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擦定律】
lawoffriction
【辭書名稱】力學名詞辭典
一般而言,摩擦定律指的是庫侖摩擦定律(Coulomb'slawsoffriction),意即乾摩擦定律(dryfrictionlaw)。
二物體接觸面乾燥,無任何潤滑劑存在,稱為乾摩擦。
由於接觸面粗糙不夠光滑,二物體產生相對運動時,接觸面上會產生阻止運動之力,稱之為摩擦力,其方向恆與運動方向相反。
由試驗證明庫侖於1781年歸納出摩擦定律如下:1.摩擦力於接觸面的大小無關;
2.慢速相對滑動下,動摩擦力與速度無關,動摩擦力較最大靜摩擦力略小;
3.最大摩擦力及動摩擦力與接觸面上正壓力成正比。
二接觸物體產生相對滑行時之摩擦力稱為動摩擦力。
二物體將動未動之臨界狀況時(impedingslippage或impendingmotion)之摩擦力稱為最大靜摩擦力,平常稱為靜摩擦力。
庫侖摩擦定律可以下式表之:此處f表摩擦力大小,N表接觸面上正壓力,μ為摩擦係數,可分為靜摩擦係數μs及動摩擦係數μd兩類,均可由試驗求得。
此式僅適用於最大靜摩擦及動摩擦狀況。
一般動摩擦係數較最大靜摩擦係數小約25%左右。
常見材料之靜摩擦係數約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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