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鑊之罪】
詞目:湯鑊之罪
拼音:tanghuòjhihzuèi
注音:ㄊㄤㄏㄨㄛˋㄓㄗㄨㄟˋ
出處:史記范睢蔡澤列傳:「賈有湯鑊之罪,請自屏於胡貉之地,惟君死生之!」
釋義:湯鑊,古時用來烹人的大鼎。
全句是說犯了應受烹刑的死罪。
比喻犯有重罪而遭酷刑。
例句:他被小人陷害,無辜慘遭「湯鑊之罪」。
引用:http://idiom.wlps.kl.edu.tw/?id=35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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