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圖書出版●法意】
法意,又稱「法的精神」(TheSpiritoftheLaws)。
為法儒孟德斯鳩(BarondeMontesquieu,西元一六八九~一七五五年)費盡半生心力,於一七四八年完成的一部不朽名著。
與盧梭所著「社會契約論」被譽為十八世紀最偉大的創作。
法意是以英國政治組織社會狀態為基礎,對法國提出政治組織改革案,祈使法國脫離當時波旁王朝(BourbonDynasty)專制政治之壓制,使後世人民在政治上獲得自由。
法意共三十一卷,為一本據實立論的史料集。
孟氏以歷史方法探索人類的政治生活,站在立法者的觀點上,討論各國政體的性質與原則。
他說:「法的起源乃自然的存在與權威,非來自契約或人類間的協定,亦非依契約而成立的人類集體生活。」
至於法律的定義,他說:「法律就是關係。」
為發生於事物本質的必然關係;
換句話說:「有物即有法。」
法律不只是主權者的理性命令,更是見於諸事物上因果關係的法則。
孟氏又以法律為基礎的基本精神,探討各種政體。
他排斥專制政體,主張自由政體,更強調「政治自由」為其政治思想上最重要的一環。
所謂「政治自由」是指在法律許可範圍內所為的權利,它存在於依法所設立的政府內。
由自由論又延伸出其最負盛名的三權分立說,與相互制衡理論。
(蕭富美)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2954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