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傳記●劉豫】
劉豫(西元一○七四~一一四三年),字彥游,景州阜城人。
世代務農,他則經由科舉,歷任地方和朝廷官職。
建炎二年(一一二七),任濟南太守,其時北宋已亡,金人來攻,全城軍民猶奮力抗拒,他卻殺猛將關勝後綰城而出,投降納款。
金人在短期內征服大片土地,扶立漢人治理,遂決定擇一降臣以為傀儡。
金太宗所以舍折可求、張孝純而立劉豫,主要是劉豫得到粘罕(宗翰)的支持。
劉豫原先附屬撻懶(昌),而粘罕卻對他大力支持,則是由於高慶裔的獻策,目的在藉對他的籠絡以取得控制中原的權力。
建炎四年(一一二九),金立劉豫為子皇帝,國號大齊,治理地區大致同於所謂之中原。
他建立什一稅法;
在鄉設寨,以維持治安,並依之徵調;
發行鑄有阜昌字樣的貨幣;
也曾實施科舉。
此外,又於邊境設榷場進行貿易,招安兩淮的盜賊,並不時誘致南宋的叛臣。
紹興七年(一一三七),金人廢偽齊,降封劉豫為蜀王,後改為曹王。
偽齊時期,賦役既重,徵調又繁,人民生活極為困苦。
劉豫事事均須稟報,自始至終皆為異族統治工具。
(張元)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6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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