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有三至五勝】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辯有三至五勝是〔韓詩外傳‧卷六〕中的一則論述,論述辯論的目的和意義。
這則論述指出,辯論最好的有三等,優越的有五等,其中只以言辭為務的是最下等。
辯論是區別不同類的事物,使其彼此不相干擾混淆;
列舉各種不同的觀點,使其各盡意旨,而不相衝突;
表達自己的心意和想法,闡述所想說的話,讓別人了解,而不是要使人迷惑。
所以辯論勝利的人不會失去自己的立場,辯論失敗的人則得到他所想知道的道理,辯論值得看的就在這些方面。
至於使用繁雜的言論造成離題失旨,矯飾文詞以致背離主題,故意一再運用譬喻而拋開討論的重點,牽引別人失去自己的立場,使其無法把握自己的本意,這些方式雖對自己的辯論獲勝有利,但弊病卻也由此而生。
辯論者不闡明自己的意旨,使人不了解,叫做隱瞞;
牽引對方離開自己的立場,使其無法把握自己的原意,叫做避諱;
繞著問題的外圍兜圈子,似是而非,叫做轉移;
運用不合理的言詞來述說自己的意思,叫做苟且。
這四種不正當的辯論技巧是君子所不用的。
這段論述說明了辯論的目的在釐清事理,不在個人以言辭爭勝,凡是運用不正當的辯論技巧以求勝者,都失去了辯論的真意。
〔論語‧子路篇〕中說:「君子說話,在於沒有絲毫苟且。」
「詩經‧大雅‧抑篇〕也說:「不要亂說話,說話也不可隨便。」
有同樣的用意。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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