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中華百科全書●海洋●留置條款】 [打印本頁]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2-12-14 09:53
標題: 【中華百科全書●海洋●留置條款】

中華百科全書●海洋●留置條款

 

留置本為留置他人財物直至債務清償。

 

在租傭船契約中,船東對於末付清運費或共同海損之分攤,或船東或船長保全貨物所生之費用,可留置貨物,直至貨主或租傭船人清償為止,謂之留置條款。

 

該條款一般均以明文載於租傭船契約或載貨證券之中,載明對以上及有關空載運費、延滯費或延誤損失、預付運費,或租傭船運費、費用及罰款等,船東有留置貨物之權利。

 

(方克難)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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