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三民主義●照價徵稅】
照價徵稅,就是按照土地所有權人所申報之地價,徵收其地價稅之意,旨在收取土地之自然收益(即素地地租)歸諸公有。
為國家收取土地地租之方法。
蓋土地國有的實質,不外為地租國有;
今國家依照土地原價,向土地持有人,逐年收取地租;
即所以使天然之利,及社會文明所生之改良地租,不為私人所攫取,為實行土地權利國民公享之步驟。
然照價徵稅同時即為規定地價之輔助;
使私人報價不致不實,以利照價收買與徵取增價之實行。
照價徵稅之優點有三:一、在促進土地之利用;
因地價稅制係以土地及其改良物分別定價為原則。
課稅之標的,僅為土地原價,其因改良利用之增益,歸之地主所有。
二、地價稅制既對土地之改良物不課稅,故可獎勵人工之投資或加工以為土地改良,促成文明之發展。
三、地價稅係按累進課稅,擁地愈佳愈多者,其地價愈大,納稅亦愈重,迫使地主不堪其負擔而非出讓土地不可。
故地價稅制實為自然調劑土地分配之辦法,使資本家不能實行兼併、壟斷土地。
地價稅之內容,通常包括:一、荒地、空地稅:乃對荒地、空地特加之稅率,以促其利用。
二、未改良地稅:乃對土地未為合理利用所加之稅。
三、不在地主稅:乃對地主不在土地所在之區域,未盡管理之責者,所加課之稅。
(王鼎臣)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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