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藥學●藥物性質與藥理作用】
藥物投與後,在其欲作用之部位,達到相當的量,始能發揮其藥理作用,而達治病之目的。
藥物要在其欲作用部位,達到相當的量,與藥物本身的性質,如分子大小、晶形、解離常數,及其安定性等因素有關。
很多藥物具有兩種或多種的晶形,即有同質異形的性質,其間溶解度,及溶解速率不同,因此藥效也不同。
最穩定的晶形熔點最高、化性安定、溶解度低。
然供藥用的以中等穩定較佳,因藥物要有好的溶解度及溶解速率,才利於服用後的吸收。
藥物大都屬弱酸或弱鹼之化合物,因此在溶液中,以解離型及非解離型,同時存在。
而其分子大小,一般並不能通過細胞膜的孔,因此欲進入細胞內,要賴滲透方式。
細胞膜具脂質性質,而非解離型較解離型脂溶性高,較易滲透進入細胞內。
藥物解離型與非解離型存在的比例,與其吸收部位環境的pH值,及藥本身的解離常數有關。
藥物除了在貯存期保持安定外,於服用後進入胃腸道,也要保持安定。
pH值或的作用,往往會使藥物的化性改變,而使其藥理作用喪失或減低。
此種情形可利用化學方法,改變其結構,使其更穩定,如目前合成的青黴素衍生物,對胃酸安定而適於服用。
也可利用製劑的技術,如腸衣膜,使藥物免受胃酸及的破壞。
(蔡輝彥、林文川)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7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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