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家政●家人關係】
人類自始至終即過著社會生活。
在此社會生活中,不論何人,其一切活動,處處與他人發生不可避免之互動關係。
其人格,諸如:情緒、行為等,在日常生活中,皆不停地與他人交互作用、影響、反應。
凡此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謂之人群關係。
而人類之社會生活乃發源於家庭。
易經新解謂家人,人倫之基礎也。
美國社會學家蒲其斯(E.W.Burgess)謂:「家庭乃人格互動之統一體。」
(即不同部分之統一安排,亦即人格交互影響之一場所。)
家庭生活中之人?
關係,即為家人關係。
良好之家人關係可促進個人之自我了解、發展,並了解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尊重他人人格。
其為社會一切人際關係之基礎。
家人關係可分為:一、形式家人關係:如婚姻、婚姻與法律、家庭制度等。
二、非形式家人關係:如家人在家庭生活中,因行為、態度、情緒等因素所產生之人格互動關係。
包括:夫婦、親子、手足、婆媳、妯娌,甚或傭主等之間的關係。
儒家謂齊家之基礎為夫夫妻妻、父父子子、兄兄弟弟。
即明白揭示:在家庭生活中應如何建立良好家人關係以齊家。
惟現代由於社會變遷迅速,家庭結構、個人之價值觀、生活態度等皆與往昔大不相同。
因而家人關係,在實質上亦有極大的轉變。
夫婦關係:由於現代家庭組織均由大家庭改組為改良式家庭或小家庭:夫婦間關係較以往更形親密,雙方在情緒、感情等方面皆要求對方全面之關注,加以現代女權之被重視和提高,已使現代夫妻關係,由往昔單方面之調適轉為雙方共同之發展。
婆媳關係:由於現代婦女自主權、經濟能力等方面之增加,婆婆腳色已由往昔權威者、主事者,轉為客卿、輔導者;
媳婦腳色則由柔順者、服從者,轉為主事者。
親子關係:由於社會因素之影響(社會變遷迅速、社會複雜,與社會規範衝突、父母權威遭受敵對而衰落等),及任何親子間本身所存之因素(親子基本年齡之差距,社會化速度之不同,身心社會三者之差異),親子間極易衝突,尤以現代為最。
故家人關係應予現代化,即家庭生活中每位成員皆能了解其在家內所被期望,及所應扮演之腳色為何?
並了解任何家人間所發生之人格互動是不盡相同的。
除盡力使自己配合家人期望(長輩對晚輩之期望為孝與悌;
晚輩對長輩之期望為愛與慈;
同輩間之期望為和與誠),扮演好自己腳色外,並設身處地了解家人之社會背景、身心狀態、能力、性格等,極具彈性地修改自己對家人之期望,不苛求或圖改變家人依自己模式扮演腳色,在相互性、平等性、有限性、責任性之原則下,建立其與家人間之關係,方能使個人在現代生活中,有一良好之人格發展與社會發展。
(謝碧玲)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5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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