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廢料貯存】
StorageofNuclearWaster
【辭書名稱】環境科學大辭典
相對於處置而言,貯存是將廢料暫存於設施(工程或天然)中,待將來輻射性質更合適或工程技術更成熟時,再做更完善一勞永逸的最終處置。
特別是高強廢料特別需先作貯存考量,如用過核燃料的監測回收式貯存(monitoredretrievablestorage,MRS),便是一種用過燃料的獨立貯存設施。
用過核燃料的貯存可分成乾式及濕式,乾式(drystorage)即用過燃料不貯存於用過燃料池,亦不以水做為用過燃料蛻變餘熱的冷卻,而以乾燥的方式貯存,較具彈性及經濟性。
各種方法均在研究中,其中尤以置於護箱(貯存桶)這種方式較具可行性。
工程貯存(engineeredstorage)與廠外貯存同義,即以專為貯存放射性待處理物料之有障蔽場所,將其作隔離性,並以人為監管為主的集中貯存。
廣義言之,設施貯存亦為陸地最終處置的一種方式。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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