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記】
Notation
【辭書名稱】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標記即標記符號,又稱號碼或符號。
它是圖書分類表中代表類目的記號,所以也稱作分類號號碼,是現代圖書分類表最主要特徵之一,也是與古代圖書分類表最大不同之處。
一般是由數字、字母或其他符號按各種方式組合而成,具有固定類目位置,確定各級類目層次以及先後順序的作用,有時還能表示類目間的關係。
按組成分類表不同的標記符號來看,可分為單純標記(PureNotation)和混合標記(MixedNotation)兩種。
完全用單一的數字、字母或其他符號組成的類碼,稱為單純標記;
綜合使用字母和數字,或其他任何兩種或多種符號組成的類碼,稱為混合標記。
單純標記又可分為單純的數字標記和字母標記兩種。
前者以阿拉伯數字之標記最為普遍,其具有易認、易記、易讀、易寫、易排、易檢的優點,同時又具有全世界通用之特性,因此大多數的類表都採用阿拉伯數字為標記符號,如:杜威十進分類法(DeweyDecimalClassification,簡稱DDC)、中國圖書分類法等。
其缺點為數字的基數太少,一共才10個,不容易滿足號碼簡短的要求。
至於單純的字母標記,其最大優點是能夠組合較多的號碼,其最大缺點是號碼經過排列組合後,不易辨識、讀寫、及排檢。
因此採用單純字母為標記的分類表,為數不多。
由於單採用數字或字母為標記,皆有其優點和缺點,所以便有混合標記的產生。
混合標記通常使用少量的字母(1-2個,最多3個)和大量的數字相組合,以產生一種既能縮短一系列的分類號碼又具有易於辨識、讀寫、排檢等優點的分類表,美國國會圖書館分類法(LibraryofCongressClassification,簡稱LCC)便是其中一種。
編制類表時,不論採取那一種標記符號和那一種編號方式,基本上皆有下列3點要求:(一)標記需簡明易識,其序列性;
(二)編制需具伸縮性,易於擴充;
(三)需具有表達類目結構的系統性。
使用標記是現代分類法的特徵,它提高了分類表的實際使用價值,便於資料的分類標引和分類目錄的排列組織,同時也便於資料的典藏、排架和流通,但是分類法採用標記,也有其缺點,那便是標記符號一經選用固定下來,便不易隨意更改調整,影響分類表的容納性、靈活性和適應性,使分類法受到束縛。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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