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突發大事可管制無線電】
更新日期:2010/09/07 16:35
(中央社台北7日電)中國國務院和中央軍委6日聯合發佈「無線電管制規定」。
依照「規定」,根據維護國家安全、保障國家重大任務、處置重大突發事件等需要,官方可以實施無線電管制。
香港中通社報導,該項規定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根據「規定」,實施無線電管制的機關應當在開始實施無線電管制10天前發佈無線電管制命令,明確無線電管制的區域、對象、起迄時間、頻率範圍以及其他有關要求。
但是,緊急情況下需要立即實施無線電管制的除外。
「規定」又稱,在全國範圍內或跨省(區市)實施無線電管制,由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決定。
在省(區市)範圍內實施無線電管制,由省(區市)政府和相關軍區決定,並呈報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備案。
引用: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907/5/2ckj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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