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家政●幼稚教育】
我國法定六足歲接受義務教育,所以幼稚教育是指學齡前幼兒的各種教育。
又稱為學前教育(PreschoolEducation),或幼兒教育(EarlyChildhoodEducation)。
廣義的包括婦幼保健、家庭教育、幼兒讀物、玩具,電視等非正式教育;
狹義的指幼稚園、托兒所的學校式教育。
幼稚教育的目標在增進幼兒身心健康、培養良好習慣、發展潛在能力、充實生活經驗,及增進幼兒的快樂和幸福。
依我國現行體制規定,幼稚園為教育部實施學前教育的機構,托兒所為內政部實施兒童福利工作的幼兒保育機構。
政府為保障兒童權益,於民國六十二年二月八日,頒布「兒童福利法」;
「幼稚教育法」正在立法院三讀過程中。
光緒二十九年(西元一九○三年),滿清政府頒布「奏定學堂章程」,規定設立「蒙養院」,開始專門保育三至七歲幼兒。
課程主要為遊戲、歌謠、談話及手技四項。
民國六十四年二月教育部公布「幼稚園課程標準」,幼兒的活動主要為健康、遊戲、音樂、工作、語文、常識-自然、社會及數的概念。
(李美瑛)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1206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