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性(又稱外部效果、外溢效果、鄰人效果)】
Externalities(ExternalEffects、SpilloverEffects、NeighbourEffects)
【辭書名稱】環境科學大辭典
外部性是指經濟體系中的某一個體B,採取某特定行為時,對A之效用函數(當A是消費者時)或生產函數(當A是生產者時)中的實質變數產生影響,且B並不以為意其對A的福利水準產生影響時,此時「外部性」即產生了。
通常這種福利的變化,並未透過市場價格的變動而反映,因此B之某特定經濟行為所造成的社會成本中,就有部分成本不必自己負擔,或有部分利益不能歸自己享受,這個部分我們稱之為外部性。
個別而言,前者稱為外部不經濟或外部成本(externaldiseconomiesorexternalcost),後者稱為外部經濟或外部效益(externaleconomiesorexternalbenefit)。
外部性主要肇因在於沒有完整的環境或資源之財產權,例如高屏溪上游的石化廠排放其廢棄物於河流中,這些廢棄物會減少河中魚群數目,降低漁民的漁獲量,迫使下游河與海岸之遊憩區關門,石化廠之所以可以任意污染河水,是因為河水不具財產權,倘若漁民擁有水的完整財產權,則石化廠必須與水的擁有者進行協商談判,此時雖然污染仍然存在,但已無外部性問題。
如果能建立一「污染權」市場,供外部性之製造者與承受者進行自願性交易,則外部性將不復存在。
針對外部性,可採用的捕救辦法,主要有下列幾種:1.建立及執行財產權,2課稅與補貼,外部效果內部化,3.政府直接管制。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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