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藥學●氣體定量分析法】
氣體定量分析法,乃藉物理方法或化學方法,測定某氣體容積與檢品成分間之關係之分析法。
化學方法有重量法及容量法,物理方法有反應熱測定法、熱傳導度測定法等。
利用這些原理而設計的常用分析法,有氣體吸收法、氣體發生法及氣體燃燒法。
但因氣相層析法之快速發展,氣相層析儀之日漸普及,上述之氣體定量分析法已逐漸被取代,僅少數之檢品應用本法作定量分析。
一、氣體吸收法:吸收法用於測定氣體混合物內各成分氣體之量。
通常在定溫定壓下,以適當之吸收劑來處理一混合氣體檢品,處理前後容積之改變,即為混合氣體中被吸收劑吸收之某氣體容積,可以百分比表示之。
其測定之裝置分氣量管及氣吸管,並具一水平球作調整氣壓之用。
待測之檢品導入氣量管,調整其氣壓,再導入盛有吸收劑之氣吸管,俟吸收完成,再將剩餘氣體引回氣量管中,調整回原壓,於氣量管刻度,即可讀得未吸收氣體之量。
吸收劑有固體及液體者,因液體與氣體有較大接觸,故一般均做成溶液使用。
常用之吸收劑,二氧化碳用氫氧化鉀溶液;
不飽和碳化氫用溴水或發煙硫酸;
氧氣用鹼性焦沒食子酸溶液、黃磷、次亞硫酸鈉溶液;
一氧化碳用氯化亞銅酸性液或氨性液。
上述氣量管所接水平球中,盛有封鎖液。
封鎖液以汞為宜,但與汞會起作用之氯、溴、硫化氫等氣體,則需改用預先飽和欲測氣體之水,或百分之二十二食鹽水。
二、氣體發生法:檢品為固體或液體,於加入某種試劑後,產生定量性的氣體。
於定溫定壓下,測定該氣體之容積,進而推算出檢品中某成分之含量。
本法之測定裝置為盧氏氮量計,由氣體測定管及水平瓶構成。
水平瓶中以汞為封鎖液,做為反應後調整氣壓之用。
化學反應是於測定管中進行,於測定管上讀取氣體容積時,需同時記錄當時之氣溫及氣壓,以便計算時修正之用。
本法可用於碳酸鹽、尿素、氨基酸、亞硝酸戊酯等之定量。
三、氣體燃燒法:用於分析氣體混合檢品中含可燃性氣體者,由燃燒前後氣體容積之改變。
或燃燒產生之氣體,以吸收法測定,進而推算檢品中各成分氣體之含量。
本法因測定裝置之不同,又分爆炸法、接觸法(催化劑之使用)及緩燒法,視檢品之成分而選擇分析法。
(郭盛助、黃順爵)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6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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