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史學●明史】
二十五史官修諸史中,明史最稱完善。
其書優點具有:一、排次得當,二、編纂有序,三、附傳得宜,四、立傳多存大體,五、考訂審慎,六、附載原文。
明史體例多循舊制,惟增立七卿表,閹黨、流賊、土司三傳;
然自來修史年限之長與參纂人員之眾,有史以來尚未之見。
明史之纂修,始於清世祖順治二年五月,至雍正十三年十二月(西元一六四五~一七三五),歷三朝九十一年,始告成書。
明史由萬斯同、王鴻緒、張廷玉等明史稿本,幾經六、七次之改訂演變而勒成定本。
計本紀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表十三卷、列傳二百二十卷,共三百三十二卷,另目錄四卷。
明史之修固然完善,然其中敘事錯誤,紀表志傳自相矛盾之處不少;
最為人所詬病,莫如改朝換代之際,忌諱甚多,如遼東一隅建川三衛及南明諸王抗清史實,語焉不詳,多所避諱,失之褊狹。
明史目前通行版本為乾隆四年(一七三九)武英殿原刊本;
而國防研究院新刊本明史,考訂最稱詳審,其彙證對研究明史裨益實宏;
大陸新校本明史,祇是標點、分段工作,校勘實為疏略,不及新刊本遠甚。
(吳智和)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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