣得上下,五臟安定,血脈和利,精神乃居。
故神者,水穀之精氣也。
故腸胃之中,常留穀二斗四升,水一斗五升。
故人一日再至後,後二升半,一日中五升。
五七三斗五升,而留水穀盡矣。
故平人不飲不食,七日而死者,水穀精氣津液皆盡,故七日死矣。
【卷之三】
【頭直鼻中發際傍行至頭維凡七穴第一】
黃帝問曰:氣穴三百六十五,以應一歲,愿聞孫絡溪谷,亦各有應乎?
岐伯對曰:孫絡溪谷,三百六十五穴會,以應一歲,以溢奇邪,以通榮衛。
肉之大會為谷,肉之小會為溪,肉分之間,溪谷之會,以行榮衛,以舍大氣也。
神庭:在髮際,直鼻,督脈,足太陽,陽明之會。
禁不可刺,令人癲疾,目失精。
灸三壯。
曲差:一名鼻沖,俠神庭兩旁各一寸五分,在髮際,足太陽脈氣所髮,正頭取之,刺入三分,灸五壯。
本神:在曲差兩傍各一寸五分,在髮際,足少陽,陽維之會,刺入三分,灸三壯。
頭維:在額角髮際俠本神兩旁,各一寸五分,足少陽,陽明之會。
刺入五分,禁不可灸。
【頭直鼻中人髮際一寸循督脈卻行至風府凡八穴第二】
上星:在顱上,直鼻中央,入發際一寸陷者中,可容豆,督脈氣所發。
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顖會:在上星後一寸,骨間陷者中,督脈氣所發。
刺入四分,灸五壯。
前頂:在囪會後一寸五分,骨間陷者中,督脈氣所發。
刺入四分,灸五壯。
百會:一名三陽五會,在前頂後一寸五分,頂中央旋毛中,陷可容指,督脈足太陽之會。
刺入三分,灸三壯。
後頂:一名交沖,在百會後一寸五分,枕骨上,督脈氣所發,刺入三分,灸五壯。
強間:一名大羽,在後頂後一寸五分,督脈氣所發,刺入三分,灸五壯。
腦戶:一名匝風,一名會額,在枕骨上,強間後一寸五分,督脈,足太陽之會,此別腦之會。
分刺入四。
不可灸,令人瘖。
風府:一名舌本,在項上入髮際一寸,大筋內宛宛中,疾言其肉立起,言休其肉立下,督脈,陽維之會。
禁不可灸,灸之飲人瘖。
刺入四分,留三呼。
【頭直俠督各一寸五分卻行至玉枕凡十穴第三】
五處:在督脈傍去上星一寸五分,足太陽脈氣發。
刺入三分,留七呼。
灸三壯。
承光:在五處後二寸,足太陽脈氣所發。
刺入三分,禁不可灸。
通天:一名天臼,在承光後一寸五分,足太陽脈氣所發。
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絡卻:一名強陽,一名腦蓋,在通天後一寸五分,足太陽脈氣所發。
刺入三分,留五呼,灸三壯。
玉枕:在絡卻後七分,俠腦戶傍一寸三分,起肉枕骨,入髮際三寸,足太陽脈氣所發。
刺入三分,留三呼,灸三壯。
【頭直目上入髮際五分卻行至腦空凡十穴第四】
臨泣:當目上眥直入髮際五分陷者中,足太陽,少陽,陽維之會。
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五壯。
目窗:一名至營,在臨泣後一寸,足少陽,陽維之會。
刺入三分,灸五壯。
正營:在目窗後一寸,足少陽,陽維之會。
刺入三分,灸五壯。
承靈:在正營後一寸五分,足少陽,陽維之會。
刺入三分,灸五壯。
腦空:一名顳顬,在承靈後一寸五分,俠玉枕骨下陷者中,足少陽,陽維之會。
刺入四分,灸五壯。
【頭緣耳上卻行至完骨凡十二穴第五】
天沖:在耳上如前三分。
刺入三分,灸三壯率谷,在耳上入髮際一寸五分,足太陽,少陽之會。
嚼而取之。
刺入四分,灸三壯。
曲鬢:在耳上入髮際,曲隅陷者中,鼓頷有空,足太陽少陽之會。
刺入三分,灸三壯。
浮白:在耳後,入髮際一寸,足太陽,少陽之會。
刺入三分,灸二壯。
竅陰:在完骨上,枕骨下,搖動應手,足太陽,少陽之會。
刺入四分,灸五壯。
完骨:在耳後,入髮際四分,足太陽,少陽之會。
刺入二分,留七呼,灸七壯。
【頭自髮際中央傍行凡五穴第六】
瘖門:一名舌橫,一名舌厭,在項後,髮際宛宛中,入系舌本,督脈,陽維之會。
仰頭取之。
刺入四分,不可灸,灸之令人瘖。
天柱:在俠項後髮際,大筋外廉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
刺入二分,留六呼,灸三壯。
風池:在顳顬後髮際陷者中,足少陽,陽維之會。
刺入三分,留三呼,灸三壯。
【背自第一椎循督脈下行至脊骶凡十一穴第七】
大椎:在第一椎上陷者中,三陽督脈之會。
刺入五分,灸九壯。
陶道:在大椎節下間,督脈,足太陽之會。
俯而取之。
刺入五分,留五呼,灸五壯。
身柱:在第三椎節下間,督脈氣所發。
俯而取之。
俯而取之,留五呼,灸五壯。
神道:在第五椎節下間,督脈氣所發。
俯而取之。
刺入五分,留五呼,灸五壯。
至陽:在第七椎節下間,督脈氣所發。
俯而取之,刺入五分,灸三壯。
筋縮:在第九椎節下間,督脈氣所發,俯而取之。
刺入五分,灸三壯。
脊中:在第十一椎節下間,督脈氣所發。
俯而取之。
刺入五分,禁不可灸,灸則令人痿。
懸樞:在第十三椎節下間,督脈氣所發。
伏而取之。
刺入三分,灸三壯。
命門:一名屬累,在十四椎節下間,督脈氣所發。
伏而取之。
刺入五分,灸三壯。
腰俞:一名背解,一名髓空,一名腰戶。
在第二十一椎節下間,督脈氣所發。
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五壯。
長強:一名氣之陰郄,督脈別絡,在脊骶端,少陰所結。
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背自第一椎兩傍俠脊各一寸五分下至節凡四十二穴第八】
凡五臟之腧,出於背者,按其處,應在中而痛解,乃其腧也。
灸之則可,刺之則可。
氣盛則瀉之;
虛則補之。
以火補之者,無吹其火,須自滅也;
以火瀉之者,疾吹其火,拊其艾,須其火滅也。
大杼:在項第一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陷者中,足太陽,手太陽之會。
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七壯。
風門:一名熱府,在第二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督脈,足太陽之會。
刺入五分,留五呼,灸三壯。
肺俞:在第三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心俞:在第五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
針入三分,留七呼,禁灸。
膈俞:在第七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
針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肝俞:在第九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
針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膽俞:在第十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足太陽脈氣所發。
正坐取之。
刺入五分,灸三壯。
脾俞:在第十一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
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胃俞:在第十二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
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三焦俞:在第十三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足太陽脈氣所發。
刺入五分,灸三壯。
腎俞:在第十四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
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大腸俞:在第十六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小腸俞:在第十八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
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膀胱俞:在第十九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
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中膂俞:在第二十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
俠脊起肉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白環俞:在第二十一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足太陽脈氣所發,伏而取之。
刺入八分,得氣則瀉,瀉訖多補之,不宜灸上髎,在第一空腰髁下一寸,俠脊陷者中,足太陽,少陽之絡。
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次髎:在第二空俠脊陷者中,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中髎:在第三空俠脊陷者中。
刺入二寸,留十呼,灸三壯。
下髎:在第四空俠脊陷者中。
刺入二寸,留十呼,灸三壯。
會陽:一名利機,在陰尾骨兩傍,督脈氣所發。
刺入八分,灸五壯。
【背自第二椎兩傍俠脊各三寸下行至二十一椎下兩傍俠脊凡二十六穴第九】
附分:在第二椎下,附項內廉,兩旁各三寸,手,足太陽之會。
刺入八分,灸五壯。
魄戶:在第三椎下兩旁,各三寸,足太陽脈氣所發,刺入三分,灸五壯。
神堂:在第五椎下,兩旁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
刺入三分,灸五壯。
譩譆:在肩髆內廉,俠第六椎下,兩傍各三寸,以手痛按之,病者言譩譆,是穴,足太陽脈氣所發。
刺入六分,灸五壯。
膈關:在第七椎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
正坐開肩取之。
刺入五分,灸三壯。
魂門:在第九椎下,兩旁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
正坐取之。
刺入五分,灸五壯。
陽綱:在第十椎下,兩旁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
正坐取之。
刺入五分,灸三壯。
意舍:在第十一椎下,兩旁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
刺入五分,灸三壯。
胃倉:在第十二椎下,兩旁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
刺入五分,灸三壯。
肓門:在第十三椎下,兩旁各三寸,入肘間,足太陽脈氣所發,刺入五分,灸三壯。
志室:在第十四椎下,兩旁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
正坐取之。
刺入五分,灸三壯。
胞肓:在第十九椎下,兩旁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
伏而取之。
刺入五分,灸三壯。
秩邊:在第二十一椎下,兩旁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
伏而取之。
刺入五分,灸三壯。
【面凡三十九穴第十】
懸顱:在曲周顳顬中,足少陽脈氣所發。
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頷厭:在曲周顳顬上廉,手少陽,足陽明之會。
刺入七分,留七呼,灸三壯。
懸厘:在曲周顳顬下廉,手足少陽,陽明之會。
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陽白:在眉上一寸直瞳子,足少陽,陽維之會。
刺入三分,灸三壯。
攢竹:一名員柱,一名始光,一名夜光,又名明光。
在眉頭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
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絲竹空:一名目髎,在眉後陷者中,足少陽脈氣所發。
刺入三分,留三呼,不宜灸,灸之不幸,令人目小及盲。
睛明:一名汨孔,在目內眥外,手足太陽,足陽明之會。
刺入六分,留六呼,灸三壯。
瞳子髎:在目外去眥五分,手太陽,手,足少陽之會。
刺入三分,灸三壯。
承泣:一名鼷穴,一名面髎,在目下七分,直目瞕子,陽蹺,任脈,足陽明之會。
刺入三分,不可灸。
四白:在目下一寸,向頄骨顴空,足陽明脈氣所發。
刺入三分,灸七壯。
顴髎:一名兌骨,在面頄骨下廉陷者中。
手少陽,太陽之會。
刺入三分。
素髎:一名面王,在鼻柱上端,督脈氣所發。
刺入三分,禁灸。
迎香:一名沖陽,在禾髎上,鼻孔旁,手,足陽明之會。
刺入三分。
巨髎:在俠鼻孔傍八分,直瞳子,蹺脈,足陽明之會。
刺入三分。
禾髎:在直鼻孔下,俠水溝傍五分,手陽明脈氣所發。
刺入三分。
水溝:在鼻柱下人中,督脈,手,足陽明之會。
直唇取之。
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兌端:在唇上端,手陽明脈氣所發。
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齦交:在唇內齒上齗縫中。
刺入三分,灸三壯。
地倉:一名會維。
俠口傍四分,如近下是,蹺脈,手足陽明之會。
刺入三分。
承漿:一名天池,在頤前下唇之下,足陽明,任脈之會。
開口取之。
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頰車:在耳下曲頰端陷者中,開口有孔,足陽明脈氣所發。
刺入三分,灸三壯。
大迎:一名髓孔。
在曲頷前一寸三分骨陷者中,動脈,足陽明脈氣所發。
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耳前後凡二十穴第十一】
上關:一名客主人。
在耳前上廉起骨端,開口有孔,手,足少陽,足陽明三脈之會。
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刺太深,令人耳無聞。
下關:在客主人下,耳前動脈下空下廉,合口有孔,張口即閉,足陽明,少陽之會。
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耳中有乾糙抵,不可灸。
耳門:在耳前起肉當耳缺者。
刺入三分,留三呼,灸三壯。
和髎:在耳前兌髮下橫動脈,手,足少陽,手太陽之會。
刺入三分,灸三壯。
聽會:在耳前陷者中,張口得之,動脈應手,少陽脈氣所發。
刺入四分,灸三壯。
聽官:在耳中珠子,大明如赤小豆,手,足少陽,手太陽之會。
刺入三分,灸三壯。
角孫:在耳廓中間上,開口有孔,手,足少陽,手陽明之會。
刺入三分,灸三壯。
瘈脈:一名資脈。
在耳本後雞足青絡脈。
刺出血,如豆汁,刺入一分,灸三壯。
顱息:在耳後間青絡脈,足少陽脈氣所發。
刺入一分,出血多則殺人,灸三壯。
翳風:在耳後陷者中,按之引耳中,手,足少陽之會,刺入四分,灸三壯。
【頸凡七穴第十二】
廉泉:一名本池。
在頷下,結喉上,舌本下,陰維,任脈之會。
刺入二分,留三呼,灸三壯。
人迎:一名天五會。
在頸大脈動應手,俠結喉,以候五臟氣,足陽明脈氣所發。
禁不可灸,刺入四分,過深不幸殺人。
天窗:一名窗籠。
在曲頰下,扶突後,動脈應手陷者中,手太陽脈氣所發。
刺入六分,灸三壯。
天牖:在頸筋間,缺盆上,天容後,天柱前,完骨下,髮際上,手少陽脈氣所發。
刺入一分,灸三壯。
天容:在耳下曲頰後,手太陽脈氣所發。
刺入一寸,灸三壯。
水突:一名水門。
在頸大筋前,直人迎下,氣舍上,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一寸,灸三壯。
氣舍:在頸直人迎下,俠天突陷者中,足陽明脈氣所發。
刺入三分,灸五壯。
扶突:在人迎後一寸五分,手陽明脈氣所發。
刺入三分,灸三壯。
天鼎:在缺盆上,直扶突,氣舍後一寸五分,手陽明脈氣所發。
刺入四分,灸三壯。
【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
肩井:在肩上陷者中,缺盆上大骨前,手足少陽,陽維之會。
刺入五分,灸五壯。
肩貞:在肩曲胛下,兩骨解間,肩髃後陷者中,手太陽脈氣所發。
刺入八分,灸三壯。
巨骨:在肩端上行兩叉骨間陷者中,手陽明,蹺脈之會。
刺入一寸五分,灸五壯。
天髎:在肩缺盆中上,毖骨之間陷者中,手少陽,陽維之會。
刺入八分,灸三壯。
肩腢:在肩端兩骨間,手陽明,蹺脈之會。
刺入六分,留六呼,灸三壯。
肩髎:在肩端臑上,斜舉臂取之。
刺入七分,灸三壯。
臑腧:在肩臑後大骨下胛上廉陷者中,手足太陽,陽維,蹺脈之會,舉臂取之。
刺入八分,灸三壯。
秉風:俠天髎在外,肩上小髃骨後,舉臂有空,手陽明,太陽,手,足,少陽之會。
舉臂取之。
刺入五分,灸五壯。
天宗:在秉風後大骨下陷者中,手太陽脈氣所發。
刺入五分,留六呼,灸三壯。
肩外俞:在肩胛上廉,去脊三寸陷者中。
刺入六分,灸三壯。
肩中俞:在肩胛內廉,去脊二寸陷者中。
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曲垣:在肩中央曲胛陷者中,按之動脈應手。
刺入九分,灸十壯。
缺盆:一名天蓋,在肩上橫骨陷者中。
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刺太深,令人逆息。
臑會:一名臑髎,在臂前廉,去肩頭三寸,手陽明之絡。
刺入五分,灸五壯。
【胸自天突循任脈下行至中庭凡七穴第十四】
天突:一名玉戶,在頸結喉下二寸,中央宛宛中,陽維,任脈之會,低頭取之,刺入一寸,留七呼,灸三壯。
璇璣:在天突下一寸中央陷者中,任脈氣所發。
仰頭取之。
刺入三分,灸五壯。
華蓋:在璇璣下一寸陷者中,任脈氣所發。
仰頭取之。
刺入三分,灸五壯。
紫宮:在華蓋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任脈氣所發。
仰頭取之。
刺入三分,灸五壯。
玉堂:一名玉英,在紫宮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任脈氣所發。
仰頭取之。
刺入三分,灸五壯。
膻中:一名元兒,在玉堂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任脈氣所發。
仰而取之。
刺入三分,灸五壯。
中庭:在膻中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任脈氣所發。
仰而取之。
刺入三分,灸五壯。
【胸自輸府俠任脈兩傍各二寸下行至步廊凡十二穴第十五】
輸府:在巨骨下,去璇璣傍各二寸陷者中,足少陰脈氣所發。
仰而取之。
刺入四分,灸五壯。
或中:在輸府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少陰脈氣所發,仰而取之。
刺入四分,灸五壯。
神藏:在或中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少陰脈氣所發,仰而取之。
刺入四分,灸五壯。
靈墟:在神藏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少陰脈氣所發,仰而取之。
刺入四分,灸五壯。
神封:在靈墟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少陰脈氣所發。
仰而取之。
刺入四分,灸五壯。
步廊:在神封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少陰脈氣所發。
仰而取之。
刺入四分,灸五壯。
【胸自氣戶俠輸府兩傍各二寸下行至乳根凡十二穴第十六】
氣戶:在巨骨下輸府兩傍各二寸陷者中,足陽明脈氣所發。
仰而取之。
刺入四分,灸五壯。
庫房:在氣戶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陽明脈氣所發。
仰而取之。
刺入四分,灸五壯。
屋翳:在庫房下一寸六分。
刺入四分,灸五壯。
膺窗:在屋翳下一寸六分。
刺入四分,灸五壯。
乳中:禁不可刺灸,灸刺之,不幸生蝕瘡,瘡中有膿血清汁者可治,瘡中有息肉若蝕瘡者死。
乳根:在乳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陽明脈氣所發。
仰而取之。
刺入四分,灸五壯。
【胸自雲門俠氣戶兩傍各二寸下行至食竇凡十二穴第十七】
雲門:在巨骨下,氣戶兩傍各二寸陷者中,動脈應手,手太陰脈氣所發。
舉臂取之。
刺入七分,灸五壯,刺太深令人逆息。
中府:肺之募也。
一名膺中俞,在雲門下一寸,乳上三肋間陷者中,動脈應手,仰而取之,手,足太陰之會。
刺入三分,留五呼,灸五壯。
周榮:在中府中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太陰脈氣所發。
仰而取之。
刺入四分,灸五壯。
胸鄉:在周榮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太陰脈氣所發。
仰而取之。
刺入四分,灸五壯。
天溪:在胸鄉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太陰脈氣所發。
仰而取之。
刺入四分,灸五壯。
食竇:在天溪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太陰脈氣所發。
抑而取之。
刺入四分,灸五壯。
【腋脇下凡八穴第十八】
淵腋:在腋下三寸宛宛中,舉臂取之。
刺入三分,不可灸,灸之不幸,生腫蝕馬刀傷,內潰者死,寒熱生馬瘍可治。
大包:在淵腋下三寸,脾之大絡,布胸脇中,出九肋間,及季脇端,別絡諸陰者。
刺入三分,灸三壯。
輒筋:在腋下三寸,復前行一寸,著脇,足少陽脈氣所發。
刺入六分,灸三壯。
天池:一名天會,在乳後一寸,腋下三寸,著脇,直腋撅肋間,手厥陰,足少陽之會。
刺入七分,灸三壯。
【腹自鳩尾循任脈下行至會陰凡十五穴第十九】
鳩尾:一名尾翳,一名骭,在臆前敝骨下五分,任脈之別。
不可灸刺。
巨闕:心募也,在鳩尾下一寸,任脈氣所發。
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五壯。
上脘:在巨闕下一寸五分,去蔽骨三寸,任脈,足陽明,手太陽之會。
刺入八分,灸五壯。
中脘:一名太倉,胃募也,在上脘下一寸,居心蔽骨與臍之中,手太陽,少陽,足陽明所生,任脈之會。
刺入一寸二分,灸七壯。
建里:在中脘下一寸。
刺入五分,留十呼,灸五壯。
下脘:在建里下一寸,足太陰,任脈之會。
刺入一寸,灸五壯。
臍中:神闕穴也,一名氣舍,灸三壯,禁不可刺,刺之令人惡瘍潰矢出者,死不治。
水分:在下脘下一寸,臍上一寸,任脈氣所發。
刺入一寸,灸五壯。
陰交:一名少關,一名橫戶,在臍下一寸,任脈氣沖之會。
刺入八分,灸五壯。
氣海:一名脖胦,一名下肓,在臍下一寸五分,任脈氣所發。
刺入一寸三分,灸五壯。
石門:三焦募也,一名利機,一名精露,一名丹田,一名命門,在臍下二寸,任脈氣所發。
刺入五分,留十呼,灸三壯,女子禁不可刺,灸中央,不幸使人絕子。
關元:小腸募也,一名次門,在臍下三寸,足三陰,任脈之會。
刺入二寸,留七呼,灸七壯。
中極:膀胱募也,一名氣原,一名玉泉,在臍下四寸,足三陰,任脈之會。
刺入二寸。
留七呼,灸三壯。
曲骨:在橫骨上中極下一寸,毛際陷者中,動脈應手,任脈,足厥陰之會。
刺入一寸五分,留七呼,灸三壯。
會陰:一名屏翳,在大便前小便後兩陰之間,任脈別絡俠督脈,沖脈之會。
刺入二寸,留三呼,灸三壯。
【腹自幽門俠巨闕兩傍各半寸循沖脈下行至橫骨凡二十二穴第二十】
幽門:一名上門,在巨闕兩傍各五分陷者中,沖脈,足少陰之會。
刺入五分,灸五壯。
通谷:在幽門下一寸陷者中,沖脈,足少陰之會。
刺入五分,灸五壯。
陰都:一名食宮,在通谷下一寸,沖脈,足少陰之會。
刺入一寸,灸五壯。
石關:在陰都下一寸,沖脈,足少陰之會。
刺入一寸,灸五壯。
商曲:在石關下一寸,沖脈,足少陰之會。
刺入一寸,灸五壯。
肓俞:在商曲下一寸,直臍傍五分,沖脈,足少陰之會,刺入一寸,灸五壯。
中注:在肓俞下五分,沖脈,足少陰之會。
刺入一寸,灸五壯。
四滿:一名髓府,在中注下一寸,沖脈,足少陰之會。
刺入一寸,灸五壯。
氣穴:一名胞門,一名子戶,在四滿下一寸,沖脈,足少陰之會,刺入一寸灸五壯。
大赫:一名陰維,一名陰關,在氣穴下一寸,沖脈,足少陰之會。
刺入一寸,灸五壯。
橫骨:一名下極,在大赫下一寸,沖脈,足少陰之會。
刺入一寸,灸五壯。
【腹自不容俠幽門兩傍各一寸五分至氣沖凡二十四穴第二十一】
不容:在幽門傍各一寸五分,去任脈二寸,直四肋端,相去四寸。
足陽明脈氣所發。
刺入五分,灸五壯。
承滿:在不容下一寸,足陽明脈氣所發。
刺入八分。
灸五壯。
梁門:在承滿下一寸,足陽明脈氣所發。
刺入八分,灸五壯。
關門:在梁門下,太乙上,足陽明脈中間穴外延,足陽明脈氣所發。
刺入八分,灸五壯。
太乙:在關門下一寸,足陽明脈氣所發。
刺入八分,灸五壯。
滑肉門:在太乙下一寸,足陽明脈氣所發。
刺入八分,灸五壯。
天樞:大腸募也,一名長溪,一名谷門,去肓俞一寸五分,俠臍兩旁各二寸陷者中,足陽明脈氣所發。
留七呼,灸五壯。
外陵:在天樞下,大巨上,足陽明脈氣所發。
刺入八分,灸五壯。
大巨:一名腋門,在長溪下二寸,足陽明脈氣所發。
刺入八分,灸五壯。
水道:在大巨下三寸,足陽明脈氣所發。
刺入二寸五分,灸五壯。
歸來:一名溪穴,在水道下二寸。
刺入八分,灸五壯。
氣沖:在歸來下,鼠鼷上一寸,動脈應手,足陽明脈氣所發。
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灸之不幸使人不得息。
【腹自期門上直兩乳俠不容兩傍各一寸五分下行至沖門凡十四穴第二十二】
期門:肝募也,在第二肋端,不容傍各一寸五分,上直兩乳,足太陰厥陰,陰維之會。
舉臂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
日月:膽募也。
在期門下五分,足太陰,少陽之會。
刺入七分,灸五壯。
腹哀:在日月下一寸五分,足太陰,陰維之會。
刺入七分,灸五壯。
大橫:在腹哀下三寸,直臍旁,足太陰,陰維之會。
刺入七分,灸五壯。
腹屈:一名腹結,在大橫下一寸三分,刺入七分,灸五壯。
府舍:在腹結下三寸,足太陰,陰維,厥陰之會。
此脈上入腹絡胸,結心肺,從脇上至肩,此太陰郄,三陰陽明支別。
刺入七分,灸五壯。
沖門:一名慈宮,上去大橫五寸,在府舍下橫骨兩端,約文中動脈,足太陰,厥陰之會。
刺入七分,灸五壯。
【腹自章門下行至居髎凡十二穴第二十三】
章門:脾募也,一名長平,一名脇髎,在大橫外,直臍季脇端,足厥陰,少陽之會。
側臥屈上足,伸下足,舉臂取之。
刺入八分,留六呼,灸三壯。
帶脈:在季脇下一寸八分。
刺入六分,灸五壯。
五樞,在帶脈下三寸。
一曰:在水道旁一寸五分。
刺入一寸,灸五壯。
京門:腎募也,一名氣府,一名氣俞,在監骨下腰中挾脊,季脇下一寸八分。
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維道:一名外樞,在章門下五寸三分,足少陽,帶脈之會。
刺入八分,灸三壯。
居髎:在章門下八寸三分,監骨上陷者中,陽蹺,足少陽之會。
刺入八分,灸三壯。
【手太陰及臂凡一十八穴第二十四】
黃帝問曰:願聞五臟六腑所出之處。
岐伯對曰:五臟五俞,五五二十五俞;
六府六俞,六六三十六俞。
經脈十二,絡脈十五,凡二十七氣,上下行。
所出為井,所溜為榮,所注為俞,所過為原,所行為經,所入為合。
別而言之,則所注為俞;
總而言之,則手太陰井也,榮也,原也,經也,合也,皆謂之俞。
非此六者謂之間。
凡穴:手太陰之脈,出於大指之端內側,循白肉際,至本節後太淵,溜以澹,外屈,上於本節之下(一作本於上節),內屈與諸陰絡,會於魚際,數脈井注此(疑此處有缺文)其氣滑利,伏行壅骨之下,外屈出於寸口而行,上至於肘內廉,入於大筋之下,內屈上行臑陰,入腋下,內屈走肺,此順行逆數之屈折也。
肺出少商。
少商者:木也。
在手大指端內側,去爪甲角如韭葉,手太陰脈之所出也,為井。
刺入一分,留一呼,灸一壯。
魚際者:火也。
在手大指本節後內側散脈中,手太陰脈之所溜也,為榮。
刺入二分,留三呼,灸三壯。
太淵者:土也。
在掌後陷者中,手太陰脈之所注也,為俞。
刺入二分,留二呼,灸三壯。
經渠者:金也。
在寸口陷者中,手太陰脈之所行也,為經,刺入三分,留三呼,不可灸,灸之傷人神明。
列缺者:手太陰之絡,去腕上一寸五分,別走陽明者。
刺入三分,留三呼,灸五壯。
孔最者:手太陰之郄去腕七寸,專金二七水之父母,刺入三分,留三呼,灸五壯。
尺澤者:水也,在肘中約紋上動脈,手太陰脈之所入也,為合。
刺入三分,灸三壯。
俠白者:在天府下,去肘五寸動脈中,手太陰之別。
刺入四分,留三呼,灸五壯。
天府者:在腋下三寸,臂臑內廉動脈中,手太陰脈氣所發。
禁不可灸,灸之令人逆氣,刺入四分,留三呼。
【手厥陰心主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五】
手心主之脈,出於中指之端,內屈循中指內廉,以上留於掌中,伏兩骨之間,外屈出兩筋之間,骨肉之際,其氣滑利,上二寸外屈行兩筋之間,上至肘內廉,入於小筋之下,兩骨之會,上入於胸中,內絡心胞。
心主出中沖。
中沖者:木也。
在手中指之端,去爪甲如韭葉陷者中,手心主脈之所出也,為井。
刺入一分,留三呼,灸一壯。
勞宮者:火也。
一名五里,在掌中央動脈中,手心主脈之所溜也,為榮。
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大陵者:土也。
在掌後兩筋間陷者中,手心主脈之所注也,為俞。
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三壯。
內關者:手心主絡,在掌後去腕二寸,別走少陽。
刺入二分,灸五壯。
間使者:金也。
在掌後三寸,兩筋間陷者中,手心主脈之所行也,為經。
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三壯。
郄門者:手心主郄,去腕五寸。
刺入三分,灸三壯。
曲澤者:水也。
在肘內廉下陷者中,屈肘得之,手心主脈之所入也,為合。
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天泉者:一名天溫,在曲腋下,去臂二寸,舉臂取之。
刺入六分,灸三壯。
【手少陰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六】
黃帝問曰:手少陰之脈獨無俞,何也?
岐伯對曰:少陰者,心脈也。
心者,五臟六腑之大主也,為帝王,精神之舍也。
其臟堅固,邪弗能客也。
客之則心傷,心傷則神去,神去則死矣。
故諸邪在於心者,皆在心之包絡。
包絡者,心主之脈也,故獨無俞焉。
曰:少陰脈獨無俞者,心不病乎?
曰:其外經脈病而臟不病,故獨取其經於掌後兌骨之端,其余脈出入曲折,其行之疾徐,皆如手少陰。
心主之脈行也。
故本俞者,皆因其氣之虛實疾徐以取之,是謂因沖而泄,因衰而補。
如是者,邪氣得去,真氣堅固,是謂因天之敘。
心出少沖。
少沖者:木也。
一名經始,在手小指內廉之端,去爪甲角如韭葉,手少陰脈之所出也,為井。
刺入一分,留一呼,灸一壯,少陰八穴,其七有治,一無治者,邪弗能客也,故曰無俞焉。
少府者:火也。
在小指本節後陷者中,直勞官,手少陰脈之所溜也,為滎。
刺入三分,灸三壯。
神門者:土也。
一名兌沖,一名中都,在掌後兌骨之端陷者中,手少陰脈之所注也,為俞。
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手少陰郄:在掌後脈中,去腕五分。
刺入三分,灸三壯。
通里者:手少陰絡,在腕後一寸,別走太陽。
刺入三分,灸三壯。
靈道者:金也。
在掌後一寸五分。
或曰:一寸。
手少陰脈之所行也,為經。
刺入三分,灸三壯。
少海者:水也。
一名曲節,在肘內廉節後陷者中,動脈應手,手少陰脈之所入也,為合。
刺入五分,灸三壯。
極泉者:在腋下筋間動脈入胸中,手少陰脈氣所發。
刺入三分,灸五壯。
青靈者:在肘上三寸,伸肘舉臂取之。
可灸七壯。
【手陽明及臂凡二十八穴第二十七】
大腸上合手陽明,出於商陽。
商陽者:金也。
一名絕陽,在手大指次指內側,去爪甲角如韭葉,手陽明脈之所出也,為井,刺入一分,留一呼,灸三壯。
二間者:水也。
一名間谷,在手大指次指本節前內側陷者中,手陽明脈之所溜也,為滎。
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三間者:木也。
一名少谷,在手大指次指本節後內側陷者中,手陽明脈之所注也,為俞。
刺入三分,留三呼,灸三壯。
合谷者:一名虎口,在手大指次指歧骨間,手陽明脈之所過也,為原。
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陽溪者:火也。
一名中魁,在腕中上側兩筋間陷者中,手陽明脈之所行也,為經。
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偏歷者:手陽明絡,在腕後三寸,別走太陰者。
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溫溜者:一名逆注,一名蛇頭,手陽明,在腕後少士五寸,大士六寸,刺入三分,灸三壯。
下廉者:在輔骨下去上廉一寸,恐輔齊兌肉其分外邪。
刺入五分,留五呼,灸三壯。
上廉者:在三里下一寸,其分抵陽之會外邪。
刺入五分,灸五壯。
手三里:在曲池下二寸,按之肉起兌肉之端。
刺入三分,灸三壯。
曲池者:土也。
在肘外輔骨肘骨之中,手陽明脈之所入也,為合。
以手按胸取之。
刺入五分,留七呼,灸三壯。
肘髎,在肘大骨外廉陷者中。
刺入四分,灸三壯。
五里者:在肘上三寸,行向里大脈中央。
禁不可刺,灸三壯。
臂臑者:在肘上七寸,膕肉端,手陽明絡之會;
刺入三分,灸三壯。
【手少陽及臂凡二十四穴第二十八】
三焦上合手少陽,出於關沖。
關沖者:金也。
在手小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葉,手少陽脈之所出也,為井。
刺入一分,留三呼,灸三壯。
腋門者:水也。
在小指次指間陷者中,手少陽脈之所溜也,為滎。
刺入三分,灸三壯。
中渚者:木也。
在手小指次指本節後間陷者中,手少陽脈之所注也,為俞。
刺入二分,留三呼,灸三壯。
陽池者:一名別陽,在手表腕上陷者中,手少陽脈之所過也,為原。
刺入二分,留三呼,灸五壯。
外關者:手少陽絡,在腕後二寸陷者中,別走心主。
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支溝者:火也。
在腕後三寸兩骨之間陷者中,手少陽脈之所行也,為經。
刺入二分,留七呼,灸三壯。
會宗者:手少陽,在腕後三寸空中。
刺入三分,灸三壯。
三陽絡:在臂上大交脈,支溝上一寸,不可刺,灸五壯。
四瀆者:在肘前五寸外廉陷者中。
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三壯。
天井者:土也。
在肘外大骨之後,兩筋間陷者中,屈肘得之,手少陽脈之所入也,為合。
刺入一分,留七呼灸三壯。
清冷淵:在肘上一寸,伸肘舉臂取之。
刺入三分,灸三壯。
消濼者:在肩下臂外關腋斜肘分下胻。
刺入六分,灸三壯。
【手太陽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九】
小腸上合手太陽,出於少澤。
少澤者:金也。
一名小吉,在手小指之端,去爪甲下一分陷者中,手太陽脈之所出也,為井。
刺入一分,留二呼,灸一壯。
前谷者:水也。
在手小指外側,本節前陷者中,手太陽脈之所溜也,為滎。
刺入一分,留三呼,灸三壯。
後溪者:木也。
在手小指外側,本節後陷者中,手太陽脈之所注也,為俞。
刺入二分,留二呼,灸一壯。
腕骨者:在手外側腕前,起骨下陷者中,手太陽脈之所過也,為原。
刺入二分,留三呼,灸三壯。
陽谷者:火也。
在手外側腕中,兌骨下陷者中,手太陽脈之所行也,為經。
刺入二分,留二呼,灸三壯。
養老者:手太陽郄,在手踝骨上一空,腕後一寸陷者中。
刺入三分,灸三壯。
支正者:手太陽絡,在腕後五寸,別走少陰者。
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小海者:土也。
在肘內大骨外,去肘端五分陷者中,屈肘乃得之,手太陽脈之所入也,為合。
刺入二分,留七呼,灸七壯。
【足太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
脾出隱白。
隱白者:木也。
在足大指端內側,去爪甲角如韭葉,足太陰脈之所出也,為井。
刺入一分,留三呼,灸三壯。
大都者:火也。
在足大指本節後陷者中,足太陰脈之所溜也,為滎。
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一壯。
太白者:土也。
在足內側核骨下陷者中,足太陰脈之所注也,為俞。
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公孫者:在足大指本節後一寸,別走陽明,太陰絡也。
刺入四分,留二十呼,灸三壯。
商丘者:金也。
在足內踝下微前陷者中,足太陰脈之所行也,為經。
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三陰交:在內踝上三寸骨下陷者中,足太陰,厥陰少陰之會。
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漏谷者:在內踝上六寸骨下陷者中,足太陰絡。
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地機者:一名脾舍,足太陰郄,別走上一寸,空在膝下五寸。
刺入三分,灸三壯。
陰陵泉:水也。
在膝下內側輔骨下陷者中,伸足乃得之,足太陰脈之所入也,為合。
刺入五分,留七呼,灸三壯。
血海者:在膝臏上內廉白肉際二寸中,足太陰脈氣所發。
刺入五分,灸五壯。
箕門者:在魚腹上越兩筋間,動脈應手,太陰內市,足太陰脈氣所發。
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足厥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一】
肝出大敦。
大敦者:木也。
在足大指端,去爪甲如韭葉及三毛中,足厥陰脈之所出也,為井。
刺入三分,留十呼,灸三壯。
行間者:火也。
在足大指間動脈應手陷者中,足厥陰之所溜也,為滎。
刺入六分,留十呼,灸三壯。
太沖者:土也。
在足大指本節後二寸,或曰一寸五分,陷者中,足厥陰脈之所注也,為俞。
刺入三分,留十呼,灸三壯。
中封者:金也。
在足內踝前一寸,仰足取之,陷者中,伸足乃得之,足厥陰脈之所行也,為經。
刺入四分,留七呼,灸三壯。
蠡溝者:足厥陰之絡,在足內踝上五寸,別走少陽。
刺入二分,留三呼,灸三壯。
中都者:足厥陰郄,在內踝上七寸胻骨中,與少陰相直。
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五壯。
膝關者:在犢鼻下二寸陷者中,足厥陰脈氣所發,刺入四分,灸五壯。
曲泉者:水也,膝內輔骨下大筋,上小筋,下陷者,中屈膝得之,足厥陰脈之所入也,為合。
刺入六分,留十呼,灸三壯。
陰包者:在膝上四寸股內廉兩筋間,足厥陰別走太陰。
刺入六分,灸三壯。
五里者:在陰廉下,去氣沖三寸,陰股中動脈。
刺入六分,灸五壯。
陰廉者:在羊矢下,去氣沖二寸動脈中。
刺入八分,灸三壯。
【足少陰及股並陰蹺陰維凡二十穴第三十二】
腎出湧泉。
湧泉者:木也。
一名地沖,在足心陷者中,屈足卷指宛宛中,足少陰脈之所出也,為井。
刺入三分,留三呼,灸三壯。
然骨者:火也。
一名龍淵,在足內踝前,起大骨下陷者中,足少陰脈之所溜也,為滎。
刺入三分,留三呼,灸三壯。
刺之多見血,使人立飢欲食。
太溪者:土也。
在足內踝後跟骨上動脈陷者中,足少陰脈之所注也,為俞。
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大鍾者:在足跟後沖中,別走太陽,足少陰絡,刺入二分。
留七呼,灸三壯。
照海者:陰蹺脈所生,在足內踝下一寸。
刺入四分,留六呼,灸三壯。
水泉者:足少陰郄,去太溪下一寸,在足內踝下。
刺入四分,灸五壯。
復溜者:金也。
一名伏白,一名昌陽,在足內踝上二寸陷者中,足少陰脈之所行也,為經。
刺入三分,留三呼,灸五壯。
交信者:在足內踝上二寸,少陰前,太陰後,筋骨間,陰蹺之郄,刺入四分,留三呼,灸三壯。
築賓者:陰維之郄,在足內踝上腨分中。
刺入三分,灸五壯。
陰谷者:水也。
在膝下內輔骨後,大筋之下,小筋之上,按之應手,屈膝得之,足少陰脈之所入也,為合。
刺入四分,灸三壯。
【足陽明及股凡三十穴第三十三】
胃出厲兌。
厲兌者:金也。
在足大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葉,足陽明脈之所出也,為井。
刺入一分,留一呼,灸三壯。
內庭者:水也。
在足大指次指外間陷者中,足陽明脈之所溜也,為滎。
刺入三分,留二十呼,灸三壯。
陷谷者:木也。
在足大指次指外間,本節後陷者中,去內庭二寸,足陽明脈之所注也,為俞。
刺入五分,留七呼,灸三壯。
沖陽者:一名會原,在足趺上五寸,骨間動脈上,去陷谷三寸,足陽明脈之所過也,為原。
刺入三分,留十呼,灸三壯。
解溪者:火也。
在沖陽後一寸五分,腕上陷者中,足陽明脈之所行也,為經。
刺入五分,留五呼,灸三壯。
豐隆者:足陽明絡也。
在外踝上八寸,下廉胻外廉陷者中,別走太陰者。
刺入三分,灸三壯。
三里者:土也。
在膝下三寸,外廉,足陽明脈氣所入也,為合。
刺入一寸五分,留七呼,灸三壯。
巨虛上廉:足陽明與大腸合,在三里下三寸,足陽明脈氣所發。
刺入八分,灸三壯。
巨虛下廉:足陽明與小腸合,在上廉下三寸,足陽明脈氣所發。
刺入三分,灸三壯。
條口者:在下廉上一寸,足陽明脈氣所發。
刺入八分,灸三壯。
犢鼻者:在膝臏下上俠解大筋中,足陽明脈氣所發。
刺入六分,灸三壯。
梁丘者:足陽明郄,在膝上二寸兩筋門。
刺入三分,灸三壯。
陰市者:一名陰鼎,在膝上三寸,伏兔下,若拜而取之,足陽明脈氣所發。
刺入三分,留七呼,禁不可灸。
伏兔者:在膝上六寸,起肉間,足陽明脈氣所發。
刺入五分,禁不可灸。
髀關者:在膝上伏兔後,交分中。
刺入六分,灸三壯。
【足太陽及股並陽蹺六穴凡三十四穴第三十五】
膀胱出於至陰。
至陰者:金也。
在足小指外側,去爪甲角如韭葉,足太陽之所出也,為井。
刺入三分,留五呼,灸五壯。
通谷者:水也。
在足小指外側,本節前陷者中,足太陽脈之所溜也,為榮。
刺入二分,留五呼,灸五壯。
束骨者:木也。
在足小指外側,本節後陷者中,足太陽脈之所注也,為俞。
刺入三分留三呼,灸三壯。
京骨者:在足外側大骨下,赤白肉際陷者中,按而得之,足太陽脈之所過也,為原。
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申脈者:陽蹺所生也,在足外踝下陷者中,容爪甲許。
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金門者:在足太陽郄,一空在足外踝下,一名關梁,陽維所別屬也。
刺入三分,灸三壯。
僕參者:一名安邪,在跟骨下陷者中,拱足得之,足太陽脈之所行也,為經。
刺入五分,留十呼,灸三壯。
昆侖者:火也。
在足外踝後跟骨上陷中,細脈動應手,足太陽脈之所行也,為經。
刺入五分,留十呼,灸三壯。
付陽者:陽蹺之郄,在足外踝上三寸,太陽前,少陽後,筋骨間。
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三壯。
飛揚者:一名厥陽,在足外踝上七寸,足太陽絡,別走少陰者。
刺入三分,灸三壯。
承山者:一名魚腹,一名肉柱,在兌臑腸下分肉間陷者中。
刺入七分,灸三壯。
承筋者:一名臑腸,一名直腸,在臑腸中央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
禁不可刺,灸三壯。
合陽者:在膝約文中央下二寸。
刺入六分,灸五壯。
委中者:土也。
在膕中央約文中動脈,足太陽脈之所入也,為合。
刺入五分,留七呼,灸三壯。
委陽者:三焦下輔俞也,在足太陽之前,少陽之後,出於膕中外廉兩筋間,扶承下六寸,此足太陽之別絡也。
刺入七分,留五呼,灸三壯。
屈身而取之。
浮郄者:在委陽上一寸,屈膝得之。
刺入五分,灸三壯。
殷門者:在肉郄下六寸。
刺入五分,留七呼,灸三壯。
承扶者:一名肉郄,一名陰關,一名皮部,在尻臀下股陰腫上約文中。
刺入二寸,留七呼,灸三壯。
欲令灸發者,灸履扁熨之,三日即發。
【卷之四】
【經脈第一上】
雷公問曰:《外揣》言渾束為一,未知其所謂,敢問約之奈何?
黃帝答曰:寸口主中,人仰主外,兩者相應,俱往俱來,若引繩,大小齊等。
春夏人迎微大,秋冬寸口微大者,故名曰平也。
人迎大一倍於寸口,病在少陽;
再倍,病在太陽;
三倍,病在陽明,盛則為熱,虛則為寒,緊者為痛痺,代則乍甚乍間,盛則瀉之,虛則補之,緊則取之分肉,代則取之血絡,且飲以藥,陷下者則灸之,不盛不虛者以經取之,名曰經刺。
人迎四倍,名曰外格,外格者,且大且數,則死不治。
必審按其本末,察其寒熱,以驗其臟府之病。
寸口大一倍於人迎,病在厥陰;
再倍,病在少陰;
三倍,病在太陰,盛則脹滿,寒中食不消化,虛則熱中,出糜,少氣,溺色變,緊則為痛痺,代則乍痛乍止。
盛則瀉之,虛則補之,緊則先刺之而後灸之,代則取血絡而後調之,陷下者則徒灸之。
陷下者,其脈血結於中,中有著血,血寒,故宜灸。
不盛不虛,以經取之。
寸口四倍者,名日內關。
內關者,且大且數,則死不治。
必審按其本末,察其寒熱,以驗其臟腑之病。
通其滎俞,乃可傳於大數。
大曰盛則徒瀉,小曰虛則徒補。
緊則灸刺之,且飲藥。
陷下則徒灸之。
不盛不虛,以經取之。
所謂經治者,飲藥亦用灸刺。
脈急則引,脈代則欲安靜,無勞用力。
黃帝問曰:病之益甚,與其方衰何如?
岐伯對曰:外內皆在焉,切其脈口,滑小緊以沉者,病益甚,在中;
人迎氣大緊以浮者;
病益甚,在外。
其脈口浮而滑者,病日損;
人迎沉而滑者,病日損。
其脈口滑而沉者,病日進,在內;
其人迎脈滑盛以浮者,病日進,在外。
脈之浮沉及人迎與氣口氣大小齊等者,其病難已。
病在臟,沉而大者,其病易已,以小為逆;
病在臟,浮而大者,其病易已。
人迎盛緊者傷於寒;
脈口盛緊者傷於食。
其脈滑大以代而長者,病從外來,目有所見,志有所存,此陽之並也,可變而已。
曰:平人何如?
曰:人一呼脈再動,一吸脈亦再動,呼吸定息,脈五動,閏以太息;
名曰平人。
平人者,不病也。
常以不病之人,以調病人,醫不病,故為病人平息以調之。
人一呼脈一動,一吸脈一動者,曰少氣。
人一呼脈三動而躁,尺熱,曰病溫,尺不熱,脈滑曰病風。
人一呼脈四動以上曰死,脈絕不至曰死,乍疏乍數曰死。
人常稟氣於胃,脈以胃氣為本,無胃氣曰逆,逆者死。
持其脈口,數其至也,五十動而不一代者,五臟皆受氣矣;
四十動而一代者,一臟無氣;
三十動而一代者,二臟無氣;
二十動而一代者,三臟無氣;
十動而一代者,四臟無氣;
不滿十動而一代者,五臟無氣,與之短期,要在《終始》。
所謂五十動而不一代者,以為常也,以知五臟之期也。
與之短期者,乍數乍疏也。
肝脈弦,心脈鉤,脾脈代,肺脈毛,腎脈石。
心脈來,累累然如連珠,如循琅玕,曰平。
喘喘連屬,其中微曲,曰病。
前鉤後居,如操帶鉤,曰死。
肺脈來,厭厭聶聶,如落榆莢,曰平。
不上不下,如循雞羽曰病。
如物之浮,如風吹毛,曰死。
肝脈來,耎弱招招,如揭長竿末梢,曰平。
盈實而滑,如循長竿,曰病。
急而益勁,如新張弓弦,曰死。
脾脈來,和柔相離,如雞足踐地,曰平。
實而盈數,如雞舉足,曰病。
堅兌如鳥之喙,如鳥之距,如屋之漏,如水之流,曰死。
腎脈來,喘喘累累如鉤,按之堅,曰平。
來如引葛,按之益堅,曰病。
發如奪索,辟辟如彈石,曰死。
脾脈虛浮似肺,腎脈小浮似脾,肝脈急沉散似腎。
曰:見真臟曰死,何也?
曰:五臟者皆稟氣於胃,胃者五臟之本。
臟氣者,皆不能自致於手太陰,必因於胃氣,乃能至於手太陰。
故五臟各以其時,自為而至於手太陰。
故邪氣勝者,精氣衰也。
故病甚者,胃氣不能與之俱至於手太陰,故真臟之氣獨見。
獨見者病勝臟也,故曰死。
春脈,肝也,東方木也,萬物之所始生也,故其氣來耎弱輕虛而滑,端直以長,故曰弦,反此者病。
其氣來實而強,此謂太過,病在外;
其氣來不實而微,此謂不及,病在中。
太過則令人善怒,忽忽眩冒而巔疾;
不及則令人胸痛引背,下則兩脇胠滿。
夏脈,心也,南方火也,萬物之所盛長也,故其氣來盛去衰,故曰鉤。
反此者病。
其氣來盛去亦盛,此謂太過,病在外;
其氣來不盛,去反盛,此謂不及,痛在內。
太過則令人身熱而膚痛,為浸淫;
不及則令人煩心,上見咳唾,下為氣泄。
秋脈,肺也,西方金也,萬物之所收成也,故其氣來輕虛以浮,來急去散,故曰浮。
反此者病。
其來毛而中央堅,兩傍虛,此謂太過,病在外;
其氣來毛而微,此謂不及,病在中。
太過則令人逆氣而背痛,慍慍然;
不及則令人喘呼,少氣而咳,上氣見血,下聞病音。
冬脈,腎也,北方水也,萬物之所合藏也,故其氣來沉以濡,故曰石。
反此者病。
其氣來如彈石者,此謂太過,病在外;
其去如數者,此謂不及,病在中。
太過則令人解,脊脈痛而少氣,不欲言;
不及則令人心懸如病飢,眇中清,脊中痛,小腹滿,小便變赤黃。
脾脈,土也,孤臟,以灌四傍者也,其善者不可見,惡者可見;
其來如水之流者,此謂太過,病在外;
如鳥之喙者,此謂不及,病在中,太過則令人四肢不舉;
不及則令人九竅不通,各曰重強。
【經脈第一中】
春得秋脈,夏得冬脈,長夏得春脈,秋得夏脈,冬得長夏脈,不治,是謂五邪,皆同,死不治,是謂五邪,皆同,死不治。
春胃微弦曰平,弦多胃少曰肝病,但弦無胃曰死,胃而有毛曰秋病,毛甚曰今病。
臟真散於肝,肝藏筋膜之氣也。
夏胃微鉤曰平,鉤多胃少曰心病,但鉤無胃曰死。
胃而有石曰冬病,石甚曰今病。
臟真通於心,心藏血脈之氣也。
長夏胃微耎弱曰平,胃少耎弱多曰脾病,但代無胃曰死。
耎弱有石曰冬病。
石甚曰今病。
臟真濡於脾,脾藏肉之氣也。
秋胃微毛曰平,毛多胃少曰肺病,但毛無胃曰死。
毛而有弦曰春病,弦甚曰今病。
臟真高於肺,肺行營衛陰陽也。
冬胃微石曰平,胃少石多曰腎病,但石無胃曰死,石而有鉤曰夏病,甚曰今病。
臟真下於腎,腎藏骨髓之氣也。
胃之大絡,名曰虛里,貫膈絡肺,出於左乳下,其動應手,脈之宗氣也。
盛喘數絕者,則病在中;
結而橫,有積矣;
絕不至曰死。
診得胃脈實則脹,虛則池也。
心脈揣堅而長,病舌卷不能言。
其耎而散者,病消渴自已。
肺脈揣堅而長,病唾血。
其耎而散者,病灌汗,至今不復。
肝脈揣堅而長,色不青,病墜;
若搏,因血在脇下,令人喘逆。
其耎而散,色澤者,病溢飲。
病溢飲者,渴暴多飲,而溢入肌皮腸胃之外也。
胃脈揣堅而長,其色赤,病折髀。
其耎而散者,病食痺,痛髀。
脾脈揣堅而長,其色黃,病少氣。
其耎而散,色不澤者,病足胻腫,若水狀。
腎脈揣堅而長,其色黃而赤者,病折腰。
其耎而散者,病少血,至令不復。
夫脈者,血之府也。
長則氣和,短則氣病,數則煩心,大則病進,上盛則氣高,下盛則氣脹,代則氣衰,細則氣少,澀則心痛,渾渾革革至如涌泉,病進而危,弊弊綽綽,其去如弦絕者死。
寸口脈中手短者,曰頭痛;
寸口脈中手長者,曰足脛痛;
寸口脈沉而堅者,病在中;
寸口脈浮而盛者,病在外;
寸口脈中手促上擊者,曰肩背痛;
寸口脈緊而橫堅者,曰脇下腹中有橫積痛;
寸口脈浮而喘者,曰寒熱;
寸口脈盛滑堅者,曰病在外;
寸口脈小實而堅者,曰病在內;
脈小弱以澀者,謂之久病;
脈浮滑而實大者,謂之新病;
病甚有胃氣而和者,曰病無他;
脈急者,曰疝少腹痛。
脈滑曰風,脈澀日痺,盛而緊曰脹,緩而滑曰熱中。
按寸口得四時之順,日病無他,反四時及不間臟曰死。
太陽脈至,洪大以長;
少陽脈至,乍數乍疏,乍短乍長;
陽明脈至,浮大而短。
厥陰有餘,病陰痺;
不足,病生熱痺;
滑則病狐疝風;
澀則病少腹積氣。
少陰有餘,病皮痺癮疹;
不足,病肺痺;
滑則病肺風疝;
澀則病積,溲血。
太陰有餘,病肉痺寒中;
不足,病脾痺;
滑則病脾風疝;
澀則病積,心腹時滿。
陽明有餘,病脈痺,身時熱不足,病心痺;
滑則病心風疝;
澀則病積,時善驚。
太陽有餘,病骨痺身重;
不足;
病腎痺;
滑則病腎風疝;
澀則病積,時善巔疾。
少陽有餘,病筋痺脇滿;
不足,病肝痺;
滑則病肝風疝;
澀則病積,時筋急目痛。
太陰厥逆,胻急攣,心痛引腹,治主病者。
少陰厥逆,虛滿嘔變,下泄清。
治主病者。
厥陰厥逆,攣,腰痛,虛滿,前閉。
譫語。
治主病者。
三陰俱逆,不得前後,使人手足寒,三日死。
太陽厥逆,僵仆嘔血善衄。
治主病者。
少陽厥逆,機關不利。
機關不利者,腰不可以行,項不可以顧。
發腸癰,不可治,驚者死。
陽明厥逆,喘咳身熱,善驚,衄血,嘔血,不可治,驚者死。
手太陰厥逆,虛滿而咳,善嘔吐味。
治主病者。
手心主,少陰厥逆,心痛引喉。
身熱者死,不熱者可治。
手太陽厥逆,耳聾泣出,項不可以顧,腰不可以俯仰,治主病者。
手陽明,少陽厥逆,發喉痺,嗌腫痛,治主病者。
來疾去徐,上實下虛,為厥癲疾;
來徐去疾,上虛下實,為惡風也。
故中惡風者,陽氣受也,有脈俱沉細數者,少陰厥也;
沉細數散者,寒熱也;
浮而散者,為眴仆。
諸浮而不躁者,皆在陽,則為熱;
其有躁者,在手。
諸細而沉者,皆在陰,則為骨痛;
其有靜者,在足。
數動一代者,病在陽之脈也。
其澀者,陽氣有餘也;
滑者,陰氣有餘也。
陽氣有餘則為身熱無汗;
陰氣有餘則為多汗身寒;
陰陽有余則為無汗而寒。
推而外之,內而不外者,有心腹積也推而內之,外而不內者,中有熱也。
推而上之,下而不上者,腰是清也。
推而下之,上而不下者,頭項痛也。
按之至骨,脈氣少者,腰脊痛而身有痺也。
【經脈第一下】
三陽為經,二陽為維,一陽為游部。
三陽者,太陽也,至手太陰而弦,浮而不沉,決以度,察以心,合之陰陽之論。
二陽者,陽明也,至手太陰弦而沉急不鼓,炅至以病皆死。
一陽者,少陽也,至手太陰上連人迎弦急懸不絕。
此少陽之病也,專陰則死。
三陰者,六經之所主也,交於太陰,伏鼓不浮,上空至心。
二陰至肺,其氣歸於膀胱,外連脾胃。
一陰獨至,經絕氣浮,不鼓鉤而滑。
此六脈者,乍陰乍陽,交屬相關,繆通五臟,合於陰陽,先至為主,後至為客。
三陽為父,二陽為衛,一陽為紀,三陰為母,二陰為雌,一陰為獨使。
二陽一陰,陽明主病,不勝一陰,脈軟而動,九竅皆沉。
三陽一陰,太陽脈勝,一陰不能止,內亂五臟,外為驚駭。
二陰一陽,病在肺,少陰脈沉,勝肺傷脾,故外傷四肢,二陰二陽皆交至,病在腎,罵詈妄行,癲疾為狂。
二陰一陽,病出於腎,陰氣客游於心,脘下空竅,堤閉塞不通,四支別離。
一陰一陽代絕,此陰氣至心,上下無常,出入不知,喉嗌乾燥,病在土脾。
二陽三陰,至陰皆在,陰不過陽,陽氣不能止陰,陰陽並絕,浮為血瘕,沉為膿腑也。
三陽獨至者,是三陽並至,并至如風雨,上為巔疾,下為漏病。
三陽者,至陽也。
積並則為驚,病起如風礔礪,九竅皆塞,陽氣滂溢,嗌乾喉塞;
並於陰則上下無常,薄為腸澼。
此謂三陽直心,坐不得起臥者,身重,三陽之病也。
黃帝問曰:脈有四時動奈何?
岐伯對曰:六合之內,天地之變,陰陽之應,彼春之暖,為夏之暑;
彼秋之忿,為冬之怒。
四變之動,脈與之上下。
以春應中規,夏應中矩,秋應中衡,冬應中權。
是故冬至四十五日,陽氣微上,陰氣微下;
夏至四十五日,陰氣微上,陽氣微下,陰陽有時,與脈為期,期而相失,知脈所分。
分之有期,故知死時,微妙在脈,不可不察,察之有紀,從陰陽始。
是故聲合五音,色合五行,脈合陰陽。
持脈有道,虛靜為寶。
春日浮。
如魚之游在波;
夏日在膚,泛泛乎萬物有餘;
秋曰下膚,蟄蟲將去;
冬日在骨,蟄蟲周密,君子居室。
故曰知內者,按而紀之;
知外者,終而始之。
此六者,持脈之大法也。
赤,脈之至也喘而堅,診曰,有積氣在中,時害於食,名曰心痺。
得之外疾,思慮而心虛,故邪從之。
白,脈之至也喘而浮,上虛下實,驚,有積氣在胸中,喘而虛,名曰肺痺,寒熱。
得之醉而使內也。
黃,脈之至也大而虛,有積氣在腹中,有厥氣,名曰厥疝,女子同法。
得之疾使四肢汗出當風。
青,脈之至也長而弦,左右彈,有積氣在心下,支胠,名曰肝痺,得之寒濕,與疝同法。
腰痛,足清,頭痛。
黑,脈之至也上堅而大,有積氣在少腹與陰,名曰腎痺。
得之沐浴清水而臥。
形氣有餘,脈氣不足,死;
脈氣有余,形氣不足,生;
形氣相得,謂之可治。
脈弱以滑,是有胃氣,命曰易治,治之趨之,無後其時。
形氣相失,謂之難治;
色夭不澤,謂之難已;
脈實以堅,謂之益甚;
脈逆四時,謂之不治。
所謂逆四時者。
春得肺脈,夏得腎脈,秋得心脈,冬得脾脈,其至皆懸絕沉澀者,名曰逆四時。
未有臟形,於春夏而脈沉澀,秋冬而脈浮大,病熱脈靜,泄而脈大,脫血而脈實,病在中而脈實堅,病在外而脈不實堅者,皆為難治,名曰逆四時也。
曰:願聞虛實之要。
曰:氣實形實,氣虛形虛,此其常也;
反此者病。
穀盛氣盛,穀虛氣虛,此其常也;
反此者病。
脈實血實,脈虛血虛,此其常也;
反此者病。
氣盛身寒,氣虛身熱曰反,穀入多而氣少曰反。
穀不入而氣多曰反,脈盛血少曰反,脈小血多曰反,氣盛身寒,得之傷寒;
氣虛身熱,得之傷暑。
穀入多而氣少者,得之有所脫血,濕居其下也;
谷入少而氣多者,邪在胃及與肺也。
脈小血多者,飲中熱也;
脈大血少者,脈有風氣,水漿不入,此謂反也。
夫實者,氣入也;
虛者,氣出也。
氣實者,熱也;
氣虛者,寒也。
入實者,左手開針孔也;
入虛者,左手閉針孔也;
脈小色不奪者,新病也;
脈不奪,色奪者,久病也。
脈與五色俱奪者,久病也;
脈與五色俱不奪者,新病也。
肝與腎脈並至,其色蒼赤,當病毀傷,不見血,已見血,濕若中水也。
尺內兩傍則季脇也,尺外以候腎,尺里以候腹。
中附上,左外以候肝,內以候膈;
右外以候胃,內以候脾。
上附上,右外以候肺,內以候 胸中;
左外以候心,內以候膻中。
前以候前,後以候後。
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也;
下竟下者,少腹,腰,股,膝,脛中事也。
粗大者,陰不足,陽有余,為熱中也。
腹脹身熱脈大是一逆也;
腹鳴而滿,四肢清泄脈大者,是二逆也;
血衄不止脈大者,是三逆也;
咳且溲血脫形,脈小而勁者,是四逆也;
咳脫形,身熱脈小而疾者,是五逆也。
如是者,不過十五日死矣。
腹大脹,四末清,脫形泄甚,是一逆也;
腹脹便血,其脈大時絕,是二逆也;
咳溲血,形肉脫,脈喘,是三逆是;
嘔血胸滿引背,脈小而疾,是四逆也;
咳嘔腹脹,且飧泄,其脈絕,是五逆也。
如是者,不及一時而死矣。
工不察此者而刺之,是謂逆治。
熱病脈靜,汗已出,脈盛躁,是一逆也;
病泄脈洪大,是二逆也;
著痺不移,內破,身熱,脈偏絕,是三逆也;
淫而奪形,身熱色夭然白,及後下血衃,篤重,是四逆也;
寒熱奪形,脈堅搏,是五逆也。
五實死,五虛死。
脈盛,皮熱,腹脹,前後不通,悶瞀,是謂五實。
脈細,皮寒,氣少,泄利前後,飲食不入,是謂五虛。
漿粥入胃,泄注止,則虛者活。
身汗得後利,則實者活。
此其候也。
心脈滿大,癎瘈筋攣。
肝脈小急,癎瘈筋攣。
肝脈騖暴,有所驚駭,脈不至若喑,不治自己。
腎脈小急,肝脈小急。
心脈小急,不鼓,皆為瘕。
腎脈大急沉,肝脈大急沉,皆為疝。
肝腎脈並沉為石水,並浮為風水,並虛為死,並小弦欲為驚。
心脈揣滑急為心疝。
肺脈沉揣為肺疝。
三陽急為瘕。
三陰急為疝。
二陰急為癎厥。
二陽急為驚。
脾脈外鼓沉,為腸澼,久自己。
肝脈小緩為腸澼,易治。
腎脈小揣沉為腸澼下血,血溫身熱者死。
心肝澼亦下血,二臟同病者可治;
其脈小沉澀為腸澼,其身熱者死;
熱甚七日死。
胃脈沉鼓澀,胃外鼓大,心脈小堅急,皆膈偏枯。
男子發左,女子發右。
不瘖舌轉者,可治,三十日起。
其從者,瘖三歲起。
年不滿二十者三歲死。
脈至而揣,衄血身有熱者死。
脈來懸鈎浮者為熱。
脈至而揣,名曰暴厥,暴厥者,不知與人言。
脈至而數,使人暴驚,三四日自己。
脈至浮合,浮合如數,一息十至以上,是經氣予不足也,微見九十日死。
脈至如火薪然,是心精予奪也,草干而死。
脈至如叢棘,是肝氣予虛也,木葉落而死。
脈至如省客,省客者,脈塞如鼓也,是腎氣予不足也,懸去棗華而死。
脈至如丸泥,是胃精予不足也,榆莢落而死。
脈至如橫格,是膽氣予不足也,禾熟而死。
脈至如弦縷,是胞精予不足也,病善言,不言可治。
脈至如交棘,交棘者,左右傍至也,微見三十日而死。
脈至如涌泉,浮鼓肌中,是太陽氣予不足也,少氣味,韭花生而死。
脈至如頹土之狀,按之不足,是肌氣予不足也,五色見黑,白壘發而死。
脈至如懸離,懸離者,浮揣切之益大,是十二俞之氣予不足也,水涷而死。
脈至如偃刀,偃刀者,浮之小急,按之堅大,五臟寒熱,寒熱獨並於腎,如此其人不得坐,立春而死。
脈至如丸滑不著手,丸滑不著者,按之不可得也,是大腸氣予不足也,棗葉生而死。
脈至如舂者,令人善恐,不欲坐臥,行立常聽,是小腸氣予不足也,季秋而死。
【病形脈診第二上】
黃帝問曰:邪氣之中人奈何?
高下有度乎?
岐伯對曰:身半已上者,邪中之;
身半已下者,濕中之。
中於陰則留腑;
中於陽則留經。
曰:陰之與陽,異名同類,上下相會,經絡之相貫也,如環之無端。
夫邪之中人也,或中於陰,或中於陽,上下左右,無有恒常。
其故何也?
曰:諸陽之會,皆在於面。
人之方乘虛時,及新用力,若熱飲食汗出,腠理開而中於邪。
中於面則下陽明;
中於項則下太陽;
中於頰則下少陽。
中於膺背兩脇,亦中其經。
中於陰者,常從臂胻始。
夫臂與胻,其陰皮薄,其肉淖澤,故俱受於風,獨傷於其陰也。
曰:此故傷其臟乎?
曰:身之中於風也,不必動臟,故邪入於陰經,其臟氣實,邪氣入而不能客。
故還之於腑,是故陽中則留於經;
陰中則留於腑。
曰:邪之中臟者奈何?
曰:恐懼懮愁則傷心,形寒飲冷則傷肺,以其兩寒相感,中外皆傷,故氣逆而上行。
有所墮墬,惡血留內,有所大怒,氣上而不能下,積於脇下則傷肝;
有所擊仆,若醉以入房,汗出當風則傷脾,有所用力舉重,若入房過度,汗出浴水則傷腎。
曰:五臟之中風奈何?
曰:陰陽俱感,邪乃得往。
十二經脈,三百六十五絡,其血氣皆上於面而走空竅。
其精陽之氣,上走於目而為睛,其別氣走於耳而為聽,其宗氣上出於鼻而為臭,其濁氣下出於胃走唇舌而為味。
其氣之津液皆上熏於面,而皮又厚,其肉堅,故大熱甚寒不能勝之也。
虛邪之中身也,酒淅動其形。
正邪之中人也微,先見於色,不知於身,若有若無,若存若亡,有形無形。
莫知其情。
夫色脈與尺之皮膚相應,如桴鼓影響之相應,不得相失,此亦本末根葉之出候也,根死則葉枯矣。
故色青者,其脈弦;
色赤者,其脈鉤;
色黃者,其脈代;
色白者,其脈毛,色黑者,其脈石。
見其色而不得其脈,反得相勝之脈則死矣;
得其相生之脈則病已矣。
曰:五臟之所生變化之病形何如?
曰:先定其五色五臟之應,其病乃可別也。
曰:色脈已定,別之奈何?
曰:調其脈之緩急大小滑澀,而病形定矣。
曰:調之何如?
曰:脈急者,尺之皮膚亦急;
脈緩者,尺之皮膚亦緩;
脈小者,尺之皮膚亦減而少氣;
脈大者,尺之皮膚亦大;
脈沉者,尺之皮膚亦沉;
脈滑者,尺之皮膚亦滑;
脈澀者,尺之皮膚亦澀。
凡此變者,有微有甚。
故善調尺者,不待於寸;
善調脈者,不待於色,能參合而行之者,可以為上工,十全其九;
行二者為中工,十全其七;
行一者為下工,十全其六。
尺膚滑以淖澤者,風也。
尺肉弱者,解也;
安臥脫肉者,寒熱也。
尺膚澀者,風痺也。
尺膚粗如枯魚鱗者,水泆飲也。
尺膚寒甚脈小者,泄少氣也。
尺膚熱甚脈盛躁者,病溫也;
其脈盛而滑者,汗且出也。
尺膚燒炙人手,先熱後寒者,寒熱也。
尺膚先寒,久持之而熱者,亦寒熱也。
尺膚炬然熱,人迎大者,當奪血也。
尺堅大,脈小甚,則少氣,悗有加者,立死。
肘所獨熱者,腰已上熱,肘後獨熱者,肩背熱,肘前獨熱者,膺前熱,肘後廉已下三,四寸熱者,腸中有蟲。
手所獨熱者,腰已下熱。
臂中獨熱者,腰腹熱。
掌中熱者,腹中熱也;
掌中寒者,腹中寒也。
魚際白肉有青血脈者,胃中有寒也。
曰:人有尺膚緩甚,筋急而見,此為何病?
曰:此所謂疹筋。
疹筋者,是人腹必急,白色黑色見,則病甚。
【病形脈診第二下】
黃帝問曰:脈之緩急小大滑澀之病形何如?
岐伯對曰:心脈急甚為瘈瘲;
微急為心痛引背,食不下。
緩甚為狂笑;
微緩為伏梁,在心下,上下行,有時唾血。
大甚為喉吤吤;
微大為心痺引背,善。
淚小甚為善噦;
微小為消癉。
滑甚為善渴;
微滑為心疝,引臍少腹鳴。
澀甚為瘖,微澀為血溢,維厥,耳鳴,癲疾。
肺脈急甚為癲疾;
微急為肺寒熱怠惰,咳唾血,引腰背胸,若鼻息肉不通。
緩甚為多汗,微緩為痿痿偏風,頭以下汗出不止。
大甚為脛腫;
微大為肺痺,引胸背,起惡日光。
小甚為泄;
微小為消癉。
滑甚為息賁上氣;
微滑為上下出血。
澀甚為嘔血;
微澀為鼠痿,在頸,支腋之間,下不勝其上。
甚能善酸。
肝脈急甚為惡言;
微急為肥氣在脇下若覆杯。
緩甚為善嘔;
微緩為水瘕痺。
大甚為內癰,善嘔衄;
微大為肝痺陰縮,咳引少腹。
小甚為多飲;
微小為消癉。
滑甚為疝;
微滑為遺溺。
澀甚為溢飲;
微澀為瘈瘲攣筋。
脾脈急甚為瘈瘲;
微急為鬲中,食飲入而還出,後沃沫。
緩甚為痿厥;
微緩為風痿,四肢不用,心慧然若無病,大甚為擊仆;
微大為痞氣,裹大膿血在腸胃之外。
小甚為寒熱,微小為消癉。
滑甚為癃,微滑為蟲毒蛕蝎腹熱。
澀甚為腸;
微澀為內潰,多下膿血。
腎脈急甚為骨痿癲疾;
微急為奔豚沉厥,足不收,不得前後。
緩甚為折脊,微緩為洞泄。
洞泄者,食不化,下溢還出。
大甚為陰痿;
微大為石水,起臍下至小腹垂垂然,上至胃脘,死不治。
小甚為洞泄,微小為消癉。
滑甚為癃;
微滑為骨痿,坐不能起,起則目無所見,視黑丸。
澀甚為大癰,微澀為不月沉痔。
曰:病之六變者,刺之奈何?
曰:諸急者多寒,緩者多熱,大者多氣少血,小者血氣皆少,滑者陽氣盛而微有熱,澀者多血少氣而微有寒。
是故刺急者,深內而久留之;
刺緩者,淺內而疾發針,以去其熱;
刺大者,微瀉其氣,無出其血;
刺滑者,疾發針而淺內之,以瀉其陽氣,去其熱;
刺澀者,必中其脈,隨其逆順而久留之,必先按而循之,已發針,疾按其痏,無令出血,以和其脈;
諸小者,陰陽形氣俱不足,勿取以針,而調之以甘藥。
曰:五臟六腑之氣,榮俞所入為合,令何道從入,入安從道?
曰:此陽脈之別,入於內,屬於腑者也。
曰:榮俞與合,各有名乎?
曰:榮俞治外經,合治內腑。
曰:治內腑奈何?
曰:取之於合。
曰:合各有名乎?
曰:胃合入於三里,大腸合入於巨虛上廉,小腸合入於巨虛下廉,三焦合入於委陽,膀胱合入於委中央,膽合入於陽陵泉。
曰:取之奈何?
曰:取之三里者,低跗取之。
巨虛者,舉足取之。
委陽者,屈伸而取之。
委中者,屈膝而取之。
陽陵泉者,正立豎膝予之齊,下至委陽之陽取之。
諸外經者,揄伸而取之。
曰:愿聞六府之病?
曰:面熱者,足陽明病。
魚絡血者,手陽明病。
兩跗之上,脈堅若陷者,足陽明病。
此胃脈也。
【三部九候第三】
黃帝問曰:何謂三部?
岐伯對曰:上部,中部,下部。
其部各有三候。
三候者,有天,有地,有人。
上部天,兩額之動脈;
上部地,兩頰之動脈;
上部人。
耳前之動脈。
中部天,手太陰;
中部地,手陽明;
中部人,手少陰。
下部天,足厥陰;
下部地,足少陰;
下部人,足太陰。
下部之天以候肝;
地以候腎;
人以候脾胃之氣。
中部之天以候肺;
地以候胸中之氣;
人以候心。
上部之天以候頭角之氣;
地以候口齒之氣;
人以候耳目之氣。
此三部者,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三而三之,合為九,九分為九野,九野為九臟,故神臟五,形臟四,合為九臟。
五臟已敗,其色必夭,夭必死矣。
曰:以候奈何?
曰:必先度其形之肥瘦,以調其氣之虛實,實則瀉之,虛則補之,必先去其血脈而後調之。
無問其病,以平為期。
曰:決生死奈何?
曰:形盛脈細,少氣不足以息者死。
形瘦脈大,胸中多氣者死。
形氣相得者生。
參伍不調者病。
三部九候皆相失者死。
上下左右之脈相應如參舂者病甚。
上下左右相失不可數者死。
中部之候雖獨調,與眾臟相失者死。
中部之候相減者死。
目內陷者死。
曰:何以知病之所在?
曰:察九候獨小者病,獨大者病,獨疾者病,獨遲者病,獨熱者病,獨寒者病,獨陷下者病。
以左手足上去踝五寸而按之,以右手當踝而彈之,其應過五寸以上,蠕蠕然者不病;
其應疾,中手渾渾然者病;
中手徐徐然者病;
其應上不能至五寸,彈之不應者死。
脫肉身不去者死。
中部乍疏乍數者死,代脈而鉤者,病在絡脈。
九候之相應也,上下若一,不得相失。
一候後則病;
二候後則病甚;
三候後則病危;
所謂後者,應不俱也。
察其腑臟,以知死生之期。
必先知經脈,而後知病脈。
真臟脈見者,邪勝,死也,足太陽之氣絕者,其足不可以屈伸,死必戴眼。
【三部九候第三】
曰:冬陰夏陽奈何?
曰:九候之脈皆沉細懸絕者為陰,主冬,故以夜半死;
盛躁喘數者為陽,主夏,故以日中死;
寒熱病者,以平旦死;
熱中及熱病者,以日中死,病風者,以旦夕死;
病水者,以夜半死;
其脈乍數乍疏,乍遲乍疾者,以日乘四季死;
形肉已脫,九候雖調者,猶死。
七診雖見,九候皆順者,不死。
所言不死者,風氣之病,及經月之病,似七診之病而非也,故言不死;
若有七診之病,其脈候亦敗者死矣,必發噦噫。
必審問其所始病,與今之所方病,而後切循其脈,視其經絡浮沉,以上下逆從循之,其脈疾者,不病;
其脈遲者病;
不往不來者死;
皮膚著者死。
曰:其可治者奈何?
曰:經病者,治其經;
絡病者,治其絡;
身有痛者,治其經絡。
其病者在奇邪,奇邪之脈則繆刺之。
留瘦不移,節而刺之。
上實下虛,切而順之,索其結絡脈,刺出其血,以通其氣。
瞳子高者太陽不足;
戴眼者,太陽已絕。
此死生之要,不可不察也。
【卷之五】
【針灸禁忌第一上】
黃帝問曰:四時之氣,各不同形,百病之起,皆有所生,灸刺之道,何者為寶?
岐伯對曰:四時之氣,各有所在,灸刺之道,氣穴為寶。
故春刺絡脈諸滎。
大經分肉之間,甚者深取之,間者淺取之。
《素問》曰:春刺散俞,及與分理,血出而止。
又曰:春者木始治,肝氣始生,肝氣急,其風疾,經脈常深,其氣少不能深入,故取絡脈分肉之間。
《九卷》云:春刺滎者正同,於義為是。
又曰:春取絡脈治皮膚。
又曰:春取經血脈分肉之間,二者義亦略同。
又曰:春氣在經脈。
夏取諸俞孫絡,肌肉皮膚之上。
又曰:夏刺俞,二者正同,於義為是。
長夏刺經。
又曰:夏取盛經孫絡,取分間,絕皮膚。
又曰:夏取分腠,治肌肉。
義亦略同。
《素問》曰:夏刺絡俞,見血而止。
又曰:夏者火始治,心氣始長,脈瘦氣弱,陽氣流溢,血溫於腠,內至於經,故取盛經分腠絕膚而病去者,邪居淺也。
所謂盛經者,陽脈也。
義亦略同。
又曰:夏氣在孫絡,長夏氣在肌肉。
秋刺諸合,餘如春法。
秋取經俞,邪氣在腑,取之於合。
《素問》曰:秋刺皮膚循理,上下同法。
又曰:秋者,金始治,肺將收殺,金將勝火,陽氣在合。
陰氣初勝,濕氣及體,陰氣未盛,未能深入,故取俞以瀉陰邪,取合以虛陽邪,陽氣始衰,故取於合,是謂始秋之治變也。
又曰:秋氣在膚,閉腠者是也。
《九卷》又曰:秋取氣口,治筋脈。
於義不同。
冬取諸井諸俞之分,欲深而留之。
又曰:冬取井滎。
《素問》曰:冬取俞竅,及於分理,甚者直下,間者散下。
俞竅與諸俞之分,義亦略同。
曰:冬者,水始治,腎方閉,陽氣衰少,陽氣堅盛,巨陽伏沉,陽脈乃去。
故取井以下陰逆,取榮以通陽氣,故曰:冬取井榮,春不鼽衄,是謂末冬之治變也,冬氣在骨髓。
又曰:冬刺井,病在臟取之井,二者正同,於義為是。
又曰:冬取經俞,治骨髓五臟。
五臟則同,經俞有疑。
春刺夏分,脈亂氣微,入淫骨髓。
病不得愈,令人不嗜食,又且少氣。
春刺秋分,筋攣逆氣,環為咳嗽。
病不愈,令人時驚,又且哭。
春刺冬分,邪氣著臟,令人腹脹。
病不愈,又且欲言語。
夏刺春分,病不愈,令人解墮。
夏刺秋分,病不愈,令人心中悶無言,愓愓如人將捕之。
夏刺冬分,病不愈,令人少氣,時欲怒。
秋刺春分,病不愈,令人愓然,欲有所為,起而忘之。
秋刺夏分,病不愈,令人益嗜臥,又且善夢。
秋刺冬分,病不愈,飲人淒淒時寒。
冬刺春分,病不愈,令人欲臥不能眠,眠而有見。
冬刺夏分,病不愈,令人氣上,發為諸痺。
冬刺秋分,病不愈,令人善渴。
足之陽者,陰中之少陽也。
足之陰者,陰中之太陰也。
手之陽者,陽中之太陽也。
手之陰者,陽中之少陰也。
正月,二月,三月,人氣在左,無刺左足之陽。
四月,五月,六月,人氣在右,無刺右足之陽。
七月,八月,九月,人氣在右,無刺右足之陰。
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人氣在左,無刺左足之陰。
刺法曰:無刺熇熇之熱,無刺漉漉之汗,無刺渾渾(音魂)之脈,無刺病與脈相逆者,上工刺其未生者也,其次刺其未成者也,其次刺其已衰者也;
下工刺其方襲者,與其形之盛者,與其病之與脈相逆者也。
故曰:方其盛也,勿敢毀傷;
刺其已衰,事必大昌。
故曰:上工治未病,不治已病。
天寒無刺;
天溫無疑。
月生無瀉;
月滿無補;
月郭空無治。
新內無刺,已刺勿內。
大怒無刺,已刺勿怒,大勞無刺,已刺勿勞。
大醉無刺,已刺勿醉。
大飽無刺,已刺勿飽。
大飢無刺,已刺勿飢。
已渴無刺,已刺勿渴。
乘車來者,臥而休之,如食頃乃刺入。
步行來者,坐而休之,如行十里頃乃刺之。
大驚大恐,必定其氣乃刺之。
凡禁者,脈亂氣散,逆其榮衛,經氣不次。
因而刺之,則陽病入於陰,陰病出為陽,則邪復生。
粗工不察,是謂伐形,身體淫濼,反消骨髓,津液不化,脫其五味,是謂失氣也。
曰:願聞刺淺深之分。
曰:刺骨者,無傷筋。
刺筋者,無傷肉。
刺肉者,無傷脈。
刺脈者,無傷皮。
刺皮者,無傷肉。
刺肉者,無傷筋。
刺筋者,無傷骨。
曰:余不知所謂,願聞其詳。
曰:刺骨無傷筋者,針至筋而去,不及骨也。
刺筋無傷肉者,至肉而去,不及筋也。
刺肉無傷脈者,至脈而去,不及肉也。
刺脈無傷皮者,至皮而去,不及脈也。
刺皮無傷肉者,病在皮中,針入皮無中肉也。
刺肉無傷筋者,過肉中筋。
刺筋無傷骨者,過筋中骨,此之謂反也。
刺中心,一日死,其動為噫。
刺中肺,三日死,其動為咳。
刺中肝,五日死,其動為欠。
剌中脾,十五日死,其動為吞。
刺中腎,三日死,其動為嚏。
刺中膽,一日半死,其動為嘔。
刺中膈,為傷中,其病雖愈,不過一歲必死。
刺跗上,中大脈,血出不止死。
刺陰股中大脈,血出不止死。
刺面中流脈,不幸為盲。
刺客主人,內陷中脈,為漏為聾。
刺頭中腦盧,入腦立死。
刺膝臏出液為跛。
刺舌下中脈太過,出血不止為喑。
刺臂太陰脈出血多,立死。
刺足下布絡中脈,血不出為腫。
刺足少陰脈,重虛出血,為舌難以言。
刺郄中大脈,令人仆脫色。
刺膺中陷中肺,為喘逆仰息。
刺氣街中脈,血不出為腫鼠僕。
刺肘中內陷,氣歸之,為不屈伸。
刺脊間中髓,為傴。
刺陰股下三寸內陷,令人遺溺。
刺乳上中乳房,為腫根蝕,刺腋下脇間內陷,令人咳。
刺缺盆中內陷,氣泄,令人喘咳逆。
刺少腹中膀胱,溺出,令人少腹滿。
刺手魚腹內陷,為腫,刺腨腸內陷,為腫。
刺匡上陷骨中脈,為漏為盲。
刺關節中液出,不得屈伸。
【針灸禁忌第一下】
黃帝問曰:願聞刺要。
岐伯對曰:病有浮沉,刺有淺深,各至其理,無過其道,過之則內傷,不及則生外壅,壅則邪從之;
淺深不及,反為大賊,內傷五臟,後生大病。
故曰,病有在毫毛腠理者,有在皮膚者,有在肌肉者,有在脈者,有在筋者,有在骨者,有在髓者。
是故刺毫毛腠理無傷皮,皮傷則內動肺,肺動則秋病溫瘧,熱厥,淅然寒栗。
刺皮無傷肉,肉傷則內動脾,脾動則七十二日四季之月,病腹脹煩滿,不嗜食。
刺肉無傷脈,脈傷則內動心,心動刖夏病心痛。
刺脈無傷筋,筋傷則內動肝,肝動則春病熱而筋弛。
刺筋無傷骨,骨傷則內動腎,腎動則冬病脹腰痛。
刺骨無傷髓,髓傷則消濼胻痠,體解然不去矣。
神庭禁不可刺。
上關禁不可刺深。
顱息刺不可多出血。
左角刺不可久留。
人仰刺過深殺人。
雲門刺不可深。
臍中禁不可刺。
伏兔禁不可刺。
三陽絡禁不可刺。
復留刺無多見血。
承筋禁不可刺。
然谷刺無多見血。
乳中禁不可刺。
鳩尾禁不可刺。
頭維禁不可灸。
承光禁不可灸。
腦戶禁不可灸。
風府禁不可灸。
瘖門禁不可灸。
下關耳中有干,禁不可灸。
耳門耳中有膿,焚不可灸。
人迎禁不可灸。
絲竹空禁不可灸。
承泣禁不可灸。
脊中禁不可灸。
白環俞禁不可灸。
乳中禁不可灸。
石門女子禁不可灸,氣街禁不可灸。
淵腋禁不可灸。
經渠禁不可灸。
鳩尾禁不可灸。
陰市禁不可灸。
陽關禁不可灸。
天府禁不可灸。
伏兔禁不可灸。
地五會禁不可灸。
瘈脈禁不可灸。
凡刺之道,必中氣穴,無中肉節。
中氣穴則針游於巷;
中肉節則皮膚痛。
補瀉反則病益篤。
中筋則筋緩,邪氣不出,與真相薄,亂而不去,反還內著。
用針不審,以順為逆也。
凡刺之理,補瀉無過其度,病與脈逆者無刺,形肉已奪,是一奪也,大奪血之後,是二奪也。
大奪汗之後,是三奪也。
大泄之後,是四奪也。
新產及大下血,是五奪也。
此皆不可瀉也。
曰:針能殺生人,不能起死人乎?
曰:能殺生人,不能起死者也。
人之所受氣者谷,谷之所注者胃也。
胃者,水谷氣血之海也,海之所行雲雨者,天下也。
胃之所出氣血者,經隊也。
經隊者,五臟六腑之大絡也,逆而奪之而已矣。
迎之五里,中道而止,五至而已,五往而臟之氣盡矣,故五五二十五而竭其俞矣。
此所謂奪其天氣。
故曰闚門而刺之者,死於家,入門而刺之者,死於堂。
帝曰:請傳之後世,以為刺禁。
【九針九變十二節五刺五邪第二】
黃帝問曰:九針安生?
歧伯對曰:九針者,天地之數也。
天地之數,始於一,終於九。
故一以法天,二以法地,三以法人,四以四時,五以法五音,六以法六律,七以法七星,八以法八風,九以法九野。
曰:以針應數九數奈何?
曰:一者天,天者陽也。
五臟之應天者,肺也。
肺者,五臟六腑之蓋也。
皮者,肺之合也,人之陽也。
故為之治鑱針。
針者,取法於布針,去末半寸,卒兌之,長一寸六分,大其頭而總其末,令無得深入,而陽氣出,主熱在頭身,故曰病在皮膚無常處者,取之鑱針於病所。
膚白勿取。
二者地,地者土也。
人之所以應土者,肉也。
故為之治員針。
員針者,取法於絮針,筒其身而員而員其末,其鋒如卵,長一寸六分,以瀉分肉之氣,令人不傷肌肉,則邪氣得竭。
故曰,病在分肉間,取以員針。
三者人也。
人之所以成生者,血脈也。
故為之治鍉針。
鍉針者,取法於黍粟,大其身而員其末,如黍粟之兌,長三寸五分,令可以按脈勿陷以致其氣,使邪氣獨出。
故曰,病在脈,少氣,當補之以鍉針,針於井滎分俞。
四者時也。
人於四時八正之風,客於經絡之中,為痼病者也。
故為之治鋒針。
鋒針者,取法於絮針,筒其身而鋒其末,其刃三隅,長一寸六分,令可以瀉熱出血,發泄痼病。
故曰,病在五臟固居者,取以鋒針,瀉於井滎分俞,取以四時也。
五者音也。
音者,冬夏之分,分於子午。
陰與陽別,寒與熱爭,兩氣相薄,合為癰腫者,故為之治鈹針。
鈹針者,取法於劍,令未如劍鋒,廣二分半,長四寸,可以取大膿出血。
故曰,病為大膿血,取以鈹針。
六者律也。
律者,調陰陽四時合十二經脈。
虛邪客於經絡而為暴痺者也,故為之治員利針。
員利針者,取法於牦針,且員且總,身中微大,長一寸六分,以取癰腫暴痺,一曰,尖如牦,微大其末,反小其身,令可深內也,故曰痺氣暴發者,取以員利針。
七者星也。
星者,人之七竅。
邪之所客於經,舍於絡,而為痛痺者也,故為治毫針。
毫針者,取法於毫毛,長一寸六分,令尖如蚊虻喙,靜以徐往,微以久留,正氣因之,真邪俱往,出針而養。
主以治痛痺在絡也。
故曰,病痺氣痛而不去者,取之毫針。
八者,風也。
風者,人之股肱八節也。
八正之虛風傷人,內舍於骨解腰脊節腠之間為深痺者也,故為之治長針。
長針者,取法於綦針,長七寸,其身薄而鋒其末,令可以取深邪遠痺。
故曰。
病在中者,取以長針。
九者野也,野者,人之骨解。
虛風傷人,內舍於骨解皮膚之間也,淫邪流溢於身,如風水之狀,不能過於機關大節者也,故為之治大針。
大針者,取法於鋒針,其鋒微員,長四寸,以瀉機關內外大氣之不能過關節者也。
故曰,病水腫不能過關節者,取以大針。
凡刺之要,官針最妙。
九針之宜,各有所為。
長短大小。
各有所施。
不得其用,病不能移,疾淺針深,內傷良肉,皮膚為癰;
疾深針淺,病氣不瀉,反為大膿。
病小針大,氣瀉太疾,後必為害;
病大針小,氣不瀉泄,亦為後敗。
夫針之宜,大者大瀉,小者不移。
已言其過,請言其所施。
凡刺有九,以應九變;
一曰腧刺,腧刺者,刺諸經滎俞臟俞也。
二曰道刺。
道刺者,病在上,取之下,刺腑俞也。
三曰經刺。
經刺者,刺大經之結絡經分也。
四曰絡刺。
絡刺者,刺小絡之血脈也。
五曰分刺。
分刺者,刺分肉之間也。
六曰大瀉刺。
大瀉刺者,刺大膿以鈹針也。
七曰毛刺。
毛刺者,刺浮痺於皮膚也。
八曰巨刺。
巨刺者,左取右,右取左也。
九曰焠刺。
焠刺者,燔針取痺氣也。
凡刺有十二節,以應十二經。
一曰偶刺。
偶刺者,以手直心若背,直痛所,一刺前,一刺後,以治心痺,刺此者,傍針之也。
二曰報刺。
報刺者,刺痛無常處,上下行者,直內無拔針,以左手隨病所按之,乃出針復刺之也。
三曰恢刺。
恢刺者,直刺傍之舉之前後,恢筋急以治筋痺也。
四曰齊刺。
齊刺者,直入一,傍入二,以治寒氣小深者。
或曰參刺。
參刺者,治痺氣小深者也。
五曰揚刺。
揚刺者,正內一,傍內四而浮之,以治寒熱之搏大者也。
六曰直針刺。
直針刺者,引皮乃刺之,以治寒氣之淺者也。
七曰腧刺。
腧刺者,直入直出,稀發針而深之,以治氣盛而熱者也。
八曰短刺。
短刺者,刺骨痺,稍搖而深之,致針骨所,以上下摩骨也。
九曰浮刺。
浮刺者,傍入而浮之,此治肌急而寒者也。
十曰陰刺。
陰刺者,左右率刺之,此治寒厥中寒者,取踝後少陰也。
十一曰傍刺。
傍刺者,直刺傍刺各一,此治留痺久居者也。
十二曰贊刺。
贊刺者直入直出,數發針而淺之出血,此治癰腫者也。
脈之所居深不見者刺之,微內針而久留之,致其脈空。
脈氣之淺者勿刺,按絕其脈刺之,無令精出,獨出其邪氣耳。
所謂三刺之則谷氣出者,先淺刺絕皮以出陽邪;
再刺則陰邪出者,少益深,絕皮致肌肉,未入分肉之間;
後刺深之,己入分肉之間,則谷氣出矣。
故刺法曰:始刺淺之,以逐陽邪之氣,後刺深之,以致陰邪之氣;
最後刺極深之,以下谷氣,此之謂。
故用針者,不知年之所加,氣之盛衰,虛實之所起,不可以為工矣。
凡刺有五,以應五臟:一曰半刺。
半刺者,淺內而疾發針,無針傷肉,如拔髮狀,以取皮氣,此肺之應也。
二曰豹文刺。
豹文刺者,左右前後針之,中脈為故,以取經絡之血者。
此心之應也。
三曰關刺。
關刺者,直刺左右盡筋上,以取筋痺,慎無出血。
此肝之應也。
四曰合刺,或曰淵刺,又曰豈刺。
合刺者,左右雞足,針於分肉之間,以取肌痺。
此脾之應也。
五日腧刺。
腧刺者,直入直出,深內之至骨,以取骨痺。
此腎之應也。
曰:刺有五邪,何謂五邪?
曰:病有持癰者,有大者,有小者,有熱者,有寒者,是為五邪。
凡刺癰邪無迎隴,易俗移性。
不得膿,越道更行,去其鄉,不安處所乃散亡。
凡刺大邪日以小,泄奪有余,摽其道。
針其邪,肌肉視之,無有,反其真,凡刺小邪日以大,補其不足乃無害。
視其所在,迎之界,遠近盡至,不得外侵而行之,乃自費。
凡刺熱邪越而滄,出游不歸,乃無病。
為開道乎辟門戶,使邪得出,病乃已。
凡刺寒邪日以溫,徐往疾去,致其神,門戶已閉氣不分,虛實得調,真氣存。
【繆刺第三】
黃帝問曰:何謂繆刺?
岐伯對曰:夫邪之客於形也,必先舍於皮毛,留而不去,入舍於孫脈,留而不去,入舍於絡脈,留而不去,入舍於經脈,內連五臟,散於腸胃,陰陽俱感,五臟乃傷,此乃邪之從皮毛而入,極於五臟之次也。
如此則治其經焉。
今邪客於皮毛,入舍於孫脈,留而不去,閉塞不通,不得入經,溢於大絡而生奇病焉。
夫邪客大絡者,左注右,右注左,上下左右,與經相干,而布於四末。
其氣無常處,不及於經俞,名曰繆刺。
曰:以左取右,以右取左,其與巨刺,何以別之?
曰:邪客於經也,左盛則右病,右盛則左病,病易且移者,左痛未已,而右脈先病,如此者必巨刺之,必中其經,非絡脈也。
故絡病者,其痛與經脈繆處,故曰繆刺。
曰:繆刺取之何如?
曰:邪客於足少陰之絡,令人卒心痛,暴脹,胸脇支滿。
無積者,刺然骨之前出血,如食頃而已,左取右,右取左。
病新發者,五日已。
邪客於手少陽之絡,令人喉痺舌卷,口乾心煩,臂外廉痛,手不及頭。
刺手小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各一痏。
壯者立已,老者有頃已,左取右,右取左。
此新病,數日已。
邪客於足厥陰之絡,令人卒疝暴痛,刺足大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痏。
男子立已,女子有頃已。
左取右,右取左。
邪客於足太陽之絡,令人頭項痛,肩痛。
刺足小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痏,立已。
不已,刺外踝下三痏,左取右,右取左。
如食頃已。
邪客於手陽明之絡,令人氣滿胸中,喘急而支胠,胸中熱。
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各一痏,左取右,右取左。
如食頃已。
邪客於臂掌之間,不得屈。
刺其踝後,先以指按之,痛乃刺之。
以月死生為數。
月生一日一痏,二日二痏,十五日十五痏,十六日十四痏。
邪客於足陽蹺之脈,令人目痛從內眇始。
刺外踝之下半寸所,各二痏。
左取右,右取左,如行十里頃而已。
人有所墮墬,惡血留於內,腹中脹滿,不得前後。
先飲利藥。
此上傷厥陰之脈,下傷少陰之絡,刺足內踝之下。
然骨之前血脈出血,刺跗上動脈。
不已。
刺三毛上各一痏,見血立已。
左取右,右取左。
善驚善悲不樂,刺如上方。
邪各於手陽明之絡,飲人耳聾,時不聞音。
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各一痏,立聞。
不已,刺中指爪甲上與肉交者,立聞。
其不時聞者,不可刺也。
耳中生風者,亦刺之如此數。
右取左,左取右。
凡痺行往來無常處者,在分肉間,痛而刺之,以月生死為數。
用針者,隨氣盛衰以為痏數,針過其日數則脫氣,不及其日數則氣不瀉,左刺右,右刺左。
病如故,復刺之如法,以月生死為數,月生一日一痏,二日二痏,漸多之,十五日十五痏,十六日十四痏,漸少之。
邪客於足陽明之絡,令人鼽衄,上齒寒。
刺足大指次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痏。
左取右,右取左。
邪客於足少陽之絡,令人脇痛不得息,咳而汗出,刺足小指次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痏。
不得息立已。
汗出立止;
咳者溫衣飲食,一日已。
左刺右,右刺左,病立已。
不已,復刺如法。
邪客於足少陰之絡,令人咽痛,不可內食,無故善怒,氣上走賁上,刺足下中央之絡,各三痏,凡六刺,立已。
左刺右,右刺左。
邪客於足太陰之絡,令人腰痛,引少腹控,不可以仰息。
刺其腰尻之解,兩胂之上是腰俞,以月死生為痏數,發針立已。
左刺右,右刺左。
邪客於足太陽之絡,令人拘攣,背急引脇而痛,內引心而痛,刺之從項始,數脊椎,俠脊疾按之,應手而痛。
刺入傍三痏,立已。
邪客於足少陽之絡,令人留於樞中痛,髀不可舉。
刺樞中以毫針,寒則留針,以月生死痏數,立已。
諸經刺之,所過者不病,則繆刺之。
耳聾刺手陽明;
不已,刺其過脈出耳前者。
齒齲刺手陽明立已;
不已,刺其脈入齒中者立已。
邪客於五臟之間,其病也,脈引而痛,時來時止。
視其病脈,繆刺之於手足爪甲上,視其脈,出其血,間日一刺,一刺不已,五刺已。
繆傳引上齒,齒唇寒痛。
視其手背脈血者,去之,刺足陽明中指爪甲上一痏,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各一痏,立已。
左取右,右取左。
嗌中腫,不能內唾,不能出唾者,繆刺然骨之前出血,立已。
左取右,右取左。
邪客於手,足少陰,太陰,足陽明之絡,此五絡者,皆會於耳中,上絡左角,五絡俱竭,令人身脈皆動,而形無知也,其狀若尸,或曰尸厥。
刺足大指內側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後刺足心,後刺足中指爪甲上各一痏,後刺手大指內側爪甲去端如韭葉,後刺手少陰銳骨之端各一痏,立已。
不已以竹筒吹其兩耳中,剔其左角之發方寸,燔治,飲以美酒一杯,不能飲者,灌之立已。
凡刺之數,先視其經脈,切而循之,審其虛實而調之,不調者,經刺之。
有痛而經不痛者,繆刺之。
目視其皮部,有血絡者,盡取之,此繆刺之數也。
【針道第四】
夫針之要。
易陳而難入。
粗守形,上守神。
神乎神,客在門。
未睹其病,惡知其原。
刺之微,在速遲。
粗守關,上守機,機之動,不離其空。
空中之機,清靜以微。
其來不可逢,其往不可追,知機道者,不可挂以發。
不知機者,叩之不發。
知其往來,要與之期。
粗之暗乎,妙哉上獨有之也。
往者為逆,來者為順。
明知逆順,正行無問。
迎而奪之,惡得無虛。
追而濟之,惡得無實。
迎之隨之,以意和之。
針道畢矣。
凡用針者,虛則實之,滿則瀉之,菀陳則除之,邪勝則虛之。
《大要》曰:徐而疾則實,疾而徐則虛。
言實與虛,若有若無。
察後與先,若存若亡。
為虛與實,若得若失。
虛實之要,九針最妙,補瀉之時,以針為之。
瀉曰迎之,迎之意,必持而內之,放而出之,排揚出針,疾氣得泄。
按而引針,是謂內溫,血不得散,氣不得出。
補曰隨之。
隨之意,若忘之,若行若按,如蚊虻止。
如留如環,去如絕弦。
令左屬右,其氣故止。
外門已閉,中氣乃實。
必無留血,急取誅之。
持針之道,堅者為寶,正指直刺,無針左右。
神在秋毫,屬意病者,審視血脈,刺之無殆。
方刺之時,心在懸陽,乃與兩衡。
神屬勿去,知病存亡。
取血脈者,在俞橫居,視之獨滿,切之獨堅。
夫氣之在脈也,邪氣在上,濁氣在中,清氣在下。
故針陷脈則邪氣出,針中脈則濁氣出,針太深則邪反沉,病益甚。
故曰:皮肉筋脈,各有所處,病各有所舍,針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以任其所宜,無實實虛虛,損不足,益有余,是為重病,病益甚。
取五脈者死,取三脈者恇,奪陰者厥,奪陽者狂。
針害畢矣。
黃帝問曰:余聞九針於夫子眾多矣,不可勝數,余推而論之,以為一紀,余司誦之,予聽其理,非則語余,請受其道,令可久傳,後世無患,得其人乃傳,非其人勿言。
岐伯對曰:請聽聖王之道。
曰:用針之理,必知形氣之所在,左右上下,陰陽表裏,血氣多少,行之逆順,出入之合,誅伐有過,知解結。
知補虛瀉實上下之氣,明於四海,審其所在。
審寒熱淋露,滎腧異處。
審於調氣。
明於經隧,左右支絡,盡知其會。
寒與熱爭,能合而調之。
虛與實鄰,知決而通之。
左右不調,把而行之。
明於逆順,乃知可治。
陰陽不奇,故知起時。
審於本末,察其寒熱,得邪所在,萬刺不殆。
知官九針,刺道畢矣。
明於五輸,徐疾所在。
屈伸出入,皆有條理。
言陰與陽,合於五行。
五臟六腑,亦有所臟。
四時八風,盡有陰陽。
各得其位,合於明堂,各處色部,五臟六腑。
察其所痛,左右上下,知其寒溫,何經所在。
審尺膚之寒溫滑澀,知其所若。
鬲有上下,知其氣之所在。
先得其道,希而疏之,稍深而留之,故能徐入之。
大熱在上者,推而下之;
從下上者,引而去之;
視前痛者,常先取之。
大寒在外,留而補之。
入於中者,從合瀉之。
針所不為,灸之所宜。
上氣不足,推而揚之,下氣不足,積而從之。
陰陽皆虛,火自當之。
厥而寒甚,骨廉陷下,寒過於膝,下陵三里。
陰絡所過,得之留止,寒入於中,推而行之。
經陷下者,即火當之,結絡堅緊,火之所治。
不知其苦,兩蹺之下。
男陽女陰,良工所禁。
針論畢矣。
凡刺,虛者實之,滿者泄之,此皆眾工之所共知也。
若夫法天則地,隨應而動,和之若響,隨之若影,道無鬼神,獨來獨往。
凡刺之真,必先治神,五臟已定,九候已明,後乃存針。
眾脈所見,眾凶所聞。
外內相得,無以行先。
可玩往來,乃施於人。
虛實之要,五虛勿近,五實勿遠。
至其當發,間不容瞚。
手動若務,針耀而勻。
靜意視義,觀適之變,是謂冥冥,莫知其形。
見其鳥鳥,見其稷稷;
從見其飛,不知其誰。
伏如橫弩,起若發機。
刺虛者須其實,刺實者須其虛。
經氣已至,慎守勿失。
深淺在志,遠近若一。
如臨深淵,手如握虎,神無營於眾物。
黃帝問曰:願聞禁數。
岐伯對曰:臟有要害,不可不察。
肝生於左,肺臟於右,心部於表,腎治於裏,脾為之使,胃為之市。
膈肓之上,中有父母。
七節之旁,中有志心。
順之有福,逆之有咎。
瀉必用方,切而轉之,其氣乃行。
疾入徐出,邪氣乃出。
伸而迎之,搖大其穴,氣出乃疾。
補必用員,外引其皮,令當其門,左引其樞,右推其膚,微旋而徐推之,必端以正,安以靜,堅心無解,欲微以留,氣下而疾出之。
推其皮,蓋其外門,真氣乃存。
用針之要,勿忘養神。
瀉者,以氣方盛,以月方滿,以日方溫,以身方定,以息方吸而內針,乃復候其方吸而轉針,乃復候其方呼而徐引針。
補者,行也。
行者,移也。
刺必中其榮,復以吸排針也。
必知形之肥瘦。
營衛血氣之衰盛。
血氣者,人之神,不可不謹養。
形乎形,目瞑瞑。
捫其所痛,索之於經,慧然在前,按之弗得,不知其情,故曰形。
神乎神,耳不聞。
目明心開而志光,慧然獨覺,口弗能言,俱視獨見,象若昏,昭然獨明,若風吹云,故曰神。
三部九候為之原,九針之論不必存。
凡刺之而氣不至,無問其數;
刺之而氣至,乃去之,勿復針。
針各有所宜。
各不同形,各任其所為。
刺之要,氣至而效,效之信,若風吹云,昭然於天,凡刺之道畢矣。
節之交,凡三百六十五會。
知其要者,一言而終;
不知其要者,流散無窮。
所言節者,神氣之所游行出入也,非皮肉筋骨也。
睹其色,察其目,知其散復。
一其形,聽其動靜,知其邪正。
右主推之,左持而御之,氣至而去之。
凡將用針,必先視脈氣之劇易,乃可以治病。
五臟之氣已絕於內,而用針者反實其外,是謂重竭。
重竭必死,其死也靜;
治之者。
輒反其氣,取腋與膺。
五臟之氣已絕於外,而用針者,反實其內,是謂逆厥。
逆厥者必死,其死也躁,治之者反取四末。
刺之害,中而不去則精泄;
不中而去則致氣。
精泄則病甚而恇,致氣則生為癰瘍。
刺針必肅,刺腫搖針,經刺勿搖,此刺之道也。
刺諸熱者,如手探湯。
刺寒清者,如人不卻行。
刺虛者,刺其去。
刺實者,刺其來。
刺上關者,卻不能欠;
刺下關者,欠不能欲;
刺犢鼻者,屈不能伸;
刺內關者,伸不能屈。
病高而內者,取之陰陵泉;
病高而外者,取之陽陵泉。
陰有陽疾者,取之下陵三里。
正往無殆,下氣乃止,不下復始矣。
【針道終始第五】
凡刺之道,畢於終始。
明知終始,五臟為紀,陰陽定矣。
陰者主臟,陽者主腑。
陽受氣於四肢,陰受氣於五臟。
故瀉者迎之,補者隨之,知迎知隨,氣可令和,和氣之方,必通陰陽,五臟為陰,六腑為陽,謹奉天道,請言終始。
終始者,經脈為紀,持其脈口人迎,以知陰陽有余不足,不與不平,天道畢矣。
所謂平人者,不病也。
不病者,脈口人迎應四時也,上下相應,而俱往來也。
六經之脈不結動也,本末相遇,寒溫相守司,形肉血氣必相稱也,是為平人。
若少氣者,脈口人迎俱少而不稱尺寸,如是者,則陰陽俱不足,補陽則陰竭,瀉陰則陽脫,如是者,可將以甘藥,不可飲以至劑。
如此者弗灸。
不已者,因而瀉之,則五臟氣壞矣。
人迎一盛,病在足少陽;
一盛而躁,在手少陽。
人迎二盛,病在足太陽,二盛而躁,在手太陽。
人迎三盛,病在足陽明;
三盛而躁,在手陽明。
人迎四盛,且大且數,名曰溢陽,溢陽為外格。
脈口一盛,病在足厥陰;
一盛而躁,在手心主。
脈口二盛,病在足少陰;
二盛而躁,在手少陰。
脈口三盛,在足太陰;
三盛而躁,在手太陰。
脈口四盛,俱大且數,名曰溢陰。
溢陰為內關,不通者死不治。
人迎與太陰脈口,俱盛四倍已上,名曰關格。
關格者,與之短期。
人迎一盛,瀉足少陽,而補足厥陰,二瀉一補,日一取之,必切而驗之,躁取之上,氣和乃止。
人迎二盛,瀉足太陽,而補足少陰,二瀉一補,二日一取之,必切而驗之,躁取之上,氣和乃止。
人迎三盛,瀉足陽明,而補足太陰,二瀉一補,日二取之,必切而驗之,躁取之上,氣和乃止。
脈口一盛,瀉足厥陰,而補足少陽,二補一瀉,日一取之,必切而驗之,氣和乃止,躁取之上。
脈口二盛,瀉足少陰,而補足太陽,二補一瀉,二日一取之,必初而驗之,氣和乃止,躁取之上。
脈口三盛,瀉足太陰,而補足陽明,二補一瀉,日二取之,必切而驗之,氣和乃止,躁取之上。
所以日二取之者,太陰主胃,大富於谷氣,故可日二取之也。
人迎脈口俱盛四倍已上,名曰陰陽俱溢。
如是者,不開則血脈閉塞,氣無所行,流淫於中,五臟內傷。
如此者,因而灸之,則變易之為他病矣。
凡刺之道,氣和乃止。
補陰瀉陽,音聲益彰,耳目聰明;
反此者,血氣不行。
所謂氣至而有效者,瀉則脈虛。
虛者,脈大如其故,而不堅也;
大如故而益堅者,適雖言快,病未去也。
補則益實。
實者,脈大如其故而益堅也;
大如故而不堅者,適雖言快,病未去也。
故補則實,瀉則虛,病雖不隨針滅,病必衰去矣。
必先通十二經之所生病,而後可傳於終始。
故陰陽不相移,虛實不相傾,取之其經。
凡刺之屬,三刺至谷氣。
邪僻妄合,陰陽移居,逆順相反,浮沉異處,四時不相得,稽留淫泆,須針而去。
故一刺陽邪出,再刺陰邪出,三刺則谷氣至而止。
所謂谷氣至者,已補而實,已瀉而虛,故知谷氣至也。
邪氣獨去者,陰與陽未能調而病知愈也,故曰補則實,瀉則虛,病雖不隨針減,病必衰去矣。
陽盛而陰虛,先補其陰,後瀉其陽而和之;
陰盛而陽虛,先補其陽,後瀉其陰而和之。
三脈動於足大指之間,必審其虛實,虛而瀉之,是謂重虛,重虛病益甚。
凡刺此者,以指按之,脈動而實且疾者,則瀉之,虛而徐者,則補之,反此者病益甚。
三脈動於大指者,謂陽明在上,厥陰在中,少陰在下。
膺腧中膺,背腧中背。
肩髆虛者取之上。
重舌,刺舌柱以鈹針也。
手屈而不伸者,其病在筋;
伸而不屈者,其病在骨。
在骨守骨,在筋守筋。
補須一方實,深取之,稀按其痏,以極出其邪氣。
一方虛,淺刺之,以養其脈,疾按其痏,無使邪氣得入。
邪氣之來也緊而疾,谷氣之來也徐而和。
脈實者,深刺之以泄其氣;
脈虛者,淺刺之,使精氣無得出,以養其脈,獨出其邪氣。
刺諸痛者,深刺之。
諸痛者,其脈皆實。
從腰以上者,手太陰,陽明主之;
從腰以下者,足太陰,陽明主之。
病在下者,高取之;
病在上者,下取之。
病在頭者,取之足;
病在腰者,取之膕。
病生於頭者,頭重;
生於手者,臂重;
生於足者,足重。
治病者,先刺其病所從生者也。
春氣在毫毛,夏氣在皮膚,秋氣在分肉,冬氣在筋骨,刺此病者,各以其時為齊。
刺肥人者,以秋冬為之齊。
刺瘦人者,以春夏為之齊。
病痛者陰也,痛而以手按之不得者。
亦陰也,深刺之。
癢者,陽也,淺刺之。
病在上者,陽也;
在下者,陰也。
病先起於陰者,先治其陰而後治其陽;
病先起於陽者,先治其陽而後治其陰。
久病者,邪氣入深;
刺此病者,深內而久留之,間日復刺之,必先調其左右,去其血脈,刺道畢矣。
凡刺之法,必察其形氣。
形氣未脫,少氣而脈又躁,躁疾者必為繆刺之,散氣可收,聚氣可布。
深居靜處,與神往來,閉戶塞牖,魂魄不散,專意一神,精氣不分,無開人聲,以收其精,必一其神,令志在針。
淺而留之,微而浮之,以移其神,氣至乃休。
男女內外,堅拒勿出,謹守勿內,是謂得氣。
【針道自然逆順第六】
黃帝問曰:願聞針道自然。
岐伯對曰:用自然者,臨深決水,不用功力而水可竭也;
循掘決沖,不顧堅密,而經可通也。
此言氣之滑澀,血之清濁,行之逆順也。
曰:人之黑白肥瘦少長,各有數乎?
曰:年質壯大,血氣充盛,皮膚堅固,因加以邪,刺此者,深而留之,此肥人也。
廣肩腋項,肉薄厚皮而黑色,唇臨臨然者,其血黑以濁,其氣澀以遲,其貪于取予。
刺此者,深而留之,多益其數。
曰:刺瘦人奈何?
曰:瘦人者,皮薄色少,肉廉廉然,薄唇輕言,其血清,其氣滑,易脫於氣,易損於血。
刺此者,淺而疾之。
曰:刺常人奈何?
曰:視其黑白,各為調之。
端正純厚者,其血氣和調。
刺此者,無失其常數。
曰:刺壯士真骨者,奈何?
曰:刺壯士真骨,堅肉緩節監監然。
此人重則氣澀血濁,刺此者,深而留之,多益其數。
勁則氣滑血清,刺此者,淺而疾之也。
曰:刺嬰兒奈何?
曰:嬰兒者,其肉脆,血少氣弱。
刺此者,以毫針,淺刺而疾發針,日再可也。
曰:臨深決水奈何?
曰:血清氣滑,疾瀉之,則氣竭矣。
曰:循掘決沖奈何?
曰:血濁氣澀,疾瀉之,則氣可通也。
曰:逆順五體經絡之數,此皆布衣匹夫之士也。
食血者,身體空虛,膚肉軟弱,血氣慓悍滑利,剌之豈可同乎?
曰:夫膏粱菽藿之味,何可同也。
氣滑則出疾,氣澀則出遲,氣悍則針小而入淺,氣澀則針大而入深。
深則欲留,淺則欲疾。
故刺布衣者,深以留。
刺王公大人者,微以徐。
此皆因其氣之慓悍滑利者也。
曰:形氣之逆順奈何?
曰:形氣不足,病氣有余,是邪勝也,急瀉之。
形氣有餘,病氣不足,急補之。
形氣不足。
病氣不足。
此陰陽俱不足,不可復刺之,刺之則重不足,重不足,則陰陽俱竭,血氣皆盡,五臟空虛,筋骨髓枯,老者絕滅,壯者不復矣。
形氣有餘,病氣有余者,此謂陰陽俱有余也,急瀉其邪,調其虛實。
故曰:有余者瀉之,不足者補之。
此之謂也。
故曰:刺不知逆順,真邪相薄,實而補之,則陰陽血氣皆溢,腸胃充郭,肺肝內脹,陰陽相錯。
虛而瀉之,則經脈空虛。
血氣枯竭,腸胃懾辟,皮膚薄著,毛腠夭焦,予之死期。
故曰:用針之要,在於知調,調陰與陽,精氣乃充。
合形與氣,使神內臟。
故曰:上工平氣,中工亂經,下工絕氣危生,不可不慎也。
必察其五脈之變化,五脈之相應,經脈之虛實,皮膚之柔粗,而後取之也。
【針道外揣縱舍第七】
黃帝問曰:夫九針小則無內,大則無外,恍忽無窮,流溢無極,余知其合於天道人事四時之變也。
余願渾束為一可乎?
岐伯對曰:夫唯道焉,非道何可?
大,小,淺,深,雜合為一乎哉。
故遠者,司外揣內;
近者,司內揣外,是謂陰陽之極,天地之蓋。
曰:持針縱舍奈何?
曰:必先明知十二經之本末,皮膚之寒熱,脈之盛衰滑澀。
其脈滑而盛者,病曰進;
虛而細者,久以持;
大以澀者,為痛痺,陰陽如一者,病難治。
察其本末上下,有熱者病尚在;
其熱已衰者,其病亦去矣。
因持其尺;
察其肉之堅脆,大小,滑澀,寒熱,燥濕。
因視目之五色,以知五臟而決死生。
視其血脈,察其五色,以知寒熱痺痛。
曰:持針縱舍,余未得其意也。
曰:持針之道,欲端以正,安以靜。
先知虛實,而行疾徐。
左手執骨,右手循之,無與肉裹。
瀉欲端正,補必閉膚。
轉針導氣,邪氣不得淫泆,真氣以居。
曰:扞皮開腠理奈何?
曰:因其分肉,左別其膚,微內而徐端之,適神不散,邪氣得去也。
【卷之六】
【八正八虛八風大論第一】
黃帝問曰:歲之所以皆同病者,何氣使然?
少師對曰:此八正之候也,侯此者,常以冬至之日。
風從南方來者,名曰虛風,賊傷人者也。
其以夜半至者,萬民皆臥而不犯,胡其歲民少病。
其以畫至者,萬民懈墯皆中於邪風,故民多病。
虛邪入客於骨而不發於外,至其立春,陽氣大發,腠理開,有因立春之日。
風從西方來,萬民皆中虛風。
此兩邪相搏,經氣結代,故諸逢其風而遇其雨者,名曰遇歲露焉。
因歲之和而少賊風者,民少病而少死;
歲多賊風邪氣,寒溫不和,則民多病而死矣。
曰:虛邪之風,其所貴賤何如?
候之奈何?
曰:正月朔日,風從西方來而大,名曰白骨。
將國有殃,人多死亡。
正月朔日,平旦西北風行,民病多,十有三也。
正月朔日,日中北風,夏,民多死者。
正月朔日,平旦北風,春,民多死者。
正月朔日,夕時北風,秋,民多死者。
正月朔日,天時和溫不風民無病;
大寒疾風,民多病。
二月丑不風,民多心腹病。
三月戌不溫,民多寒熱病。
四月巳不暑,民多癉病。
十月申不寒,民多暴死。
諸所謂風者,發屋撥樹,揚沙石,起毫毛,發腠理者也。
風從其衝後來者,名曰虛風,賊傷人者也,主殺害,必謹候虛風而謹避之。
避邪之道,如避矢石,然後邪弗能害也。
風從南方來,名曰大弱風。
其傷人也,內舍於心,外在於脈,其氣主為熱。
風從西南方來,名曰謀風。
其傷人也,內舍於脾,外在於肌肉,其氣主為弱。
風從西方來,名曰剛風。
其傷人也,內舍於肺,外在於皮膚,其氣主為燥。
風從西北方來,名曰折風。
其傷人也,內舍於小腸,外在於手太陽之脈,脈絕則泄,脈閉則結不通,善暴死。
風從北方來,名曰大剛風,共傷人也,內舍於腎,外在于骨與肩背之膂筋,其氣主為寒。
風從東北方來,名曰凶風,其傷人也,內舍於大腸,外在於兩脇腋骨下及肢節。
風從東方來,名曰嬰兒風,其傷人也,內舍於肝,外在於筋紐,其氣主為濕。
風從東南方來,名曰弱風,其傷人也,內舍於胃,外在於肌,其氣主為體重。
凡此八風者,皆從其虛之鄉來,乃能病人,三虛相薄,則為暴病卒死;
兩虛一實,則為淋露寒熱;
犯其雨濕之地則為痿。
故怪人避邪,如避矢石。
其三虛偏中於邪風,則為擊仆偏枯矣。
曰:四時八風之中人也,因有寒暑,寒則皮膚急,腠理閉,暑則皮膚緩,腠理開。
賊風邪氣,因得以入乎?
將必須八正風邪,乃能傷人乎?
曰:賊風邪氣之中人也,不得以時。
然必因其開也,其入深,其內極也疾,其病人也卒暴;
因其閉也,其入淺以留,其病人也徐以遲。
曰:其有寒溫和適,腠理不開,然有卒病者,其故何也?
曰:人雖平居,其腠理開閉緩急,固常有時也,夫人與天地相參,與日月相應,故月滿則海水西盛,人血氣積,肌肉充,皮膚致,毛發堅,腠理郄,煙垢著。
當是之時,雖遇賊風,其入淺,亦不深。
至其月廓空,則海水東盛,人血氣虛,其衛氣去,形獨居,肌肉減,皮膚緩,腠理開,毛發薄,煙垢落;
當是之時,遇賊風,其入深,其病人卒暴。
曰:人有卒然暴死者,何邪使然?
曰:得三虛者,其死疾;
得三實者,邪不能傷也。
乘年之衰,逢月之空,失時之和,人氣乏少,因為賊風邪氣所傷,是謂三虛。
故論不知三虛,工反為粗。
若逢年之盛,遇月之滿,得時之和,雖有賊風邪氣,不能傷也。
【逆順病本未方宜形志大論第二】
黃帝問曰:治民治身,可得聞乎?
岐伯對曰:治民與自治,治彼與治此,治小與治大,治國與治家,未有逆而能治者,夫惟順而已矣。
故入國問其俗,臨病人問所便。
曰:便病奈何?
曰:中熱消癉則便寒,寒中之屬則便熱。
胃中熱則消谷,令人懸心善飢,臍已上皮熱;
腸中熱,則出黃如糜色,臍已下皮寒。
胃中寒則脹;
腸中寒則腸鳴飧泄。
胃中寒腸中熱,則脹且泄;
胃中熱腸中寒,則疾飢。
少腹痛脹。
曰:胃欲寒飲,腸欲熱飲,兩者相逆,治之奈何?
曰:春夏先治其標,後治其本。
秋冬先治其本,後治其標。
曰:便其相逆者奈何?
曰:便此者,食飲衣服,欲適寒溫,寒無淒愴,暑無出汗。
食飲者,熱無灼灼,寒無滄滄。
寒溫中適,故氣將持,乃不致邪僻。
先病而後逆者,治其本;
先逆而後病者,治其本;
先寒而後生病者,治其本;
先病而後生寒者,治其本。
先熱而後生滿者,治其標。
先病而後泄者,治其本。
先泄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必先調之,乃治其他病。
先病而後中滿者治其標,先中滿而後煩心者,治其本。
人有客氣固氣,小大不利,治其標;
小大便利,治其本。
病發而有餘,本而標之,先治其本,後治其標;
病發而不足,標而本之,先治其標,後治其本。
謹察間甚而調之,間者並行,甚者獨行。
小大不利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
東方濱海旁水,其民食魚嗜鹹。
魚者使人熱中,鹹者胜血。
甚民皆黑色疏理,其病多壅腫,其治宜砭石。
西方水土剛強,其民華食而脂肥,故邪不能傷其形體,其病生於內,其治宜毒藥。
北方風寒冰冽,其民樂野處而乳食,臟寒生病,其治宜灸。
南方其地洼下,水土弱,霧露之所聚也。
其民嗜酸而食胕,故致理而赤色。
其病攣痹,其治宜微針。
中央其地平以濕,天地所生物者眾,其民食雜而不勞,故其病多痿厥寒熱,其治宜導引按蹻。
故聖人雜合以治,各得其宜。
形樂志苦,病生於脈,治之以灸刺;
形苦志樂,病生於筋,治之以熨引;
形樂志樂,病生於肉,治之以針石;
形苦志苦,病生於困竭,治之以甘藥;
形數惊恐,經絡不通,病生於不仁,治之以按摩醪醴,是謂五形志。
故曰:刺陽明出血氣,刺太陽出血惡氣,刺少陽出氣惡血,刺太陰出血惡氣,刺少陰出氣惡血,刺厥陰出血惡氣。
【五臟六腑虛實大論第三】
黃帝問曰:刺法言:有餘瀉之,不足補之,何謂也?
岐伯對曰:神有有餘,有不足;
氣有有餘,有不足;
血有有餘,有不足;
形有有餘,有不足;
志有有餘,有不足。
心藏神,肺藏氣,肝藏血,脾藏肉,腎藏志。
志意通達,內連骨髓,而成形。
五臟之道,皆出於經渠,以行血氣,血氣不和,百病乃變化而生,故守經渠焉。
神有餘則笑不休,不足則憂,血氣未并,五臟安定,邪客於形,淒厥起於毫毛,未入於經絡,故命曰神之微。
神有餘則瀉其小絡之血,出血勿之深斥,無中其大經,神氣乃平。
神不足者,視其虛絡,切而致之,刺而和之,無出其血,無泄其氣,以通其經,神氣乃平。
曰:刺微奈何?
曰:按摩勿釋,著針勿斥,移氣於不足,神氣乃得復。
氣有餘則喘咳上氣,不足則息利少氣,血氣未并,五臟安定,皮膚微病,名曰白氣微泄。
有餘則瀉其經渠,無傷其經,無出其血,無泄其氣。
不足則補其經渠,無出其氣。
曰:刺微奈何?
曰:按摩勿釋,出針視之。
曰:我將深之。
適人必革,精氣自伏,邪氣亂散,無所休息,氣泄腠理,真氣乃相得。
血有餘則怒,不足則恐。
血氣未并,五臟安定,孫絡外溢,則經有留血。
有餘則瀉其盛經,出其血。
不足則補其虛經,內針其脈中,久留之,血至脈大,疾出其針,無令血泄。
曰:刺留血奈何?
曰:視其血絡,刺出其血,無令惡血得入於經,以成其病。
形有餘則腹脹,涇溲不利;
不足則四肢不用。
血氣未并,五臟安定,肌肉蠕動,名曰微風。
有餘則瀉其陽經,不足則補具陽絡。
曰:刺微奈何?
曰:取分肉分間,無中其經,無傷其絡,衛氣得復,邪氣乃索。
志有餘則腹脹飧泄,不足則厥。
血氣未并,五臟安定,骨節有傷。
有餘則瀉然筋血者,出其血;
不足則補其復溜。
曰:刺未並奈何?
曰:即取之,無中其經,以去其邪,乃能立虛。
曰:虛實之形,不知其何以生?
曰:血氣已并,陰陽相傾,氣亂於衛,血逆於經,血氣離居,一實一虛。
血并於陰,氣并於陽,故為驚狂。
血并於陽,氣并於陰,乃為暑中。
血并於上,氣并並於下,善恕,血并於下,氣并於上,亂而喜忘。
曰:血并於陰,氣并於陽,如是血氣離居,何者為實,何者為虛?
曰:血氣者,喜溫而惡寒,寒則泣不流,溫則消而去之。
是故氣之所並為血虛,血之所并為氣虛。
曰:人之所有者,血與氣耳。
乃言血並為虛,氣並為虛,是無實乎?
曰:有者為實,無者為虛。
故氣並則無血,血並則無氣。
今血與氣相失,故為虛焉。
絡之與孫脈俱注於經,血與氣並,則為實焉。
血之與氣並走於上,則為大厥,厥則暴死;
氣復反則生,不反則死。
曰:實者何道從來?
虛者何道從去?
曰:夫陰與陽,皆有輸會。
陽注於陰,陰滿之外,陰陽紃平,以充其形,九候若一,名曰平人。
夫邪之所生,或生於陰,或生於陰。
其生於陽者,得之風雨寒暑;
其生於陰者,得之飲食起居,陰陽喜怒。
曰:風雨之傷人奈何?
曰:風雨之傷人也,先客於皮膚,傳入於孫脈,孫脈滿則傳入於絡脈,絡脈滿乃注於大經脈,血氣與邪氣並客於分腠之間,其脈堅大,故曰實。
實者外堅充不可按,按之則痛。
曰:寒濕之傷人奈何?
曰:寒濕之中人也,皮膚收,肌肉堅緊,營血澀,衛氣去,故曰虛。
虛者攝辟,氣不足,血澀,按之則氣足以溫之,故快然而不痛。
曰:陰之生實奈何?
曰:喜怒不節,則陰氣上逆,上逆則下虛,下虛則陽氣走之,故曰實。
曰:陰之生虛奈何?
曰:喜則氣下,悲則氣消,消則脈空虛;
因寒飲食,寒氣動臟,則血泣氣去,故曰虛。
曰:陽虛則外寒,陰虛則內熱,陽盛則外熱,陰盛則內寒,不知所由然?
曰:陽受氣於上焦,以溫皮膚分肉之間,今寒氣在外,則上焦不通,不通則寒獨留於外,故寒栗。
有所勞倦,形氣衰少,谷氣不盛,上焦不行,下焦不通,胃氣熱熏胸中,故內熱。
上焦不通利,皮膚致密,腠理閉塞不通,衛氣不得泄越,故外熱。
厥氣上逆,寒氣積於胸中而不瀉,不瀉則溫氣去,寒獨留,則血凝泣,凝則腠理不通,其脈盛大以澀,故中寒。
曰:陰與陽並,血氣已並,病形已成,刺之奈何?
曰:刺此者,取之經渠,取血於營,取氣於衛,用形哉,因四時多少高下。
曰:血氣已並,病形已成,陰陽相傾,補瀉奈何?
曰:瀉實者,氣盛乃內針,針與氣俱內,以開其門,如利其戶,針與氣俱出,精氣不傷,邪氣乃下。
外門不閉,以出其疾,搖大其道,如利其路,是謂大瀉,必切而出,大氣乃屈。
曰:補虛奈何?
曰:持針勿置,以定其意,候呼內針,氣出針入,針空四塞,精無從去,方實而疾出針。
氣入針出,熱不得還,閉塞其門,邪氣布散,精氣乃得存。
動無後時,近氣不失,遠氣乃來,是謂追之。
曰:虛實有十,生於五臟五脈耳。
夫十二經脈者,皆生百病,今獨言五臟。
夫十二經脈者,皆絡三百六十五節,節有病,必被經脈,經脈之病者,皆有虛實。
何以合之乎?
曰:五臟與六腑為表裏,經絡肢節,各生虛實,視其病所居,隨而調之。
病在脈,調之血。
病在血,調之絡。
病在氣,調諸衛。
病在肉,調之分肉。
病在筋,調之筋。
病在骨,調之骨,燔針劫刺其下,及與急者。
病在骨,焠針藥熨。
病不知所痛,兩蹺為上。
身形有痛,九候莫病,則繆刺之。
病在於左而右脈病者,則巨刺之。
必謹察其九候,針道畢矣。
【陰陽清濁順治逆亂大論第四】
黃帝問曰:經脈十二者,別為五行,分為四時。
何失而亂?
何得而治?
岐伯對曰:五行有序,四時有分,相順而治,相逆而亂。
曰:何謂相順而治?
曰:經脈十二,以應十二月。
十二月者,分為四時,四時者,春夏秋冬,其氣各異。
營衛相隨,陰陽相和,清濁不相干,如是則順而治矣。
曰:何謂相逆而亂?
曰:清氣在陰,濁氣在陽,營氣順脈,衛氣逆行,清濁相干,亂於胸中,是謂大悗。
故氣亂於心,則煩心密默,俯首靜伏;
亂於肺,則俯仰喘喝,按手以呼;
亂於腸胃,則為霍亂;
亂於臂脛,則為四厥;
亂於頭,則為厥逆,頭痛眩仆。
氣在心者,取之手少陰心主之俞。
氣在於肺者,取之手太陰滎,足少陰俞。
氣在於腸胃者,取之手,足太陰,陽明,不下者,取之三里。
氣在於頭者,取之天柱,大杼;
不知,取足太陽之滎俞。
氣在臂足者,先去血脈,後取其陽明,少陰之滎俞。
徐入徐出,是謂之導氣。
補瀉無形,是謂之同精。
是非有餘不足也,亂氣之相逆也。
【四時賊風邪氣大論第五】
黃帝問曰:有人於此,並行並立,其年之長少等也,衣之厚薄均也,卒然遇烈風疾雨,或病或不病,或皆死,其故風也?
岐伯對曰:春溫風,夏陽風,秋涼風,冬寒風。
凡此四時之風者,其所病各不同形。
黃色薄皮弱肉者,不勝春之虛風;
白色薄皮弱肉者,不勝夏之虛風;
青色薄皮弱肉者,不勝秋之虛風;
赤色薄皮弱肉者,不勝冬之虛風。
曰:黑色不病乎?
曰:黑色而皮厚堅,固不能傷於四時之風。
其皮薄而肉不堅,色不一者,長夏至而有虛風者不病矣。
其皮厚而肌肉堅者,長夏至而有虛風者病矣。
其皮厚而肌肉堅者,必重感於寒,內外皆然,乃病也。
曰:賊風邪氣之傷人心,令人病焉。
今有不離屏蔽,不出室穴之中,卒然而病者,其故何矣。
曰:此皆嘗有所傷於濕氣,藏於血脈之中,分肉之間,久留而不去,若有所墜墮,惡血在內而不去,卒然喜怒不節,飲食不適,寒溫不時,腠理閉而不通,其開而適遇風寒,則血氣凝結,與故邪相襲,則為寒痹。
其有熱則汗出,汗出則受風,雖不遇賊風邪氣,必有因加而發矣。
曰:夫子之所言,皆病人所自知也,其無遇邪風,又無怵惕之志,卒然而唯有因鬼神之事釆?
曰:此亦有故邪留而未發也,因而志有所惡,及有所慕,血氣內亂,兩氣相薄,其所從來者微,視之不見,聽之不聞,故似鬼神。
曰:其有祝由而已者,其故何也?
曰:先巫者,因知百病之勝,先知其病之所從者,可祝由而已也。
內外形診老肥瘦病旦慧。
【內外形診老肥瘦病旦慧夜甚大論第六】
黃帝問曰:人之生也,有剛有柔,有弱有強,有短有長,有陰有陽,願聞其方。
岐伯對曰:陰中有陽,陽中有陰,審知陰陽,刺之有方。
得病所始,刺之有理。
謹度病端,與時相應,內合於五臟六腑,外合於筋骨皮膚。
是故內有陰陽,外有陰陽。
在內者,五臟為陰,六腑為陽;
在外者,筋骨為陰,皮膚為陽。
故曰:病在陰之陰者,刺陰之滎俞;
病在陽之陽者,刺陽之合;
病在陽之陰者,刺陰之經;
病在陰之陽者,刺陽之絡,病在陽者,名曰風;
病在陰者,名曰痹;
陰陽俱病,名曰風痺,病有形而不痛者,陽之類。
無形而痛者陰之類,無形而痛者,其陽完而陰傷,急治其陰,無攻其陽;
有形而不痛者,其陰完而陽傷,急治其陽,無攻其陰;
陰陽俱動,乍怎有乍無,加以煩心,名曰陰勝其陽,此謂不表不裏,其形不久也。
曰:形氣病之先後,內外之應奈何?
曰:風寒傷形,憂恐忿怒傷氣。
氣傷臟,乃病臟。
寒傷形,乃應形。
風傷筋脈,筋脈乃應。
此形氣內外之相應也。
曰:刺之奈何?
曰:病九日者,三刺而已。
病一月者,十刺而已。
多少遠近,以此衰之。
久痹不去身者,視其血絡,盡去其血。
曰:外內之病,難易之治奈何?
曰:形先病而未入臟者,刺之半其日,臟先病而形乃應者,刺之倍其日,此外內難易之應也。
曰:何以知其皮肉血氣筋骨之病也?
曰:色起兩眉間薄澤者,病在皮;
唇色青,黃,赤,白,黑者,病在肌肉;
營氣濡然者,病在血氣;
目色青,黃,赤,白,黑者,病在筋;
耳焦枯受塵垢者,病在骨。
曰:形病何如?
取之奈何?
曰:皮有部,肉有柱,氣血有俞,筋有結,骨有屬。
皮之部俞在於四末,肉之柱在臂胻諸陽分肉間與足少陰分肉之間;
氣血之俞在於諸絡脈,氣血留居則盛而起;
筋部無陰無陽,無左無右,候病所在;
骨之屬者,骨空之所以受液而溢腦髓者也。
曰:取之奈何?
曰:夫病之變化,浮沈淺深,不可勝窮,各在其處,病間者淺之,甚者深之;
間者少之;
甚者眾之。
隨變而調氣,故曰上工也。
曰:人之肥瘦小大寒溫,有老壯少小之奈何?
曰:年五十已上為老,三十已上為壯,十八已上為少,六歲已上為小。
曰:合以度其肥瘦?
曰:人有脂,有膏,有肉。
曰:別此奈何?
曰:肉堅,皮滿者,脂;
肉不堅,皮緩者,膏;
皮肉不相離者,肉。
曰:身之寒溫何如?
曰:膏者,其肉淖而粗理者身寒,細理者身熱;
脂者,其肉堅,細理者熱;
粗理者寒。
曰:其肥瘦大小奈何?
曰:膏者,多氣而皮縱緩,故能縱腹垂腴;
肉者,身體容大;
脂者,其身收小。
曰:三者之氣血多少何如?
曰:膏者多氣,多氣熱,熱者耐寒也。
肉者多血,多血者則形充,形充者則平也;
脂者,其血清,氣滑少,故不能大。
此別於眾人也。
曰:眾人如何?
曰:眾人之皮肉脂膏不能相加也,血與氣不能相多也,故其形不小不大,各自稱其身,名曰眾人。
曰:治之奈何?
曰:必先別其三形,血之多少,氣之清濁,而後調之,治無失常經。
是故膏人者,縱腹垂腴;
肉人者,上下容大,脂人者,雖脂不能大。
曰:病者多以旦慧晝安,夕加夜甚者,何也?
曰: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是氣之常也,人亦應之。
以一日一夜分為四時之氣,朝為春,日中為夏,日入為秋,夜半為冬。
朝則人氣始生,病氣衰,故旦慧;
日中則人氣長,長則勝邪,故安;
夕則人氣始衰,邪氣始生,故加夜半人氣入臟,邪氣獨居於身,故甚。
曰:其時有反者,何也?
曰:是不應四時之氣,臟獨主其病者,是必以臟氣之所不勝時者甚,以其所勝時者起也。
曰:治之奈何?
曰:順天之時,而病可與期,順者為工,逆者為粗也。
【陰陽大論第七】
陰靜陽躁,陽生陰長,陽殺陰藏。
陽化氣,陰成形。
寒極生熱,熱極生寒,寒氣生濁,熱氣生清。
清氣在下則生飧泄,濁氣在上則生脹。
此陰陽反作,病之逆順也。
故清陽為天,濁陰為地,地氣上為雲,天氣下為雨,雨出地氣,雲出天氣。
故清陽出上竅,濁陰出下竅,清陽發腠理,濁陰走五臟,清陽實四肢,濁陰歸六腑。
水為陰,火為陽,陽為氣,陰為味,味歸形,形歸氣,氣歸精,精歸化。
精食氣,形食味,化生精,氣生形,味傷形,氣傷精。
精化為氣,氣傷於味。
陰味出下竅,陽氣出上竅。
味厚者為陰,薄為陰之陽,氣厚者為陽,薄為陽之陰。
味厚則泄,薄則通。
氣薄則發泄,厚則發熱。
壯火之氣衰,少火之氣壯。
壯火食氣,氣食少火,壯火散氣,少火生氣,氣味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涌泄為陰。
陰勝則陽病,陽勝則陰病,陰病則熱,陽病則寒。
重寒則熱,重熱則寒。
寒傷形,熱傷氣。
氣傷痛,形傷腫。
故先痛而後腫者,氣傷形也;
先腫而後痛者,形傷氣也。
風勝則動,熱勝則腫,燥勝則乾,寒勝則浮,濕勝則濡泄。
天有四時五行,以生長收藏,以生寒暑燥濕風;
人有五臟化五氣,以生喜怒悲憂恐。
故喜怒傷氣,寒暑傷形;
暴怒傷陰,暴喜傷陽;
厥氣上行,滿脈去形。
故曰:喜怒不節,寒暑過度,生乃不固。
重陰必陽,重陽必陰,此陰陽之變也。
夫陰在內,陽之守也;
陽在外,陰之使也。
陽勝則身熱,腠理閉,喘息粗,為之俯仰,汗不出而熱,齒乾,以煩悶腹脹死,耐冬不耐夏;
陰勝則身寒,汗出,身常清,數栗而寒,寒則厥,厥則腹滿死,耐夏不耐冬。
此陰陽更勝之變,病之形能也。
曰:調此二者奈何?
曰:能知七損八益,則二者可調也,不知用此,則早衰矣。
清陽上天,濁陰歸地。
天氣通於肺,地氣通於咽,風氣通於肝,雷氣通於心,谷氣通於脾,雨氣通於腎。
六經為川,腸胃為海,九竅為水注之氣,暴氣象雷,逆氣象陽。
故治不法天之紀,不用地之理,災害至矣。
邪風之至,疾如風雨。
故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膚,其次治筋脈,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臟。
治五臟者,半生半死矣。
故天之邪氣,感則害五臟;
水谷之寒熱,感則害六腑;
地之濕氣,感則害皮肉筋脈,故善用針者,從陰引陽,從陽引陰,以右治左,以左治右;
以我知彼,以表知裏,以觀過與不及之理,見微則過,用之不殆。
善診者,察色按脈,先別陰陽,審清濁而知部分,視喘息,聽聲音而知病所苦;
觀權衡,視規矩,而知病所生;
按尺寸,觀浮沈滑澀,而知病所在。
以治則無過,以診則無失矣。
故曰:病之始起,可刺而已;
其盛也,可待衰而已。
故因其輕而揚之,因其重減之,因其衰而彰之。
形不足者,溫之以氣;
精不足者,補之以味。
其高者,因而越之;
其下者,引而竭之;
中滿者,瀉之於內。
其有邪者,漬形以為汗;
其在皮者,汗而發之;
其慓悍者,按而收之,其實者,散而瀉之。
審其陰陽,以別柔剛,陽病治陰,陰病治陽。
定其血氣,各守其鄉,血實宜決之,氣虛宜掣引之。
陽從左,陰從右;
老從上,少從下;
是以春夏歸陽為生,歸秋冬為生。
是以氣之多少,逆皆為厥。
有餘者,厥也。
一上不下,寒厥到膝,少者秋冬死,老者秋冬生。
氣上不下,頭痛癲疾,求陽不得,求之於陰,五部隔無證,若居曠野,若伏空室,綿綿乎屬不滿日。
冬三月之病,在理己盡,草與柳葉皆殺,陰陽皆絕,期在孟春。
冬三月之病,病合陽者,至春正月,脈有死徵,皆歸於春。
春三月之病,曰陽殺;
陰陽皆絕,期在草乾。
夏三月之病,至陰不過十日,陰陽交期在溓水。
秋三月之病,三陽俱起,不治自已;
陰陽交合者,立不能坐,坐不能起;
三陽獨至,期在石水,二陰獨至,期在盛水。
【正邪襲內生夢大論第八】
黃帝問曰:淫邪泮衍奈何?
岐伯對曰:正邪從外襲內,未有定舍,反淫於臟,不得定處,與營衛俱行,而與魂魄飛揚,使人臥不得安而喜夢。
凡氣淫於腑,則夢有餘於外,不足於內;
氣淫於臟,則夢有餘於內,不足於外。
曰:有餘不足有形乎?
曰:陰盛則夢涉大水而恐懼;
陽盛則夢大火而燔,陰陽俱盛,則夢相殺毀傷;
上盛則夢飛;
下盛則夢墮;
甚飽則夢予;
甚飢則夢取;
肝氣盛則夢怒;
肺氣則夢哭泣,恐懼飛揚;
心氣盛則夢喜笑及死怖;
脾氣盛則夢歌樂,體重,手足不舉;
腎氣盛則夢腰脊兩解而不屬。
凡此十二盛者,至而瀉之立已。
厥氣客於心,則夢見丘山煙火;
客於肺,則夢飛揚,見金鐵之器及奇物;
客於肝,則夢見山林樹木;
客於脾,則夢見丘陵大澤,壞屋風雨;
客於腎,則夢臨淵,沒居水中;
客於膀胱,則夢游行;
客於胃,則夢飲食;
客於大腸,則夢見田野;
客於小腸,則夢見聚邑行街;
客於膽,則夢鬥訟自刳;
客於陰器,則夢接內;
客於項,則夢斬道;
客於胻,則夢行走不能前,及居深地髎苑中;
客於股肱,則夢禮節拜跪;
客於胞,則夢溲便利;
凡此十五不足者,至而補之立已。
【五味所宜臟生病大論第九】
黃帝問曰:谷氣有五味,其入五臟,分別奈何?
岐伯對曰:胃者,五臟六腑之海,水谷皆入於胃,五臟六腑皆稟於胃,五味各走其所喜,故谷味酸,先走肝。
《九卷》又曰:酸入胃,其氣澀,不能出入,不出則留於胃中,胃中和溫,則下注於膀胱,膀胱之胞薄以耎,得酸則縮綣,約而不通,水道不行,故癃。
陰者,積筋之所終聚也,故酸入胃而走於筋。
《素問》曰:酸走筋,筋病無多食酸。
其義相順。
又曰:肝欲酸,多食酸,則肉胝而唇揭,謂木勝土也。
苦先走心。
《九卷》又曰:苦入胃其氣燥漏泄,五谷之氣皆不能勝苦,苦入下脘。
下脘者,三焦之路,皆閉而不通,故氣變嘔也,齒者,骨之所終也,故苦入胃而走骨,入而後出,齒必鯬疏,是如其走骨也。
苦走心,此云走骨者,水火相濟,故骨氣通於心也,《素問》曰:苦走骨,骨病無多食苦。
其義相順。
又曰:心欲苦,多食苦,則皮槁而毛拔,謂火勝金也。
甘先走脾。
《九卷》又曰:甘入胃,其氣弱少,不能上至上焦,而與谷俱留於胃中,甘者,令人柔潤也。
胃柔則緩,緩則蟲動,蟲動則令人心悶。
其氣通於皮,故曰甘走皮。
皮者,肉之餘,蓋皮雖屬肺,與肉連體,故甘潤肌肉並皮也。
《素問》曰:甘走肉,肉病,無多食甘。
其義相順。
又曰:多食甘,則骨痛而發落,謂土勝水也。
辛先走肺。
《九卷》又曰:辛入胃,其氣走於上焦。
上焦者,受諸氣而營諸陽也,姜非之氣,熏至營衛,營衛不時受之,久留於心下,故洞心。
辛者,與氣俱行,故辛入胃,則與汗俱出矣。
《素問》曰:辛走氣,氣病無多食辛。
其義相順。
又曰:肺欲辛,多食辛則筋而爪枯,謂金勝木也。
鹹先走腎。
《九卷》又曰:鹹入胃,其氣上走中焦,注於諸脈。
脈者,血之所走也,血與鹹相得,則血凝。
血凝則胃中汁注之,注之則胃中竭,竭則咽路焦,故舌乾而善渴。
血脈者,中焦之道,故鹹入胃而走血矣。
鹹先走腎,此云走血者,腎合三焦,血脈雖屬肝心,而為中焦之道,故鹹入而走血矣。
《素問》曰:鹹走血,血病無多食鹹。
其義相順。
又曰:多食鹹則脈凝泣而變色,謂水勝火也。
谷氣營衛俱行,津液已行,營衛大通,乃化糟粕以次傳下。
曰:營衛俱行奈何?
曰:谷始入於胃,其精微者,先出於胃之兩焦,以溉五臟;
別出兩焦,行於營衛之道;
其大氣之摶而不行者,積於胸中,名曰氣海,出於肺,循於喉嚨,故呼則出,吸則入。
天地之精氣,其大數常出三而入一,故谷不入,半日則氣衰,一日則氣少矣。
谷之五味可得聞乎?
五谷:粳米甘,麻酸,大豆鹹,小麥苦,黃黍辛。
五果:棗甘,李酸,栗鹹,杏苦,桃辛。
五畜:牛肉甘,犬肉酸,豕肉鹹,羊肉苦,雞肉辛。
五菜:葵甘,韭酸,藿鹹,薤苦,蔥辛。
五色:黃宜甘,青宜酸,黑宜鹹,赤宜苦,白宜辛。
脾病者,宜食粳米,牛肉,棗,葵,甘著入脾月之。
心病者,宜食麥,羊肉,杏,薤,苦者入心用之。
腎病者,宜食大豆,豕肉,栗,藿,鹹者入腎用之。
肺病者,宜食黍,鸛肉,桃,蔥,辛者入肺用之。
肝病者,宜食麻,犬肉,李,韭,酸者入肝用之。
肝病禁辛。
心病禁鹹。
脾病禁酸。
肺病禁苦。
腎病禁甘。
肝,足厥陰少陽主治。
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
心,手少陰太陽主治。
心苦緩,食酸以收之。
脾,足太陰陽明主治。
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
肺,太陰陽明主治。
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泄之。
腎,足少陰太陽主治。
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
開腠理,致津液,通氣墜也。
毒藥攻邪,五谷為養,五果為助,五畜為益,五菜為充,氣味合而服之,以補精益氣。
此五味者各有所制,辛散,酸收,甘緩,苦堅,鹹耎。
肝病者,兩脇下痛引少腹,令人善怒。
虛則目無所見,耳無所聞,善恐,如人將捕之。
故治者,當取其經足厥陰與少陽。
氣逆則頭目痛,耳聾不聰,頰腫,取血者。
又曰:徇蒙招尤,目瞑耳聾,下實上虛過在足少陽厥陰,甚則入肝。
心病者,胸中痛,脇支滿,兩胠下痛,膺背肩甲間痛,兩臂內痛。
虛則胸腹大,脇下與腰相引而痛,取其經手少陰太陽,舌下血者。
其變病,刺郄中血者。
又曰:胸中痛,支滿,腰脊相引而痛,過在手少陰太陽。
脾病者,身重善飢,肌肉萎,足不收,行善瘈瘲,腳下痛。
虛則腹脹,腸鳴飧泄,食不化,取其經足太陰陽明少陰血者。
又曰:腹滿脹,支滿胠脇,下厥上冒,過在足太陰,陽明。
肺病者,喘咳逆氣,肩背痛,汗出,尻陰股膝攣,髀腨胻足皆痛。
虛則少氣不能報息,耳聾,喉嚨乾。
取其經手太陰足太陽外,厥陰內少陰血者。
又曰:咳嗽上氣,病在胸中,過在手陽明太陰。
腎病者,腹大脛腫痛,咳喘身重,寢汗出,憎風。
虛則胸中痛,大腹小腹痛,清厥,意不樂。
取其經足少陰太陽血者。
又曰:頭痛癲疾,下虛上實,過在足少陰太陽,甚則入腎。
【五臟傳病大論第十】
病在肝,愈於夏,夏不愈,甚於秋;
秋不死,持於冬,起於春。
病在肝,愈於丙丁;
丙丁不愈,加於庚辛;
庚辛不加,持於壬癸,起於甲乙。
禁當風。
病在肝,平旦慧,下晡甚,夜半靜。
病在心,愈於長夏;
長夏不愈,甚於冬;
冬不死,持於春,起於夏。
病在心,愈於戊己,戊己不愈,加於壬癸,壬癸不加,持於甲乙,起於丙丁。
禁衣溫食熱。
病在心,日中慧,夜半甚,平旦靜。
病在脾,愈於秋;
秋不愈,甚於春;
春不死,持於夏,起於長夏。
病在脾,愈於庚辛;
庚辛不愈,加於甲乙;
甲乙不加,持於丙丁,起於戊己,禁溫衣濕地。
病在脾,日昳慧,平旦甚,日中靜。
病在肺,愈於冬,冬不愈,甚於夏;
夏不死,持於長夏,起於秋。
病在肺,愈於壬癸;
壬癸;
壬癸不愈,加於丙丁;
丙丁不加,持於戊己,起于庚辛。
禁寒衣冷飲食。
病在肺,下晡慧,日中甚,夜半靜。
病在腎,愈於春;
春不愈,甚於長夏;
長夏不死,持於秋,起於冬。
病在腎,愈於甲乙,甲乙不愈,加於戊己,戊己不加,持於庚辛,起於壬癸。
禁犯焠矣,無食熱,無溫衣。
病在腎,夜半慧,日乘四季甚,下晡靜。
邪氣之於身也,以勝相加,至其所生而愈,至其所不勝而甚,至於所生而持,自得其位而起。
腎移寒於脾,癰腫少氣。
脾移寒於肝,癰腫筋攣。
肝移寒於心,狂,鬲中。
心移寒於肺,為肺消。
肺消者飲一溲二,死不治。
肺移寒於腎,為涌水。
涌水者,按其腹不堅,水氣客於大腸,疾行腸鳴濯濯,如囊裏漿,治主肺者。
脾移熱於肝,則為驚衄。
肝移熱於心則死。
心移熱於肺,傳為膈消。
肺移熱於腎,傳為柔痙。
腎移熱於脾,傳為虛腸澼,死不可治。
胞移熱於膀胱,則癃溺血。
膀胱移熱,於小腸,隔腸不便,為虙瘕,為沈。
大腸移熱於胃,善食而瘦,名曰食。
胃移熱於膽,亦名食。
膽移熱於小腦,則辛頞鼻淵者,濁涕下不止也,傳為衄衊暝目,故得之厥也。
五臟受氣,於其所生,傳之於其所勝,氣舍於其所生,死於其所不勝,病之且死,必先傳行,至其所不勝乃死。
此言氣所不勝乃死。
此言氣之逆行也,故死。
肝受氣於心,傳之於脾,氣舍於腎,至肺而死。
心受氣於脾,傳之於肺,氣舍於肝,至腎而死。
脾受氣於肺,傳之於腎,氣舍於心,至肝而死。
肺受氣於腎,傳之於肝,氣舍於脾,至心而死。
腎受氣於肝,傳之於心,氣舍於肺,至脾而死。
此皆逆死也。
一日一夜五分之,此所占死者之早暮也。
黃帝問曰:余受九針於夫子,而私覽於諸方,或有導引行氣,按摩灸熨,刺爇飲藥,一者可獨守耶,將盡行之乎?
岐伯對曰:諸方者,眾人之方也,非一人之所盡行也。
曰:此乃所謂守一勿失,萬物畢者也。
余已聞陰陽之要,虛實之理,傾移之過,可治之屬。
願聞病之變化,淫傳絕敗,而不可治者,可得聞乎?
曰:要乎哉問,道昭乎其如旦醒,窘乎其如夜暝。
能被而服之,神與俱成,畢將服之,神自得之,生神之理,可著於竹帛,不可傳之於子孫也。
曰:何謂旦醒?
曰:明於陰陽,如惑之解,如醉之醒。
曰:何謂夜暝?
曰:瘖乎其無聲,漠乎其無形,折毛發理,正氣橫傾,淫邪泮衍,血脈傳留,大氣入臟,腹痛下淫,可以致死,不可以致生。
曰:大氣入臟奈何?
曰:病先發於心,心痛;
一日之肺而咳;
三日之肝,肋支滿;
五日之脾,閉塞不通,身痛體重;
三日不已,死。
冬夜半,夏日中。
病先發於肺,喘咳,三日之肝,脇支滿;
一日之脾而身重體痛;
五日至胃而脹,十日不已,死。
冬日入,夏日出。
病先發於肝,頭痛目眩,肋多滿;
一日之脾而身重體痛;
五日之胃而腹脹;
三日之腎,腰脊少腹痛,胻痠。
三日不已,死。
冬日入,夏早食。
病先發於脾,身痛體重;
一日之胃而腹脹;
二日之腎,少腹腰脊痛,胻痠;
三日之膀胱,背膂筋痛,小便閉;
十日不已,死。
冬人定,夏晏食。
病先發於胃,脹滿;
五日之腎,少腹腰脊痛,胻痠;
三日之膀脘,背膂筋痛,小便閉;
五日而上之心,身重;
六日不已,死。
冬夜半,夏日昳。
病先發於腎,少腹腰脊痛,胻痠,三日之膀胱,背膂筋痛,小便閉;
三日而上至心,心脹;
三日之小腸,兩脇支痛;
三日不已,死,冬大晨,夏晏晡。
病先發於膀胱,背膂筋痛,小便閉;
五日之腎,少腹脹,腰脊痛,背脊痛,胻痠;
一日之小腸而腹脹;
二日之脾而身體痛。
二日不已,死,冬雞鳴,夏下晡。
諸病之次相傳。
如是者,皆有死期,不可刺也。
間一臟及至三四臟者,乃可刺也。
【壽夭形診病候耐痛不耐痛大論第十一】
黃帝問曰:形有緩急,氣有盛衰,骨有大小,肉有堅脆,皮有厚薄,以其立壽夭奈何?
伯高對曰:形與氣相任則壽,不相任則夭;
皮與肉相果則壽,不相果則夭;
血氣經絡胜形則壽,不勝形則夭。
曰:何謂形緩急?
曰:形充而皮膚緩者則壽,形充而皮膚急者則夭。
形充而脈堅大者順也,形充而脈小以弱,氣衰也,衰則危矣。
形充而顴不起者腎小也,小則夭也。
形充而大肉堅而有分者肉堅,堅則壽矣。
形充而大肉無分理不堅者,肉脆,脆則夭矣。
此天生命所以立形定氣而視壽夭者也。
必明於此,以立形定氣,而後可以臨病人,決死生也。
曰:形氣之相勝,以立壽夭奈何?
曰:平人而氣勝形者壽,病而形肉脫氣勝形者死,形胜氣者危也。
凡五臟者,中之府。
中盛臟滿,氣胜傷恐者,聲如從室中言,是中氣之濕也;
言而微,終乃復言者,此奪氣也;
衣被不斂,言語善惡不避親疏者,此神明之亂也;
倉廩不藏者,是門戶不要也;
水泉不止者,是膀胱不藏也。
得守者生,失守者死。
夫五臟者,身之強也。
頭者,精明之府;
頭傾視深,神將奪矣。
背者,胸中之府;
背曲肩隨,府將壞矣。
腰者,腎之府;
轉搖不能,腎將憊矣。
膝者,筋之府,屈伸不能,行則倭俯。
骨者,髓之府,不能久立,行則掉栗,骨將憊矣。
得強則生,失強則死。
岐伯曰:反四時者,有餘者為精,不足為消。
應太過,不足為精;
應不足,有餘為消。
陰陽不相應,病名曰關格。
人之骨強,筋勁,肉緩,皮膚厚者,耐痛;
其於針石之痛,火爇亦然;
加以黑色而善骨者,耐火爇。
堅肉薄皮者,不耐針石之痛;
於火爇亦然。
同時傷其身,多熱者易已,多寒者難已。
胃厚色黑,大骨肉肥者,皆勝毒;
其瘦而薄胃者,皆不勝毒也。
【形氣盛衰大論第十二】
黃帝問曰:氣之盛衰,可得聞乎?
岐伯對曰:人年十歲,五臟始定,血氣已通,其氣在下故好走。
二十歲,血氣始盛,肌肉方長,故好趨。
三十歲,五臟大定,肌肉堅固,血脈盛滿,故好步。
四十歲,五臟六腑十二經脈,皆大盛平定,腠理始開,榮華剝落,鬢髮頒白,平盛不搖,故好坐。
五十歲,肝氣始衰,肝葉始薄,膽汁始減,目始不明。
六十歲,心氣治衰,乃善憂悲,血氣懈墮,故好臥。
七十歲,脾氣虛,皮膚始枯,故四肢不舉。
八十歲,肺氣衰,魂魄離散,故言善誤。
九十歲,腎氣焦,臟乃萎枯,經脈空虛。
至百歲,五臟皆虛,神氣皆去,形骸獨居,而終盡矣。
女子七歲,腎氣盛,齒更發長;
二七天水至,任脈通,伏沖脈盛,月事以時下,故有子;
三七腎氣平均,故真牙生而長極;
四七筋骨堅,髮長極,身體盛壯;
五七陽明脈衰,面始焦,髮始墮;
六七三陽脈衰於上,面皆焦,髮始白;
七七任脈虛,伏沖脈衰少,天水竭,地道不通,故形壞而無子耳。
丈夫八歲,腎氣實,髮長齒更;
二八腎氣盛;
天水至,而精氣溢瀉,陰陽和故能有子;
三八腎氣平均,筋骨勁強,故真牙生而長極;
四八筋骨隆盛,肌肉滿壯;
五八腎氣衰,髮墮齒槁;
六八陽氣衰於上,面焦,鬢髮頒白;
七八肝氣衰,筋不能動,天水竭,精少,腎氣衰,形體皆極;
八八則齒髮去。
腎者主水,受五臟六腑之精而藏之,故五臟盛乃能瀉,今五臟皆衰,筋骨懈墮,天水盡矣,故髮鬢白,身體重,行步不正而無子耳。
【卷之七】
【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上】
黃帝問曰:夫熱病者,皆傷寒之類也,或愈或死,其死皆以六七日之間,其愈皆以十日已上者,何也?
岐伯對曰:太陽者,諸陽之屬也。
其脈連於風府,故為諸陽主氣。
人之傷於寒也,則為病熱,熱雖甚不死。
其兩感於寒而病者,必不免於死矣。
傷寒一日,太陽受之。
故頸項與腰脊皆痛。
二日陽明受之,陽明圭肉,其脈挾鼻,絡於目,故身熱目痛而鼻乾,不得臥。
三日少陽受之,少陽主骨,其脈循脇,絡於耳,故胸脇痛而耳聾。
三陽皆受病而未入於腑者,故可汗而已。
四日太陰受之,太陰脈布胃中,絡於嗌,故腹滿而嗌乾。
五日少陰受之,少陰脈貫腎,絡肺,係舌本,故口燥舌乾而渴。
六日厥陰受之,厥陰脈循陰器而絡於肝,故煩滿而囊縮,三陰三陽五臟六腑皆受病,營衛不行,五臟不通,則死矣,其不兩感於寒者。
七日太陰病衰,頭痛少愈。
八日陽明病衰,身熱少愈。
九日少陽病衰,耳聾微聞。
十日太陰病衰,腹減如故,則思飲食。
十一日少陰病衰,渴止,舌乾乃已。
十二日厥陰病衰,囊縱少腹微下。
大氣皆去,其病日已矣。
治之各通其臟脈,病日衰已矣。
其未滿三日者,可汗而已,其滿三日者,可泄而已。
其不兩感於寒者,七日太陽病衰,頭痛少愈。
八日陽明病衰,身熱少愈。
九日少陽病衰,耳聾微聞。
十日太陰病衰,腹減如故,則思飲食。
十一日少陰病衰,渴止,舌乾乃已。
十二日厥陰病衰,囊縱少腹微下。
大氣皆去,其病日已矣。
治之各通其臟脈,病日衰已矣。
其未滿三日者,可汗而已,其滿三日者,可泄而已。
曰:熱病已愈,時有所遺者,何也?
曰:諸遺者,熱甚而強食,故有所遺。
若此者,皆病已衰,而熱有所藏,因其谷氣相薄,雨熱相合,故有所遺,治遺者,視其虛實,調其逆順,可使立已。
病熱少愈,食肉則復,多食則遺,此其禁也。
其兩感於寒者,一日太陽與少陰俱病,則頭痛口乾煩滿。
二日陽明與太陰俱病,則腹滿身熱,不欲食,譫語。
三日少陽與厥陰俱病,則耳聾囊縮而厥,水漿不入,不知人者,故六日而死矣。
曰:五臟已傷,六腑不通,營衛不行,如是後三日乃死,何也?
曰:陽明者,十二經脈之長,其血氣盛。
故不知人,三日其氣乃盡。
故死。
肝熱病者,小便先黃,腹痛多臥,身熱。
熱爭則狂言及驚,胸中,脇滿痛,手足躁,不得安臥。
庚辛甚,甲乙大汗。
氣逆則庚辛死。
刺足厥陰少陽。
氣逆則頭疼員員,脈引沖頭痛也。
心熱病者,先不樂,數日乃熱。
熱爭則心煩悶,善嘔,頭痛,面赤,無汗。
壬癸甚,丙丁大汗。
氣逆則壬癸死。
刺手少陰,太陽。
脾熱病者,先頭重,顏痛,煩心,欲嘔,身熱。
熱爭則腰痛不可用府仰,腹滿泄,兩頷痛。
甲乙甚,戊己大汗。
氣逆則甲乙死。
刺足太陰,陽明。
肺熱病者,先淒淒然厥,起皮毛,惡風寒,舌上黃,身熱。
熱爭則喘咳,痛走胸膺背,舌上黃,身熱。
熱爭,則喘咳,痛走胸膺應背,不得太息,頭痛不甚,汗出而寒。
丙丁甚,庚辛大大汗。
氣逆則丙丁死。
刺手太陰,陽明,出血如大豆,立已。
腎熱病者,先腰痛胻痠,苦渴,數飲,身熱。
熱爭,則項痛而強,胻寒且痠,足下熱。
不欲言,其逆則項痛員員然。
戊己甚,壬癸大汗。
氣逆則戊己死。
刺足少陰太陰。
諸當汗者,至其所勝日汗甚。
肝熱病者,左頰先赤。
心熱病者,顏先赤。
脾熱病者,鼻先赤。
肺熱病者,右頰先赤。
腎熱病者頤先赤。
病雖未發者,見其赤色者刺之。
名曰治未病。
熱病從部所起者,至期而已。
其刺之反者,三周而已。
重逆則死。
諸治熱病,先飲之寒水,乃刺之;
必寒衣之,居止寒處,身寒而止。
病甚者,為五十九刺。
熱病,先胸脇痛滿,手足躁,刺足少陽,補足太陰。
病甚者,為五十九刺。
熱病,先身重骨痛,耳聾好瞑,刺足少陰。
病甚者,為五十九刺。
熱病,先眩冒而熱,胸脇滿,刺足少陰,少陽。
太陽之脈,色榮顴,骨熱病也,榮未夭日,今且得汗,待時自已。
與厥陰脈爭見者死,其死不過三日。
其熱病氣內連腎。
少陽之脈,色榮頰,筋熱病,榮末夭日,今且得汗,待時自已。
與少陰脈采見者死。
其熱病氣穴,三椎下間,主胸中熱;
四椎下間,主鬲中熱;
五椎下間,主肝熱;
六椎下間,主脾熱;
七椎下間,主腎熱。
榮在骶也。
項上三椎骨陷者中也。
頰下逆顴為大瘕,下牙車為腹滿,顴後為脇痛,頰上者,鬲上也。
冬傷於寒,春必溫病;
夏傷於暑,秋必病瘧。
凡病傷寒而成溫者,先夏至日者為病溫,後夏至日者為病暑,暑當與汗皆出勿止。
所謂玄府者,汗孔也。
曰:《刺節》言徹衣者,盡刺諸陽之奇俞,未有常處,願卒聞之。
曰:是陽氣有餘而陰氣不足,陰氣不足則內熱,陽氣有餘則外熱,兩熱相薄,熱如懷炭,衣熱不可近身,身熱不可近席。
腠理閉塞而不汗,舌焦唇槁臘,嗌乾,欲飲。
取天府,大杼三痏,刺中膂以去其熱,補手,足太陰以去其汗。
熱去汗晞,疾如徹衣。
《八十一難》曰:陽虛陰盛,汗出而愈,下之即死;
陽盛陰虛,汗出而死,下之即愈。
曰:人有四肢熱,逢風寒如灸如火者,何也?
曰:是人陰氣虛,陽氣盛,四肢熱者,陽也,兩陽相得,而陰氣虛少,少水不能滅盛火,而陽氣獨治,獨治者,不能生長也,獨盛而止耳。
故逢風如灸如火者,是人當肉爍也。
曰:人身非常溫也,非常熱地,而煩滿者,何也?
曰:陰氣少,陽氣勝,故熱而煩滿。
曰:足太陰,陽明為表裏,脾胃脈也,生病異者,何也?
曰:陰陽異位,更實更虛,更逆更順,或從內,或從外,所從不同,故病異名。
陽者,天氣也,主外;
陰者,地氣也,主內。
陽道實,陰道虛。
故犯賊風虛邪者,陽受之則入腑;
食飲不節,起居不時者,陰受之,則入臟。
入六腑則身熱不得眠,上為喘呼;
入五臟則滿閉塞,下為飧泄,久為腸澼。
故喉主天氣,咽主地氣。
故陽受風氣,陰受濕氣。
故陰氣足上行至頭而下行循臂至指端;
陽氣從手上行至頭,而下行至足。
故曰:陽病者,上行極而下;
陰病者,下行極而上。
故傷於風者,上先受之;
傷於濕者,下先受之也。
【六經受病發病寒熱病第一中】
黃帝問曰:病熱有所痛者,何也?
岐伯對曰:病熱者,陽脈也,以三陽之盛也,人迎一盛在陽;
二盛在太陽;
三盛在陽明。
夫陰入於陰,故病在頭與腹,乃腹脹而頭痛也。
曰:病身熱汗出而願煩滿不解者何也?
曰:汗出而身熱者,風也;
汗出而煩滿不解者,厥也,病名曰風厥。
太陽為諸陽主氣,故先受邪,少陰其表裏也,得熱則上從,上從則厥。
治之表裏刺之,飲之服湯。
曰:溫病汗出,輒復熱而脈躁疾者,不為汗衰,狂言不能食,病名曰何?
曰:名曰陰陽交交者死。
人所以汗出者,皆生於谷,谷生於精,今邪氣交爭於骨肉,而得汗者,是邪退精勝,精勝則當能食,而不復熱。
復熱者,邪氣也,汗者,精氣也,今汗出而輒復熱者,是邪勝也,不能食者,精無裨也,而熱留者,壽可立而傾也。
夫汗出而脈躁盛者死,今脈不與汗相應,此不勝其病,其死明矣。
狂言者,是失志,失志者死。
此有三死,不見一生,雖愈必死。
病風且寒且熱,炅汗出,一日數欠,先刺諸分理絡脈。
汗出且寒熱,三日一刺,百旦而已。
曰:何謂虛實?
曰:邪氣盛則實,精氣奪則虛。
重實者內大熱病,氣熱,脈滿,是謂重實。
曰:經絡俱實何如?
曰:經絡皆實,是寸脈急而尺緩也,皆當俱治。
故曰:滑則順,澀則逆。
夫虛實者,皆從其物類治,故五臟骨肉滑利,可以久長。
寒氣暴上,脈滿而實,實而滑順則生,實而逆則死。
盡滿者,脈急,大堅,尺澀而不應也。
如是者,順則生,逆則死。
所謂順者,手足溫,所謂逆者,手足寒也。
曰:何謂重虛?
曰:脈虛氣虛尺虛,是謂重虛也,所謂氣虛者,言無常也;
尺虛者,行步恇然也;
脈虛者,不象陰也。
如此者滑則生,澀則死。
氣虛者,肺虛也;
氣逆者,足寒也。
非其時則生,當其時則死。
余臟皆如此也。
脈實滿,手足寒,頭熱者,春秋則生,冬夏則死。
脈浮而澀,澀而身有熱者死。
絡氣不足,經氣有餘者,脈口熱而尺寒,秋冬為逆,春夏為順,治主病者。
經虛絡滿者,尺熱滿,脈口寒澀,春夏死,秋冬生,絡滿經虛灸陰刺陽;
經滿絡虛,刺陰灸陽。
曰:秋冬無極陰,春夏無極陽何謂也?
曰:無極陽者,春夏無數虛陽明,陽明虛則狂;
無極陰者,秋冬無數虛太陰,太陰虛則死。
春極治經絡,夏極治經俞,秋極治六腑,冬則閉塞,治用藥而少針石。
所謂少針石者,非癰疽之謂也。
熱病始於手臂者,先取手陽明,太陰而汗出。
始頭首者,先取項太陽而汗出。
始足脛者,先取足陽明而汗出。
臂太陰可出汗,足陽明可出汗。
取陽而汗出甚者止之陽;
取陽而汗出甚者止之陰。
振寒淒淒鼓頷不得汗出,腹脹煩悶,取手太陰。
熱病三日,氣口靜,人迎躁者,取之諸陽,五十九刺以瀉其熱,而出其汗;
實其陰以補其不足。
身熱甚,陰陽皆靜者,勿刺之;
其可刺者,急取之,不汗則瀉。
所謂勿刺,皆有死徵也。
熱病七日,八日,脈口動,喘而眩者,急刺之,汗且自出,淺刺手大指間。
熱病七日,八日,脈微小,病者溲血,口中干,一日半而死。
脈代者,一日死。
熱病已得汗而脈尚躁。
喘且復熱,勿庸刺。
喘盛者必死。
熱病七日,八日,脈不躁,不散數,後三日中有汗。
三日不汗,四日死。
未汗勿庸刺。
熱病先膚痛,窒鼻充面,取之皮,以第一針五十九刺。
苛軫鼻乾,索皮於肺,不得,索之於火。
火者,心也。
熱病先身澀煩而熱,煩悶唇嗌乾,取之脈,以第一針五十九刺。
熱病膚脹,口乾,寒,汗出,索脈於心。
不得,索之於水。
水者,腎也。
熱病嗌乾,多飲善驚,臥不能安,取之膚肉,以第六針五十九刺,目眥赤,索肉於脾。
不得,索之於木。
木者,肝也。
熱病而胸脇痛,手足躁,取之筋間,以第四針針於四逆。
筋躄,目浸,索筋於肝,不得,索之於金。
金者,肺也。
熱病數驚,瘈瘲而狂,取之脈,以第四針急瀉有餘者。
癲疾毛髮去,索血於心,不得,索之於水。
水者,腎也。
熱病身重,骨病耳聾好瞑,取之骨,以第四針五十九刺。
骨病不食,嚙齒耳青,索骨於腎,不得,索之於土。
土者,脾也。
熱病不知所痛,耳聾,不能自收,口乾,陽熱甚,陰頗有寒者,熱在髓也,死不治。
熱病頭痛,顳顬脈緊,善衄,厥熱病也,取之以第三針,視有餘不足。
熱病體重,腸中熱,取之以第四針於其俞及下諸指間,索氣於胃絡得氣也。
熱病俠臍急痛,胸脇滿,取之涌泉與陰陵泉,以第四針針嗌里。
熱病而汗且出,及脈順可汗者。
取魚際,太淵,大都,太白,瀉之則熱去,補之則汗出,汗出太甚,取內踝上橫脈以止之。
熱病已得汗而脈尚躁盛者,此陰脈之極也,死;
其得汗而脈脹靜者生。
熱病脈常躁盛而不得汗者,此陽脈之極也,死;
其脈躁盛得汗而脈靜者生。
厥,俠脊而痛,主頭項几几,自然,腰脊強,取足太陽膕中血絡。
嗌乾口熱如膠,取足少陽。
熱病死候有九:一曰汗不出,大顴發赤者死。
二曰泄而腹滿甚者死。
三曰目不明,熱不已者死。
四曰老人嬰兒熱而腹滿者死。
五曰汗不出嘔血者死。
六曰舌本爛,熱不已者死。
七曰咳而衄,汗不出,出不至足者死。
八曰髓熱者死。
九曰熱而痙者死。
熱而痙者,腰反折瘈瘲,齒噤齘也。
凡此九者不可刺也。
所謂五十九刺者,兩手內外側各三,凡十二痏;
五指間各一,凡八痏;
足亦如是。
頭入髮際一寸,傍三分各三,凡六痏;
更入發際三寸邊五,凡十痏;
耳前後,口下者各一,項中一,凡六痏;
顛上一,顖會一,髮際一,廉泉一,風池二,天柱二。
《素問》曰:五十九者,頭上五行,行五者,以越諸陽之熱逆也。
大杼,膺俞,缺盆,背俞,此八者以瀉胸中之熱;
氣沖,三里,巨虛上,下廉,此八者以瀉胃中之熱;
云門,髃骨,委中,髓空,此八者,以瀉四肢之熱;
五臟俞傍五,此十者,以瀉五臟之熱。
凡此五十九者,者熱之左右也。
頭腦中寒,鼻鼽,目泣出,神庭主之。
頭痛身熱,鼻窒,喘息不利,煩滿汗不出,曲差主之。
頭痛目眩,頸項強急,胸脇相引不得傾側,本神主之。
熱病汗不出,上星主之,先取譩譆,後取天牖,風池。
熱病汗不出,而苦嘔煩心,承光主之。
頭項痛重,暫起僵仆,鼻窒鼽衄,喘息不得通,通天主之。
頭項惡風,汗不出,淒厥惡寒,嘔吐,目系急,痛引頞,頭重項痛,玉枕主之。
頰清不得視,口沫泣出,兩目眉頭痛,臨泣主之。
腦風頭痛,惡見風寒,鼽衄,鼻窒,喘息不通,承靈主之。
頭痛身熱,引兩頷急,腦空主之。
醉酒風熱發,兩角眩痛,不能飲食,煩滿嘔吐,率谷主之。
項強刺暗門。
熱病汗不出,天柱及風池,商陽,關沖,腋門主之。
頸痛,項不得顧,目泣出,多眵,鼻鼽衄,目內眥赤痛,氣厥耳目不明,喉痺傴倭,引項筋攣不收,風池主之。
傷寒熱盛,煩嘔,大椎主之。
頭重目暝,淒厥,寒熱,汗不出陶道主之。
身熱頭痛,進退往來,神道主之。
頭痛如破,身熱如火,汗不出瘈瘲,寒熱,汗出惡寒,裏急,腰腹相引痛,命門主之。
頸項痛不可以府仰,頭痛,振寒,瘈瘲,氣實則脇滿,俠脊有寒氣,熱汗不出,腰背痛,大杼主之。
風眩頭痛,鼻不利,時嚏,清涕自出,風門主之。
淒淒振寒,數欠伸,膈俞主之。
熱病汗不出,上髎及孔最主之,肩髆間急,淒厥惡寒,魄戶主之。
項背痛引項,魄戶主之。
肩痛胸腹滿,淒厥,脊背急強,神堂主之。
喘逆,鼽衄,肩甲內廉痛,不可俯仰,季脇引少腹而痛脹,譩譆主之。
背痛惡寒,脊強俯仰難,食不下,嘔吐多涎,膈俞主之。
熱痛頭痛身重,懸顱主之。
胸脇脹滿,背痛,惡風寒,飲食不下,嘔吐不留住,魂門主之。
善嚏,頭痛身熱,頷厭主之。
熱病頭痛,引目外眥,煩滿汗不出,引頷齒,面赤皮痛,懸顱主之。
熱病偏頭痛,引目外眥,懸厘主之。
頭目瞳子痛,不可以視,挾項強急,不可以顧,陽白主之。
頭風痛,鼻鼽衄,眉頭痛,善嚏,目如欲脫,汗出寒熱,面赤,頰中痛,項椎不可左右顧,目系急,瘈瘲,攢竹主之。
寒熱,淒厥鼓頷,承漿主之。
身熱痛,胸脇痛不可反側,顱息主之。
肩背痛,寒熱,瘰癆繞頸,有大氣,暴聾氣蒙耳目不明,頭頷痛,汨出,鼻衄不得息,不知香臭,風眩喉痺,天牖主之。
熱病胸中澹澹,腹滿暴痛,恍惚不知人,手清,少腹滿,瘈瘲,心痛,氣滿不得息,巨闕主之。
頭眩病身熱,汗不出,上脘主之。
身寒熱,陰都主之。
熱病象瘧,振栗鼓頷,腹脹睥睨,喉中鳴。
少商主之。
寒厥及熱,煩心,少氣,不足以息,陰濕癢,腹痛不可以食飲,肘攣支滿,喉中焦乾渴,魚際主之。
熱病振栗鼓頷,腹滿陰萎,咳引丸溺出,虛也。
中虛,食欲嘔,身熱汗不出,數唾涎,嘔吐血下,肩背寒熱,脫色,目泣出,皆虛也。
刺魚際補之。
病溫身熱,五日已上汗不出,刺太淵,留針一時。
取之若未滿五日,禁不可刺也。
熱病先手臂瘈瘲,唇口聚,鼻張目上,汗出如轉珠,兩乳下二寸堅,脇滿,悸,列缺主之。
【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下】
振寒瘈瘲,手不伸,咳嗽唾濁,氣隔善嘔,鼓頷不得汗,煩滿,因為縱衄,尺澤主之。
左窒刺右,右窒刺左。
兩脇下痛,嘔泄上下出,胸滿短氣,不得汗,補手太陰以出之。
熱病煩心,心悶而汗不出,掌中熱,心痛,身熱如火,浸淫煩滿,舌本痛,中沖主之。
熱病發熱,煩滿而欲嘔噦,三日以往不得汗,怵愓,胸脇痛不可反側,咳滿溺赤,大便血,衄不止,嘔吐血,氣逆,噫不止,嗌中痛,食不下,善渴,舌中爛,掌中熱,欲嘔,勞宮主之。
熱病煩心而汗不止,肘攣腋腫,善笑不休,心中痛,目赤黃,小便如血,欲嘔,胸中熱,若不樂,太息,喉痺嗌乾,喘逆,身熱如火,頭痛如破,短氣胸痛,太陵主之。
熱病煩心,善嘔,胸中澹澹善動而熱,間使主之。
面赤皮熱,熱病汗不出,中風熱,目赤黃,肘攣腋腫,實則心暴痛,虛則煩心,心愓愓不能動,失智,內關主之。
心澹澹然善驚,身熱,煩心,口乾,手清,逆氣,嘔血,時瘈,善搖頭,顏青,汗出不過肩,傷寒溫病,曲澤主之。
多臥善唾,肩髃痛寒,鼻鼽赤多血,浸淫起面,身熱,喉痺如哽,目傷,忽振寒,背痛,二間主之。
鼻鼽衄,熱病汗不出,目,目痛瞑,頭痛,齲齒,合谷主之。
熱病煩心,目,目痛泣出,厥逆頭痛,胸滿不得息,熱病腸澼,臑肘臂痛,虛則氣隔滿,肩不舉,陽溪主之。
傷寒,寒熱頭痛,噦衄,肩不舉,溫留主之。
傷寒余熱不盡,曲池主之。
頭痛振寒,清冷淵主之。
頭痛,項背急,消濼主之。
振寒,小指不用,寒熱汗不出,頭痛,喉痺,舌卷,小指之間熱,口中熱,煩心,心痛,臂內廉及脇痛,聾,咳,瘈瘲,口乾,頭痛不可顧,少澤主之。
振寒寒熱,肩臑肘臂痛,頭不可顧,煩滿,身熱惡寒,目赤痛,爛,生翳膜,暴痛,鼽衄,發聾,臂重痛,肘攣,痂疥,胸滿引臑,泣出而驚,頸項強,身寒,後溪主之。
熱病汗不出,胸痛,不可息,頷腫寒熱,耳鳴聾無所聞,陽谷主之。
泄風汗出至腰,項急不可以左右顧及俯仰,肩弛肘廢,目痛,痂疥,生疣,瘈瘲,頭眩目痛,陽谷主之。
振寒寒熱,頸項腫,實則肘攣頭項痛,狂易,虛則生疣,小者痂疥,支正主之。
風眩頭痛,小海主之。
氣喘,熱病衄不止,煩心,善悲,腹脹,逆息熱氣,足脛中寒,不得臥,氣滿胸中熱,暴泄,仰息,足下寒,膈中悶,嘔吐,不欲食飲,隱白主之。
熱病汗不出,且厥,手足清,暴泄,心痛腹脹,心尤痛甚,此胃心痛也,大都主之,並取隱白。
腹滿善嘔煩悶,此皆主之。
熱病先頭重,顏痛,煩心身熱,熱爭則腰痛不可用府仰。
腹滿,兩頷痛甚,暴泄,善飢而不欲食,善噫,熱中,足清,腹脹食不化,善嘔泄有膿血,若嘔無所出。
先取三里,後取太白,章門主之。
熱病滿悶不得臥,太白主之。
熱中少氣厥寒,灸之熱去。
煩心不嗜食。
咳而短氣,善喘,喉痺,身熱,脊脇相引,忽忽善忘,湧泉主之。
熱病煩心,足寒清多汗,足寒清多汗,先取然谷,後取太溪,大指間動脈,皆先補之。
目痛引眥,少腹偏痛,背傴瘈瘲,視昏嗜臥,照海主之,瀉左陰蹻,取右少陰俞,先刺陰蹻,後刺少陰,在橫骨上。
熱病汗不出,默默嗜臥,溺黃,少腹熱,嗌中痛,腹脹內腫,羨下,心痛如錐針刺,太溪主之。
手足寒至節,喘息者死。
熱病刺然谷足先寒,寒上至膝乃出針。
善嚙頰齒唇,熱病汗不出,口中熱痛,沖陽主之。
胃脘痛,時寒熱,皆主之。
熱病汗不出,善噫,腹脹滿,胃熱譫語,解溪主之。
厥頭痛,面浮腫,煩心,狂見鬼,善笑不休,發於外有所大喜,喉痺不能言,豐隆主之。
陽厥淒淒而寒,少腹堅,頭痛,脛股腹痛,消中,小便不利,善嘔,三里主之。
脇痛咳逆不得息,竅陰主之。
及爪甲與肉交者,左取右,右取左,立已,不已復取。
手足清,煩熱汗不出,手肢轉筋,頭痛如錐刺之,循循然不可以動,動益煩心,喉痺,舌卷口乾,臂內廉痛不可及頭,耳聾鳴,竅陰皆主之。
膝外廉痛,熱病汗不出,目外眥赤痛,頭眩,兩頷痛,寒逆泣出,耳鳴聾,多汗,目癢,胸中痛,不可反側,痛無常處,俠溪主之。
厥四逆,喘,氣滿,風,身汗出而清,髖髀中痛,不可得行,足外皮痛,臨泣主之。
目視不明,振寒,目翳瞳子不見,腰兩脇痛,腳痠轉筋,丘墟主之。
身懈寒少氣,熱甚惡人,心愓愓然,取飛陽及絕骨,跗上臨泣,立已。
淫濼脛痠,熱病汗不出,皆主之。
頭重鼻衄及瘈瘲,汗不出,煩心,足下熱,不欲近衣,項痛,目翳,鼻及小便皆不利,至陰主之。
身疼痛,善驚互引,鼻衄,通谷主之。
暴病頭痛,身熱痛,肌肉動,耳聾,惡風,目眥爛赤,項不可以顧,髀樞痛,泄,腸澼,束骨主之。
鼽衄血不止,淫濼頭痛,目白翳,跟尻瘈瘲,頭頂腫痛,泄注,上搶心。
目眥赤爛無所見,痛從眥內始,腹滿,頸項強,腰脊不可俯仰,眩,心痛,肩背相引,如從後觸之狀,身寒從脛起,京骨主之。
下部寒,熱病汗不出,體重,逆氣頭眩痛,飛揚主之。
鼽衄,腰脊痛,腳臑痠重,戰栗不能久立,臑如裂,腳跟急痛,足攣引少腹痛,喉咽痛,大便難,脹,承山主之。
【足陽明脈病發熱狂走第二】
黃帝問曰:足陽明之脈病,惡人與火,聞木音則惕然而驚,欲獨閉戶牖而處,願聞其故?
岐伯對曰:陽明者,胃脈也;
胃者,土也;
聞木音而驚者,土惡木也。
陽明主肌肉,其血氣盛,邪客之則熱,熱甚則惡火;
陽明厥則喘悶,悶則惡人;
陰陽相薄,陽盡陰盛,故欲獨閉戶牖而處。
曰:或喘而生者,或喘而死者,何也?
曰:厥逆連臟則死,連經則生。
曰:病甚則棄衣而走,登高而歌,或至不食數日,逾垣上屋,非其素所能,病反能者,何也?
曰:陰陽爭而外並於陽,邪盛則四肢實,實則能登高而歌;
熱盛於身,故棄衣而欲走;
陽盛故妄言,罵詈不避親疏。
大熱遍身,故狂言而妄見妄聞。
視足陽明及大絡取之,虛者補之,血如實者瀉之,因令偃臥,居其頭前,以兩手四指按其動頸脈久特之,卷而切推之,下至缺盆中,復上如前,熱去乃已。
此所謂推而散之者也。
身熱狂走,譫語見鬼,瘈瘲,身柱主之。
狂,妄言,怒,惡火,善罵詈,巨闕主之。
熱病汗不出,鼽衄,眩,時仆而浮腫,足脛寒,不得臥,振寒,惡人與木音,喉痺,齲齒,惡風,鼻不利,多善驚,厲兌主之。
四厥手足悶者,使人久持之,逆冷脛痛,腹脹皮痛,善伸數欠,惡人與木音,振寒,嗌中引痛,熱病汗不出,下齒痛,惡寒,目急,喘滿寒栗,斷口噤僻,不嗜食,內庭主之。
狂歌,妄言,怒,惡人與火,罵詈,三里主之。
【陰衰發熱厥陽衰發寒厥第三】
黃帝問曰:厥之寒熱者,何也?
岐伯對曰;
陽氣衰於下,則為寒厥,陰氣衰於下,則為熱厥。
曰:熱厥必起於足下者,何也?
曰:陽氣走於足五指之表,陰脈者,集於足下而聚於足心,故陽勝則足下熱。
曰:寒厥必起於五指而上於膝者,何也?
曰:陰氣起於五指之里,集於膝下而聚於膝上,故陰氣盛則從五指至膝上寒。
其寒也,不從外,皆從內。
寒厥何失而然也?
曰:厥陰者,眾筋之所聚,太陰,陽明之所合。
春夏則陽氣多而陰氣少,秋冬則陰氣盛而陽氣衰。
此人質壯,以秋冬奪於所用,下氣上爭不能復,精氣溢下,邪氣從而上之。
所中陽氣衰,不能滲營其經絡,陽氣日損,陰氣獨在,故手足為之寒。
曰:熱厥何如?
曰:酒入於胃,則絡脈滿而經脈虛。
脾主為胃行其津液者也,陰氣虛則陽氣入,陽氣入則胃不和,胃不和則精氣竭,精氣竭則不營其四肢。
此人必數醉若飽以入房,氣聚於脾中不得散,酒氣與谷氣相薄,熱遍於身,內熱而溺赤。
夫酒氣盛而慓悍。
腎氣日衰,陽氣獨盛,故手足為之熱。
曰:厥,或令人腹滿,或令人暴不知人,或至半日遠至一日,乃知人者,何謂也?
曰:陰氣盛於上則下虛,下虛則腹滿,腹滿則下氣重上而邪氣逆,逆則陽氣亂,陽氣亂則不知人矣。
太陽之厥,則腫首,頭重,足不能行,發為眩仆。
陽明之厥,則癲疾,欲走呼,腹滿不得臥,面赤而熱,妄見妄言。
少陽之厥,則暴聾,頰腫而熱,脇痛,胻不可以運。
太陰之厥,則腹滿瞋脹,後不利,不欲食,食則嘔,不得臥。
少陰之厥,則舌乾,溺赤,腹滿心痛。
厥陰之厥,則少腹腫痛,瞋脹,涇溲不利,好臥屈膝,陰縮,胻內熱。
盛則瀉之,虛則補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
請言解論。
與天地相應,四時相副,人參天地,故可為解。
下有漸洳,上生蒲薵,此所以知氣形之多少也。
陰陽者,寒暑也,熱則滋雨而在上,根莖少汁,人氣在外,皮膚緩,腠理開,血氣減,汗大泄,皮淖澤;
寒則地凍水冰,人氣在中,皮膚致,腠理閉,汗不泄,血氣強,皮堅澀。
當是之時,善行水者,不能往冰;
善穿地者。
不能鑿凍;
夫善用針者,亦不能取四逆,血脈凝結,堅摶不往來,亦不可即柔。
故行水者,必待天溫冰釋;
穿地者,必待凍解,而後地可穿。
人脈猶是;
治厥者,必先熨火以調和其經,掌與腋,肘與腳,項與脊,以調其氣。
大道已通,血脈乃行。
後視其病,脈淖澤者,刺而平之;
堅緊者,破而決之。
氣下乃止,此所謂解結。
用針之類,在於調氣,氣積於胃,以通營衛,各行其道;
宗氣留樍在海,其下者注於氣街;
上行者注於息道。
故厥在足,宗氣不下,脈中之血。
凝而留止,弗之火調,針弗能取。
用針者,必先察其經絡之虛實,切而循之,按而彈之,視其應動者,乃後取而下之。
六經調者,謂之不病,雖病謂之自己。
一經上實下虛而不通者,此必有橫絡盛加於大經,令之不通,視而瀉之,通而決之,是所謂解結者也。
上寒下熱,先刺其項太陽,久留之,已刺則火熨項與肩胛,令熱下合乃止,所謂推而上之者也;
上熱下寒,視其虛脈而陷下於經絡者取之,氣下而止,所謂引而下之者也。
刺熱厥者,留針反為寒;
刺寒厥者,留針反為熱。
刺熱厥者,二陰一陽;
刺寒厥者,一陰二陽。
所謂二陰者,二刺陰;
所謂二陽者,二刺陽。
熱厥取太陰,少陽;
寒厥取陽明,少陰,於足皆留之。
厥,胸滿面腫者,唇漯漯然,暴言難,甚則不能言,取足陽明。
厥,氣走喉而不能言,手足微滿清,大便不利,取足少陰。
厥而腹膨膨,多寒氣,腹中滎滎便溲難,取足太陰。
厥逆為病,足暴清,胸中若將裂,腹腸若以刀切之,煩而不食,脈大小皆澀。
煖取足少陰。
清取足陽明,清則補之,溫則瀉之。
厥逆腹滿脹,腸鳴,胸滿不得息,取下胸二肋間,咳而動應手者,與背俞以指按之立快。
足厥喘逆,足下清至膝,涌泉主之。
【太陽中風感於寒濕發第四】
熱而痙者,腰反折,瘈瘲,齒噤齘。
張仲景曰:太陽病,其證備,其身體強,几几然,脈反沉遲者,此為痙。
夫痙脈來,按之築築而弦,直上下行。
剛為病,胸滿口噤,臥不著席,腳攣急,其人必 齘齒。
太陽病。
發熱,脈沉細為痙。
家其脈伏堅,直上下。
太陽病,發熱無汗惡寒,此為剛痙。
太陽病,發熱汗出,不惡寒,此為柔痙。
太陽中濕病,其脈沉與筋平。
太陽病,無汗,小便少,氣上沖胸,口噤不能語,欲作剛痙。
然剛痙太陽中風感於寒濕者也,其脈往來進退,以沉遲細異於傷寒熱病。
其治不宜發汗,針灸為嘉,治之以藥者,可服葛根湯。
風痙身反折,先取足太陽及膕中及血絡出血。
痙,中有寒,取三里。
痙,取之陰蹺及三毛上,及血絡出血。
痙,取顖會,百會,及天柱,隔俞,上關,光明主之。
痙,目不眴,刺腦戶。
痙,脊強反折,瘈瘲,癲疾,頭重,五處主之。
痙,互引善驚,天沖主之。
痙,反折,心痛,氣短,小便黃閉,長強主之。
痙,脊強互引,惡風,時振栗,喉痺,大氣滿,喘,胸中鬱鬱,身熱,眩,目,項強,寒熱,僵仆,不能久立,煩滿里急,身不安席,大杼主之。
痙,筋痛急互引,肝俞主之。
熱痙,脾俞及腎俞主之。
熱痙互引,汗不出反折,尻臀內痛,似癉瘧狀,膀胱俞主之。
痙反折互引,腹脹腋攣,背中怏怏,引脇痛,內引心,中膂內俞主之;
從項而數脊椎,俠脊膂而痛按之應手者,刺之三痏立已。
痙,互引身熱,然谷,譩譆主之。
痙,反目憎風,刺絲竹空主之痙。
互引,唇吻強,兌端主之。
痙,煩滿,齦交主之。
痙,口噤,互引,口乾,小便赤黃或時不禁,承漿主之。
痙,口噤,大迎主之。
痙,不能言,翳風主之。
痙,先取太溪,後取太倉之原主之。
痙,脊強里緊,腹中拘痛,水分主之。
痙,脊強,口不開,多唾,大便難,石關主之。
痙,腹大堅,不得息,期門主之。
痙,上氣,魚際主之。
痙,互引,腕骨主之。
熱病汗不出,善嘔苦。
痙,身反折,口噤,善鼓頷,腰痛不可以顧,顧而有似拔者,善悲,上下取之出血,見血立已。
痙,身反折,口噤,喉痺不能言,三里主之。
痙,驚,互引,腳如結,臑如裂,束骨主之。
痙,目反白多,鼻不通利,涕黃,便血,京骨主之。
痙,脊強,頭眩痛,腳如結,臑如裂,昆侖主之。
反折,飛揚主之。
【陰陽相移發三瘧第五】
黃帝問曰:夫瘧疾皆生於風,其以日作,以時發者,何也?
岐伯對曰:瘧之始發,先起於毫毛,欠伸乃作,寒栗鼓頷,腰脊俱痛;
寒去則內外俱熱,頭痛如破,渴欲冷飲。
曰:何氣使然?
陰陽上下交爭,虛實更作,陰陽相移也。
陽並於陰,則陰實而陽虛;
陽明虛則寒栗鼓頷也,太陽虛則腰背頭項痛,三陽俱虛則,陰氣勝,陰氣勝則骨寒而痛,寒生於內,故中外皆寒。
陽勝則外熱,陰虛則內熱,內外皆熱,則喘渴,故欲冷飲。
此皆得之夏傷於暑,熱氣盛,藏於皮膚之內,腸胃之外,此營氣之所舍也,令人汗出空疏,腠理開,因得秋氣,汗出遇風,及得之以浴水氣,舍於皮膚之內,與衛氣並居,衛氣者,晝行於陽,夜行於陰,此氣得陽而外出,得陰而內薄,內外相薄,是以日作。
曰:其間日而作者,何也?
曰:其氣之舍深,內薄於陽,陽氣獨發,陰邪內著,陰與陽爭不得出,是以間日而作。
曰:其作日晏,與其日早,何氣使然?
曰:邪氣客於風府,循膂而下,衛氣一日一夜大會於風府,其明日日下一節,故其作也晏。
此先客於脊背,每至於風府則腠理開,腠理開則邪氣入,邪氣入則病作,以此日作稍益晏也。
其出於風府,日下一節,二十一日,下至骶骨,二十二日入於脊內,注於太沖之脈。
其氣上行九日,出於缺盆之中,其氣日高,故作日益早。
其間日發者,由邪氣內薄於五臟,橫連募原,其道遠,其氣深,其行遲,不能與衛氣俱行,不能偕出,故間曰乃作。
曰:衛氣每至於風府,腠理乃發,發則邪入,入則病作。
今衛氣日下一節,其氣之發,不當風府,其日作奈何?
曰:風無常府,衛氣之所發,必開其腠理,邪氣之所合,則其病作。
曰:風之與瘧,相似同類,而風獨常在,瘧得有時休者何也?
曰:風氣常留其處,故常在,瘧氣隨經絡,次以內傳,故衛氣應乃作。
曰:瘧先寒而後熱者,何也?
曰:夏傷於大暑,汗大出,腠理開發,因遇夏氣淒滄之小寒迫之,藏於腠理及皮膚之中,秋傷於風,則病成矣。
夫寒者,陰氣也;
風者,陽氣也;
先傷於寒而後傷於風,故先寒而後熱,病以時作,名曰寒瘧也。
曰:先熱而後寒者,何也?
曰:此先傷於風,後傷於寒,故先熱而後寒,亦以時作,名曰溫瘧也。
其但熱而不寒者,陰氣先絕,陽氣獨發,則熱而少氣,煩冤,手足熱是而欲嘔者,名曰癉瘧。
曰:經言有餘者瀉之,不足者補之,今熱為有餘,寒為不足;
夫瘧之寒,湯火不能溫;
及其熱,冰水不能寒,此皆有餘不足之類。
當此之時,良工不能止,必待其自衰乃刺之何也?
曰:經言無刺熇熇之熱,無刺渾渾之脈,無刺漉漉之汗,為其病逆,未可治也。
夫瘧之始發也,陽氣並於陰,當是之時,陽虛陰盛而外無氣,故先寒栗也;
陰氣逆極,則復出之陽,陽與陰並於外,則陰虛而陽實,故先熱而渴。
夫瘧氣並於陽,則陽勝,並於陰,則陰勝;
陰勝者則寒,陽勝者則熱。
瘧者,風寒之暴氣不常,病極則復至。
病之發也。
如火之熱,如風雨不可當也。
故經曰:方其盛必毀,因其衰也,事必大昌。
此之謂也。
夫瘧之未發也,陰未並陽,陽未並陰,因而調之,真氣乃安,邪氣乃亡。
故工不能治已發,為其氣逆也。
瘧之且發也,陰陽之且移也,必從四末始。
陽已傷,陰從之,故氣未並,先其時,堅束其處,令邪氣不得入,陰氣不得出,審候見之,在孫絡者,盛堅而血者,皆取之,此其往而未得並者也。
曰:瘧不發其應何也?
曰:瘧者,必更盛更虛,隨氣之所在。
病在陽則熱而脈躁,在陰則寒而脈靜。
極則陰陽俱衰,衛氣相離,故病得休,衛氣集則復病。
曰:時有間二日,或至數日發,或渴或不渴,其故何也?
曰:其間曰:邪氣與衛氣客於六腑而相失,時不相得,故休數日乃發也。
陰陽更勝,或甚或不甚,故或渴或不渴。
曰:夏傷於暑,秋必病瘧,今不必應者,何也?
曰:此應四時也。
其病異形者,反四時也。
其以秋病者寒甚,以冬病者寒不甚,以春病者惡風,以夏病者多汗。
曰:溫瘧與寒瘧者,皆安舍?
其在何臟?
曰:溫瘧者,得之於冬,中於風寒,寒氣藏於骨髓之中,至春則陽氣大發,寒氣不能出,因遇大暑,腦髓鍊,肌肉消,腠理發泄,或有所用力,邪氣與汗皆出。
此病藏在腎,其氣先從內出之於外。
如是者,陰虛而陽盛,陽盛則熱矣;
衰則氣反復入,復入則陽虛,陽虛則寒矣。
故先熱而後寒,名日溫瘧。
曰:癉瘧何如?
曰:肺素有熱,氣盛於身,厥氣逆上,中氣實而不外泄,因有所用力,腠理開,風寒舍於皮膚之內分肉之間而發,發則陽氣盛,陽氣盛而不衰則病矣。
其氣不反之陰,故但熱而不寒,氣內臟於心而外舍於分肉之間,令人消爍脫肉,故名曰癉瘧。
瘧脈滿大急,刺背俞,用中針,傍五胠俞各一,適肥瘦出血。
瘧脈小實急,灸脛少陰,刺指井。
瘧脈緩大虛,便用藥,不宜用針。
凡治瘧,先發如食頃,乃可以治過之則失時。
一,瘧不渴,間日而作。
《九卷》曰:取足陽明。
《素問》刺足太陽。
渴而間日作。
《九卷》曰:取手少陽。
《素問》刺足少陽。
一,溫瘧汗不出,為五十九刺。
一,足太陽瘧,令人腰痛頭重,寒從背起,先寒後熱,渴,渴止汗乃出,難已,間日作,刺膕中出血。
一,足少陽瘧,令人身體解,寒不甚,惡見人,心愓愓然,熱多汗出甚,刺足少陽。
一,足陽明瘧,令人先寒,酒淅酒淅,寒甚久乃熱,熱去汗出,喜見日月光火氣乃快然,刺足陽明,跗上及調沖陽。
一,足太陽瘧,令人不樂,好太息,不嗜食,多寒少熱,汗出,病至則善嘔,嘔已乃衰,即取之足太陰。
一,足少陰瘧,令人嘔吐甚,多寒少熱,欲閉戶牖而處,其病難已,取太溪。
一,足厥陰瘧,令人腰痛,少腹滿,小便不利如癃狀,非癃也。
數噫恐懼,氣不足,腹中悒悒,刺足厥陰。
一,肺瘧,令人心寒,寒甚熱,熱間善驚,如有所見者,刺手太陰,陽明。
一,心瘧,令人煩心甚,欲得見清水,寒多,不甚熱,刺手少陰,是謂神門。
一,肝瘧,令人色蒼蒼然,其狀若死者,刺足厥陰見血。
一,脾瘧,令人病寒腹中痛,熱則腸中鳴,鳴已汗出,刺足太陰。
一,腎瘧,令人淒淒然,腰脊痛,宛轉大便難,目眴眴然,手足寒,刺足太陽,少陰。
一,胃瘧,令人且病寒,善飢而不能食,食而支滿腹大,刺足陽明,太陰橫脈出血。
一,瘧發身熱,刺跗上動脈,開其空,出血立寒。
一,瘧方欲寒,刺手陽明,太陰,足陽明,太陰。
一,諸瘧如脈不見者,刺十指間出血,血去必已。
先視身之赤如小豆者,盡取之。
一,十二瘧者,其發各不同時,察其病形,以知其何脈之病。
先其發時,如一食頃而刺之,一刺則衰,二刺則知,三刺則已;
不已,刺舌下兩脈出血,不已刺中盛經出血,又刺項以下俠脊者,必已。
舌下兩脈者,廉泉穴也。
一,刺瘧者,必先問其病之所先發者,先刺之。
先頭痛及重者,先刺頭上及兩額兩眉間出血;
先項背痛者,先刺之;
先腰脊痛者,先刺郄中出血;
先手臂痛者,先刺手少陰,陽明十指間;
先足脛痠痛者,先刺足陽明十指間出血。
風瘧,發則汗出惡風,刺足三陽經背俞之血者。
脛痠痛,按之不可,名曰胕髓病,以鑱針針絕骨出其血,立已。
身體小痛,刺諸陰之井無出血,間日一刺。
瘧,神庭及百會主之。
瘧,上星主之,先取譩譆,後取天牖,風池,大杼。
瘧,取完骨及風池,大杼,心俞,上髎,譩譆,陰都,太淵,三間,合谷,陽池,少澤,前谷,後溪,腕骨,陽谷,俠溪,至陰,通谷,京骨皆主之。
瘧,振寒,熱甚狂言,天樞主之。
瘧,熱盛,列缺主之。
瘧,寒厥及熱厥,煩心善噦,心滿而汗出,刺少商出血立已。
熱瘧口乾,商陽主之。
瘧,寒甚,陽溪主之。
風瘧,汗不出,偏歷主之。
瘧,面赤腫,溫溜主之。
痎瘧,心下脹滿痛,上氣,灸手五里,左取右,右取左。
瘧,項痛,因忽暴逆,掖門主之。
瘧發有四時,面上赤,無所見,中渚主之。
瘧食時發,心痛,悲傷不樂,天井主之。
風瘧,支正主之。
虐,背膂振寒,項痛引肘腋,腰痛引少腹,四肢不舉,小海主之。
瘧,不知所苦,大都主之。
瘧,多寒少熱,大鍾主之。
瘧,咳逆心悶不得臥。
嘔甚,熱多寒少,欲閉戶牖而處,寒厥足熱,太溪主之。
瘧,熱少氣,足胻寒不能自溫,脹切痛引心,復溜主之。
瘧,不嗜食,厲兌主之。
瘧,瘈瘲,驚,股膝重,胻轉筋,頭眩痛,解溪主之。
瘧,日西發,臨泣主之。
瘧,振寒,腋下腫,丘墟主之。
瘧,從胻起,束骨主之。
瘧,多汗,腰痛不能俯仰,目如脫,項如拔。
昆崙主之。
瘧,實則腰背痛,虛則鼽衄,飛揚主之。
瘧,頭重,寒從背起,先寒後熱,渴不止,汗乃出,委中主之。
瘧,不渴,間日作,飛揚主之。
【卷之八】
【五臟傳病發寒熱第一上】
黃帝曰:五臟相通,移皆有次。
五臟有病,則各傳其所勝。
不治,法三月,若六月,若三日,若六日,傳五臟而當死,故曰:別於陽者,知病從來;
別於陰者,知死生之期,言至其所困而死者也。
是故風者,百病之長也。
今風寒客於人,使人毫毛畢直,皮膚閉而為熱,當是之時,可汗而發;
或痺不仁,腫痛,當是之時可湯熨,及火灸,刺而去。
弗治,病入舍於肺,名曰肺痺,發咳上氣。
弗治,肺即傳而行之肝,病名曰肝痺,一名曰厥,脇痛出食,當是之時,可按可刺。
弗治,肝傳之脾,病名曰脾風,發癉,腹中熱,煩心汗出黃癉,當此之時,可按可藥,可浴。
弗治,脾傳之腎,病名曰疝瘕,少腹煩冤而痛,汗出一名曰盅,當此之時,可按可藥。
弗治,腎傳之心,病筋脈相引而急,名之日瘈,當此之時,可灸可藥。
弗治,十日法當死。
腎傳之心,心即復反傳而之肺,發寒熱,法當三歲死。
此病之次也。
然其卒發者,不必治於傳,其傳化有不以次者,懮恐悲喜怒,令不得以其次,故令人大病矣。
因而喜,大虛,則腎氣乘矣,怒則肝氣乘矣,悲則肺氣乘矣,恐則脾氣乘矣,懮則心氣乘矣,此其道也。
故病有五,五五二十五變,及其傳化。
傳,乘之名也。
大骨枯槁,大肉陷下,胸中氣滿,喘息不便,其氣動形,期六月死。
真臟脈見,乃予之期日。
大骨枯槁,大肉陷下,胸中氣滿,喘息不便,內痛引肩項,期一月死,真臟脈見,乃予之期日。
大骨枯槁,大肉陷下,胸中氣滿,喘息不便,內痛引肩項,身熱,脫肉破膕,真臟脈見,十日之內死。
大骨枯槁,大肉陷下,肩髓內消,動作益衰,真臟未見,期一歲死。
見其真臟,乃予之期日。
大骨枯槁,大肉陷下,胸中氣滿,腹內痛,心中不便,肩項身熱,破膕脫肉,目眶陷,真臟脈見,目不見人,立死;
其見人者,至其所不勝之時而死。
急虛中身卒至,五臟閉絕,脈道不通,氣不往來,譬之墮溺,不可為期。
其脈絕不來,若一呼五六至,其形肉不脫,真臟雖不見猶死。
真肝脈至,中外急,如循刀刃責責然,如按琴瑟弦,色青白不澤,毛折乃死。
真心脈至,堅而搏,如循薏苡子累累然,色赤黑不澤,毛折乃死。
真肺脈至,大而虛,如以毛羽中人膚,色赤白不澤,毛折乃死。
真脾脈至,弱而乍疏乍數,色青黃不澤,毛折乃死。
真腎脈至,搏而絕,如指彈石辟辟然,色黑黃不澤,毛折乃死。
諸真臟脈見者,皆死不治。
曰:寒熱瘰癧,在於頸腋者,何氣所生?
曰:此皆鼠痿,寒熱之毒氣,稽於脈而不去者也。
鼠痿之本,皆在於臟,其末上出頸腋之間,其浮於脈中,未著於肌肉而外為膿血者,易去也。
曰:去之奈何?
曰:清從其本,引其末,可使衰去,而絕其寒熱。
審按其道以予之,徐往徐來以去之。
其小如麥者,刺知,三刺已。
決其死生,反其目視之,其中有赤脈從上下貫瞳子者;
見一脈一歲死;
見一脈半一歲半死;
見二脈二歲死;
見三脈半三歲半死;
見三脈三歲死。
赤脈不下貫瞳子者可治。
曰:人有善病寒熱者,何以候之?
曰:小骨弱肉者,善病寒熱。
顴骨者,骨之本也。
顴大則骨大,顴小則骨小。
皮薄而肉弱無,其臂懦懦然,其地色炱然,不與其天同色,污然獨異,此其候也。
然臂薄者,其髓不滿,故善病寒熱。
風感則為寒熱。
皮寒熱,皮不可附席,毛發焦,鼻槁臘,不得汗,取三陽之絡,補手太陰。
肌寒熱,病肌痛,毛發焦,唇槁臘,不得汗。
取三陽於下,以去其血者,補太陰以出其汗,骨寒熱,痛無所安,汗注不休,齒未槁,取其少陰於陰股之絡:齒已槁,死不治,骨厥亦然。
男子如盅,女子如阻,身體腰脊如解,不欲食,先取涌泉見血,視跗上盛者,盡出血。
灸寒熱之法:先取項大椎,以年為壯數,次灸橛骨,以年為壯數,視背俞陷者灸之,舉臂肩上陷者灸之,兩季脇之間灸之,外踝上絕骨之端灸之,足小指次指之間灸之,腨下陷脈灸之,外踝後灸之,缺盆骨上切之堅動如筋者灸之,膺中陷骨間灸之,掌束骨下灸之,臍下關元三寸灸之,毛際動脈灸之,膝下三寸分間灸之,足陽明灸之,跗上動脈灸之,巔上一灸之,取犬所嚙處灸之,即以犬傷病法三炷灸之,凡當灸二十九處。
寒熱頭痛,喘喝,目不能視,神庭主之。
其目泣出,頭不痛者,聽會主之。
寒熱頭痛如破,目痛如脫,喘逆煩滿,嘔吐,流汗難言,頭維主之。
寒熱刺腦戶。
【五臟傳病發寒熱第一下】
寒熱取五處,及天池,風池,腰俞,長強,大杼,中膂內俞,上髎,齗交,上關,關元,天牖,天容,合谷,陽溪,關沖,中渚,陽池,消濼,少澤,前谷,腕骨,陽谷,少海,然谷,至陰,昆侖主之。
寒熱骨痛,玉枕主之。
寒熱懈懶,淫濼脛痠,四肢重痛,少氣難言,至陽主之。
肺寒熱,呼吸不得臥,咳上氣,嘔味,喘,氣相追逐,胸滿脇膺急,息難,振栗,脈鼓,氣膈,胸中有熱,支滿不嗜食,汗不出,腰脊痛,肺俞主之。
寒熱心痛,循循然與背相引而痛,胸中悒悒不得息,咳唾血,多涎,煩中善饐,食不下,嘔逆,汗不出,如瘧狀,目,汨出悲傷,心俞主之。
咳而嘔,鬲寒,食不下,寒熱,皮肉骨痛,少氣不得臥,胸滿支兩脇,鬲上兢兢,脇痛腹瞋,胸脘暴痛,上氣,肩背寒痛,汗不出,喉痺,腹中痛,積聚,默然嗜臥,怠惰不欲動,身常濕,心痛,膈俞主之。
咳而脇滿急,不得息,不得反側,腋脇下與臍相引,筋急而痛,反折,目上視,眩,目中循循然,眉頭痛,驚狂,衄,少腹滿,目,生白翳,咳引胸痛,筋寒熱,唾血短氣,鼻酸,肝俞主之。
寒熱,食多身贏瘦,兩脇引痛,心下賁痛,心如懸,下引臍,少腹急痛,熱,面黑,目,久喘咳,少氣,溺濁赤,腎俞主之。
骨寒熱,溲難,腎俞主之。
寒熱頭痛,水溝主之。
寒熱頸瘰癧,大迎主之。
肩痛引項,寒熱,缺盆主之。
寒熱汗不出,胸中熱滿,天髎主之。
寒熱肩腫,引胛中痛,肩臂酸,臑俞主之。
寒熱項癧適,耳鳴無聞,引缺盆肩中熱痛,麻痺不舉,肩貞主之。
寒熱癧,目不明,咳上氣,唾血,肩中俞主之。
寒熱癧適,胸中滿,有大氣,缺盆中滿痛者死,外潰不死,肩痛引項,臂不舉,缺盆中痛,汗不出,喉痺,咳嗽血,缺盆主之。
咳上氣,喘,暴喑不能言,及舌下挾縫青脈,頸有大氣,喉痺,咽中乾,急不得息,喉中鳴,翕翕寒熱,項腫肩痛,胸滿腹皮熱,衄,氣哽心痛,隱疹頭痛,面皮赤熱,身肉盡不仁,天突主之。
肺系急,胸中痛,惡寒,胸滿悒悒然,善嘔膽,胸中熱,喘,逆氣,氣相追逐,多濁唾,不得息,肩背風,汗出,面腹腫,膈中食饐,不下食,喉痺,肩息肺脹,皮膚骨痛,寒熱煩滿,中府主之。
寒熱胸滿,頭痛,四肢不舉,腋下腫,上氣,胸中有聲,喉中鳴,天池主之。
咳,脇下積聚,喘逆,臥不安席,時寒熱,期門主之。
寒熱,腹脹瞋,怏怏然不得息,京門主之。
寒濯濯,心煩,手臂不仁,唾沫,唇乾引飲,手腕攣,指肢痛,肺脹,上氣,耳中生風,咳喘逆,痺,臂痛,嘔吐,飲食不下,膨膨然,少商主之。
唾血,時寒時熱,瀉魚際,補尺澤。
臂厥,肩膺胸滿痛,目生白翳,眼眥赤筋,掌中熱,乍寒乍熱,缺盆中相引痛,數欠,喘不得息,臂內廉痛,上膈,飲已煩滿,太淵主之。
寒熱胸背急,喉痺,咳上氣喘,掌中熱,數欠伸,汗出善忘,四肢厥逆,善笑,溺白,列缺主之。
胸中彭彭然,甚則交兩手兩瞀,暴痺喘逆,刺經渠,及天府。
此謂之大俞。
寒熱咳嘔沫,掌中熱,虛則肩背寒栗,少氣不足以息,寒厥,交兩手而瞀,口沫出;
實則肩背熱痛,汗出,四肢暴腫,身濕搖,時寒熱,飢則煩,飽則善面色變,口噤不開。
惡風泣出,列缺主之。
煩心咳,寒熱善噦,勞宮主之。
寒熱,唇口乾,喘息,目急痛,善驚,三間主之。
胸中滿,耳前痛,齒痛,目赤痛,頸腫,寒熱,渴飲輒汗出,不飲則皮乾熱,曲池主之。
寒熱頸癧適,咳嗽呼吸難,灸五里,左取右,右取左。
寒熱頸癧適,肩臂不可舉,臂臑,臑俞主之。
風寒熱,液門主之。
寒熱頸頷腫,後溪主之。
寒熱善嘔,商丘主之。
嘔厥寒,時有微熱,脇下支滿,喉痛,嗌乾,膝外廉痛,淫濼脛痠,腋下腫,馬刀痿,唇腫,吻傷痛,太沖主之。
心如懸,陰厥,腳臑後廉急,不可前卻,血癰腸澼便膿血,足跗上痛,舌卷不能言,善笑,足痿不收履,溺青赤白黃黑,青取井,赤取滎,黃取輸,白取經,黑取合。
血痔泄後重,腹痛如癃狀,狂仆必有所扶持;
及大氣涎出,鼻孔中痛,腹中常鳴,骨寒熱無所安,汗出不休,復留主之。
男子如盅,女子如阻,寒熱少腹偏腫,陰谷主之。
少腹痛,飧泄出糜,次指間熱,若脈陷,寒熱身痛,唇乾不得汗出,毛髮焦,脫肉少氣,內有熱,不欲動搖,泄膿血,腰引少腹痛,暴驚,狂言非常,巨虛下廉主之。
胸中滿,腋下腫,馬刀痿,善自嚙舌頰,天牖中腫,淫濼脛痠,頭眩,枕骨頷腮腫,目澀身痺,洒淅振寒,季脇支滿,寒熱,胸脇腰腹膝外廉痛,臨泣主之。
寒熱頸腫,丘墟主之。
寒熱頸腋下腫,申脈主之。
寒熱痠癧,四肢不舉,腋下腫,馬刀痿,喉痺,髀膝脛骨搖,酸痺不仁,陽輔主之。
寒熱,髀脛不收,陽交主之。
寒熱,腰痛如折,束骨主之。
寒熱目,善咳,喘逆,通谷主之。
寒熱善唏,頭重足寒,不欲食,腳攣,京骨主之。
寒熱篡反出,承山主之。
寒熱篡後出,瘈瘲,腳腨痠重,戰栗不能久立,腳急腫,跗痛筋足攣,少腹痛引喉嗌,大便難,承筋主之。
跟厥膝急,腰脊痛引腹,篡陰股熱,陰暴痛,寒熱膝痠重,合陽主之。
【經絡受病人腸胃五臟積發伏梁息賁肥氣痞氣奔豚第二】
黃帝問曰:百病始生,三部之氣,所傷各異,願聞其會。
岐伯對曰:喜怒不節則傷於臟,臟傷則病起於陰;
清濕襲虛,則病起於下;
風雨襲虛,則病起於上。
是謂三部。
至其淫泆,不可勝數。
風雨寒熱,不得虛邪,不能獨傷人,卒然逢疾風暴雨而不病者,蓋無虛邪,不能獨傷人。
此必因虛邪之風,與其身形,兩虛相搏,乃客其形。
兩實相逢,中人肉間。
其中於虛邪也,因其天時,與其身形。
參以虛實,大病乃成。
氣有定舍,因處為名,上下內外,分為三貞。
是故虛邪之中人也,始於皮膚。
皮膚緩,則腠理開,腠理開則邪從毛髮入,入則稍深,稍深則毛髮立,洒然,皮膚痛,留而不去,則傳舍於絡。
在絡之時,痛於肌肉,其病時痛時息,大經乃代。
留而不去,傳舍於經。
在經之時,洒淅善驚。
留而不去,傳舍於俞,在俞之時,六經不通,四肢節痛,腰脊乃強,留而不去,傳舍於伏沖之脈。
在伏沖之脈時,身體重痛。
留而不去,傳舍於腸胃。
在腸胃之時,賁響腹脹,多寒則腸鳴,飧泄食不化,多熱則溏出糜。
留而不去,傳舍於腸胃之外,募原之間,留著於脈,稽留而不去,息而成積。
或著孫絡,或著絡脈,或著經脈,或著俞脈,或著於伏沖之脈,或著於膂筋,或著於腸胃之募原,上連於緩筋,邪氣淫泆,不可勝論。
其著孫絡之脈而成積,往來上下,臂手,孫絡之居也,浮而緩,不能拘積而止之,故往來移行,腸間之水,湊滲注灌,濯濯有音,有寒則腹滿雷引,故時切痛。
其著於陽明之經,則俠臍而居,飽則益大,飢則益小。
其著於緩筋也,似陽明之積,飽則痛,飢則安。
其著于腸胃之募原也,痛而外連于緩筋也,飽則安。
飢則痛,其著於伏沖之脈者,揣之應手而動,發手則熱氣下於兩股,如湯沃之狀。
其著於膂筋,在腸後者,飢則積見,飽則積不見,按之弗得。
其著於俞脈者,閉塞不通,津液不下,而空竅乾。
此邪氣之從外入內,從上下者也。
曰:積之始生,至其已成,奈何?
曰:積之始也,得寒乃生,厥上乃成積。
其成奈何?
曰:厥氣生足溢,足溢生脛寒,脛寒則脈血凝泣,寒氣上,於腸胃,入於腸胃則脹,脹則腸外之汁沫迫聚不得散,日以成積。
卒然盛食多飲,則脈滿。
起居不節,用力過度,則絡脈傷,陽絡傷則血外溢,溢則衄血;
陰絡傷則血內溢,溢則便血。
腸外之絡傷則血溢於腸外,腸外有寒,汁沫與血相搏,則並合凝聚,不得散而成積矣。
矣然外中於寒,若內傷於懮怒,則氣上逆,氣上逆則六俞不通,溫氣不行,凝血蘊裹而不散,津液凝澀,著而不去,而積皆成矣。
曰:其生於陰者奈何?
曰:懮思傷心;
重寒傷肺;
忿怒傷肝;
醉飽入房,汗出當風則傷脾;
用力過度,入房汗出浴水,則傷腎。
此內外三部之生病也。
察其所痛,以知其應,有餘不足,當補則補,當瀉則瀉,無逆天時,是為至治。
曰:人之善病腸中積聚者,何以候之?
曰:皮薄而不澤,肉不堅而淖澤,如此則腸胃惡,惡則邪氣留止,積聚乃作,腸胃之間,寒溫下次,邪氣乃至,畜積留止。
大聚乃起。
曰:病有身體腰髀股胻皆腫,環臍而痛,是謂何病?
曰:名曰伏梁。
此風根也,不可動;
動之為水溺澀之病。
病有少腹盛,左右上下皆有根者,名曰伏梁也。
裹大膿血,居腸胃之外,不可治之,每切按之致死,此下則因陰,必下膿血,上則迫胃脘,出隔俠胃脘內癰。
此久病也。
難治,居臍上為逆,居臍下為順,勿動亟奪,其氣溢於大腸,而著於肓,肓之原在臍下,故環臍而痛也。
《難經》曰:心之積名曰伏梁,起於臍上,上至心下,大如臂。
久久不愈,病煩心,心痛。
以秋庚辛日得之,腎病傳心,心當傳肺,肺以秋王,不受邪,因留結為積。
《難經》曰:肺之積名曰息賁,在右脇下,覆大如杯。
久久不愈,病酒酒惡寒,氣逆喘咳,發肺癰。
以春甲乙日得之,心病傳肺,肺當傳肝,肝以春王,不受邪,因留結為積。
曰:病脇下滿,氣逆行,三二歲不已,是為何病?
曰:病名息賁。
此不妨於食,不可灸刺,積為道引服藥。
藥不能獨治也。
《難經》曰:肝之積名日肥氣,在左脇下,如覆杯,有頭足如龜鱉狀。
久久不愈,發咳逆,瘧連歲不已,以季夏戊己日得之,肺病傳肝,肝當傳脾,脾以季夏王不受邪,因留結為損,此與息賁略同。
《難經》曰:脾之積名日痞氣,在胃脘,覆大如盤。
久久不愈,病四肢不收,發黃疸,飲食不為肌膚。
以冬壬癸日得之,肝病傳脾,脾當傳腎,腎以冬王,不受邪,因留結為積。
《難經》曰:腎之積名曰賁肫,發於少腹,上至心下,若豚狀,或上或下無時。
久不已,令人喘逆,骨痿少氣。
以夏丙丁日得之,脾病傳腎,腎當傳心,心以夏王,不受邪,因留結為積也。
息賁時唾血,巨闕主之。
腹中積,上下行,懸樞主之。
疝積胸中痛,不得息,天容主之。
暴心腹痛,疝積時發上沖心,雲門主之。
心下大堅,肓俞,期門及中脘主之。
臍下疝,繞臍痛,沖胸不得息,中極主之。
賁肫,上腹堅,痛引陰中,不得小便,兩丸鶱,陰交主之。
臍下疝,繞臍痛,石門主之。
奔肫氣上,腹痛,口強不能言,莖腫先引腰,後引小腹,腰臗少腹堅痛,下引陰中,不得小便,兩丸鶱,石門主之。
奔肫,寒氣入小腹,時欲嘔,傷中溺血,小便數,背臍痛,下引陰,腹中窘急欲湊,後泄不止,關元主之。
奔肫,上搶心,甚則不得息,忽忽少氣,尺厥,心煩痛,飢不能食,善寒中腹脹,引脇而痛,小腹與脊相控暴痛,時窘之後,中極主之。
腹中積聚時切痛,商曲主之。
臍下積聚疝瘕,胞中有血,四滿主之。
臍疝繞臍而痛,時上沖心,天樞主之。
氣疝煩嘔,面腫,奔肫,天樞主之。
奔肫,卵上入,痛引莖,歸來主之。
奔肫上下,期門主之。
疝瘕,髀中急痛,循脇上下搶心,腹痛積聚,府舍主之。
奔肫腹腫,章門主之。
少腹積聚,勞宮主之。
環臍痛。
陰鶱兩丸縮,腹堅痛不得臥,太沖主之。
寒疝,下至腹腠膝腰,痛如清水;
小腹諸疝,按之下至膝上伏兔中寒;
疝痛,腹脹滿,痿瘚少氣,陰市主之。
大疝腹堅,丘墟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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