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藥學●正治反治】
中醫的治療,是「隨證施治」,概以「證」為根據。
其治療的基本原理與規範,分為正治與反治兩種。
正治亦稱為逆治,是正逆病家的證象而投藥,乃針對病的「本」而治療的方法,所用藥物的藥性與疾病的性質相反,如寒證用熱藥、熱證用寒藥、虛證用補藥、實證用攻藥瀉之、乾者潤之、濕者燥之等等,都屬於正治,是臨床上一般最常用的治療方法;
用於病機與證狀一致的疾病,病情較為單純。
反治亦稱從治,用於病情比較嚴重複雜,病機與證狀表現不相一致,即疾病呈現假象,為適應病象採用一種變法治療。
這種從病証表面上看是順從假象,和正治相反,叫反治或從治。
所用藥物的藥性和疾病假象的性質相同,如陰寒內盛,復攻陽,格陽於上,出現面赤煩躁的熱證假象,不用寒性清熱藥,而用熱性溫陽藥來治療,這叫「熱因熱用」反治法。
他如寒因寒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等等寒熱補瀉皆是反治。
對於寒極、熱極,或寒熱相爭拒否,在溫熱劑中略加寒藥,寒涼劑中略加熱藥,此利用同類相引,發生誘導作用,以防止其不承受,這種反佐治怯,亦屬反治。
(張賢哲)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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