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史學●英緬之戰】
英緬之戰(Anglo-BurmeseWar)或稱英緬戰爭,前後合計三次。
第一次自西元一八二四至一八二六年。
第二次發生於一八五二年,經過十一個月之久。
第三次於一八八五年,僅以十四天的短促戰役,即結束緬甸的王朝,畫入英屬印度範圍之內(清光緒十一年)。
先是,以東印度公司作為向南亞、東南亞、東亞多方面侵略大本營的英國,已於印度奠定經營基礎。
而昧於大勢的緬甸,不自量力,竟一再越界,進占印境。
英軍遂藉口反擊,於一八二四年發動所謂緬甸戰爭。
在兵力懸殊之下,席捲仰光等地。
緬方於此兩年交戰期間,損失慘重,終於乞和訂約,割地賠款。
此後仍未能相安無事,磨擦續起。
由於緬方有所反悔,又在仰光拘捕兩名英商,英方乃再度進軍,占據牌固(Pegu,或譯白古)等地。
緬甸新王敏東‧明(MindonMin),默認戰敗造成的局面,忍辱負重,並未另訂和約。
一八五七年建都曼德禮(Mandalay)。
一八六二年與英訂定商約。
至一八七八年,由於繼位者無能,妄想利用法、英之間的矛盾以自保,導致第三次亦即最後一次的戰爭。
緬軍不堪一擊,未嘗抵抗。
緬人之中,尤其撣族雖曾盡力周旋,不幸因清廷無力干預,緬甸終於淪亡。
(吳景宏)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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