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哲學●士林哲學】
士林哲學,西文名Scholasticismus,此字來自拉丁文Schola與Scholasticus。
Schola有「學校」與「學院」的意思,Scholasticus有「學院中人」或「學者」的意思。
因此,Scholasticismus被稱為學院哲學,中文譯名為士林哲學,其實義乃學院的學問。
士林哲學的形成,受新柏拉圖主義與教父哲學的影響,新柏拉圖哲學是混合性的折衷主義(Eclecticismus),以柏拉圖思想溶合基督教義;
教父哲學以哲學的思維理解註解神學,以理性配合啟示,以哲學講解神學。
當時的著名學者有:Justinus,Clemens,Alexandrinus,Origines,Tertullianus,Augustinus,Athanasius,Basilius,Hilarius,Hieronymus,GregoriusMagnus,Boethius等,他們分別屬於希臘辯護學派、亞力山大學派、非洲教父學派。
奧斯定(Augustinus,西元三五四~四三○年)將以前的片斷思想做系統性的全部講述,以柏拉圖的哲學思想講解天主教的神學。
鮑愛西伍斯(Boethius,四八○~五二五)一生從事柏拉圖與亞里斯多德的翻譯工作,並主張聯繫哲學與神學,其基本的哲學觀念與思想全被中世紀哲學家所採用,因此被稱為中世紀哲學之父,其實質乃教父哲學進入中世哲學的轉捩點。
士林哲學正式成立於中世紀,其特點是以理性為主,採納柏拉圖與亞理斯多德的特點,配合基督教的神學,擴大發揚。
其歷史可分:成熟時期、鼎盛時期、衰弱時期與新士林哲學四部分,分述如下:一、成熟時期:成熟時期的士林哲學,是從九世紀到十二世紀,其代表人物,有斯高都斯、安瑟爾莫、阿伯拉都斯、伯爾納多等。
斯高都斯(ScotusEriugena,八一○~八七七)是愛爾蘭人,曾為巴黎宮庭學校的教授。
其哲學來自新柏拉圖主義,以柏拉圖的「至善」與希臘人的「至上神」合成一個至高存在的創造主。
安瑟爾莫(AnselmusCanterbarry,一○七三~二○九)生於義大利北部的Aosta城,做過Bac修道院的院長,後為Canterbury的主教。
其哲學的理論是「知識與信仰」合一,其著名的著作是以本體論證明法(ArgumentumOntologicum),以神為一個最高真實完善的實有(EnsRealismumetPerfectissimum)。
阿柏拉都斯(PetrusAbaelardus,一○七九~一一四二)是法國人,曾執教巴黎,後棄俗修道,著作甚多。
其學理主張「以批判及緩和」的精神建立知識,如對「共相之爭」採取緩和的立場,主張「在神的觀念中,共相先於事物;
在人的觀念中,事物先於共相」。
伯爾納多(BernardusClairvaux,一○九○~一一五三),生於法國的貴族家庭,為修會會士。
其哲學思想是神祕主義,他主張「直觀有三種」,即思慮、靜觀與超拔(Consideratio,Contemplatio,Extasis),人與神相結合才能真的找到自我。
第十二世紀的名學者雨果(VictorHugo,一○九六~一一四一),也屬此派。
成熟時期的士林哲學亦稱為早期的士林哲學。
該時的哲學與神學相結合,哲學家亦是神學家,神學家亦是哲學家,兩者無明顯的分界。
如伯爾納多及雨果,皆是該時的神學教授,一些修院教育的主持人或修道院的修士,更以身作則,講理論重實行,更搜集先賢教父們的片斷論著,把神哲學各問題匯集一齊,成為有系統的書籍。
如該時名學者龍巴杜斯(P.Lombardus,一○九五~一一六○)所寫的四部「教父定論」(SummaSententiarum),便是薈集教父們的神學,加以哲學性的講解與理證,作為該時代學校的課本,直到第十六世紀,仍為各學院及修道院所採用。
因此,士林哲學被人稱為經院哲學。
二、鼎盛時期:由十二世紀先輩神哲學家的奠基教導,使十三世紀與十四世紀的士林哲學結出了豐富的果實。
其外在的原因,是學術發揚,各國大學的先後成立,與天主教修會的興起。
歐州大學先後成立者,有法國巴黎大學(一一五○)、英國牛津大學(一二一四)、劍橋大學(一二○九)、奧國維也納大學(一三六五)、德國海德堡大學(一三八六)、義大利拿坡里大學(一二一四)、西班牙撒拉馬加大學(一三二○)、羅馬宗教學院(一二四三)等。
尤其是巴黎大學對於該時學術貢獻最大,被稱為哲學之城(其四個學院當中-神學、哲學、法律、醫學,神哲學院佔了一半,可見神哲學的興盛與重要性)。
天主教修會先後成立者,有著名的方濟各會與道明會,兩修會中皆有一些著名的哲學家。
如:方濟各會的鮑納文都拉、董斯高都斯,道明會的大亞爾伯與多瑪斯。
鮑納文都拉(Bonarentura,一二二一~一二七二),義大利人,巴黎大學教授,曾任方濟各會總會長,並昇為樞機主教。
其學術思想偏向奧斯定及柏拉圖,更加重一層神祕色彩。
主張「以人內心的經驗作為認識的出發點」,人心內最先發現的是神,宇宙萬物是從神流出的。
董斯高都斯(JoannesDunsScouts,一二六六~一三○八),生於蘇格蘭,入方濟各會,曾在劍橋、牛津、巴黎等處求學,後為牛津、劍橋及巴黎大學的教授,著作甚多,較著名者為「牛津全集」(OpusOxoniense)。
其哲學原理,以信仰是超理智的,並主張「意志駕於理智之上」,內心的自覺是真理的中樞。
大亞爾伯(AlbertusMagnus,一二○六~一二八○),德國人,道明會士,曾為Freiburg,Regensburg,Strassburg,Paris,Koln等大學教授,其主張對哲學問題隨從亞里斯多德,對神學跟隨奧斯丁。
他以奧斯丁的「光照」為認識的中心,主張「神就是光」,此光產生理智,理智流出感覺界的事物。
多瑪斯(ThomasAquinas,一二二四~一二七四),義大利人,道明會士,在巴黎、羅馬等各大學執教,在中世士林哲學中最富盛名。
其著作甚多,最著名者為「神學大全」與亞里斯多德的哲學註解。
他將知識分為啟示的與求得的:啟示的知識是神學的,其對象是超性的;
求得的知識是哲學的,其對象是本性的。
此兩種知識皆來自同一的上主,因上主是永恆的真理,故啟示的知識與本性的知識是相輔相成,彼此毫無衝突。
三、衰落時期:衰落時期的士林哲學,是十四世紀以後的現象,其走下坡的原因:(一)缺少傑出的哲學思想家,當時的教授只講解先哲們的學說思想,而無個人的新著作。
(二)該時的歐洲社會,諸王侯與教會不和,影響了教會的神哲學院,無法培養出優秀的學生。
(三)普遍學校的教授良莠不齊,有些未了解先哲的學理,便妄加反對。
(四)學校亂發學位,使無真學問的學生成為教授,亂講哲學,不但使思想停滯與混亂,更使士林哲學一落千丈。
唯名論的奧坎木(Occam,一二八五~一三四九),以主觀的認識是否與客觀的外物相合,將哲學引入近代的理性主義與經驗主義。
四、新士林哲學:由文藝復興,士林哲學便現出被反對的現象。
近代哲學的理性主義及經驗主義,現代思想的唯心論與唯物論,皆給中世哲學嚴重的創傷,使士林哲學走入低潮。
十七世紀的天主教學者,感覺事態嚴重,便起身維護傳統哲學,如:Pasal(一六二三~一六六二),DeBoneld(一六三○~一七二○),Lemennais(一七八二~一八五四),Bautain(一七九六~一八六七),Bonnetty(一七九八~一八七九),Rosmini(一七九七~一八五五),Graty(一八○五~一八七一),但效果甚微。
一八七○年,全天主教皆感覺恢復士林哲學的重要,全體努力,共成盛舉,先有教宗比約第九的數次通諭,鼓勵教民,後有教宗良十三於一八七九年八月四日,向全世界發出「永生之父」的通牒,要全世界振興士林哲學,特別強調多瑪斯哲學,在羅馬設立多瑪斯哲學院,並將多瑪斯的著作,發印新版,傳播於世。
教會通牒發出後,教會學者分頭進行,有保守派、有前進派。
保守派的道明會士,以墨守成規的態度,忠於傳統,研究多瑪斯學說,以義大利、羅馬、法國、荷蘭、西班牙為根據地。
前進派的新士林哲學,以比利時的梅而西樞機主教(Mercier,一八五一~一九二六)為首,吸收了新興派的思想來建立聖多瑪斯的哲學系統。
相隨著,世界各國皆成立多瑪斯神哲學院與研究所。
教宗比約第十更訂立了多瑪斯學理二十四條,作為新士林哲學的基石,要人加倍研究與發揚。
新士林哲學的特色,如教宗良十三在「永生之父」的通牒內所言的「以舊的學理吸收新的知識」,故新士林哲學,不僅是恢復舊觀,還吸收近代的哲學思想,配合當代的科學發明,成為一個新的系統;
如宇宙論與物理、數學、自然等科學有關,心理學與生物學有關,認識論與實驗心理學有關,倫理學與社會經濟學有關。
相應著,德國的新士林學派容納康德哲學,法國的新士林哲學研究理性主義,義大利、西班牙、奧國、美國、加拿大等也採納模仿與融合的態度。
新士林哲學在短期內挺胸站起,其思想除多瑪斯學派外,還有新奧斯丁哲學、新方濟學派、蘇亞來學派(Suaresiani)。
大家在新士林哲學的旗幟下,齊步向前。
其學術的影響,分佔世界各洲、各國、各民族,傳入了全世界兩百餘所天主教大專學校及修道院。
新士林哲學在思想上的特點如下:(一)就邏輯及認識論言:新士林哲學主張世界有真理存在,其性質是客觀的、永恆的、不變的;
人追求真理的方法,因時代的不同,學派的殊異,而有不同的觀點,但真理的本身仍有其客觀獨立性,藉人的理想智可以認識之。
(二)就宇宙論言:新士林哲學主張「宇宙」的變動中,有「形式」與「質料」的區分,此「形質」合一論解決了一元論與多元論所爭執的難題。
(三)就形上學言:新士林哲學主張「存在」與「本質」,「潛能」與「現實」,講解事物的性質及變動之情形。
(四)就心理學言:新士林哲學主張「人是靈魂與肉身的合成體,肉身是有形的物體,靈魂是無形的精神體,人的價值在於精神體的靈魂主宰有形的肉身。」
(五)就倫理學言:新士林哲學主張「人有精神性的高尚生活-人的理智與意志,使人的行為異於禽獸,而產生倫理的善惡行為。」
(六)就宗教哲學言:新士林哲學主張「宇宙間有一位最高的神存在,他是不動的自動者,最高的實有,宇宙的創造主,及人生的最後宗向。」
由以上數點,新士林哲學被人稱為溫和的實在論,對哲學採取不急不緩的中庸路線,因為過激與不及皆容易走入歧途。
新士林哲學家,學者眾多,最著名為馬里旦及日爾松。
馬里旦(JacquesMaritain,一八八二~一九七三),祖藉猶太人,生於法國巴黎的一個基督教家庭中。
早年在巴黎大學讀書,後在美國及加拿大各大學任教。
其哲學系統是以亞里斯多德及多瑪斯的思想為根基,採納了其他哲學家的思想,以當代人類學、心理學及社會學的觀點,寫出新士林哲學的各問題,其基本觀點是「實有」(Ens)的實在論。
日爾松(EtienneHenriGilson,一八八四~一九七八),法國人。
早期在巴黎大學求學,後在德國、加拿大與巴黎大學等校執教。
其哲學主張是絕對實在論,人以「實有」為目的,藉著感覺知識及抽象作,能獲得真知識。
(李志夫)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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