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音樂●圓舞曲】
圓舞曲(英文為Waltz,法文為Valse),又譯為華爾茲。
它原是奧國北部的一種農民舞曲,大多為緩慢的三拍子。
它與當時盛行的小步舞曲,並無多大區別。
西元十七、八世紀,流行於維也納宮廷後,速度逐漸變快。
它是固定的快三拍子舞曲,通常使用的34拍子,偶而也出現38拍子,並且可由第一拍或第三拍開始。
由於跳小步舞曲,男女要保持相當的距離,而圓舞曲可以彼此擁抱,旋轉而舞,熱情而無拘束,深受大眾歡迎,立刻風靡各地。
從早期的農民舞曲,變到近代的圓舞曲,經過許多音樂家的努力。
莫札特寫了將近五十首圓舞曲,每一首都包括了兩個樂段(Period),每樂段八小節,各自反復一次,然後接上一個類似中段(Trio)的結構,再回到前面的樂段,最後加上尾聲(Coda)才告結束。
貝多芬的圓舞曲與莫札特類似。
產量最多的是舒伯特,寫了將近兩百首的鋼琴獨奏圓舞曲,並且大多數只包含兩個樂段。
取消了中段。
轉調也十分複雜,逐漸轉到遠系調。
蕭邦的十五首圓舞曲,可說是完美的作品,他使用三段體、擴大的三段體及二段體的形式。
後來經過維也納小提琴家藍納(Lanner,一八○一~一八四三)加以改良擴大,而具近代圓舞曲的風格與規模。
再經約翰‧史特勞斯的畢生努力,而使這種圓舞曲推廣於全世界。
(陳啟成)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8068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