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哲學●人法二空】
人法二空之內容在於說明世間的一切事物,都是在相依相緣的關係下存在的道理。
中論:「因緣-即緣起-所生法,我說即是空。」
十二門論:「因緣所生法,是即無自性。」
大智度論卷十八:「空門者:生空、法空。
若說誰生死,當如是虛妄,是名生空;
若說是老死,當知是虛妄,是名法空。」
(釋初品中般若相義)卷二十又云:「觀諸法我、我所空,諸法從因緣和合生,無有作者,無有受者,是名空門。
法空者,諸法自相空。
…是法空,諸佛以憐愍心,為斷愛結,除邪見故說。」
(釋初品中三三昧等)從上文可知,空門有生空與法空兩種。
生空就是人空或稱為我空,是從認識主體而言,法空是從外在客體觀言,又稱為我所。
所謂「人法二空」是指人空與法空兩者。
前者是觀「人」為五蘊(色、受、想、行、識)之和合,並為因緣所生,破除我身之執著性-我執。
孔目章三曰:「我執無處所顯真如,名人空。」
正為說明此義。
後者是觀色心之諸法,為因緣所生法,破除執著於色心等法之實體性-法執。
因此,人法二空可說是一種物我雙泯的表達方式,闡述空(無自性)觀之真諦,把主客的對立性消融於絕對的統一之中,以便顯現緣起性空之中道思想。
(陳榮波)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959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