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教育●民眾教育】
民眾教育即是社會教育,我國自民國元年以來,就有社會教育專管單位,而社會教育活動,最初稱為通俗教育或平民教育。
民國十六年,國民政府奠都南京,實行三民主義,因值訓政時期,特別致力於民眾組訓,全國各地普設民眾教育館、民眾學校,為民眾教育發展時期。
抗戰期間,民眾教育在大後方仍盡力推行,頒訂民眾教育館規程,完成民眾教育館體系,當時全國民眾教育館達一千一百餘所。
臺灣省光復後曾設省立民眾教育館四所、縣市立十三所,後因設備缺少,未著成績,於民國三十七年一律取消。
四十二年社會教育法公布施行,民眾教育之名,始完全為社會教育所取代。
民眾教育或社會教育,根據民國六十九年修正的社會教育法規定,以實施全民教育及終身教育為宗旨。
其任務有十五項,如:一、發揚民族精神及國民道德;
二、推行文化建設及心理建設;
三、輔導家庭教育及親職教育;
四、改善社會風氣:促進社會和諧等,都是當前社會教育的基本任務。
民眾教育或社會教育約最終日標,在於提高全民教育水準,更新社會生活,以實現整體社會教育化,全面教育社會化的理想。
(李建興)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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